第三节 劳动合同法完善的趋势及其原则
以上分析表明,我国有必要进一步平衡好劳动力市场灵活性与安全性的关系,适度提高劳动力市场的灵活性。从外部环境看,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技术特别是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新的产业、新的业态、新的用工和就业形式不断出现,加上近年来世界经济复苏乏力,增长动力不足,各国劳动力市场的政策和法律面临巨大挑战。当前我国也面临经济下行的巨大压力,随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互联网+”计划等的加快推进,我国新的业态和就业形式也不断发展,对灵活就业和劳动力市场灵活性也提出新的要求,也有必要完善劳动合同法。
从国际上看,近年来,许多国家都对劳动法进行改革或大幅修改。例如,法国2016年对劳动法进行较大幅度的修改,赋予企业更多的自主性;[69]近年来日本《劳动基准法》也频繁修改。[70]除了发达国家,一些转型国家也已经或者计划对劳动法进行改革或重大修改。例如,匈牙利2012年实施了新的《劳动法典》,为当事人协商提供更多空间。[71]虽然各国劳动法改革或修改的背景和目的有所不同,但从总体上看,改革或修改主要是为了应对失业压力的增大以及灵活就业的增长,劳动法改革也呈现放松管制、提高劳动力市场灵活性的总体趋势。
劳动法作为实践性很强的法律,并非一成不变,应随着实践的发展不断修改完善。根据上文关于我国劳动力市场灵活性和安全性以及劳动合同法对企业用工成本影响的分析,在完善劳动合同法时应坚持以下几个原则。
一 坚持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和价值取向不变
如上所述,劳动法的产生以及制度建构是建立在雇主的强势地位以及劳动者弱势地位的经典理论之上的。时至今日,劳动法学者仍然将劳动者的弱势地位作为劳动法存在的理论基础,中外概莫能外。劳动法的“主要目的在于保护劳资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的工人权利”[72]。因此,劳动者作为一个群体,与用人单位相比处于弱势的地位不应否认,劳动立法的主要目的在于保护工人(劳动者)的权利的基本立法价值观也不应被颠覆。虽然劳动合同法自出台以来一直面临争议甚至受到批评,但也有学者通过翔实的实证调研得出结论,劳动合同法的出台和实施是非常合乎时宜的。该法有效地规范了劳动力市场的运行,有利于保障劳动者的正当权益。[73]
劳动合同法发挥的积极作用应当得到充分肯定,尤其是劳动合同法在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提高长期定期合同和不定期合同比例、提高社会保险参保率、减少劳动社会保障违法行为、为劳动者提供法律救济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例如,2017年末,全国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74]因此,尽管劳动合同法在规则设计上存在一些缺陷,部分规则灵活性不足,劳动合同法的基本理念和价值追求并没有根本错误,在修改劳动合同法时,还应坚持对劳动者进行适度倾斜的原则,以保护劳动者的权利为其核心要义,不应动摇劳动合同法确立的基本理念和立法原则,不宜进行大刀阔斧的颠覆性修改。
二 协调好灵活性与安全性的关系,适度提高灵活性
劳动法作为调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的法律,用人单位用工的灵活性以及劳动者就业的安全性始终是一个核心问题,也是需要科学合理平衡的问题。我国劳动合同法也应坚持这一原则,既要维护企业的用工灵活,也要保证劳动者的就业安全。
劳动合同法一些条款灵活性不足,主要表现在用人单位解除和变更劳动合同比较难、成本比较高。应完善劳动合同法,适度提高劳动力市场灵活性。同时也应看到,我国劳动力市场的灵活性和安全性非常复杂。我国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力市场的规则、实践中的农民工劳动力市场存在灵活性有余、安全性不足的问题;我国的失业保障等社会保障制度仍不完善;当前的劳动行政执法力量和工会作用还比较薄弱。在完善劳动合同法时必须充分考虑这些因素,合理平衡好灵活性和安全性的关系,审慎修改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涉及劳动者基本权利以及平衡灵活性和安全性的重要原则和制度不应轻易改变。对中央提出的“降成本的重点是增加劳动力市场灵活性”,应有正确理解。贯彻这一精神应在坚持总体平衡的前提下,整体上适度提高劳动合同法规则的灵活性,但并非现行劳动合同法所有条款都要提高灵活性,而是对需要增加灵活性的条款增加灵活性,对维护劳动者安全性不足的条款,则应适当增强安全性。
三 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协同修改
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关系极为密切,二者内容既有交叉,又有所侧重。劳动法是一部综合性法律,也包括劳动合同的基本制度(第三章)。劳动合同法主要涉及劳动合同的主要制度,但同时也涉及劳动法的其他内容,比如集体合同、劳务派遣等。二者的内容有交叉,且都是现行有效的法律,因此修改劳动合同法应该考虑二者的协同修改。具体理由在于:第一,劳动力市场灵活性的规则不仅体现在劳动合同法中,也体现在劳动法中,特别是有关工作时间、工资的规则主要规定于劳动法,只修改劳动合同法难以对劳动力市场的灵活性和安全性进行全面的调整和完善;第二,劳动法颁布于1994年,作为劳动制度的基本法律,大量条款被后续颁布的其他法律取代,成为“僵尸”条款,极大损害了作为劳动基本法的劳动法的权威,修改劳动法可以改变这种局面;第三,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的出台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一些重要问题,比如劳动基准包括工作时间、工资、休息休假以及集体合同、劳动监察等问题,仍然需要通过修改劳动法加以完善;第四,同时修改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可以整体协调两部法律交叉的内容,把劳动合同法中有关劳务派遣、集体合同、规章制度等非劳动合同的内容移至劳动法中,纯化劳动合同法的相关内容,使两部法律的结构和内容更加协调和优化。
[1] 2016年7月23日,天则经济研究所中国企业家研究中心和人文经济学会共同举办“劳动合同法与供给侧改革”学术研讨会,经济学家张五常教授作了视频连线演讲。参见《张五常:现行劳动合同法让中国损失几十万亿》,凤凰网,http://finance.ifeng.com/a/20160727/14646466_0.shtml,最后访问日期:2016年9月25日。
[2] 2015年4月,楼继伟在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演讲中表示:“劳动合同法的弊端主要在于降低了劳动力市场的流动性和灵活性。”参见《楼继伟:现行劳动合同法一定程度造成劳动力市场僵化》,新浪财经,http://finance.sina.com.cn/stock/t/2016-02-19/doc-ifxprupc9490003.shtml,最后访问日期:2016年12月7日。另外,在2016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楼继伟在“财政工作和财税改革”的相关问题记者招待会上指出,劳动合同法“在企业方面和雇员方面,保护的程度是不平衡的,它所构建的用工的基本模式,是那些标准工时的模式,也不太适合于灵活用工的模式”,劳动合同法“本意是保护劳动者,但可能最终损害了一些劳动者的利益,还可能导致了薪酬的过快上涨”。参见《楼继伟:劳动合同法对企业和雇员保护程度是不平衡的》,中国网,http://jiangsu. China.com.cn/html/jsnews/society/4575535_1.html,最后访问日期:2016年11月13日。
[3] 《国新办就就业和社会保障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中国网,http://www.china.com.cn/zhibo/2016-02/29/content_37880605.htm,最后访问日期:2016年11月13日。
[4] 《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6-07/26/c_1119285168.htm,最后访问日期:2016年11月13日。
[5] 参见王阳《劳动力市场灵活安全性研究述评》,《经济学动态》2010年第11期。
[6] 参见杨伟国、唐穗《欧洲灵活保障模式:起源、实践与绩效》,《欧洲研究》2008年第3期。
[7] 王阳:《劳动力市场灵活安全性研究述评》,《经济学动态》2010年第11期。
[8] 杨伟国、唐穗:《欧洲灵活保障模式:起源、实践与绩效》,《欧洲研究》2008年第3期。
[9] 概括来看,世界各国主要采取四类劳动力市场保护模式:第一类是采取就业保护程度高、社会保护程度也高的模式,如法国和德国;第二类是采取就业保护程度高、社会保护程度低的模式,如日本、葡萄牙、希腊、意大利和西班牙等国;第三类是采取就业保护程度低、社会保护程度高的模式,如丹麦、比利时、荷兰、芬兰、爱尔兰等国;第四类是采取就业保护程度低、社会保护程度也低的模式,如美国和英国。参见张车伟《中国30年经济增长与就业:构建灵活安全的劳动力市场》,《中国工业经济》2009年第1期。
[10] 张车伟:《中国30年经济增长与就业:构建灵活安全的劳动力市场》,《中国工业经济》2009年第1期。
[11] 参见《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解读劳动合同法》,新华网,http://news. xinhuanet.com/legal/2007-07/23/content_6418697.htm,最后访问日期:2016年11月13日。
[12] 董保华:《〈劳动合同法〉的十大失衡问题》,《探索与争鸣》2016年第4期。
[13] 张车伟:《中国30年经济增长与就业:构建灵活安全的劳动力市场》,《中国工业经济》2009年第1期。
[14] OECD,OECD Employment Outlook 2013,OECD Publishing,2013,pp.1-78.这43个国家为:34个经合组织成员国(澳大利亚、奥地利、比利时、加拿大、智利、捷克、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冰岛、爱尔兰、以色列、意大利、日本、韩国、卢森堡、墨西哥、荷兰、新西兰、挪威、波兰、葡萄牙、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瑞典、瑞士、土耳其、英国、美国),以及9个非成员国[巴西、中国、印度、印度尼西亚、俄罗斯、南非、阿根廷、拉脱维亚(2016年加入OECD)、沙特阿拉伯]。
[15] 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修改的主要内容是加强劳务派遣规制。经合组织2013年的报告中有关中国的数据截至2012年,因此修法的内容可能没有体现在该报告中。如果把修法内容考虑进去,我国派遣用工的保护水平将更高。
[16] 此外,在不定期合同工人非过失性的个别解雇的通知期和离职补偿保护方面,我国的保护强度在所有国家位列第一,并且大大超过了经合组织国家的平均保护水平;在不定期合同工人个别解雇的程序规制方面,我国的保护水平略低于经合组织国家的平均保护水平。
[17] OECD,“Strictness of Employment Protection Legislation:Individual and Collective Dismissals,” http://www.oecd-ilibrary.org/employment/data/employment-protection-legislation/strictness-of-employment-protection-legislation-individual-and-collective-dismissals_data-00658-en?isPartOf=/content/datacollection/lfs-epl-data-en.
[18] 见《劳动合同法》第39、4条。
[19] 见《劳动合同法》第40条。
[20] 见《劳动合同法》第41条。
[21] 参见谢增毅《劳动法上经济补偿的适用范围及其性质》,《中国法学》2011年第4期。
[22] 参见郑爱青《法国劳动合同法概要》,光明日报出版社,2010,第131页。
[23] 参见田思路、贾秀芬《日本劳动法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第219页。
[24] Tadashi A.Hanami and Fumito Komiya,Labour Law in Japan,Kluwer Law International,2011,p.128.
[25] Section 1,Protection Against Unfair Dismissal Act,2001;Stefan Lingemann,Robert von Steinau-Steinrück and Anja Mengel,Employment and Labor Law in Germany,Verlag C.H.Beck,2003,p.128.
[26] 见《劳动法》第四章。
[27] 见《劳动合同法》第35条。
[28] 我国的加班工资比大部分国家高。例如,在日本,加班工资是按正常劳动时间或劳动日工资基础上的25%~50%计算,在法定劳动时间外的加班工资为正常工资的125%,如果每月加班时间超过60小时,超过部分加班工资为正常工资的150%;休息日劳动加班工资为正常工资的135%。参见田思路、贾秀芬《日本劳动法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第219页。而我国《劳动法》第44条规定:“(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29] 见《劳动合同法》第85条。
[30] 见《劳动合同法》第五章第二节“劳务派遣”。
[31] 这些国家包括31个经合组织成员国[澳大利亚、奥地利、比利时、加拿大、智利、捷克、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冰岛、爱尔兰、意大利、日本、韩国、卢森堡、荷兰、挪威、波兰、葡萄牙、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瑞典、瑞士、土耳其、英国、美国(无数据)],以及2个非经合组织成员国[拉脱维亚(2016年加入OECD)、立陶宛(2018年加入OECD)]。OECD,OECD Employment Outlook 2014,OECD Publishing,2014,p.148.
[32] 参见王美艳《〈劳动合同法〉的实施:问题和对策建议》,《贵州财经学院学报》2013年第1期。
[33] 林嘉:《审慎对待〈劳动合同法〉的是与非》,《探索与争鸣》2016年第8期。
[3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7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zwgk/szrs/tjgb/201805/t20180521_294287.html,最后访问日期:2018年8月23日。
[3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2015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网,http://www.stats.gov.cn/tjsj/zxfb/201604/t20160428_1349713.html,最后访问日期:2018年8月23日。
[3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2015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网,http://www.stats.gov.cn/tjsj/zxfb/201604/t20160428_1349713.html,最后访问日期:2018年8月23日。
[3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2014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网,http://www.stats.gov.cn/tjsj/zxfb/201504/t20150429_797821.html,最后访问日期:2018年8月23日。
[38] 张车伟:《中国30年经济增长与就业:构建灵活安全的劳动力市场》,《中国工业经济》2009年第1期。
[39]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7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zwgk/szrs/tjgb/201805/t20180521_294287.html,最后访问日期:2018年8月23日。
[40] 《社会保险法》第47条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41] 参见《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京人社就发〔2016〕146号)。
[42] 参见《关于调整北京市2016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京人社劳发〔2016〕128号)。
[43]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7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zwgk/szrs/tjgb/201805/t20180521_294287.html,最后访问日期:2018年8月23日。
[4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13年第三季度全国市场主体发展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http://www.saic.gov.cn/zwgk/tjzl/zhtj/bgt/201310/P020131015377705296718.pdf,最后访问日期:2016年12月7日。
[45]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0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zwgk/szrs/tjgb/201107/t20110720_69907.html,最后访问日期:2018年8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1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zwgk/szrs/tjgb/201206/t20120605_69908.html,最后访问日期:2018年8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2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zwgk/szrs/tjgb/201306/t20130603_104411.html,最后访问日期:2018年8月23日。
[46]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5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dongtaixinwen/buneiyaowen/201605/t20160530_240967.html,最后访问日期:2018年8月23日。
[4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网,http://www.stats.gov.cn/tjsj/zxfb/201602/t20160229_1323991.html,最后访问日期:2018年8月23日。
[48] 汤庭芬主编《深圳劳动关系发展报告(2016)》,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6,第224页。
[49] 张车伟、赵文:《我国劳动报酬水平变化与工资改革》,载蔡昉、张车伟主编《中国人口与劳动问题报告No.16:“十二五”回顾与“十三五”展望》,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第197页。
[50] 吕国泉、王利中、康桂珍、淡卫军:《坚持共享发展 维护劳动收入主体地位》,载蔡昉、张车伟主编《中国人口与劳动问题报告No.17:迈向全面小康的共享发展》,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6,第200页。
[51] 白天亮:《农民工工资涨得快不快?》,《人民日报》2016年4月29日。
[5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网,http://www.stats.gov.cn/tjsj/tjgb/ndtjgb/qgndtjgb/201302/t20130221_30027.html,最后访问日期:2018年8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网,http://www.stats.gov.cn/tjsj/zxfb/201602/t20160229_1323991.html,最后访问日期:2018年8月23日。
[53] 张车伟、林宝、杨舸:《“十三五”期间中国人口发展战略研究》,载蔡昉、张车伟主编《中国人口与劳动问题报告No.16:“十二五”回顾与“十三五”展望》,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第21页。
[54] 张成刚、吴锦宇:《〈劳动合同法〉实施对市场影响的实证观察》,《学海》2016年第3期。
[55] 周国良:《从人工成本变化看劳动合同法实施与修改(下)——基于上海人工成本调查数据的实证分析》,《中国劳动》2016年第15期。
[56] 姜颖:《〈劳动合同法〉亟需客观准确的解读》,《工人日报》2016年3月8日。
[57] 李实:《对当前我国劳动力成本的基本判断——2016年8月23日井冈山高峰论坛演讲》,中国改革论坛网,http://www.chinareform.org.cn/people/L/lishi/Article/201609/t20160907_255162.htm,最后访问日期:2016年9月20日。
[58] 赵鹏:《我国社保费率超美日 亟待降“五险一金”减负》,人民网,http://finance. people.com.cn/n1/2016/0830/c1004-28677503.html,最后访问日期:2016年10月19日。
[59] 《2015年各类参保人员缴费标准一览表》,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12333sh.gov.cn/201412333/bmfw/zcwd_1/201101/index.shtml,最后访问日期:2016年10月19日。
[60] 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的通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12333sh.gov.cn/201712333/xxgk/flfg/szfgz/01/201711/t20171103_1269828.shtml,最后访问日期:2016年10月19日。
[61]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2015年度上海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沪公积金管委会〔2015〕5号),上海住房公积金网,http://shgjj.com/html/2015stzzcwj/82606.html,最后访问日期:2016年10月19日。
[62] 关于住房公积金,根据上海市的有关规定,2016年度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与2015年度相同,即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各7%。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仍可以按照自愿原则参加补充住房公积金制度。职工本人和单位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1%至5%,具体比例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参见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2016年度上海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以及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沪公积金管委会〔2016〕9号),上海住房公积金网,http://www.shgjj.com/html/zcfg2014/albpl/jc/90314.html,最后访问日期:2016年10月19日。
[63]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未必一致,为了大致反映“五险一金”缴费的总体情况,本书将二者的比例直接相加。
[64]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阶段性降低本市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京人社保发〔2016〕98号),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 bjrbj.gov.cn/csibiz/home/static/articles/catalog_75600/2016-06-01/article_ff808081529 fc78e01550a92e7a600ea/ff808081529fc78e01550a92e7a600ea.html,最后访问日期:2016年10月19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市降低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率参保单位每月减少成本7亿元》,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 bjrbj.gov.cn/xxgk/gzdt/201606/t20160617_58411.html,最后访问日期:2016年10月19日。
[65]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2015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的通知》(京房公积金管委会〔2015〕3号),北京住房公积金网,http://www.bjgjj.gov.cn/zcfg/dffg/201506/t20150617_3508.html,最后访问日期:2016年10月19日。
[66]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京房公积金管委会发〔2016〕2号),北京住房公积金网,http://gjj.beijing.gov.cn/web/_300587/_300696/327797/index.html,最后访问日期:2016年10月19日。根据该规定,企业享有一定灵活性,企业可根据自身经济情况,经本单位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在规定范围内确定具体缴存比例。其他单位缴存比例为12%。
[67] 《劳动合同法》第20、46、47、48条。
[68] 《劳动合同法》第85条。
[69] 刘扬:《法国劳动法改革顶层设计之争》,《中国劳动》2016年第24期。
[70] 田思路、贾秀芬:《日本劳动法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第331页。
[71] 参见匈牙利《劳动法典》(ActⅠof 2012 on the Labor Code,匈牙利国会2011年12月13日通过)。
[72] 〔意〕T.特雷乌:《意大利劳动法与劳资关系》,刘艺工、刘吉明译,商务印书馆,2012,第12页。
[73] 王美艳:《〈劳动合同法〉的实施:问题和对策建议》,《贵州财经学院学报》2013年第1期。
[7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7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zwgk/szrs/tjgb/201805/t20180521_294287.html,最后访问日期:2018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