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兴开发区
【概况】 中共中卫市海兴开发区工作委员会、海兴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3年12月成立,正处级单位,中卫市直管,党工委和管委会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的管理体制,综合设置综合办公室(挂纪律检查委员会牌子)、经济发展局(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牌子)、财政局(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牌子)、规划国土建设局、社会事务局5个正科级工作机构。核定行政编制44名,其中,党工委书记1名,由海原县委书记兼任,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1名(正处级),管委会副主任3名(副处级,一名副主任兼纪工委书记),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11名(5正6副),现有行政工作人员36名。
(赵元宝)
【招商引资】 围绕新能源及装备制造、特色农副产品加工及物流、轻纺三大产业,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先后赴北京、上海等地与企业进行对接洽谈,推进落实麦勒家电产业园、都市牧歌梳绒纺纱羊绒制品加工、大河源中药饮片生产加工、华润集团西北高端肉牛研究院、华润集团高端肉牛精深加工、北京老吾老中医旅居康养基地、海兴维加斯商贸综合体、吉林仟客莱科技有限公司饲料养殖种植综合、上海正广通物流、天然气燃气一体化综合利用、宁夏紫树葡萄酒生产、海兴汽车客运站等招商项目12个,计划投资33.93亿元,完成投资1.05亿元;积极对接浙江恒泰纸箱厂、中商投民用非动力核辐照站保水剂生产基地、杜仲中药材种植及深加工、中康弘旭马铃薯深加工等4个招商项目,初步达成合作意向。做好企业办公用房、职工住房、孵化园生产厂房服务管理工作,为企业解决保障性住房60套、办公楼7栋,建成启用小微企业孵化园标准化厂房25栋,引进企业22家。
(赵元宝)
【项目管理】 做好政府投资项目和社会投资项目备案、审批及项目招投标前期管理工作,做到项目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完成社会投资项目备案5个、政府投资项目审批7个。批准建设部门实施苋麻河森林公园、人工湿地、交通安全设施、集中供热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永康街延伸段市政道路、景观亮化工程、小微企业孵化园标准化厂房、人工湿地绿化补栽等政府投资项目9个,计划投资3.01亿元,完成投资6277.9万元。对接联系自治区、中卫市相关厅局申报仓储物流基地、低成本化改造、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农贸市场改造提升、企业“双创”平台等重点项目5个。梳理储备2019年项目15个。 (赵元宝)
【审计统计】 完成保障性住房等4个住宅小区景观绿化草坪及灌溉工程、苋麻河森林公园绿化提升工程的招标控制价审核两件。评估和审计宁夏麦勒电器公司固定资产投资情况,兑现企业招商引资奖励资金44.6万元和个人招商引资奖励资金2.61万元。对接海原县做好辖区工业企业月度报表和固定资产投资统计上报,完成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赵元宝)
【安全生产】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狠抓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职业病防治等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11次,检查企业115家次,查处安全隐患263条,整改252条,整改率达96.4%,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赵元宝)
【财政保障】 按照“保基本、保运转、保民生、促发展”要求,争取项目建设资金5660万元,确保机构正常运转和社会稳定,编制完成2019年财政预算。严格控制财政资金支出,完成基本运行和项目支出8567.5万元。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做好政府债务风险化解,按要求开展管委会债务审计,对48个项目涉及的1.56亿元债务资料进行整理上报,并录入债务系统;同时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新增隐性债务,逐步妥善消化现有债务。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盘活闲置资产,通过为招商企业提供办公、生产研发场所和公共服务配套等形式,用好闲置资源,助推经济发展,盘活利用闲置办公楼8栋2万平方米、厂房5万平方米。收缴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和保证金129.8万元。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规范招标采购行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市有关规定要求,加强机关财务制度建设和资金管理,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印发执行财政资金支付审批管理、项目资金管理、机关差旅费管理、机关办公用品管理等办法制度,做到用制度管理资金。全年实现社会总产值4.5亿元,其中,工业产值1.7亿元、商贸服务业产值2.8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004万元、招商引资到位资金1.05亿元、税收3199万元,经济运行总体平稳。
(赵元宝)
【城市规划】 完成特色小城镇规划及培育建设方案编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规划审批程序,依法办理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4份。严格执行土地出让招拍挂审批程序,完成土地报批9.77公顷、土地挂牌16.01亩。
(赵元宝)
【项目建设】 实施精准高效投资,注重投资质量,重点实施苋麻河森林公园、人工湿地公园、南北区集中供热站工程、道路安全设施工程、景观亮化工程、污水处理厂应急消防池水泵房工程、绿化提升工程等政府投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9个,现已全部竣工并投入运行。
(赵元宝)
【环境保护】 严格落实环保工作要求,走绿色发展之路,加强投资项目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土地利用等方面的审查。按照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要求,完成中央环保第八督察组反馈的污水处理厂和供热站工程两个问题整改任务落实;治理大气污染,淘汰燃煤锅炉19台,覆盖工地扬尘2.6万平方米,整改餐饮业油烟33家,整治违规排放车辆;治理水污染,工业企业废水和城市居民生活污水全部通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落实河长制,加强河道整治;完成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等规划环评工作,对未办理环评手续的企业进行整改。完成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完成加油站双层罐防渗漏改造6家,大气等环境质量明显提升。
(赵元宝)
【城市管理】 从队伍建设、工作机制、节约资金、提高质量四个方面,全面加强市政环卫、绿化和监察管理,实施绿化、亮化、美化工程,城市形象显著改善。加强城市环卫管理,组建公用事业管理中心,聘用环卫工人174人,配备保洁车、清运车、清洗车等环卫车129辆、巡查车10辆,合理划分环卫区域,保洁范围扩大到180万平方米,覆盖商业街李旺农贸市场等群众生活密度高的区域;规范垃圾填埋场管理,处理垃圾3600立方米,提高城区环境卫生保洁水平。加强城市绿化管理,春夏季浇灌城区树木2次,修剪树木10万株;完成栽植乔木3.8万株、灌木5594平方米,清除杂草1225亩,回填平整绿化带土方1.28万立方米,累计完成绿化3.4万亩,绿化覆盖率达到48%。加强市政设施管护,成立路灯队,配备高空作业车1辆,对城区所有低压路灯电缆、太阳能路灯、交流低压LED路灯进行排查和维修,城市路灯亮化率达到95%;完成城区楼体景观亮化工程;配备道路养护灌缝车1辆,完成城区道路裂缝灌缝3.5公里。加强市政监察,组建监察大队,配备执法车1辆,加大城区违章建筑、乱搭乱建、乱摆乱放及占道经营等问题治理力度,实施简易行政处罚42起,罚款1.76万元。
(赵元宝)
【住房保障】 累计建成保障性住房4439套,落实保障性住房政策,修订出台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实施方案文件,为辖区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困难家庭、机关事业企业单位无房职工等分配使用保障性住房2201套,其中,2018年完成公租房审核分配1401套。
(赵元宝)
【信访维稳】 重点做好全国“两会”“自治区60大庆”期间的信访维稳工作,共接待信访群众49批162人次,登记信访事件49件,依法办理信访案件32件。做好书记信箱、市长信箱领导批示件督办工作,承接46件,全部办理完成。维护社会稳定,组织全面排查信访、拖欠农民工工资、治安、宗教等方面矛盾纠纷12件。重点化解李旺物流中心商贸体、固原监狱办公楼、宁南医院医师培训楼等项目拖欠99名农民工工资68.8万元。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扫黑除恶政策,全覆盖、无遗漏摸排辖区黑恶势力线索3条,经排查不构成黑恶势力,配合侦查部门打掉辖区外黑恶势力1个。
(赵元宝)
【民族发展】 维护宗教和顺局面,开展“沙化”“阿化”“清真概念泛化”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做好宗教场所建设规划审批、建筑风格审核、建设工程管理及宗教场所建筑安全排查治理,更换不规范清真标志,拆除滥用清真标识及不规范名称的商铺门头牌匾263处,整治所有商铺食品擅打滥用清真标志2.79万件,整改带有“沙化”“阿化”元素的建筑物374处。
(赵元宝)
【社区服务管理】 落实民生项目,完成海兴开发区凤凰和兴业两个城市社区的批复组建,安排社区开展人口调查工作,两个社区现已整建制移交海原县三河镇人民政府管辖,社区工作步入常规化。开展人居环境整治,与海原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托管协议,加强7个保障性住房小区物业服务管理,为住宅小区配备垃圾桶130个、垃圾清运车8辆,改善住宅区群众生活环境。服务企业发展,协助宁夏振宁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宁夏麦勒电器等企业招工965人。
(赵元宝)
【教育卫生文化扶贫事业】 召开卫生教育系统座谈会1次,听取卫生教育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征求到意见建议36条,制定印发加快教育卫生事业发展“五定”责任表文件,切实推进问题解决。配发树苗1196棵,支持医院、学校进行绿化。开展八一建军节、春节慰问活动,发放慰问金4.6万元。开展“五一”职工活动、百姓春晚演出、农民文艺会演、老吾老银发飘飘艺术团文艺演出等文体活动4场。为三河镇各行政村群众放映电影178场。开展文化娱乐场所安全执法检查8次,全面排查网吧、舞厅、KTV等文化娱乐场所,督促整改消防、卫生、管理等安全隐患10个。做好干部联系帮扶贫困户工作,督促帮扶干部深入贫困户家中,促进精准扶贫帮扶工作有效开展。
(赵元宝)
【工业和园区建设】 2018年完成工业投资4988万元,完成工业总产值1.75亿元,工业增加值6000万元。现有工业企业22家、商贸企业26家、房地产企业5家。2018年完成园区建设政府配套投资9724万元。实现产城融合、宜居宜业,常住人口达到1.5万人。
(赵元宝)
【农业和农村经济】 海原县三河镇现有耕地面积12.23万亩,旱地面积5.53万亩、水地面积6.7万亩,退耕还林面积4.848万亩。主要以草畜、枸杞、蔬菜、劳务四大产业发展为主。2018年,全镇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社会生产总值93001万元,比2017年增长3.5%,其中第一产业35396万元,占比38.0%,第二产业44435万元,占比17.8%,第三产业13170万元,占比14.2%。实现农民人均纯收入9780元,较2017年增长9.9%。
(赵元宝)
【党的建设】 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印发党工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和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形成抓党建工作的刚性约束,各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履行到位。突出党的政治建设,统筹做好党工委、管委会党务和政务工作,印发2018年组织工作要点,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民主生活会、个人事项报告、诫勉函询、述职述廉等党建工作制度,召开党工委民主生活会3次,清理撤销11个无党员的“空壳”联合党支部,组建成立海兴开发区非公有制经济党工委、非公有制企业经济组织第一联合党支部,选派17名党员作为党建工作指导员到非公企业开展工作;建成海兴开发区非公企业党群活动服务中心;争取市委组织部党建工作经费3万元,支持正丰驾校党支部建成非公党建示范基地。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制订印发理论学习计划,组织党工委中心组学习24次、管委会各部门每周理论学习40次;加强网络安全建设管理,监测网络舆情,对涉及开发区的信息及时准确进行报告,对政务网站信箱留言平台反映的问题及时转送有关部门处理,增强舆论引导调控能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改进干部作风,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印发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按季度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4次,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10份;更新科级干部廉政档案,发放廉政风险提示牌13个;深入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围绕“严禁超标准公务接待、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严禁违规公款送礼、严禁外出公款旅游、严禁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5个方面,自查出问题736条,全部整改完成,共追缴12.65万元到管委会财务账户;对治理中发现的相关违规问题完成调查核实,并对涉及的12名人员进行处理,其中诫勉谈话2人、责任约谈2人、提醒谈话8人。对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问题存在的问题,发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建议书5份,及时督查反馈整改到位。
(赵元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