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宁夏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报告
王维成
2020年,自治区党委、政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坚决打赢新冠疫情防控阻击战,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出台《关于健康宁夏行动的实施意见》,有力推进健康宁夏建设,人民健康水平不断提升。
一、2020年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情况
(一)取得的重大成果
2020年,宁夏居民人均期望寿命76.1岁,年均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12岁。孕产妇死亡率17.61/10万,婴儿死亡率3.65‰,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取得战略性成果,确诊75例全部治愈出院,治愈率100%,创造了“无死亡病例、无医务人员感染、无社区传播”的优异成绩。建设全国首家“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区,提升群众的就医体验,按照全区一张网、一个平台、一个库的一盘棋思路,初步实现了医疗机构间的数据互联互通共享。“智慧互联网医院”在宁夏注册备案的医生达到6.4万名,累计接诊服务宁夏患者2.35万例,全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面起用电子健康码,推行智能分诊、在线问诊、诊间结算,初步形成“卫生云”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成国家、自治区、市、县、乡五级远程医疗服务体系,远程会诊、远程影像等让群众在家门口也能享受到优质的医疗服务。全区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19.7%,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7个百分点。
(二)现有的卫生资源
全区医疗卫生机构4395个,其中,医院217家(公立医院66家,民营医院151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4077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90个,其他卫生机构11个。按类别划分,综合医院141家,中医医院29家,中西医结合医院2家,民族医院2家,专科医院43家。其中,有三级甲等医院6家,三级乙等医院7家,二级医院83家。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6个,社区卫生服务站186个,乡镇卫生院205个,村卫生室2173个,各类门诊部51个,诊所(卫生所、医务室、护理站)1426个。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中,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5个,卫生监督所24个,妇幼保健机构21个,急救中心(站)3个,采供血机构6个,健康教育机构7个,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4个。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实有床位40877张,其中,医院35324张,占86.4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4099张,占10.03%;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妇幼保健机构)1454张,占3.56%。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实有床位数5.88张,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全区现有卫生人员总数68535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55346人,其他技术人员2917人,管理人员2848人,工勤技能人员4292人,乡村医生和卫生员3132人,分别占卫生人员总数的80.76%、4.26%、4.16%、6.26%、4.57%。在卫生技术人员中,执业(助理)医师20733人,注册护士24289人。每千人口拥有卫生技术人员7.97人、执业(助理)医师2.98人、注册护士3.50人、全科医生0.25人,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三)较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2020年,全区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达4365.55万人次,居民年平均就诊6.28次。各级医院总诊疗人次2228.97万人次,占51.06%;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1906.25万人次,占43.67%;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诊疗230.33万人次,占5.27%。公立医院总诊疗人次同比增长5.84%,民营医院总诊疗人次同比下降1.78%;乡镇卫生院总诊疗人次同比增长4.28%,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总诊疗人次同比增长26.50%。全区当年医疗卫生机构出院人数122.99万人,居民年住院率17.75%。出院人数中,医院111.16万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5.32万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6.51万人,分别占出院总人数的90.38%、4.33%、5.29%。公立医院出院人数同比增长7.48%,民营医院出院人数同比下降21.07%;乡镇卫生院出院人数同比下降8.7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出院人数同比下降9.09%。
(四)卫生费用
全区卫生总费用为343.55亿元,占GDP的9.27%,人均卫生总费用为4992.64元。政府卫生支出、社会卫生支出、个人卫生支出所占的比重分别为31.55%、40.22%、28.23%。全区医疗卫生机构门诊病人次均医药费用为166.8元,同比增长8.74%。门诊病人次均医药费用中药费占比46.10%,同比增长0.53个百分点。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出院病人人均医药费用7584.0元,同比增长10.81%,药费占比同比下降1.23个百分点。公立医院出院病人人均医药费用高于民营医院,但药费占比低于民营医院。不同级别医院中,三级医院出院病人人均医药费用为12279.3元,二级医院出院病人人均医药费用为5158.4元,一级医院出院病人人均医药费用为2685.2元,同比分别增长4.90%、8.20%、3.6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出院病人人均医药费用2408.1元,同比下降17.01%;乡镇卫生院出院病人人均医药费用1525.9元,同比增长7.66%。全区职工和城乡居民住院费用政策内报销比例分别为81.31%和70.19%。
(五)医务人员工作效率
2020年,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医师日均担负诊疗8.0人次,日均担负住院1.5床日。其中,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医师日均担负诊疗分别为7.1、15.0、11.7人次,日均担负住院分别为2.2、0.1、0.5床日。全区医疗卫生机构病床使用率76.71%,同比增长1.28个百分点。其中,医院病床使用率为81.1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病床使用率为35.42%,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病床使用率为78.07%。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出院者平均住院日8.5日,比上年缩短1.3日。其中,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出院者平均住院日分别为8.7日、6.9日、5.9日。
(六)医疗体制综合改革
以“健康宁夏建设”为统领,围绕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制度等多项制度,着力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看病不方便”问题,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人均期望寿命提升工程,推动公立医院改革。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中,宁夏西医类在西部12个省份排列第三,中医类排名第一。综合医改在全区全面推开,农村以县域为单位建立紧密型医共体,城市以区域为单位建立紧密型医联体。医共体全面承担区域居民的健康管理,并实行医保基金“总额包干,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激励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变竞争为协作,形成责任、管理、服务和利益共同体。同时将妇幼、疾控、基层等公共卫生机构纳入健康总院,实行“五统一”管理,全面提升县域整体医疗服务能力,使群众小病在基层,住院不出县。加快人事薪酬制度改革,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全区公立医院新增备案人员从改革前的1.9万人增加到现在的4.2万人,极大地缓解了医疗机构人员短缺的问题。大力开展健康扶贫,实施“一免一降四提高一兜底”的医保精准扶贫政策,建档立卡贫困患者住院实际报销比例在90%以上,全年个人支付费用累计不超过5000元。贫困县区基层医疗机构全部安装人工智能辅助诊疗系统,医务人员的诊治水平得以提升,保障患者能及时、有效地治疗,确保宁夏9个贫困县区全部按期脱贫。
二、“十三五”医改进展与经验启示
(一)建立分级诊疗制度
一是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十三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明确了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严格控制全区公立综合医院数量及扩大规模。二是政府连续实施基层卫生服务机构能力建设提升工程,根据“一村一室,一乡一院”国家标准,强化基层基础设施建设、设备配置、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环境改善。三是加快医联体建设,自治区出台推进全区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方案等相关改革政策,将医疗集团、城市医共体、县域医共体、专科联盟、远程医疗协作网五种主要组织形式的医联体作为建立分级诊疗制度的重要载体,不断深入推进,全区建成医疗集团11个、专科联盟25个、医疗共同体285个、远程协作网79个,覆盖了全区二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和9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及8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四是农村实行“乡村一体,县乡一体”服务模式,实行城市医生“凡晋必下”职称晋升制度和城乡对口支援工程。五是建立药品、人才、资源、医保政策“四下沉”长效机制,力促分级诊疗制度落实。六是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区建设,在全区建立卫生健康服务新模式。通过上述做法,全区基本形成群众看病就医“小病在基层,住院不出县,大病向上转”的分级诊疗新格局。
(二)完善全民医保制度
一是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完成全区基本医保管理部门和经办机构改革,理顺了管理经办体制,统一了管理经办职能,建立了城乡居民统一医疗保险制度。二是在全区建立基本医保稳定可持续筹资和报销比例动态调控机制,基金风险始终在可控范围,保障水平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基本相适应。三是在全区实现以参保征缴、待遇标准、基金管理、经办服务、协议管理、信息系统“六统一”为标志的城乡居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自治区级统筹,明确基本医保待遇确定调整政策权限和保障范围边界。四是在全区建立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机制,实现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自治区内和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五是建立健全医保支付机制和利益调控机制,在全区全面推行按病种、按人头、总额预付复合型付费方式,按病种付费病种数为100~107个,银川市、石嘴山市全面推行按病种分值付费,自治区人民医院、宁夏医科大学总院探索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RGs),盐池县、平罗县等6个试点县(区)推行“总额包干,结余留用”付费机制改革,充分发挥医疗保险推动医疗服务、分级诊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杠杆撬动作用。六是积极推动商业健康保险发展,政府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委托两家商业保险机构承担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目前,全区各类商业保险机构向社会开放提供各类健康保险产品10多种。七是构建多元化医保监管体系,建立规范药品、诊疗项目、耗材、医师、疾病、就诊结算等九大类107项医保基础数据信息监控系统,实行医保基金动态监管,推进以医保医师诚信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医保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将医保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向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延伸的有效方式,从源头加强医疗费用不合理支出的管控。
(三)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一是建立全区公立医院统一管理体制,自治区成立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对全区55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实行统一管理、分类指导、绩效考评,推进落实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政策和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二是建立公立医院改革补偿新机制,在确保公立医院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将财政资金重点投入到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等方面,切实履行政府办医职责。政府通过调整价格、财政补助等途径对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亏损补偿政策落实到位,破除公立医院60多年“以药补医”历史,全区县级公立医院财政补助收入占医院总收入平均达到26.55%。三是落实“两个允许”政策,开展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建立绩效工资总量调控机制。90%以上的医院实行了同工同酬,医务人员工作主动性明显调动。四是政府出台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指导意见,自治区先后3次统一调整三甲医院医疗服务价格1717项,地级市分别对辖区市级医院和县级医院进行调价,价格调整后全区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占比明显高于改革前,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务价值逐步体现。五是建立医疗费用合理增长控制机制,聚焦药占比、百元收入耗材占比、门诊次均费用、住院次均费用、平均住院日等核心指标,保持医疗费用增长始终在合理区间。六是积极开展现代医院管理试点,在15家县级和5家市级公立医院试点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立完善医院章程,落实医院法人自主权,理顺“放管服”与“责权利”对等关系和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医院决策机制等十大类核心制度。
(四)巩固加强药品供应保障制度
一是打造自治区药品统一采购信息平台,借助互联网大数据信息技术,建立全区药品生产、配送企业和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采购、配送、入库、监管等在线服务。二是健全完善自治区药品集中采购新机制,按照采购量不低于上年度医院药品实际使用总量80%,科学编制全区药品集中采购目录,实行按药品分类、带量网上“集中+动态+自行”采购模式和“双信封”评价机制,采购周期不少于1年,采购药品6806个品规,价格平均降幅15.2%;三是建立跨省区公立医院高值医用耗材采购机制,通过跨省(区)联盟采购,高值医用耗材采购平台现有产品数量45556个,药品、高值价格平均降幅15.22%、26.05%,完成98个品规国家进口抗癌药集中采购,平均降幅24.63%,进一步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同时,规范高值医用耗材统一配送管理新制度,明确全区集中采购高值医用耗材由中标生产企业直接配送或委托具有配送资质的第三方经营企业,按照合同向医疗卫生机构及时配送药品需求,并接受自治区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动态监管和评价。四是健全临床用药监测及预警机制,在全区统一规范医生处方行为,建立处方点评和医师约谈制度,对医生不合理、超常使用药品重点监控,建立对医院妇儿专科、临床急救、常用低价等短缺药品常态监测预警,实行短缺药品清单管理,保障短缺药品临床供应,先后将39种国家谈判药品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五是建立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目录调控机制,实现了上下级医疗机构药品目录使用的有效整合,推动分级诊疗,保障了群众在基层看病就医用药需求。六是深化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出台支持药品经营企业转型发展指导意见,推动药品经营企业兼并重组、资源整合、连锁零售,推进“互联网+药品流通”发展,满足群众多元化市场购药需求。
(五)加快建立综合监管制度
一是自治区政府出台《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及相关配套性文件,医疗卫生全行业全过程综合监管工作全面推进,综合监管主体责任纳入各市县(区)政府医改总体规划和考评体系。二是着力提升卫生综合监督执法能力建设,先后投资9080万元,全面推进22个县(区)监督机构能力建设,现场快速检测、执法车辆及执法设备配置覆盖率100%,综合执法能力快速提升。三是持续推进卫生计生监管法制体系和“放管服”改革,先后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卫生服务促进条例》等6部地方政府规章及58件规范性文件,实行全区卫生健康领域行政审批集中服务制度,编制权利清单指导目录、下放审批项目,出台“十项便民措施”,建立“综合审批”和“并联审批”工作机制,推行医疗机构、执业医师、执业护士电子化注册改革,有效推动卫生健康行政审批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四是持续推进卫生计生综合监管,重点加大非法行医、职业卫生、生活饮用水、传染病防控、学校卫生、涉水消毒产品等民生领域监督,总体监管效能全面提升,监督抽检覆盖率、合格率稳步提高,群众健康权益得到切实维护。五是持续加强药品质量安全监管,每年对地产基本药物做到抽样检验全覆盖,对市场流通的基本药物品做到三年抽样检验全覆盖,连续七年开展中药饮片专项抽检;对12家药品“三统一”集中配送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先后完成64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325家乡镇卫生院和民营医院的药械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化创建;先后开展药品“两打两建”、执业药师虚挂兼职违规行为整治,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中药饮片质量集中整治、药品“净网2018”专项行动等一系列专项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排查化解药品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整顿规范药品市场,确保群众药品供应使用质量安全。
(六)经验与启示
一是宁夏在全国建设首家“互联网+健康医疗”示范区,在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有机融合方面大胆探索,抓好顶层设计,建立共建机制,注重实际应用,为全国提供了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并在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得到了印证。二是建立具有宁夏特色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在着力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方面发挥关键性作用,取得积极成效,实现了“全民医保”目标,在脱困扶贫实践中得到检验。三是夯实基础,着力加强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和职业化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从基本建设、设备配置、人才培养、环境改善、信息化服务、能力提升、队伍建设等方面加大投入、创新机制,特别是对乡村医生的职责、准入、管理、培养、收入、退养等机制做出重大改革,全区基本实现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全覆盖、乡镇卫生院远程会诊系统全覆盖、乡镇卫生院标准化中医馆全覆盖,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基本实现职业化,为进一步深化全区县域综合医改、推进医共体建设创造了改革条件。四是科学的顶层设计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绘制了清晰的路线图,取消药品加成、破除“以药补医”机制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突破口,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是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加油站和助推器,坚持党对医改工作的全面领导,调动改革积极性,推动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根本保障。
三、“十四五”推动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面临的挑战与问题
(一)医改进入攻坚期
卫生健康事业关乎每个人的生命安全和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是一项非常特殊的社会公益事业,这就决定了医改自始至终都必须坚持公益性。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要充分体现政府的主导责任和人、财、物等关键要素的政策保障,才能维护人民健康权益,推进卫生健康事业改革与高质量发展,医改时间跨度大,触及相关部门多,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既要资金保障,又要推动体制机制改革,各方利益相互交叉,随着医改深入推进,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的美好愿望和需求与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不充分、不平衡的矛盾日益凸显,推进医改的过程十分复杂,这就要求改革必须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稳步推进,正确处理好政府、市场和人民群众健康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医疗是深化医改的根本,医保是深化医改的基础,医药是深化医改的关键,在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项改革进程中,任何一项滞后或缺位都会影响医改进程,因此,必须统筹协调、精心设计,增强“三医”联动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才能确保医改行稳致远。
(二)当前威胁健康的突出问题
2003年的“非典”、2020年的新冠肺炎疫情以及局部散发或暴发的传染病,甲肝、乙肝长期流行,结核病、艾滋病、性传播疾病、流感等等,我们受到各类传染病的威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特别是心脑血管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接近总人口的1/3。医疗需求旺盛,医疗成本增大,医疗费用上涨,医保资金压力加大,医疗资源相对不足。交通事故、自杀、青少年犯罪问题,野生动物保护问题,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公共卫生体系不健全、应急反应能力不足,新一轮医改没有更多地推进疾病防控体制机制方面的改革,甚至相对弱化了疾病防治体系的建设。历史经验教训证明,治病不如防病,只有强化防治结合,医防融合,才能消除疾病对人类健康的威胁,才能真正实现健康中国战略目标。医学是科学,医学必须与社会相结合,单纯地依靠卫生健康部门是做不到的。
(三)卫生服务方面的主要问题
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还没有根本缓解,居民住院费用个人负担比例仍然偏高,自费药品较多,个人卫生支出占比为28.23%,群众看病就医负担仍然很重,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总体仍然还很薄弱,群众首选在基层住院看病的认同感不强。户籍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医保医药保障服务等变化使城乡医疗卫生资源供需矛盾、结构布局调整面临挑战,老年人康复护理、医养结合、健康管理等医疗服务需求大幅增加,需要更多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科医生、医务人员不足等问题凸显,妇产儿童等相关医疗保健服务的供需矛盾更加突出。“互联网+医疗健康”“卫生云”等信息技术和卫生健康领域大数据的应用将在推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现代医院管理、医保支付方式、县域综合医共体建设等医疗卫生服务方式和管理模式发生深刻转变的同时,对老年人使用智能服务和全区城乡居民健康信息安全带来风险与挑战。
四、加快推进健康宁夏建设的对策与建议
(一)以公平可及和群众受益为目标把医改推向纵深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推进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建设健康宁夏作为关系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大战略任务,针对健康影响因素抓好预防保健,为保障人民健康营造良好环境,着力补齐短板,把卫生与健康资源更多引向农村和贫困地区,加大对贫困地区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支持力度,完善全民医保制度,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减少“大处方”“大检查”等过度医疗现象。加快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加快建设分级诊疗制度,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水平,引导社会力量增加医疗卫生资源供给,放宽市场准入、人才流动和大型仪器设备购置限制,加强医疗服务行为监管。深化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改革,提高药品生产质量,建立完善药品信息全程追溯体系。实施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推动中医药生产现代化,打造中国标准和宁夏品牌。引导和支持健康产业加快发展,尤其要促进与养老、旅游、互联网、健身休闲、食品的五大融合,加大对医疗健康前沿研究领域的支持,消除体制机制障碍,催生更多健康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研究制定有利于健康产业发展的土地、税收优惠政策,中央和地方财政要健全稳定可持续的卫生与健康投入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债券等融资支持,努力把健康产业培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牢牢把握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树立“大健康”理念,推动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健康事业与健康产业有机衔接,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使健康政策融入全局、健康服务贯穿全程、健康福祉惠及全民。
(二)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
以全方位全周期保障群众健康为重点,全面落实《“健康宁夏2030”发展规划》,按照“健康融入万策”和“健康宁夏,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理念,由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牵头,联合政府组成部门以及各相关部门共同开展健康知识普及、合理膳食、中医养生保健、全民健身等16个专项行动。聚焦人民群众面临的主要健康问题,从政府、社会、个人(家庭)三个层面协同推进,注重从疾病治疗转向健康管理,转向提高人民群众健康素养,坚持防治结合、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多方位入手、全方位施治,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生命全周期的卫生与健康服务。聚焦群众在医疗服务、公共卫生、社区健康、中医药服务及健康保障领域的需求,构建完善的健康服务体系,筑牢一张守护宁夏人民的“生命健康网”,发挥科技创新和信息化支撑作用,加快健康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增强健康领域制度供给能力,从供给侧和需求侧两端发力,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
(三)全方位干预健康影响因素
重点针对影响健康的行为生活方式、环境等因素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干预力度,重点针对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四类重大慢性病以及传染病和地方病实施干预,调整工作思路,把工作重点放在治未病上,以便使群众不得病、少得病、迟得病或者是得了病能够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减少伤残和早亡,坚决防止因病致贫或因病返贫现象。卫生健康部门要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优化结构功能,突出医防结合,明确新时代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和定位,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健康需要。
(四)建立公立医院管理新模式
在保持机构功能定位不变、人员隶属关系不变、财政投入渠道不变的基础上,成立多部门组成的自治区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把全区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作为大型医疗集团来管理,重点解决全区县以上公立医院的区域设置规划、重大项目实施、财政投入、运行监管、绩效考核等重大问题。明确公立医院通过调整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比例的方式进行分配或保留档案工资自主建立符合医院特点的工资分配制度。可以按照当地事业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5倍,最高不超过3倍标准核定公立医院薪酬总量,赋予医院分配自主权,进一步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按照自治区政府《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指导意见》,市县级医院分别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各级财政加大公立医院的投入,自治区财政设立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能力建设专项补助,同时对医院实行运营补贴,补贴资金可用于医院医疗业务成本中的人员经费、管理经费。重点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控制公立医院建设规模等,考核结果与政府补贴、医保支付、医院等级评审、薪酬分配等挂钩,发挥考核的导向和激励作用。组建以三级医院为龙头、二级医院为枢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的“3-2-1纵向医联体”,组建以“县级医疗机构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1+1”或“1+n”县乡村一体化管理联合体和专科联盟,形成“1+1+1”组合签约服务模式。
(五)将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加强健康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增加财政投入,保障工作经费。健全健康治理体系,建立政府主导的健康教育工作机制,将居民健康素养水平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搭建宁夏健康科普资源库,满足全社会开展健康传播的需求。明确各级疾控中心的功能定位,在机制上打通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医疗救治体系,高标准建设疾控中心实验室,提升疾病防控能力和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实施妇幼保健计划服务中心提升工程,关注妇女儿童健康。推动“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区建设,建立互联网医疗安全保障机制,制定出台《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和《互联网医疗服务相关标准规范》,加强政策研究,尤其是要加强对疫情后健康新业态发展形势的研判,及时制定出台配套政策,把健康产业培育成为宁夏经济增长的新引擎和人民群众满意的新兴产业。
作者简介 王维成,宁夏回族自治区卫健委健康教育研究所所长,主任医师,宁夏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