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与扶贫开发的成功实践——吊庄建设
宁夏移民吊庄工程是全国开发式扶贫最早的成功典范,是宁夏扶贫开发工作的一大亮点,是全区广大干部群众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积极探索脱贫致富有效途径的集中体现。
1982年,国务院决定开始实施“三西”农业建设项目,已根本解决甘肃、宁夏两省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群众的温饱问题。1983年,自治区党委、政府制定了“兴河套之利,济西海固之贫”的重大决策,特别是针对生存条件恶劣、自然资源匮乏、一方水土养不了一方人的特困地区,提出了“有水走水路,没水走旱路,水旱不通另找路”和“以川济山,山川同济”的方针,动员宁夏南部山区缺乏基本生存条件的群众,搬迁到资源更为丰富的有灌溉条件的荒地上进行开发性生产建设,通过采取吊庄移民的办法有效地解决了贫困群众的温饱问题。自此,宁夏扶贫工作实现了由救助式向开发式、由输血型向造血型的有力转变。1983年,在宁夏吊庄移民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以永宁县芦草洼和平罗县隆湖移民吊庄开发建设为标志,正式拉开了吊庄移民的序幕。
实践充分证明,吊庄移民是一项重大的扶贫工程、开发工程,是从根本上解决中南部地区贫困问题的治穷之方、治本之策,是一条以工促农、以城带乡、以川济山、山川共建,具有宁夏特色的扶贫开发之路。经过30多年的发展,宁夏吊庄移民形成了三种模式。一是县内吊庄。在移民过程中,宁夏把健全工作机制作为推进移民工作的重要保障,把高起点规划和高标准基础设施建设作为移民的重要基础,把整合优化资源作为推进移民的有力抓手,把培育和发展产业作为移民增收的主要渠道,把不断完善政策作为推进移民工程的重要支撑,有力推进了移民工程的顺利实施。宁夏吊庄移民主要是以县内安置为主,同时又分为山区县吊庄和灌溉区吊庄。从1980年同心县扬黄灌溉工程通水开始移民,山区县内吊庄主要有同心县的河西、河东,海原县的兴隆、高崖、李旺,固原七营等6处。这6处的主要特点是就地兴修水利,开发水浇地或旱改水后就地重新规划新区,不改变隶属关系,与原迁出地的文化、心理背景相似,便于组织领导且投资少、发展快,基本上可以做到当年迁移,当年平地种植,当年就有收获,两年内即可解决温饱。灌溉区县内吊庄的地区主要是从老灌溉区边缘开发新灌溉区,有中宁县长山头、贺兰县南山台子等6处,以解决乡村人多地少的突出矛盾。一些有志于新灌溉区开发的富裕农民,自发地申请家庭承包开发新灌溉区,出现了农、林、牧、渔等各业承包大户的自发移民,形成了较高层次的农村人口迁移和吊庄建设活动。二是县外吊庄移民。在引黄灌溉区划出大片荒地,由山区政府组织贫困乡的群众,进行开发性建设,迁出县按原来的乡村名称在迁入地建立同样名称的新社区,由迁出县、乡、村分级管理。搬迁群众的户籍和行政隶属关系暂时不变,允许两头有家。迁出县与迁入县共同管理,等条件成熟后逐步移交迁入县。宁夏吊庄移民工程主要以县外移民为主,并结合县内旱改水调整移民,形成了具有特色的以隆湖、芦草洼为代表的城郊吊庄,以大战场、马家梁为代表的农业型吊庄,以红寺堡为代表的综合发展型吊庄和以华西村、闽宁村为代表的东西合作型吊庄。三是联办插户吊庄。由迁出县和迁入县联办,在老灌溉区人少地多或灌溉区已经开发但缺人的地方,划出若干个定点村,共同组织迁移。投资由迁入县掌握,并负责平田、建房屋等,组织搬迁由迁出县负责。这种吊庄的特点是大分散、小集中。两年内群众的生活、救济仍由迁出县管理。两年后群众自产粮食可以维持生活后,协商移交迁入县。这种吊庄形式由于利用灌溉区已经开发的土地,分散安置搬迁群众,也普遍受欢迎。从1985年起,先后建成西吉县在中卫南山台子,彭阳县在中宁长山头,海原县在陶乐县五堆子、三棵柳和灵武县白土岗子等5处。
移民搬迁
宁夏吊庄移民建设既是扶贫性的,又是开发性的,它使国土资源开发和贫困人口收入提高有效结合起来,促进了国土资源的开发和整治,产生了巨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经济效益方面 通过宁夏吊庄移民,把长期生活在自然条件极差的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从社会负担转变为国土开发的积极力量,促进了灌区水土资源的开发。吊庄搬迁不仅使一部分最贫困人口找到了解决温饱、治穷致富的根本出路,而且减轻了国家负担,靠托了新的生产领域,成为创造财富的积极力量。截至1992年底,近20万名吊庄移民中有一半来自极贫困的地区,以每年每人需要救济100元计算,国家少发救济款1000万元。也就是说,国家将1000万元救济款转化成了开发资金。按1993年已完成投资、已开发土地面积和搬迁人口计算,人均投资375元,如加上水利工程投资合计为958元;亩均投资151元,水利投资442元,这在其他地区是很难办到的。
社会效益方面 吊庄把群众自发迁移引导到有计划有组织的国土开发事业上来,吸引安置了一批长期盲流在外的人口,不仅增强了社会的安定团结,使山区人民的思想观念发生了深刻变化,也为搬迁群众的子孙后代创造了致富条件。据1995年统计资料显示,吊庄迁移的20万名贫困人口脱贫率达94%,使南部山区8个县乡村人口密度总体下降6.57个百分点。同时,在20万名移民中,少数民族占62.56%,超过同期南部山区少数民族总人口的47.76%,移民中回族人口占60.58%,也超过同期南部山区回族总人口的47.59%,有效促进了少数民族的繁荣与发展。
生态效益方面 改善了移出、移入地双边的生态环境,有效阻滞了灌区边缘带的沙漠化进程,吊庄移民区的生态自然环境开始向良性发展。
吊庄移民改变了群众的生产生活模式
实践证明,宁夏吊庄模式是区域开发和贫困人口迁移的成功模式,是稳定解决特困地区群众温饱问题的战略抉择,是开发式扶贫的伟大实践。经过历届自治区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市县和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自1983年至今,宁夏已在引黄灌溉区和扬黄灌溉区建设吊庄移民基地24处,经过近30年的移民工作,现已开发耕地83万亩,搬迁贫困农民32.8万多人,加上旱改水安置的8.4万人,共计41万余人。这项为期30年的移民活动,在我国西部地区搬迁人数最多、组织程度最高、经济效益比较显著的情况下取得成功。现在的移民“吊庄”已不再是临时性的,而是实行两头有家、来去自由的政策。2000年,移民吊庄被正式移交给宁夏引黄灌区县实施属地管理,至此,宁夏吊庄移民阶段正式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