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财政年鉴.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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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治财政成为核心竞争力

宁夏财政厅党组副书记、厅长 陈春平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全面依法治国做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了根本遵循和战略指引。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这是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视域下对财政的一个全新定位。推进宁夏法治财政建设,对宁夏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全区财政系统尤其是广大财政干部,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一系列重要论述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具体要求,大力加强法治财政建设,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使法治财政成为宁夏核心竞争力。

一、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财政

“七五”普法期间,全区各级财政部门要紧紧围绕力争到2020年形成较为完备的财政法律制度规范体系、高效的财政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财政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财政法治保障体系的目标任务,依法全面履行财政职能、完善财政法律制度体系,不断深入推进财政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在严格规范财政行政执法、强化对财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方面积极探索实践,取得明显成效。广大财政执法人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在法治实践中得到历练,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不断提升。

2017年,宁夏法治财政建设要按照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七五”普法规划、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方案和财政部“七五”普法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建设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健全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增强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深化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推动财政事业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同步谋划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大计,全面推进法治政府、法治财政一体化建设,推动自治区确定的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真正在财政系统落地见效,使法治财政成为宁夏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

二是全面落实法治财政建设各项任务。2016年,我们结合当前宁夏法治财政建设实际,制订了《2016—2020年宁夏法治财政建设工作方案》。从七个方面,梳理了40项具体任务。深入推进财政行政审批改革,推行财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规范自治区和市县(区)政府间财政关系,完善财政宏观调控,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加强财政管理工作;加强重点领域财政立法,完善财政立法体制机制,提高财政立法公众参与度;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建立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加强合法性审查;坚持集体讨论决定,严格决策责任追究,完善财政行政执法程序,创新财政行政执法方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健全财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加强财政厅内部控制,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全面推进财政政务公开,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加强财政行政复议工作,依法开展行政调解、行政裁决和仲裁,完善信访工作制度;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对财政干部的法治教育培训,完善财政干部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注重通过法治实践提高财政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厅党组对法治财政建设的领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加强理论研究、典型示范和宣传引导。

三是切实解决法治财政建设中的突出问题。重点解决好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中职能越位、缺位、错位问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和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不足的问题,不断提高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水平。

四是建立健全法治财政建设保障机制。全面落实法治财政建设责任制,加强载体建设,改进考核考评工作,加强法制机构自身建设,及时破解消除制约法治财政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

五是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关于“七五”普法规划的各项工作任务。今年是“七五”普法的第二年,对于财政部门来讲,不仅要让广大百姓充分了解财政工作法规政策,更为关键的是财政干部自身要率先普法,在依法行政过程中,做到“打铁先要自身硬”,程序依规、办事依规、方法依规,不能随意行事,不能缺乏法度。努力做到处处讲法,事事依法。

二、带队伍促廉政,风气正谋做事

2017年初,在我们的财政队伍中,出现了个别财政干部严重违纪问题,严重损害了财政机关党员干部队伍的整体形象。自治区财政厅认真总结、深刻反思沉痛教训,对财政系统深入开展警示教育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明确标准,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坚持打铁自身硬,牢固树立“理财不爱钱,服务不谋私”的理念。标准和导向就是风向标,严格按照中央提出的好干部“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五条标准”来选贤任能。开展学习培训宣传,严格“忠诚、干净、担当”, “三严三实”, “讲诚信,守规矩,守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方面的要求,带头执行廉政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始终绷紧党风廉政这根弦,扎紧干部政策法规这个“笼子”,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促进财政部门安全、财政工作安全、财政队伍安全、财政事业安全。

完善机制,严把选人用人关口。充分发挥党组织、纪检部门的把关作用,制定干部选拔任用一揽子实施办法,发挥干部考核评价的指挥棒作用,真正把严格的监督措施嵌入推荐、考察、公示、决定等关键环节,对群众反映的干部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廉洁自律、选人用人等方面的问题,做到同步监督、环环把关,让制度在阳光下规范运行,让干部在阳光下健康成长,为规范选人用人行为提供制度保障,给“带病提拔”设置“防火墙”。重实绩,重德行,通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把这个标准和尺度在每次选人用人的具体实践中全面清晰、不折不扣地体现出来。

从严管理,抓实干部管理监督。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明纪律,对违纪情况实行零容忍,坚决不放过,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在干部使用上,对跑官要官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并记录在案,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对拉票贿选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取消候选人资格,已经提拔的要责令辞职或者免职、降职,贿选的还要依纪依法处理;对买官卖官的,一律先停职或免职,移送执纪执法机关处理;对违反规定做出的干部任用决定,一律宣布无效,按干部管理权限予以纠正。

三、决胜脱贫攻坚,同步全面小康

有财才有政,无财政不稳。这一性质决定了财政既要做大“蛋糕”,又要分好“蛋糕”,既要开门办预算,考虑当前,又要谋划长远,加强预决算闭环管理,着力解决决算和预算编制“两张皮”问题,为国家和人民理好财、服好务。

自治区党委书记石泰峰在固原市调研过程中强调,要以脱贫攻坚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坚定信心,持续用力,攻坚克难,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2020年贫困人口如期脱贫。

对宁夏来讲,实现所有贫困人口如期稳定脱贫,既是最大的政治责任,也是对全区人民的庄严承诺。

西海固地区是国家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之一,也是我国脱贫攻坚的主战场。按照宁夏脱贫攻坚的具体目标,到2018年,实现现行标准下的58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800个贫困村全部销号、9个贫困县全部摘帽。其中,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区平均水平,到2020年达到1万元,基本公共服务主要指标达到或接近全国平均水平,贫困人口稳定实现“三不愁,四保障”,不让一个贫困地区、一个贫困群众掉队。

2016年,自治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银川会议”精神,强化扶贫责任,完善政策体系,综合精准施策,脱贫攻坚首战告捷,实现19.3万贫困人口脱贫,249个贫困村销号,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7505元。近年来,宁夏累计减少贫困人口290万人,推动扶贫开发由“输血式”向“造血式”转变,逐步走出了一条民族地区脱贫致富的新路子。在创新扶贫方式、拓展精准扶贫路径方面,初步形成“信用+产业+金融”的盐池模式和“产业引领+能人带动+金融帮扶”的蔡川模式以及全国东西扶贫协作的全国样板闽宁模式。

但是,当前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作为财政部门,越是此时越要把群众冷暖放在心头,通过创新方式方法,优先保障民生投入,织密织牢低收入群体的社会保障安全网。尤其是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聚焦低收入人口脱贫、经济薄弱村发展和重点片区整体帮扶,强化落实各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措施,着力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创新扶贫开发新机制,加大扶贫资金整合使用力度,强化扶贫资金绩效考评,探索产业扶贫与金融扶贫有效结合的新路子,加强与金融部门协调,引导金融资金投向产业扶贫项目。脱贫攻坚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标志性任务,也是一场硬仗,全区财政系统和各地、各部门,要提高聚财用财能力和风险防范意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务求帮扶对象实、工作举措实、监督管理实、脱贫成效实。切实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强化扶贫资金和项目监管,严防“被脱贫”、数字脱贫,坚决杜绝“跑、冒、滴、漏”等违规违纪现象发生,真正让低收入群众得益受惠,确保扶贫成效让群众满意、经得起历史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