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水北调工程征地拆迁案例选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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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穿黄河工程征地移民历史遗留问题的成功探索(山东省)

南水北调东线山东干线有限责任公司

郑浩 刘霆

一、背景与问题

东线穿黄河工程位于山东省东平和东阿两县境内黄河下游中段,地处鲁中南山区与华北平原接壤带中部的剥蚀堆积孤山和残丘区,是南水北调东线长江水过黄河的咽喉,也是连接东平湖和鲁北输水干线的关键控制性项目,在整个东线工程建设中具有重要地位,全长7.87km。

南水北调穿黄河工程项目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经历穿黄勘探洞和穿黄勘探洞加固工程两个施工阶段,历时长达20余年。期间,围绕征地移民工作展开过多次现场调查、勘测定界、方案比选等工作,并签署了穿黄勘探洞加固工程永久征地与移民迁建协议。

1986年探洞工程开工前,征用了位山村2.8hm2的宅基地作为工程用地。1990年12月9日,海河水利委员会南水北调指挥部与当地政府签订了征地移民协议,永久征用位山村土地6hm2,并根据实地情况,对剩余的不在征地范围内的60户村民也进行了搬迁,但只给予地面附属物补偿,不征用土地。由于工程投资停止拨付,移民工作不能按协议开展。1991年1月16日,山东省南水北调办公室向东阿县政府发送《关于抓紧进行南水北调东线穿黄工程移民迁建安置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位山村群众的思想工作,抓紧进行移民迁建安置,按期完成任务。1991年8月26日,指挥部与东阿县协商,双方同意移民工作分期开展,但由于种种原因,至2007年国家批准穿黄河工程初步设计时,仍有大部分居民未完成搬迁。为保证工程工期,确保南水北调工程2013年通水,搬迁问题急需解决。

2008年4月22日,东阿县及工程影响范围实物量调查工作开始,东阿县支援南水北调办公室以《关于东阿县刘集镇位山村176户移民搬迁的请示》(东调水〔2008〕16号)向山东省南水北调局提出,根据1990年12月工程建设管理单位与政府签订的征地与移民安置协议,将涉及的所有移民176户560人全部搬迁。

东阿县刘集镇位山村地处位山引黄灌区渠首,常年受黄河及引黄渠的侧渗影响,地下水位居高不下,盐碱化严重,加上水利建设不配套等原因及引黄渠道清淤、黄河清淤及南水北调探洞工程,占用了大量耕地,造成农业产量低而不稳及人多地少的状况,群众生活贫困。

由于位山村人多地少,隧洞施工征用土地工作较为困难,从穿黄隧洞到穿黄工程的全面开工,历时20余年,由于穿黄探洞施工已先后两次征地102亩,全村大部分已经搬迁至距离老村1.2km的位山新村,为保证南水北调工程施工环境,当地政府严格控制在位山老村内新盖房屋和迁入人口,致使许多房屋经久不修,很多已经坍塌,如不进行位山老村整体搬迁,群众抵触情绪很大,征地移民工作很难进行下去,严重阻碍了南水北调工程建设步伐。

二、主要做法

1.制定符合实际的设计方案

《南水北调东线第一期工程穿黄河工程建设征地及移民安置报告》中明确提出:根据建设管理单位与地方政府签订的搬迁协议,对涉及的所有移民176户560人均搬迁至聊卫路以西新村建房,对新村的基础设施进行统一规划、建设,原老村宅基地复耕。

2.出台政策,科学组织,精心实施

为顺利解决位山老村搬迁的问题,山东省南水北调局组织召开了南水北调穿黄河工程征地移民咨询座谈会,与会专家查阅了相关档案资料,经过认真讨论,形成了初步意见,对位山老村补偿范围内的房屋及地面附着物的补偿,在落实基础资料的同时,广泛征求地方政府意见。根据咨询意见,山东省南水北调局下达了《关于南水北调穿黄河工程位山老村移民安置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的函》,提出了三种移民搬迁方案供地方政府选择。

方案一:位山老村范围内全部房屋及附属物不搬迁拆除,按照批复标准的60%(与东平县标准相同)进行补偿,树木不补偿。该方案施工期间居住村民,临时租房居住,租房补贴2000元/人。

方案二:根据海河水利委员会南水北调穿黄河工程指挥部与东阿县南水北调办公室签订的《南水北调东线穿黄勘探洞加固工程永久征地与移民迁建安置协议》,具体做法:①位山老村中心路以西房屋、附属物及树木按批复标准全额进行补偿,房屋、附属物及树木全部清除;②中心路以东房屋及附属物不搬迁拆除,按照批复标准的60%进行补偿,树木不补偿。该方案施工期间居住村民,临时租房居住,租房补贴2000元/人。

方案三:位山老村(中心路两侧)所有房屋及地上附着物按照批复标准进行全额补偿,房屋及地面附着物全部搬迁清除。

地方政府根据征迁安置方案,广泛征求了搬迁户的意见,选择了补偿方案三。

3.明确责任分工

为促进征迁进度,尽快进行地面附着物清查工作,山东省聊城市东阿县签订了《东阿县位山村移民安置补偿及安全协议》,由东阿县人民政府负责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的实施工作,负责与移民户签订补偿安全协议,确保施工期移民安全,并预防处理好搬迁户信访工作。

在省、市南水北调办事机构的监督指导下,由县南水北调办公室牵头组织,县国土、林业、水利、设计、乡镇政府、村委及有关产权单位参与,开展了位山老村移民搬迁工作,现场清查资料由权属人签字并经移民监理认可后,将原始资料上报省局,省南水北调局根据核实认可的补偿资金下达了《关于下达南水北调穿黄河工程东阿县位山老村搬迁补偿实施方案的通知》,县政府根据此通知进行了资金兑付和附着物清理工作。

4.依靠政府

根据《南水北调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暂行办法》(国调委发〔2005〕1号)规定,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实行“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领导,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县为基础,项目法人参与”的管理体制,征地移民工作有很强的社会性,只有依靠政府,充分发挥宣传、动员、调配、执法、维护稳定等政府行为,才能做好征地移民工作,为推动征迁外业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东阿县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指挥的东阿县南水北调工程建设指挥部,并设立了以刘集镇政府为主的前线指挥部,坐镇一线,靠前指挥。整个征迁过程中各级南水北调办事机构和县、镇政府,坚持执政为民,想群众所想,或以座谈会的形式,或走访深入农户,认真耐心的与群众交流沟通,向群众做好政策、标准的解释工作,及时化解群众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维护了工程施工环境。

5.建立监理、监测和评估机制,确保移民搬迁安置的顺利进行

制定详细的移民搬迁安置政策目标、进度控制目标和质量控制,确保搬迁安置工程投资项目按规划、按规范的顺利实施;对搬迁安置进行有效地监测评估,确保搬迁安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保证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杜绝挪用、占用征地搬迁资金现象的发生。

2009年5月15日,位山老村搬迁安置完成,清除全部房屋及地上附着物,并完成复垦工作。

三、思考与启示

征迁安置是一项政策性、群众性很强的工作,必须始终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归宿,坚持依法行政,坚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问题,推进征地移民工作走向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搞好宣传发动,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是做好征迁工作的前提。因此,要通过各种手段加大征迁宣传力度,让群众了解征迁政策,既能支持工程建设,又能依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只有解决了群众的后顾之忧,努力把思想工作做在前、做上门、做到家、做到位,群众才有搬迁安置的动力,才能主动配合移民征迁工作。在实施征迁之前,要把政策规定向群众进行反复的宣传解释。在征迁实施的过程中,对群众反映的困难也要尽最大努力帮助解决。对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坚决予以维护。特别对征迁中的困难户更要千方百计解决他们的实际生活困难。通过扎实的思想政治工作,说服群众、教育群众,争取大多数群众的支持,形成充分理解工程建设,主动支持工程建设、积极服从国家安排的良好征迁氛围。

及时化解矛盾是征迁工作的重中之重。对已经发生的以及排查出来的矛盾和问题,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订工作方案,千方百计把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同时,要制定征迁工作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依法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