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基本规定
2.0.1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宜分为调查分析和工作方案制订阶段、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阶段三个阶段。特高压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程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 2.1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工程》HJ 24的规定。
2.0.2 调查分析和工作方案制订阶段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相关规划,在研究建设项目相关技术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开展初步环境状况调查、进行初步工程分析的基础上,应根据各环境影响因素和评价因子的评价技术导则完成下列工作:
1 进行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
2 确定评价重点、评价标准和工作等级;
3 明确各专项评价范围和保护目标;
4 制订工作方案。
2.0.3 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在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的基础上,应根据各环境影响因素和评价因子的评价技术导则完成下列工作:
1 各环境要素的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2 各专题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3 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分析与评价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
2.0.4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阶段应完成下列工作:
1 针对环境影响或工程内容提出明确、具体的环境保护措施,实现达标排放、满足环境质量要求;
2 对工程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
3 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给出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环境可行性的评价结论。
2.0.5 环境影响报告书内容应满足现行行业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工程》HJ 24的规定,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前言;
2 总则;
3 工程概况与工程分析;
4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5 建设期环境影响评价;
6 运行期环境影响评价;
7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
8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9 评价结论与建议;
10 附件和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