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的世界(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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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祷文学

在日语中,“祝”这个汉字既可以读作“いのり”,也可以读作“いはふ”。若立足本义,则日语中的“いのる”与汉语中的“祝”关系更为密切,此时这个汉字的音读与“祝儀(しゅうぎ)”中的“祝(しゅう)”相同。在日本的古语中,可以读为“いはふ”的汉字有“斎”“忌”“鎮”等,如“斎児(いはひご)”22、“忌瓮(いはひべ)”23、“鎮へる国(いはへるくに)”24。《大殿祭》有祝词记载道:“愿神奇的祷言,让骚乱平息(奇護言をもちて言壽き鎮め白さく)。”由是可见,“いはふ”可以参与构成“護言(いはひごと)”一词。“斎”与“忌”指保持自身的洁净与圣洁,“護言”即“祷言”,而“言壽き”则是祝祷。另外,“言壽き”也可以是“神賀の吉事”这样的“称辞”。所谓“祝祷”,指的是斋祭神明,宣读咒言,以求天降福祉。

海上诸神众,何神应祭先,使君来往便,才得速行船。25《万叶集》九·一七八四

每思逢所恋,欲见有何缘,神社持斋室,墙头明镜悬。26《万叶集》十二·二九八一

以上两篇诗歌均是古人斋祭祈福时的情景写照。

一上是一个形声字,古人在金文中使用旂七上来表示这个汉字,其字形多作“𣄨”,也偶有写作“”的情况。“旂”“𣄨”“” 属于一字三体,若将其判断为“祈”的初文,那么“祈”的本义应该表示祈愿狩猎或军队远征成功。單(单)二上为战事或狩猎时使用的圆盾之形,方盾则谓之“干”,盾上有雕饰者则谓之“周”,能够用手举起、护在身前的谓之“盾”。考虑到“單”指的是插有羽饰的椭圆形盾牌,嘼十四下可能指一种需要用到羽饰圆盾的仪礼。戰(战)十二下与獸(兽)十四下这两个汉字均从“單”,这里的“單”便如前文所言,其字形象羽饰圆盾。“戰”的初文是“戔”(戋)。“戔”由二“戈”构成,其字形或指干戈相向。“獸”是“狩”的初文,“口”这一部分为“”,“犬”这一部分可能指祭祀时的牺牲,这个汉字可能指一种举行于出猎之际、祈愿此行成功的仪礼。“”字从“言”,正如同“獸”字从“”,二者都是为出行而祈福的祝祷。“言”在这里可能指即将踏上征程的人在进行祝祷时所宣读的咒词。

祈祷要以词汇的形式表现出来,这是一个先决条件。本来,语言倘若不能以声音流的形式实现外显化的话,就不可能发出咒能。在日语中,“いのる(祈る)”这个词中包含着“告る(のる)”,《万叶集》(十二·二九八一)所说的“かけてぞしのぶ”,指的正是凭靠(かける)语言进行祷告(のぶ)。口语终究是一瞬即逝的,人们不得不想方设法将其中蕴含的咒能保存下来。因此,人们将祷言植入文字之中,此时的文字只是对祝词的记录。随后,人们将记录下来的祝词贮藏于祝告之器内,希望通过这样的做法,使得咒能可以更为自由地发挥效果,且能够得以长久保存。如前文所述,“”是象祭器之形的汉字,笔者在此将进一步讲解一些与之相关的汉字。

呼唤神明,祈求诸神从天而降,谓之召二上。古人宣读咒词,进行祈祷,神灵有所响应则下降人世。《说文》训“召”为“𧦝也”,又用互训的方式训“𧦝三上”为“召也”。“乎”象呼子板之形,与钟、铃一样,古人会借其声响以召唤神灵,相比之下,“召”凭借的则是祝告。在说到“召公”或其族人时,其字形偶尔也会写作“𥃝”,字形下方的“酉”是酒,也就是祭祀时使用的酒瓮。神灵降临谓之“昭格”。宗周钟上记载有“用卲各丕显祖考先王”,“卲各”是“昭格”的初文。卲九上,其字形象跪迎天降之神。拜迎自天而降的神明谓之“詣”,其金文字形作“𩒨”。“诏”继承了“召”的声义,后人用为诏敕字。在日语中,“みことのり”(詔)一词表示最高统治者下达的圣旨,其中所包含的“みこと”(尊)一词最初表示神谕,故而后人也使用“命”这个汉字记录之。命二上的字形象头戴礼帽的巫祝跪受神托。立足本义,则“诏”最初用为诏相,即在祭神方面协助他人,“𥃝”也有表示该义的用例。无论是“诏”抑或是“𥃝”,这些汉字起初均与诸如接收神托之类的祭事息息相关。

“召”指呼唤神明,与其对应的汉字为“各二上”,表示神灵从天而降,亦称“降各”。《说文》训“各”为“异词也”,兼以“攵者,有行而止之,不相听也”释其义。本书认为,其字形的下半部分是代表祭器之形的“”,上半部分则指步履自天而降,与日语中训读为“きたる”的汉字“来”相对应。金文中作“卲各”,亦作“卲𩂣”,表示从天而降之义,后世亦作“”“格”,也有假借“假”为之的情况。《说文》训假八上为“一曰至也”,援引《尧典》兼以“假于上下”释之。《诗经·大雅·抑》曰:“神之格思,不可度思,矧可射思。”神无声无味,其行踪难以预测,凡人只能隐约察觉到神灵之气。神气为人所凭依则谓之兑八下,其字形下半部分的“兄”指巫祝,其上半部分则象降临的些许神灵之气。“悦”与“説”则指巫职人员神魂痴迷的状态。此外,“脱”与“捝”指的也是该种状态。

巫祝从他处招来的神明(客神)种类不一,“各”或因而可表示各异之义。在宗庙中迎接神明的到来谓之客七下。《说文》训“客”为“寄也”,许慎认为其声符是“各”。这个汉字与古代日语中的“まらうど”或“まうと”对应,二者均是对远道而来的宾客的尊称。在中国古代也有将他族之神称作“客”的用法。《诗经·周颂·振鹭》记载了为周庙进献飞舞的白鹭一事,其中有“我客戾止,亦有斯容”这样的诗句。《诗经·周颂·有客》曰:“有客有客,亦白其马。”骑着白马、出演受降仪礼的殷商祖先神,均被称作“客”。

“亦有斯容”中的容七下这个汉字,指的便是神灵的姿容。《说文》训“容”为“盛也”,会意字,但却没有充分解释理由。此外,《说文》也收录了一例从“公”的重文,在字形难以确定的情况下,应该先对“谷”的形义进行考释。溪谷之“谷”,与“欲”“俗”这两个汉字中所含的“谷”相比,其形体相似,但最初的形义却并不相同。欲八下,依《说文》训“贪欲也”,许慎认为其声符是“谷”。在金文中有用“俗”字为之的情况,如毛公鼎上记有“俗(欲)我弗作先王忧”,又有“俗(欲)女弗以乃辟圅于囏(艱)”。若为之分类,则“俗”“欲”“容”“裕”应同属一个系列。“谷”的字形,由“兌(兑)”的上半部分与“八”构成,形容神气降临。在宗庙中举行祝告,神灵之气自天而降谓之“容”。文献中用“俗”表示期盼目睹神灵姿容,本来应为“欲”。神灵之气显现,或天降神佑谓之“裕”。乡土民谣谓之“风”,后来也有“国俗之歌”或“风俗之歌”等其他名称。“风俗”一词,是将风土、风气、习俗等全部包含在内。“风”表示风神在某个地域施行的神意,“俗”表示的则是为迎神而将神的旨意外显出来。所谓“国俗之歌”,即人们自发地将某个地区神灵的神意写作歌谣并加以传唱。地区的兴衰,只能通过歌谣加以反映。因此,目睹了近江国27都城一片衰败的人麻吕28,不禁感慨成诗。

此地国神在,神心应寂寥,荒都悲若此,处处见萧条。29 《万叶集》一·三三

《诗经》包含风、雅、颂三个部分,每个部分各有所指:风指地方乡土民歌,雅指中原贵族民歌,颂指宗庙祭祀之歌。

《说文》训诗三上为“志也”,声符为“寺”,其古文以“之”为声符,然而无论哪一个字均为形声字。《毛诗·序》曰:“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该观点认为诗歌代表了人的志之所向,将志歌咏而出则为诗。志十下这个汉字从“之”、从“心”。然而,《毛诗》终究是从文学角度对文字学问题的解读,后人所谓的言志诗并非远古时期的产物。周人申伯被赐封申地(大约位于今天的河南省西南部地区),其友人尹吉甫在辞别时赠长诗一首以表祝贺,此诗即《诗经·大雅·崧高》,是目前被认为最早的亲友赠诗。

吉甫作诵,其诗孔硕。其风肆好,以赠申伯。

该诗有这样的诗句,由此可见,诗是通过“诵”这样的方式表达出来的。所谓“诵”,便是祝颂时诵读的咒歌。将自己的诗作像“其诗孔硕”那般加以赞颂的话,可以使蕴含在诗文中的咒能变得愈发强劲。《万叶集》中收有《乞食者咏歌》两篇,该诗由一边歌唱祝福之词、一边叩门乞讨的民间游历艺人所作。在《万叶集》(十六·三八八五)这篇长歌的结尾处,有“老奴但有此一身,七重八重花历历,为我传世庶啧啧,为我传诸共啧啧”30这样的诗句。其诗获誉愈多,则其咒能愈强。

诗也可以用来进行咒诅。受政治腐败与社会不安的影响,在颓势尽显的西周贵族阶级中信任危机不断蔓延。《诗经·小雅·巷伯》记载了西周贵族对敌人的言语攻击:

彼谮人者,谁适与谋?取彼谮人,投畀豺虎。豺虎不食,投畀有北(北方之神)。有北不受,投畀有昊(天神)!

字里行间充斥着诅咒之言。“有北”和“有昊”指的都是有令人畏惧的鬼神存在的地方。在诗尾处,作者道出了自己的名字:

寺人孟子,作为此诗。凡百(各位)君子,敬而听之。

《诗经·小雅·何人斯》亦如前文所言,既对诅咒行为有所提及:“出此三物(诅咒时献祭的猪、犬、鸡),以诅尔斯。”在诗尾处亦有自矜:“作此好歌,以极反侧。”古人将诗和歌当作咒歌使用,《诗经·大雅·卷阿》曰:“矢诗不多,维以遂歌。”“诗”和“歌”同时出现在了一部作品之中。所谓“矢诗”,是将已经备好的诗篇作为咒歌加以诵读。这种情况大致相当于《万叶集》中的“当所诵咏之古歌”。所谓“当所诵咏”,最初是指古人航行到险要海域时,为了祈求航道安全而行献咏,这当中有一些歌谣曲目是固定的。

奈良京,缭绕白云横;放眼久望,饱看不厌情。31 《万叶集》十五·三六〇二

这首古诗由人麻吕创作。“饱看不厌情”,乃是一种带有振魂意味的行为。《诗经·大雅·卷阿》的末章,讲的便是“矢诗不多,维以遂歌”。人们会将一些诗歌视为祸乱之兆,并称其为“诗妖”。由是可见,某些诗句有时也会产生与谚语相同的作用。

战国晚期,中国南方出现了继《诗经》之后的又一座文学丰碑——《楚辞》。《楚辞》中最早的一批作品是祭祀歌谣,例如《湘君》及《湘夫人》祭祀的是江南的河神,《大司命》及《小司命》32祭祀的则是掌管人的寿夭之神,洹子孟姜壶上亦刻有祭祀该神的金文,除此之外,还有《东君》《河伯》《山鬼》等祭祀歌谣共计十一篇,并称《九歌》。《楚辞》的发展壮大,是以祝颂之辞为源头的。

辭(辞)十四下是可以化解纷乱的语言。《说文》训“辭”为“讼也”,许慎认为“𤔔”指治理辠愆,并收录重文“𤔲”,在金文中古人将其用为“有司”的“司”字,其字形有时也作“”,该字形与“辭”在构造上极为相近。位于“辭”“”右侧部分的均指针型器物,与“辭”相比,“”的形体中还包含“”这一部分,故含祝祷之义。

“辭”字的用例多和诉讼相关。在《左传·桓公十年》中即有“有辭”,指被怀疑的一方所进行的据理抗辩。𤔔四下依《说文》训“治也”,关于其字形,许慎解释为“幺子相乱,𠬪治之也”,笔者从字形出发,认为这个汉字的字形表示上下用手清理纠缠在一起的丝线,因此“𤔔”应该表示难以治理之义,是今天表示杂乱之义的“亂(乱)”字的初文。亂十四下的字形由表示杂乱之义的“𤔔”与象骨签之形的乙十四下构成,表示凭借骨签去理清杂乱之物。因此,治理之义才应该是“亂”的本义。《说文》将“𤔔”与“亂”均训为“治也”,由此两个汉字不能区分开来。“亂”既可以表示治理义,亦可以表示杂乱义,同一个汉字可以表示相反的两种含义,是谓“反训”。也有学者对该观点持肯定态度,认为中国古代的训诂学中含有辩证法的思维。然而,所谓的“反训”往往是以训诂学或字形学中的某些误解为源头,严格而言,具有相反之义的反训字是不应存在的。中国古代汉字的世界是一个既直接又具体的世界,对这种诡辩思维是持抗拒态度的。

“辭”从“辛”,正如同“亂”从“乙”,凭借象针之形的“辛”即可解开杂乱的丝线,移之言辞则谓之“辭”,因此,庭审时的据理抗辩之言可称作“辞”,其古代文献用例可见于《诗经》。西周末年,由于统治阶级的腐败无能,国家招致了天神的盛怒。在政权即将倾覆之时,《诗经·大雅·板》应运而生,作者想要借此表达“辞之辑矣,民之洽矣。辞之怿矣,民之莫矣”的观点。作者在诗尾处写道:“敬天之怒,无敢戏豫。”如其所言,该诗认为统治者不应轻视天神的怒火,而应该谨言慎行。诗中的“辞”具有据理抗辩的性质,这是它区别于普通言语之处。若以化解神怒这样的目的为着眼点,则“辞”与日本的祝词大体相当。在祝词中,“辭”也可以写作“𤔲”“”,由此看来,这些都应当属于同系字。

从本质上看,《楚辞》这部文学作品采用祝诵的形式,通过对神明的哀告,表达了巫祝者对自身命运的控诉。为了应对外患重重的诸侯纷争,楚国的政局发生了剧变,传统遭到摒弃,国力也开始急剧衰退。楚巫,作为中国古代的最后一批巫职人员,诞生于楚国内忧外患的窘境中。“辞”,最初曾是被修饰过的可以向神明祈祷的祝词文学。然而,从巫职人员借它控诉自身命运的那一刻开始,“辞”在历史舞台上便不再是祝祷文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