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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政治经济学概论》[2](萨伊)

(A Treatise on Political Economy)

《政治经济学概论》(1803),全名《论政治经济学,或略论财富是怎样产生、分配和消费的》,曾经是欧洲主要国家和美国大学里的经典教科书,萨伊因此被称为“亚当·斯密的伟大继承者和传播者”。在《政治经济学概论》中,萨伊把政治经济学体系划分为生产、分配、消费三个相互独立的部分,提出了政治经济学理论的三分法,创立了按生产要素分配理论。这些理论观点至今仍是西方经济学理论的基本原则。尤其是他提出的供给自动创造需求的观点,即“萨伊定律”,对后世的经济思想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

让·巴蒂斯特·萨伊(Jean-Baptiste Say,1767—1832),出生于法国里昂的一个商人家庭。早年曾当店铺学徒,后随其兄赴英国,在伦敦附近一家商业学校学习,毕业后回国。虽然他酷爱文学,但遵父命,不得已进入一家人寿保险公司任职。公司经理就是后来担任财政部部长的格拉维尔。当时,格拉维尔将斯密的《国富论》推荐给萨伊读,萨伊如获至宝。1789年法国大革命爆发。在革命初期大资产阶级执政时,他曾热烈拥护革命,1792年参加志愿军。但雅各宾派上台后,他就离开军队,跟随大资产阶级一道反对革命。1790年,他开始著述。1794—1799年间,萨伊在自己主编的《哲学、文艺和政治旬刊》杂志上发表过许多论述经济与伦理问题的文章,为拿破仑所赏识。1797年他被任命为议员,参加财政委员会工作。

1803年,《政治经济学概论》出版。在书中,他反对拿破仑的保护关税政策,而且他没有听从拿破仑的警告去修改书中的有关观点,不久便被解职。他先前出版的著作也被禁止发行。后拿破仑失败,波旁王朝复辟,政府奖励萨伊的活动,并派他去英国考察工业。到英国后,他曾在格拉斯哥大学讲授政治经济学。后又出版了《政治经济学问答》(1817)和《政治经济学教程》(共6卷,1828—1829)。1816年,萨伊在法国阿森尼大学讲授政治经济学;1831年任法兰西学院政治经济学教授。此外,萨伊还留下了有关伦理学、政治学方面的短篇论著,并且将斯密、李嘉图和马尔萨斯等著作翻译并介绍到法国学术界。

《政治经济学概论》共分四部分:一、导论;二、财富的生产;三、财富的分配;四、财富的消费。

一、导论 政治经济学的对象、方法和重要性

长期以来,政治学与政治经济学被混为一谈。而实际上,政治学是研究社会秩序所依据的原则的,政治经济学则是研究财富怎样生产、分配与消费的。

政治经济学的研究方法是历史经验与归纳的方法。这个方法只承认经过仔细观察的事实,以及根据这些事实所作的精确推论。政治经济学亦是阐明事件是怎样发生的实验科学。斯密研究方法的特点在于,不是抽象地寻找原则,而是从经常观察到的事实追溯出支配这些事实的一般规律。李嘉图却依据过于一般化的抽象原理来推论,并且不用实际的经验来检验推论的结果,这种直线式的推论很容易导致谬误。

如果政治经济学能说明财富的来源,指出增加财富的方法,并教导人们如何获得更多的财富而又不致使资源枯竭;如果政治经济学能证明,一个国家的人口可以增多,而同时又可能有更好的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富人和穷人的利益,以及各个国家的利益,不是相互对立的;所有的对抗都是愚蠢的;许多被认为无可救治的弊病,不但可以救治,甚至容易救治,那么,我们就必须承认,没有什么比研究政治经济学更为重要。

二、财富的生产

1.生产的含义

所谓生产,不是创造物质,而是创造效用。物品的生产数量不是以产品的长短、大小或轻重来计量,而是以产品所提供的效用来计量。价格是测量物品价值的尺度,而物品的价值又是测量物品效用的尺度。财富则是具有内在价值的东西,并和价值成正比。

2.各生产要素在劳动过程中互相协作

生产出来的价值都归因于劳动、资本和自然力这三者的作用。其中以能耕种的土地为最重要的因素。由于劳动、资本和自然力这三者往往不是属于同一个人所有,它们的协作要通过租借来实现。不论借出的是劳动力、资本还是土地,由于它们协同创造价值,因此它们的使用是有价值的,而且通常必须获得报酬。为借用劳动力、资本和土地所支付的代价分别叫作工资、利息与地租。

人们首先是研究这个产品的规律和自然趋势;其次是应用上述知识来实现一个有用的目的;最后是进行上述所提示的操作劳动。一个国家必须在这三方面都很优越,否则劳动就达不到完美的地步。因为,任何一方存在缺陷,就不能正常生产产品,产品是这三种劳动综合的结果。

科学知识能容易地、迅速地、便捷地从一个国家传送到其他国家。因此,一个国家纵使科学不很发达,但它也可利用从别国得来的科学知识,使劳动富有成效。其他两种劳动,即应用知识以供应人类的需要和应用知识的技巧,这些只对掌握它们的人有用。所以,一个存在着许多有才智的商人、制造者和农业家的国家,比主要以研究艺术和科学为任务的国家有更强大的力量达到繁荣。这里,所考虑的价值只限于那些在创造后能和物质混合起来并且在一定时间内能存在的价值。但是,人类劳动还能创造另一种商品:无形商品。它一旦被生产出来,便立即消失,人们愿意以贵重和耐久的产品交换它。比如,医生的意见是用诊费换来的。发表意见就是生产,倾听意见就是消费,生产和消费是同时发生的。这就是无形产品的特点。无形产品的生产劳动是很重要的。医生、公教人员、律师、法官等从事的是无形产品的劳动,其所满足的需要是如此重要,以致这些职业若不存在,社会便无法存在。

3.生产为产品创造需求

商品用商品来购买,生产给产品创造需求,销路呆滞绝不是因为缺少货币,而是因为缺少其他产品与之交换。因为,在以商品换货币、以货币换商品的两次交换过程中,货币只在交换的一瞬间起作用。当交易结束时,人们会发现交易其实总是以一种货物换另一种货物。因此,一种商品一旦产出,就给与它的价值相等的其他商品打开了销路。某一种货物之所以过剩,表面上是由于它的供给超过需求。而它的供给之所以超过需求,不是因为它的生产过多,而是因为别的产品生产过少。某些货物生产过少,别的货物才形成过剩。当一种产品亏本的时候,必然有另一些产品获得过多的利润。过多利润刺激生产资源重新配置到供给不足的物品上去。因此,如果对生产不加干涉,一种生产很少会超过其他生产,一种产品也很少会便宜到与其他产品的价格不相称的程度。

依商品用商品来购买这个事实,可以推论出以下几点。

第一,个人和整体的繁荣有密切的关系。一个企业办得成功,就可帮助别的企业也达到成功。城市居民和乡村居民自己所生产的东西越多,就有能力向对方购买越多的东西。

第二,在一切社会中,生产者越多、产品越多样化,产品销售便越快、越多和越广泛,生产者所得到的利润也就越大,因为价格总是随着需求的增长而增长。

第三,对外贸易会给本国产品开辟销路。因为,购买外国货物,必须以本国产品来支付价款,即使以现金来支付,那也是用本国产品交换来的。所以,购买外国货物绝不会损害本国产业及生产。

第四,鼓励消费对生产无益。因为问题不在于消费者的欲望,而在于提高消费的手段和条件,只有生产能解决供给,进而满足消费,进而推进生产。所以,激励生产是英明的政策,鼓励消费则是愚蠢的政策。

4.政府指导生产有害无益

政府指导生产一般有两个目的:第一,让人们生产政府认为更有益的产品;第二,让人们采用政府认为更适当的方法来生产。然而,如果政府当局干涉生产者以追逐高额利润来安排生产,那么,必然会把国家一部分生产力从生产社会最需要的产品引到次要的产品上去。因为生产者最清楚,生产什么才能满足社会的最重要需求,从而获得最高利润。

政府经营企业是自由竞争的最大危害。政府所经营的生产事业,不仅在效益方面比私人经营得差,而且还会妨碍在生产方面和政府竞争的企业。因为政府支配着巨量财富,往往不计较利润得失,能承担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抛售货物的损失。所以,政府企业是极其可怕的竞争者。然而,政府可以通过公共土木工程、创办教育事业等工作有力地刺激私人生产力的发展。事实上,在政府所能使用的以鼓励生产的一切方法中,最有效的是保证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产业和财富的健全状态是绝对自由。如果管理的目的,在于防止那些显然有害于生产或公共安全的欺诈行为与暴力迫害,而不在于指定产品的性质和制造的方法,那么,管理便是有益的和正当的。

5.货币的性质与用途

一个社会只要文化有一点进步,就没有人必须生产满足自己所需要的全部东西,他只需要用超过自己需要的那部分产品,与他人交换,就能获取他所需要的其他产品。如果整个交换过程采取物物交换的方式,将发生很大困难。而货币作为克服物物交换困难的一种货物具有的作用:第一,作为交易媒介帮助社会所有成员取得所想要的东西;第二,可分割为与所打算购买的价值量相等的分量。

三、财富的分配

1.价值基础及供求

一件物品的价值基于它的效用,没有效用因而不为人们所需要的物品不会有价值。但有些天然财富,如空气、水、太阳光等有很大的效用,却不具有可以交换的价值。所以,价值或更确切地说可交换价值的根据,不仅在于它具有满足人类需要的效用,还因为要获得它们必须付出代价,而代价就是在生产方面所做的努力。

劳动、资本和土地是否具有价值,取决于它们合作生产出来的财富是否具有效用或价值。每种生产要素价值的大小与它们在生产事业中各自提供的合作的重要性成正比例。各生产要素的价值构成它们合作生产出来的物品的生产费用。

一件物品的价值或称可交换的价值的唯一的公平标准,是这物的主人在割让时能够很容易换取的其他一般物品的数量,这在商业行为上和在一切以货币估定价值的行为上叫作市价。在一定时间和地点,一种货物的价格,随着需求的增加和供给的减少而成比例地上升,反过来也是一样。这里所谓需求,乃是购买者以等价产品换取所需的物品的能力。至于供给,它是由货物的所有者在一定时期内愿意割让以换取等价物品的全部货物组成。一种货物,如果由于生产成本增加超过现行市价,这种货物就停止生产。所以一种货物的市价上涨时,供给就较为充足,而在市价下降时,供给就较为紧缺。

产品是由人的劳动、资本和自然力共同协作创造出来的。这样创造出来的产品构成拥有这些生产手段的人的收入。处理收入的权利乃是生产手段所有权的结果。劳动的所有权和资本的所有权比自然力的所有权更加不可侵犯。资本或积累的产品全是人们节俭的结果。

生产要素的市场价值和一切其他物品的市场价值一样,是由供给与需求的状况来决定的。它们的价值基于它们所能创造的产品价值,而这个产品价值本身则基于该产品的效用。

2.劳动收入及分配

劳动、资本与土地相结合,所提供的生产性服务创造出具有一定效用和价值的财富。由此创造出来的价值,作为参与生产的各生产要素的报酬,分配给他们的所有者,成为各个阶级的收入。分配给地主的那部分价值叫土地的利润。分配给资本的那部分,叫作资本的利润。分配给工人的部分,叫作劳动的利润。有的时候,由于他们得到了固定的薪水,就得不到利润。这样,每个阶级都从所生产的总价值中得到自己的一份,而这一份就是这个阶级的收入。

借贷资本的利息高低则取决于借贷资本的供求比例。资本可以由信用的运用而增加起来,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因为借贷不能增加可使用资本的数量,只不过使闲置资本不至于闲置。而要使资本得到充分利用,就必须给人们办理一切有关借贷事务的完全自由。

就土地产品的分配来说,从它的总产品中,除首先扣除所有垫付的本金与本金的利息以及劳动的利润外,还必须扣除把产品运到市场上去的费用。如果上述这些金额等于土地的全部产品价值,土地本身就不产生利润,地主也得不到地租。正是这个超过额构成土地的利润。所有能产生较小利润的土地,都可拿来耕种,这是土地不同于资本与劳动的地方。

如果地主把他的资本花费在自己土地的改良上,那么,租金既包括该土地的利润,又包括该资本的利息。有时,农民承担这样的改良费。但是,人们只能指望在租约期内得到所花费用的利息。因此,农民不会进行效果延续到租期以后的改良。由于这个原因,长期租借对土地改良及产量有促进作用。

劳动的收入包括一般劳动的利润,科学家的利润,老板、经理或冒险家的利润与雇工的利润。科学家的利润有其特点。科学家使企业从他们所保管和增进的知识中得到巨大利益,而他们自己却只得到产品的极小部分,他们的报酬和劳动不相称的原因似乎是,他们在一瞬间把巨量的不容易消耗的技术及知识产品投入使用,使得企业将在很久以后才会向他们提出新的要求。我们知道,一项科学成就往往是长期研究和深思熟虑的结果。但是,如此难以获得的知识,也许只需要通过几页的写作就能传播,而且会自行流传,不会消灭,人们不需要再求助于它的发明者。因此,根据决定物价的自然规律,由于供大于求,所以,这一类卓越的知识的报酬很低。鉴于这种不公平的待遇,每一个充分意识到科学研究的巨大利益的国家,都努力通过特殊恩典或荣誉来弥补科学家所得到的极微小的利润。

四、财富的消费

1.消费的类别

在各种社会中,每一成员都是消费者;另一方面,所有不靠施舍过活的人,都通过他们的劳动、资本或土地,对生产做出一定的贡献。所以消费者同时也可以说是生产者。富裕的、文明的与勤勉的国家,和贫穷的国家比起来是更大的消费者,这是因为他们是更大的生产者。

生产意味着效用的创造,消费意味着效用的消灭。物品的效用一经消灭,它的价值就不复存在。价值若能在一个产品或另一个产品上继续存在,价值就累积起来。作为资本使用的价值,可以通过再生产继续存在;组成资本的各种产品可以被消费,但它们的价值一经消灭,就凝结在别的物品上而重新出现。

个人的年消费量就是他在一年内所消费的一切价值的总和,国家的年消费量就是组成国家的个人与团体在一年内所消费的价值的总和。一个国家所输入的一切货物必须看作是它的年产品的一部分,而它的一切输出品必须看作是它的年消费的一部分。

国家总消费又可分为公共消费与私人消费。这两类消费可以是生产性消费,也可以是非生产性消费。

2.消费、节约与奢侈

如果消费是非生产性消费,通常能满足某种欲望,但没有再生产价值。如果消费是生产性消费,那就不能满足什么欲望,但却创造了新的价值;这新价值等于或少于或多于所消费的价值。

消费者一般根据消费对他所引起的损失和给他所提供的满足的估算来决定消费量是否适宜。如果收入不全部用于消费,那么其中一部分就会节约下来。驱使人们节约开支积累资本,因而能促进产业发展并导致国家富裕与文明的动机,是他们改善境况的愿望。节约没有固定的规则,必需品与非必需品的差别是随着社会状况的变动而变动的。奢侈大体上可以说是贵重物品的使用或消费。奢侈的主要目的在于以所陈列的物品的稀罕、贵重与华美使人羡慕,在于炫人的外观和对舆论的影响。

收入只能通过生产性消费增加,绝不能通过奢侈性消费增加。节约的习惯特别值得鼓励,但这种鼓励只要让人们有自由投资与从事不违法的产业的机会就够了。增加资本才能扩大再生产,资本只能通过节约而累积起来。

3.公共消费

公共消费与私人消费一样影响社会财富,规定这两种消费的经济原则是相同的。公共浪费和私人浪费比较起来更是犯罪行为,因为个人所浪费的那些是属于他自己的东西,而公共所浪费的那些却不是属于他自己的东西。政府,仅仅是公共财富的托管人。当钱款是在捐助并希望从中获得利益的人的监视下花费时,浪费情况势必大大减少。政府的消费,在国家总消费中占那么大的部分,以致政府所施行的制度必定对国家繁荣的增进或衰退有很大影响。所以贤明的政府,必须仔细研究,每一次满足社会需要所产生的利益,是否超过为获得该项满足而牺牲的价值。要明确国家消费的主要目的在于维持公共事业和某些生产劳动场所的正常运营。

4.课税原则

课税是将私人的一部分收入充作公用,课税本身并不是再生产的方法,所以,为害最少的课税应遵循的原则:(1)税率适度;(2)课税公平;(3)最低限度地烦扰纳税人;(4)最低限度地妨碍再生产;(5)益于国民道德的提升。此外,课税既然对再生产性消费起阻抑作用,那么,也可利用它来阻抑非生产性的消费。当政府把它所征收的税款投在生产事业上时,或当私人设法以自己的积蓄补充被政府以课税的名义所征去的资本时,课税的害处就被上述补充所带来的利益所抵消。当课税收入用于改善国内交通或兴办其他公共工程时,它就成了投入再生产的资本。

对个人收入的课税,可采用直接课税与间接课税的方式。前者的征税对象是个人的直接收入;后者的征税对象是个人购买某些特定物品的消费行为。间接课税比较容易,亦易为人们所接受。它使政府能够对不同种类的消费行为施加影响,促进那些有利于公共繁荣的生产性消费,阻抑那些足以引起公众穷困或造成资源浪费的非生产性消费。

当对某些货物的生产者课税,同时这些货物相应涨价时,这种税就部分地归这种货物的消费者承担。如果这些货物价格没有提高,这个税就全部落在生产者身上。然而,对一个物品所课的税,绝不会使这个物品的价格按全部税额增高,因为假使它增高到这样的程度,这些物品的总需求就不可能保持原状。所以,在这种情况下,这种税就部分地归这些物品虽已涨价但仍继续使用它的消费者负担,部分地归生产者负担。

5.公债及其后果

政府举债是非生产性的,而且为了支付公债利息,政府必定增加纳税人的负担。各种公债有一个共同的坏处,就是使资本从生产性用途退出,转向非生产性方面。在政府信用很低的国家,还有个特殊坏处,就是使资本的利息上涨,导致资本利润也相应上涨,从而使消费者受损。同时,由于产品价格上涨,于是消费下降,引起其他生产因素的需求也随之减低,因而报酬减少。除资本家外,整个社会都将遭受损失。

如果公债数额不大,所收到的债款又适当地花费在有益事业上,它的确会带来好处,就是给那些不懂得好好利用资本的少数人提供了投资的机会,这也许是公债的唯一好处。但连这个好处也带有一定程度的危险性,因为它可能使政府把国民储蓄浪费掉,而且,一旦公债成为后代的负担,则其更大的风险就是政府丧失了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