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国富论》[1](斯密)
(An Inquiry into the Nature and Causes of the Wealth of Nations)
《国富论》(1776),全名《国民财富的性质与原因的研究》。
《国富论》对人类思想贡献最大的一点就是经济自由主义思想。
在书中,斯密指出,人的本性是利己的,即人是“经济人”。追求个人利益是人类从事经济活动的主要目标,并能在经济活动中实现最大利益,进而最终推进公共利益,这是人的理性使然。所以,在《国富论》中,斯密明确指出了政治经济学的研究任务是使民富国强。而且民富是首要的,只有实现了民富,国强才有保障。民富和国强都依赖财富的增加,如何才能增进一国的财富,斯密认为,主要有两条途径:其一是提高劳动生产率,它主要依赖于分工的细化,分工的细化可以提高劳动者技能,促进技术进步,提高劳动生产率,并实现经济的快速增长和民众的普遍富裕;其二是增加劳动者数量,这依赖于资本积累。而在整个经济活动过程中,必须充分发挥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的作用,让经济活动依其自然秩序运行。
斯密的学说产生于18世纪中叶,那时英国的工场手工业已成为工业生产的主要形式,且有了一些早期的机器发明。农业和国内外贸易也迅速发展起来,国内外迅速膨胀起来的市场需求要求资本主义生产迅速发展。但英国从17世纪资产阶级革命以来,封建专制统治虽然已结束,然而地主和金融贵族的代表在国会中仍占多数,许多利于地主和金融贵族的法令和制度依然在起作用,而资本主义经济要进一步发展,必须要扫除封建制度和重商主义限制政策,实现经济自由。为了适应这种需要,斯密在综合前人思想成果的基础上,创造性地写出了《国富论》,充分论证了资本主义经济自由的必要性。
斯密的出身和经历,决定了他自身的研究特点。亚当·斯密(Adam Smith,1723—1790),生于苏格兰法夫郡(County Fife)寇克卡迪(Kirkcaldy)的一个海关职员家庭。先后入格拉斯哥大学和牛津大学学习。毕业后,于1748年受聘于爱丁堡大学,讲授修辞学、文学。1751年受聘于格拉斯哥大学,先讲授逻辑学,后任道德哲学教授。其讲义的伦理学部分后改写成《道德情操论》,于1759年出版;其讲义的法学、政治学部分后根据他一学生所记笔记,由英国经济学家坎南于1896年整理出版,书名为《关于法律警察、岁入及军备的讲演》。1764年斯密以私人教师身份跟随巴勒克公爵赴欧洲大陆旅行,结识了法国重农学派主要代表人物魁奈和杜尔哥等人,且深受其影响。1776年其代表作《国富论》发表。1778年被任命为苏格兰海关税务司司长。他一生中的最后三年又被任命为格拉斯哥大学校长。
在《国富论》中,斯密构建了一个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完整体系。全书分析了五个方面的问题:一、讨论劳动生产力增进的原因和产品分配给各阶级人民的顺序;二、讨论资本的性质、用途和积累;三、讨论欧洲不同国家财富的不同增长模式;四、讨论政治经济学体系;五、讨论国家财政收支和公债。
一、劳动生产力增进的原因及劳动生产物自然而然地分配给各阶级人民的顺序
1.分工与交换及货币的产生
财富是指一国国民每年消费的生活必需品和舒适品,它们或是本国人民直接生产出来的,或是用本国产品同外国产品交换得来的,总之,财富是生产劳动的结果,劳动是财富的源泉。财富的增长,首先依赖劳动的效率,其次依赖劳动的数量。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主要靠分工,例如制针,实行分工,一人一日可制成4800枚针,如果他们各自独立工作,有可能一天连1枚也造不出来。分工之所以能大大提高劳动生产率,原因有三:一是工人的技巧因业专而日进;二是可免除由一种工作转移到另一种工作所浪费的时间;三是便于工具的改良和机器的发明。
之所以出现分工,这是由人类固有的天然的交换倾向所致。人们在交换中发现,与其自己无所不做,不如专做一件事情,生产一种东西然后互相交换,这样可给自己带来更多利益。然而,分工的范围和程度会受到市场的限制。例如,在人口众多的大城市中,分工就能充分发展;水陆交通运输发达的地方,交换和分工也都发达。相反,交换和分工就发展不力。分工局面一经确立,一切人都依赖交换来生活。起初是物物交换,这种交换很不方便,于是各个时代各个社会中每一个有头脑善思考的人,在交换中除携带自己的产品外,随时还携带一定数量的特殊物品在身边,这种特殊物品人人都肯接受。这种拿去和任何人进行物品交换都不会被拒绝的特殊物品,就是交换的媒介物。在历史上,牲畜、盐、贝壳、烟草、干鱼丁、砂糖、兽皮、铁钉等都曾做过交换的媒介物。贵金属的特性决定了它最适宜做交换的媒介,因此,贵金属最后被固定下来充当交换的媒介物,即货币。
2.价值与价格
当交换充分发展以后,人们在交换过程中,发现了交换的比率到底该如何决定的难题。由于交换的物品必须是人们需要的有用品,故“价值”一词,有时它用来表示某物品的效用,这是使用价值;有时表示某物具有换取他种货物的能力,这是交换价值。商品的交换价值不是由它的使用价值决定的,而是由该商品能够买到或能够支配的其他商品的使用价值决定的。又因为所有各种不同的商品,都是劳动的产物,包含着一定量的劳动,所以,劳动是一切商品的交换价值的真实的尺度。
“自然价格”是该商品的供给与需求恰好相等时的销售价格,“市场价格”则是指一时一地的商品的成交价格,市场价格一般围绕自然价格上下浮动,并最终会与自然价格趋向一致。
自然价格由工资、地租、利润这三种收入的自然率构成。在一定地区和相当长的时期内,虽然工资、地租和利润是随市场状况变动不定的,但有趋向于某一平均水平的趋势,即自然率。
3.工资、利润和地租
在资本主义社会以前,工资是劳动的全部产物,而且工资会随着劳动生产率的增进而增加。而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工资只是劳动产物的一部分,工资普遍被理解为雇佣劳动所得的报酬,工资高低取决于劳资双方的契约。劳资双方在劳动力市场上竞争所形成的价格,就是劳动力的市场价格。在这种竞争中,工人总想多得,雇主总想少给。由于种种原因,在争议中雇主常居有利地位。但工资至少要能够维持工人生存,还要包括养活家属所需费用。为养活自己和家庭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价格,就是劳动力的自然价格。劳动力的市场价格是围绕自然价格上下浮动的。劳动力价格的波动,即工资的上升或下降,取决于市场上对劳动力的需求,而对劳动力的需求又与国民财富的增长状况有关。国民财富不断增长的国家,工资不断上升,反之,则下降。所以,劳动报酬及劳动者生活状况,是国民财富增进与否以及社会前进与否的充分表现。
利润变动的趋势是这样的,随着资本的增加,工资也增加,而利润降低。因为资本增加时,资本家竞争日益激烈,利润随之下降。利润的变动可通过利息率变动来观察,因为利息是利润派生出来的,利率升降与利润升降是一致的。从英国历史上看,国家规定的利率是不断下降的,这说明利润也是不断下降的。
在同一行业,劳动和资本在不同用途上获得的工资和利润,必须相等或不断趋于相等。但实际上却不均等。这种不均等,部分缘于各产业或各职业本身的一些情况,部分缘于人为的政策。以工资为例,那些艰难的、肮脏的、低贱的工种,收入不稳定的工种,成功机会小的工种,需要付出相当代价才能掌握的工种,责任重大的工种,工资应当高一些。反之,工资应当低一些。其不均是与工作快乐与否以及成功希望大小有关的。这种表面上的不均等,其实是均等的、合理的、自然的。因为较高的工资和利润不过是对职业上、产业上所做出的较大的努力、耗费和牺牲的一种补偿而已。相反,缘于人为政策与制度的不均则是不自然的。例如,当时英国行会学徒法与居住法等制度限制了劳动力与资本的自由流动,制约了某些产业的发展。即使这些产业的产品供不应求,商品价格和工资、利润都居高,但资本和劳动力无法流入这些产业。这样造成的收入不均等是不合理的。要保存自然的合理的均等,除掉人为的不合理的不均等,就应当让资本和劳动自由流动,实现经济自由。
地租,作为使用他人土地的代价,是租地人按照土地实际情况所能支付的最高价格。租地人租种土地时,土地所有者总设法使租地人在生产物中只得到基本的补偿,其余要作为地租付给土地所有者。不应把地租看成土地所有者用来改良土地的资本的利润,因为耕作未经改良的土地也要缴地租。由此,地租是一种垄断价格,地租高低取决于农产品的价格超过应补偿的农业资本和普通利润二者之和的程度,而农产品价格高低又取决于需求。所以,在工资、利润和地租这三种收入中,工资和利润是决定商品价格的主要因素,即工资、利润越多,商品的价格也会越高。但地租是农产品价格高低的结果,即地租是农产品价格扣除工资、利润以后的余额,所以地租的多少随农产品价格的高低而同方向变化。
三个阶级中,地主阶级是一个特殊阶级,无论在什么时候,他们都能得到好处,他们不用劳动,不用费心,可以坐等收入,这种安乐稳定的地位使他们自然流于懒惰;工人阶级的工资随资本增加而增加,但在繁荣中他们不能与土地所有者共享丰厚的利益,而在衰退的社会中却要蒙受任何阶级不曾蒙受的损失;产业资产阶级是推动社会发展最为重要的力量,但利润率却会随着社会繁荣而下降。
二、资本的性质、用途和积累
1.资本的性质与划分
资本,即人们希望借以取得收入的那部分资财。资本分为流动资本和固定资本。前者指用来生产、制造或购买物品,然后卖出去以取得利润的资本,它包括货币、食品、材料、制成品。这种资本之所以被称为流动资本,是因为它必须不断地以一种形态用出去,以另一种形态收回来,并只有依靠这种流通才能带来利润。后者指用来改良土地或购买机器和工具等等所费的资本,它包括机器、工具、营业建筑物、土地改良设备以及人们学得的有用才能。这种资本之所以被称为固定资本,是因为它无须通过改变所有者或流通就能提供利润。这样,国民总资财分为三部分:一是供目前消费的部分;二是固定资本;三是流动资本。第一部分不断被消费,第二部分经常被消耗。这两部分全靠流动资本中不断抽取出来的原料、食品及制成品不断补充。而流动资本本身的不断增补,又要依靠土地产物、矿山产物和渔业产物这三个来源。
2.货币资本的性质和作用
货币是商业社会的大工具,但不是社会收入的部分。构成社会收入的是货币所能购得的货物,而不是货币自身。但节省货币这部分流动资本费用,可增加社会纯收入。银行发行银行券,代替金银币,就是以一种廉价的商业工具代替另一种昂贵的商业工具,从而可增加社会纯收入。但发行银行券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即,银行所借贷给一商人或一企业的金额,只能限于商人或企业家在没有银行贷款的情况下,为应不时之需所不得不保持在手的备而不用的现金额。银行办理票据贴现,只宜贴现真实票据,使汇票一经到期,就能兑付,从而银行垫付出去的价值及其利息一定可以取回。同样,采用现金账户贷款法(只要有信用并有地产保证的人担保就可借款的方法)进行贷款时,银行必须要求顾客在一定时间内存入的数额等于贷给他们的数额。这样,才能保证银行发出去的纸币额,不超过国内无纸币时所需流通的金银量。由银行券构成的纸币,若由有信用的人发行,并随时都能兑现,则其价值等于金银货币,即使流通中纸币增加,商品价格也不会上涨。若纸币不能立即兑现,则纸币要按兑现的困难程度将自己的价值多少跌到金银价值之下,商品价格则会因此而上涨。
3.借贷资本和利息
贷款大都以货币借出,但借用人所需要的及出借人所供给的,实际上不是货币,而是货币所能买到的货物。借用人须在借用期内,每年以较小部分的年产物,让与出借人,也就是付息。资本增加了,贷出生息的资本亦必逐渐增加,利息也就必然低落。禁止货币利息的法律,不但防止不了重利盘剥,反而会使它更甚。因为,债务人不但要支付使用货币的报酬,而且要对出借人冒险提供贷款支付一笔补偿费。法律应规定合法的最高利率。法定利率应略高于最低市场利率。否则,等于禁止放债取利。但也不应比市场利率高得过多,不然,大部分借贷资本将离开诚实的经营者,而转到浪费者和投机家手里。
土地的普通市价,取决于普通的市场利率。因为有资本而不投资实业的人,可用此资本购买土地以取地租,也可借出以取利息。如果地租低于利息,那么,没有人愿意购买土地,地价就会跌落;反之,地价就会上升。因此,利率下降,地价会提高;利率高的地方,地价则较低。
4.资本积累及生产性和非生产性劳动
若要把储蓄起来的资财当作资本来获取利润,则必须雇用生产性劳动者,而不能雇用非生产性劳动者。有一种劳动,加在物上,能增加物的价值;另一种劳动则不能。前者是生产性劳动,后者是非生产性劳动。如制造业工人的劳动,通常会把维持自身生活所需的价值与提供雇主利润的价值,加在所加工的原材料的价值上。反之,像家仆的劳动,虽然也应得到报酬,但不像制造业工人的劳动可以固定并实现在特殊的商品上并持续一段时间,它是即时消费的。故制造业工人的劳动为生产性的,家仆的劳动是非生产性的。君主、官吏、牧师、医生、文人、演员、歌手、舞蹈家等人的劳动也都是非生产性的。由于资本总是维持生产性劳动的,而作为利润或地租的收入部分,则可能用来维持生产性劳动者,也可能用来维持非生产性劳动者。用来维持生产性劳动者的那部分利润和地租,就转变成资本。
资本积累的直接原因是节俭,不是勤劳。若只有勤劳而无节俭,就不能有积蓄。一个人所以会节俭,是因为他有改良自身状况的愿望。这愿望人们从胎里出来一直到死,没有一刻放弃过。人要改良自身状况,就要增加财产。要增加财产,就要节俭。对个人利益的追求,自然会驱使人们不断积累资本。
5.资本的各种用途
国民财富不但取决于资本积累,也取决于资本的用途。因为一切资本虽然都用来维持生产性劳动,但等量资本所能雇用的工人数,却随资本的用途不同而不同。首先,资本用于农业领域最具有生产性。因为同量资本推动的劳动量在农业上最多。在农业生产领域,自然和人一起劳动。自然的劳动,无需代价,但其产物和最昂贵的工人的生产物有着同样的价值。其次是制造业即工业;再次是国内商业;最后是对外贸易。若一国资本不够同时兼营各种事业,那么,应首先投资农业,然后是制造业,最后是对外贸易。
三、欧洲不同国家财富的不同增长模式
1.国民财富的自然发展顺序
农业是生产生活必需品的,城市工业是生产便利品和奢侈品的,必需品比便利品、奢侈品重要,而且农业投资最安全。因此,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自然顺序应是农业,工业,对外贸易。可是,欧洲各国实际情况恰恰相反。
2.农业在封建统治下受到阻碍
在封建社会中,大部分土地为大地主占有,而且长期不能再分割。因为那些土地不被看作是谋生的手段,而被看作是掌控权力强弱的手段。大地主们自幼就养成了奢侈的嗜好,他们不愿改良土地,耕种者也不能改良土地。起先,耕作者是可以任意退租的佃农,他们虽不能被主人任意宰杀,但可以被主人随时取走他们所获得的一切,所以佃农不愿改良土地。由奴隶耕作制进入到佃农制后,耕作所需要的资本仍然全由地主供给,农产品扣除消耗的资本后,由地主与农民平分,这还是伤害了耕种者的积极性。后来,土地由真正的农民耕种了,但租期一般较短,仍会妨碍土地改良。此外,许多国家还强迫农民贡税,而这种税是根据土地投资估定的。因此,农民不愿投资,农业发展受到了严重阻碍。
3.罗马帝国崩溃后城市的勃兴与进步
罗马帝国崩溃后,城市居民的境况起先并不比农村居民好。他们无异于隶役,或近似于隶役,也很贫贱。但与乡村耕作者相比,他们取得自由与独立在时间上要早得多。他们逐渐使城市成为自由市,设立了自治机关,有权推选市长,设立市议会和市政府,颁布市法规,筑城堡以自卫。良好的秩序和政府以及个人的自由安全逐渐在各都市确立了。但这时乡村农民们仍受贵族种种迫害,于是乡村勤劳居民一有积蓄,都自然逃往都市。这样,都市工商业就慢慢发展起来。
城市工商业发展起来后,反过来促进农村改良和开发。这说明,阻碍社会经济发展的是封建统治。经济要发展,国民财富要增长,必须有一个自由的社会制度。
四、政治经济学体系
1.批判金银货币就是财富的论点
财富并不是由货币构成的,而是由货币所购买的货物构成的。金银货币也是用商品购买的。有能力购买金银的国家,不用担心缺少金银。因此,想通过限制输入和奖励输出的种种办法来人为地增加一国货币是荒谬的。
2.批判国家干预经济的思想
自利即公益的经济自由思想,鼓励个人经济自由的政策是对国家最有利的政策。每个人为自己的利益打算,自然会把资本投到风险最小、获利最大的部门中去。整个社会收入与社会全部年产品的交换价值相等,因此,每个人争着要生产交换价值大的产品,即价格最有利的产品,正好就会使社会年收入达到最大值。这样,各人追求私利的结果,正好有效地促进了整个社会的利益。虽然人们投资时盘算的是自己的个人利益而绝非社会公共利益,但他们这样做时却受到一只“看不见的手”的指导,去尽力达到一个并非他本意要达到的目的。追求个人利益,往往使他能比在真正出于本意情况下更有效地促进社会公共利益。至于投资哪种产业最有利,各人自己心中最清楚。因此,任何政治家企图指导私人企业活动,不仅是自讨苦吃,而且是最危险的。同时,只许本国生产某种产品而不许进口,也是一种危险的政策。
3.批判保护关税的思想
一种产品如果自己生产比从别人那里买来要昂贵,就不应当自己生产而应当去交换。裁缝不必自己去做鞋子,鞋匠不必自己去做衣服,因为他们用自己的产品与对方交换更为有利。同样,如别国能以比本国制造还便宜的某种商品供应本国,则本国与其勉强生产这种商品,不如把资本转用于本国擅长的产业,然后相互交换。保护关税,虽然可提前发展某种产业,但整个国家的生产与收入绝不会因此而增加。实行自由贸易不仅可以从外国购得比国内制造便宜得多的商品,还可使本国全部资本与劳动使用到最有利的用途上去,从而使国民财富以最大速度增长。
4.批判贸易差额论
一国从对外贸易中得到的主要利益不是输入金银,而是输入本国生产不了的必需品,输出本国消费不了的剩余产物。即使两国贸易是平衡的,但由于互相为对方的剩余生产物提供了市场,双方还是会得到好处的。因此,各国在对外贸易中有共同利益,而不是一方受损一方得益。自由地进行对外贸易,可以扩大商品市场,使每个行业的分工日益完善,促进生产力的提高。
五、国家财政收支和公债
1.政府的各种费用开支
在经济自由情况下,政府依然有种种义务和职能,一是保卫国家安全,免受他国侵犯;二是维持社会治安,保护人民不受欺压;三是建设公共工程。按照这些职能和义务,政府的费用有国防费、司法行政费、公共工程和公共机关费及维持君主尊严的费用。虽然,政府人员(如君主、官吏、牧师、军队等)的职务是高贵的和必要的,但维持他们的费用即政府开支却是非生产性的,因而应尽量压缩。这些费用,有些由全社会来负担,有些则应由有关人员或直接受益人来承担。
2.政府的收入来源
政府的收入有两个来源,第一,来自政府公有而不是公民私有的资源,如国有资本和土地;第二,向人民征收的赋税。而赋税是主要来源。所以,一切赋税的征收都应遵守以下原则:(1)每人负担的税额应当按照各人在国家保护下取得的收入的比例分担;(2)纳税的时间、方法、税额都必须确定,不要随便变动,让纳税人清楚明白;(3)各种赋税缴纳的日期及方法要给予纳税者最大的方便;(4)一切赋税的征收要尽可能做到人民缴纳多少,国家收入多少。
因为,一切收入来自工资、利润和地租,赋税也不例外。因此,赋税可有地租税、利润税、劳动工资税、人头税和消费品税。在这些赋税中,地租是最好的课征对象。因为地租在许多场合下都是土地所有者不用亲自劳神费力便可享得的收入。对地租征税,不会损害任何产业,而对利润、工资、人头和消费品中的必需品征税,则会对发展生产和增进国民财富产生不利影响。就是说,对地租和消费品中的奢侈品征税,不会损害财富的生产和大多数人的利益。
3.公债
政府平时没有节约和积蓄,一旦发生像战争这样紧急的情况,大量费用无法靠增税来解决,于是就产生了公债。资本家也乐意把钱借给政府,因为不但可赚钱,还可得到种种优惠条件。但是,利用发行公债来应付国家需要,则会减少生产资本,因而会使国家经济趋于衰弱。
任何一个国家,如果没有严格的司法制度,没有财产安全感,没有信用保障体系,那么,制造业、商业都很难长久发展。所以,不能任意发行公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