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灌区灌溉管理机构
一、打渔张引黄灌溉管理局的成立与调整
1956年下半年,随着打渔张灌溉工程第一期工程的即将竣工,8月23日,山东省人民委员会(56)鲁人丁字第2523号通知,同意成立“打渔张引黄灌溉管理局”,并要求灌区成立“灌溉管理委员会”,委员由“当地政府、灌溉管理机构,以及农、林、水利、银行、交通等有关部门的领导干部兼任”。
根据山东省人民委员会通知精神,山东省打渔张引黄灌溉管理局于8月底筹建,机关驻牛庄。
9月13日,中共惠民地委总号(56)168号通知任命韩敏为打渔张引黄灌溉管理局副局长,打渔张引黄灌溉管理局正式成立。10月24日,中共惠民地委发总号(56)181号文通知:穆长胜任打渔张引黄灌溉管理局副局长(列韩敏之前),免去广饶县副县长职务。
11月5日,山东省水利厅(56)水人字第69号文《关于打渔张引黄灌溉管理局配备干部的补充意见》函:
“惠民专署:
你署李专员在电话中对打渔张引黄灌溉管理局所提出的几个问题,已以(56)水人字第69号函复。
兹再补充以下意见:
关于该局的干部配备等级问题,我们认为局以下所属各所(段),系掌握灌区放水的主要基层组织工作甚为重要,所长一级干部,以配县级干部为适宜,希参考。”
1957年2月22日,中共惠民地委发总号(57)10号文公布“侯连元任打渔张引黄灌溉管理局副局长(列韩敏之后),免去专署水利局副局长职务。”“王恩普任打渔张引黄灌溉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免去地委合作部二科科长职务”。“万志太任打渔张引黄灌溉管理局办公室主任,免去广饶县委文教部副部长职务。同日,中共惠民地委发总号(57)14号文《关于公布中共打渔张引黄灌溉管理委员会组成人选的通知》称,“为了加强党对打渔张引黄灌溉管理局的领导,地委决定:建立中共山东省打渔张引黄灌溉管理局委员会;并由王玉华,王恩普、韩敏、侯连元、孙朝选、唐国兴、万志太等七同志组成,以王玉华为书记,王恩普为副书记。”
3月3日,山东省水利厅(57)水科字第4号文指出,王旺庄水文泥沙试验站,六户灌溉试验站除受山东省水利厅引黄局领导外,还受打渔张引黄灌溉管理局的指导。3月8日,打渔张引黄灌溉管理局制定的《山东省打渔张引黄灌溉管理暂行办法(草案)》,共分八章、四十七条,其八章分为“总则”“组织管理”“用水管理”“养护管理”“观测试验”“财务管理”“奖惩办法”“附则”。该《办法》是灌溉局伊始,引黄灌溉管理规范性文件。
1956年,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管理局机关设立了“六科一室”,即:人事科、保卫科、计划财务科、用水调度科、技术指导科、工务科和办公室。并成立渠首、大许、西南李、北隋四个灌溉管理所。随着灌区的扩大,1957年又建立了贾家、温楼、东刘、杨斗四个灌溉管理所。
1957年7月10日,中共山东省打渔张引黄灌溉管理局委员会发总号(57)01号文通知下属各单位“关于公布张百庆等同志的职务问题”:
经地委批准:
张百庆任渠首所所长;
王云升任西南李所所长;
鲁济民任北隋所所长;
张文祥任大许所所长。
经党委会研究决定:
孟焕祥任渠首所副所长;
纪学良任渠首所副所长(列孟焕祥之后);
于殿举任西南李所副所长;
陈秀峰任西南李所副所长(列于殿举之后);
郭淮滨任北隋所副所长;
王仲三任北隋所副所长(列郭淮滨之后);
杨叶立任大许所副所长;
张胜德任大许所副所长(列杨叶立之后)。
1958年打渔张引黄灌区竣工后,又建立了五个所。打渔张引黄灌溉管理局的下属所、站分别为:
王旺庄引黄闸至洛车李枢纽:渠首管理所;
一干:通滨、秦王、寇家坞三个管理所;
二干:贾家、温楼、东刘三个管理所;
三干:杨斗管理所;
四干:西南李、北隋、大许三个管理所;
五干:张许、现河两个管理所;
防潮闸:防潮闸管理所。
试验研究机构为:六户地下水观测站、魏家灌溉农业技术推广站,受局行政领导的还有六户灌溉试验站和王旺庄水文泥沙试验站。
六干、八干渠因下放,且没有搞好支渠和田间工程,没有建立管理所,1958—1960年,临时组织过工作组配合放水。
1983年10月15日东营市成立,打渔张引黄灌区横跨惠民、东营两市地,除一干灌区全部及二、三干部分灌溉地段在惠民地区博兴县外,其余灌区全部在东营市境内。为了适应行政区划的调整,加强对打渔张引黄灌区的管理工作,1983年12月山东省人民政府确定将打渔张引黄灌溉管理局收归省统管,列山东省水利厅直属处级事业单位。这种体制一直延续到1990年打渔张引黄灌溉管理局撤销。
1985年局机关科室及所、站随着管理的需要,调整变动较大,除渠首、洛车李外,各干渠调整为一个所,即:洛车李所(1965年复灌后,引黄闸归河务部门管理)、二、三、四、五干管理所及魏家试验站。一干渠复灌后归博兴县管理,管理所不属灌溉局领导。局机关:办公室、器材财务科、工程科、灌溉科、经营管理科、政工科。
1988年局机关又调整为:局办公室、行政管理科、人劳科、工程科、灌溉科、党委办公室、经营管理科、工会。
1989年,东营市新建麻湾引黄闸和总干渠,将原打渔张二、三、四干串联在一起,形成独立的麻湾引黄灌区;同年省引黄济青工程建成运行,渠首利用原打渔张引黄闸渠首;1990年6月,东营市人民政府东政发〔1990〕46号文请示山东省人民政府,要求对打渔张引黄灌区的管理体制进行调整。1990年12月5日,山东省人民政府(90)鲁政函13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打渔张引黄灌区管理体制的批复》致函东营市人民政府,同意对打渔张引黄灌区的管理体制作必要的调整。山东省人民政府决定撤销山东省打渔张引黄灌溉管理局,将打渔张引黄灌区由省统管改为由东营市和山东省引黄济青工程管理局分别管理。即:将原打渔张引黄灌区的渠首工程(含洛车李分水闸)、二干渠及三干渠博兴段的渠系工程、固定资产及管理人员移交给山东省引黄济青工程管理局管理;将原打渔张引黄灌区的四干渠、五干渠和三干渠东营市区划内的渠系移交给东营市管理。原管理局机关及四干渠、五干渠管理所和三干渠东营段、魏家试验站的管理人员、固定资产、退离休人员(含退职人员、遗属等)一律交东营市接管。
山东省政府在批复中还指出:打渔张引黄灌区在国内外都有一定的知名度,为了保持灌区的声誉,打渔张引黄灌区的名称由山东省引黄济青工程管理局保留。
1991年3月14日,山东省水利厅副厅长王守福、东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张万湖、山东省引黄济青工程管理局局长张孝绪在东营市胜利宾馆,签订了《关于打渔张引黄灌溉管理局交接的议定书》。
至此,打渔张引黄灌区在新的管理体制下运行,并分别发展着相应的作用。
打渔张引黄灌溉管理局历年领导班子见表1-5。
表1-5 打渔张引黄灌溉管理局历年领导班子一览表
二、管理委员会
为了协调好灌区的引黄灌溉问题,从1957年就有“打渔张灌溉管理委员会,主任一般是惠民地区(1958—1961年为淄博专区)分管水口的负责人兼任,成员是灌区内各县县长、农场场长、灌溉局局长等有关单位的负责人。灌区管理委员会是灌区的最高权力机构。它主要负责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保证各项决议的执行,审查并通过灌区年和季度灌溉工作总结、计划、决议,以及有关灌区的灌溉用水和工程管理养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监督灌区用水制度和工程管理养护规章制度的执行。
三、基层管理组织
(1)所灌溉管理委员会:由灌溉管理所所辖范围的公社书记或主任,农场场长、生产大队(管理区)主任,热心水利工作的积极分子与灌溉管理所所长等人组成。主任由重点公社水利负责人担任,副主任由管理所所长和公社副主任担任,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指示和决议,监督用水计划和维修计划的实施。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解决用水纠纷等事项。
(2)支渠灌溉管理委员会:由土地多的生产大队(管理区)主任和有关生产队长、斗长及支渠管理员组成。由生产大队主任兼“支管委会”主任,在灌溉管理所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所辖支渠的用水、维修及计划的编制和支渠范围内的水量调配,安排轮灌次序以及整修灌排渠道和清淤等事项。
(3)斗渠小组:由支渠委员会的委员或灌溉面积较多的生产队长任组长(斗长),吸收所辖的农长为组员,负责全斗渠的灌溉管理工作。
(4)农长:农渠设正、副农长,由农渠范围内灌溉面积较多,且对水利工作热心的生产队长担任,负责全农渠的灌溉管理工作。
(5)浇地队:以支渠渠系为对象,将支渠范围内有关生产单位。(队)组成浇地中队,斗渠成立浇地分队,农渠编成浇地班(组)。各生产单位(队、组)根据本单位浇地多少,选择责任心较强、熟悉地形、有浇地经验、热心灌溉工作的人编入固定浇地组织,在支渠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浇地,并直接受所在浇地队长、组长的领导。
浇地队长由生产队长(或另选人)担任。浇地时实行“水位定时观测制”、“日夜轮班制”“四六换班制”“定期回报制”和“七不准”(不准乱扒乱放,不准乱开关,不准大水漫灌,不准泄水,不准夜间停水,不准渠道决口停水,不准小雨小风停水)以及“三固定”(固定水利干部,固定浇地队,固定量水员)的办法,确保作物的适时灌水。
(6)护渠队:沉沙条渠和干、支渠成立固定专业护渠队,由各受益单位,根据划分的责任范围,固定责任心强的人担任。在管理所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巡渠防守、维修养护、拖淤,护林、护路、护线,并以渠道为家,以护渠为业,大力发展多种副业生产。其收入额不低于中等一般社员的收入水平。护渠名额的决定,原则上东条渠(长9公里)30人,西条渠(长7.5公里)20人,干渠每岸每公里2人,支渠每段每公里2人,斗渠为临时性的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