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云南农田水利改革经验值得总结推广
(一)要从全国农田水利面临的形势看云南的改革
云南农田水利改革试点是破解我国农田水利发展困局、尤其是“最后一公里”难题的新探索,有其必然性,有其典型示范意义。
(1)深化农田水利改革是加快补齐短板、保障农田水利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农田水利事业,坚持把农田水利建设作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不断加大投入,完善支持措施,经过长期不懈地努力,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农田水利工程体系,为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持续增加农民收入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农田水利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如不断拓宽农田水利投入渠道、积极推进农业水价改革、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扶持和创新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发展等,这些改革有效解决了农田水利建设管理中一些突出问题。但是由于历史欠账多,积累矛盾多,农田水利设施薄弱的问题还没有根本改变,仍然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特别是“三农”短板中的短板;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加快,对农田水利改革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必须在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机制上狠下工夫,注入和增添补齐补强农田水利短板的活力,为“三农”乃至整个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
(2)深化农田水利改革是适应和引领新常态、夯实农业现代化水利基础的关键举措。我国农村经济社会结构正在发生深刻改变,农业收入占农民收入的比重不断下降,农民开展农田水利建设意愿明显减弱。农村集体经济薄弱,无力建设和管理农田水利设施。农村青壮年劳力向外转移,能够承担农田水利建设管理任务的人员明显不足。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滞后,农田水利工程大多产权不清、管护主体不明确,工程老化失修、效益衰减。这些外部条件的变化都直接影响农田水利发展。只有通过深化改革,加快创新农田水利组织发动、投入保障、建设管理、运行维护机制,才能解决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护问题,化解农业农村发展变化带来的挑战,推动农田水利进入科学发展、良性运行的轨道。
(3)深化农田水利改革是当前推动农田水利发展的强大动力。“十二五”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把水安全上升为国家战略,作出一系列决策部署,对加快农田水利发展与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水利部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深入落实中央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在开展加强农田水利建设的同时,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深化改革的政策措施,协同推进农田水利改革创新,探索积累了许多有益的经验和做法,形成了坚持通过改革推动农田水利发展的共识。“春江水暖鸭先知”。云南省较早感受改革大潮的涌动,认识到深化农田水利改革是持续推进农田水利健康发展的必然选择。全省上下谋划改革、推动改革,形成了协同推进农田水利改革的良好氛围。在云南农田水利改革积蓄能量,待势喷发的关键时刻,汪洋副总理亲临云南考察,对创新农田水利建设和运行管护机制作出重要指示,水利部与云南密切合作,全力推进云南农田水利改革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二)云南农田水利改革试点的经验
(1)坚持正确的改革思路。水利部和云南省在选择和推进3个改革试点工作中,始终坚持以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为指导,按照汪洋副总理关于云南农田水利改革试点探索的目标要求,坚持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新理念贯穿于农田水利改革试点工作的全过程,坚持政府与市场两手发力,以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为重点,以水权分配、水价改革、产权制度改革为支撑,创新农田水利建设、管护、运营体制机制,解决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投入不足、管护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为农田水利发展顺应当前农业农村深刻变革要求探索新路、摸索经验。
(2)明确改革目标任务。试点初,水利部和云南省有关地方政府及其部门经过反复研究、论证,确定了试点工作应坚持的四项原则,即先建机制、后建工程,有限目标、分类试点,先易后难、先简后繁,总结经验、逐步推广。按此原则选择3个不同特点和类型的试点项目,分别设定不同的目标。恨虎坝灌区以引入社会资本为重点,探索多渠道筹措资金,解决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问题;中坝村以完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为核心,探索建立主体明确、责任落实、良性运行的管护机制;高西片区以规模化高效节水减排为依托,探索大户自建、自管、自营的建管模式。通过试点,建立水权明晰、水价形成机制合理、工程良性运行、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农业用水精准补贴、绩效评价等机制和制度,建设完善从水源至田间的灌溉设施,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带动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群众增收致富。
(3)细化改革方案设计。水利部把落实汪洋副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进云南改革试点作为全国农田水利改革的突破口,陈雷部长亲自研究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在认真梳理当前农田水利难点热点问题的基础上,与云南省会同试点项目所在地政府反复研究,把影响当地农田水利发展最迫切需要解决的5个大的方面、17个问题作为改革试点首要目标,明确了不同试点的重点、思路和路径。如陆良县小百户镇恨虎坝中型灌区试点,重点是通过水权分配确权到户、建立水权交易机制和政府回购机制,以及落实水源工程和骨干工程建设管理政府主体责任、细化管理体制和健全运行机制等,吸引社会资本和市场主体进入田间工程建设、管理与运营。经水利部、云南省、试点市县以及受益群众代表共同谋划,2014年10月完成了3个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编制和审批,由云南省水利厅和试点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水利部全程跟踪和指导了改革试点工作。
(4)强化对试点工作的领导。水利部和云南省把做好农田水利改革试点作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的重要任务,建立了部省分工协作机制。水利部领导多次召开办公会,研究试点目标任务和发展方向,相关司局包点推进,全程跟踪指导,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新问题。云南省建立了由省人民政府牵头、所在地市人民政府为责任主体,试点县人民政府为实施主体的责任制度,省市两级都成立领导小组,由政府领导挂帅,发改、财政、水利、农业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共同推进改革试点。形成了领导有力、上下联动、左右配合、责任明晰的工作机制和推进改革的强大合力,保障了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5)着力创新机制突破难点。群众能否接受,政府能否顺利实现规划目标,引进企业能否获得合理利润是试点成败的关键。对此,云南省在试点中搭建综合改革平台,着力健全机制,采取水权、水价、产权改革以及新型管理组织建立等系统化解决方案,较好解决改革的难点问题。陆良县水务局书记王俊介绍,在建立水价形成机制过程中,坚守农民亩均水费多年平均不超过240元的底线,而农民亩均收入大幅增加、群众劳动方便程度大幅提高,水价改革受到农民欢迎。在工程管护机制创新方面,通过企业与农民用水协会联合组建公司负责工程运行管护,发挥公司善于运营、管理精细的长处和用水协会熟悉情况、有号召力的特点,两者结合,优势互补,提高管理水平。在引进社会资本过程中,农民合理分担水费,政府予以精准补贴,保证了工程良性运行和企业合理效益。调研时陆良大禹节水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孙振鹏介绍,2015年包括水费收入、政府保底收益及其他收入在内,公司年度可实现利润约25万元。
(6)充分发挥群众的积极性。当地群众是改革试点的参与者、受益者,是改革成功的关键力量。在试点过程中,充分发挥农民群众改革的积极性,让群众全过程参与试点改革,把群众同意与否作为各项改革举措实施的前提。改革试点方案先后经过7次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建设过程中村民选派代表参与工程施工、质量监督、占地协调。为确保机制改革和工程建管方案与群众诉求一致,陆良县通过召开党员会、户代表会、村民大会等方式,把政府的改革意图向群众宣传到位,算清改革前后对比账,让群众知晓改革、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发扬民主,反复沟通,细致工作,凝聚人心,奠定了改革推进的群众基础。
(三)重视并解决好试点工作中的问题
调研中也发现,由于试点运行不到1年时间,有些制度尚未全部实施,有些机制虽然实施了,随着工作的不断深入,可能会暴露出这样和那样的问题。如由于当地政府的监管经验不足,监管不到位,影响试点效果;工程整体运行中存在国有和市场两个管理主体,若相互协调配合不到位,将影响工程整体效益发挥;受传统免费用水习惯以及国家取消农业税费、实行农业补贴政策等影响,可能出现部分用水户不交水费给工程运行管护机制带来不利影响;受经济效益驱动,盲目扩大范围,导致局部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突破红线;专业管护人才紧缺,影响工程管理水平提高,等等。这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