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系统优秀调研报告(第十五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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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云南农田水利试点取得明显成效

(一)3个试点区试点前面临的问题

恨虎坝中型灌区改革试点区位于陆良县西部小百户镇炒铁村,试点区虽有恨虎坝水库水源工程,但缺乏灌溉配套设施,加上运行管护机制不健全,水价机制不合理,有人用无人管,导致10008亩农田旱时难以灌溉,群众拉水灌溉亩均成本240元每年以上,严重制约了当地农业发展和群众增收。中坝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区也位于陆良县小百户镇,5个自然村由于农田灌溉设施老化失修严重,水价形成机制不合理,田间沟渠老化和计量设施不健全等因素,现状农业灌溉用水成本高,水资源需求量大且浪费严重。澄江高西片区改革试点区位于抚仙湖北岸的龙街街道高西社区,主要包括小官庄、赵院、朱家山和后西山4个村民小组,涉及人口721户2380人,由于水利建设投资渠道单一、管护机制不健全、灌溉方式落后,试点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薄弱、干旱洪涝灾害频发,造成用水保障率和用水效率低、农业面源污染严重。据调查,试点区化肥、农药年施用量分别为351.3吨、194.5吨,入河污染物量为27.3吨。2013年梁王河入湖口处水质多为Ⅴ类、劣Ⅴ类,主要污染因子为总氮。

(二)试点取得的成效

通过建机制、建工程、调结构,经过1年多的努力,3个试点区面貌发生了可喜的变化,调研中我们亲眼目睹了农田水利改革试点给当地群众带来的实惠。

一是建立了一整套合理的体制机制。试点区先后建立了水权分配、水价形成、节水激励、工程建设管护、社会参与等制度、办法。有了这些机制保障,社会资本投资企业与用水合作组织可以共同组建“农业科技节水有限公司”,实施项目区田间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营管理。农业用水水权得以分配到户并合理确定水价,用水实现计量收费。在工程改造和政策机制等共同发力下,项目区亩均水费支出总体减少。小百户镇炒铁村65岁的村民张建方算了一笔水账,原来浇一亩地需要请人拉四车水,每车水60元,每浇一亩地需要投入240元;如今输水管道铺到田间,进行了水价改革,每立方米水0.6元,浇一亩地只需25立方米水,浇一亩地仅花15元,浇地成本减少了10倍以上。水管单位通过明确职责、落实运行管理人员和保障经费,以及严格管理人员履职考核,工程走上了良性运行的轨道。

二是建成了配套完善的工程体系。完成了提水泵站8座、装机1055千瓦,输水主管291公里、干支渠道24公里等骨干工程,在田间实施了13390亩微灌工程、7160亩渠灌工程;微灌区建成了自动控制系统、精准计量设施;在恨虎坝700亩微灌示范区进一步完善了农业物联网系统,实现了水利工程现代化,极大地改善了当地群众生产用水条件。“浇地真方便,一刷卡水就流到地里。”炒铁村村委会主任孙永林欣喜地告诉我们,过去群众浇地要到几公里外的地方拉水,费钱费力,现在种地用上了“自来水”。以前村民从未见过的电磁阀井、取水计量器、墒情监测站也从田间地头冒了出来,十分引人注目。村民张建方说:“我们以前浇地很困难,现在有了党的政策,我们不用拉水,什么时候用水,拿着射频卡来刷一下,非常方便,相当开心和喜欢,确实没有想到会弄得这么好。”

三是实现了各方利益的互惠共赢。村民李文武说:“我种4亩地,原来每浇一次地,要4~5个工,现在把管子装起来,浇一次地只需要半个小时到一个小时,对于我们来说省工省水、增产增收”。据实测和推算,3个试点区群众亩均可增收2000余元,节约灌溉用水成本300余元,减少灌水劳力6个工日以上。企业投入获得合理回报,恨虎坝社会资本投入年均收益率达7.8%~9.8%;政府强化了水资源管理能力、实现了节水减排,试点区灌溉水利用系数从0.40提高到0.70~0.85,亩均节约用水120立方米以上,削减农田面源污染物44.6%。

四是推进了农业农村改革与发展。灌溉用水条件的显著改善,促进了2240亩土地集中流转,规模化种植蔬菜、花卉等高附加值作物,推动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农民增收,农业进一步转型升级;倒逼提升了农村基层公共事务管理能力和群众民主管理、自我管理水平,与前5年相比,3个试点所在村委会议事率提高35%以上,群众纠纷矛盾减少;带动了村容村貌改观,促进了美丽乡村建设,推进了农业农村改革和发展。

(三)试点实现了农田水利改革多个方面的突破

一是建立了农业水权分配办法。以陆良县为例,结合恨虎坝灌区、中坝村2个改革试点工作,把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总量控制红线和用水效率红线在全县推开,统筹考虑生产、生活、生态用水,按照从严从紧的原则确定农业灌溉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和灌溉定额,赋予每亩土地平等水权并颁证到户、载明用水权益,为计量用水、节水奖励提供了支撑。

二是成功探索了农田水利引入社会资本。恨虎坝灌区建设和运营管理成功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建立了一套公开比选、群众决策、进退有据的程序,创建了风险合理分摊、政府精准补贴的制度,实践了社会资本与受益群众合作运营农田水利工程的新模式,激发了市场和群众参与改革的热情和活力,打开了农田水利发展的新局面。

三是创新了农业水价形成机制。试点改变以往供水成本不计田间工程折旧的水价计算规则和政府主导定价方式,实行田间工程全成本水价,由新组建公司收取。骨干工程实行运行水价(不计折旧)由水管单位收取,水源工程由政府补贴。区分不同作物实行差别化水价,对超定额用水实行累进加价。以群众承受能力为基础、企业合理盈利为基准和政府让利为调节,建立了合理反映农业供水成本、有利于节约用水、促进农田水利工程良性运行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

四是有效实施了政府精准补贴和节水奖补。试点探索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对执行水价与运行成本水价之间的差额予以补贴,对节水的农业用水合作社或用水户予以奖励,用水户在定额内节余的水量可自行交易,未交易的结余水量可由政府在执行水价的基础上加价0.05元进行回购。陆良县人民政府出台了《陆良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区节水精准补贴和节奖超罚暂行办法》,明确县财政每年安排20万元专项用于节水奖励和精准补贴。

五是厘清了政府在农田水利建设管理的经济责任。云南试点成功解决了农田水利“谁来投”“怎么投”“投多少”的问题,对农田灌排骨干工程一般是以政府投入为主,田间工程可以通过“民办公助、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调动农民投入;对有一定经济利益回报的工程,应尽可能创造条件吸引社会资本和受益主体投入。同时,如果合理核定水价、足额征收水费或发布工程运行管护标准、政府每年按定额予以补助,就能保证工程良性运行,这为新常态下加快补齐农田水利设施短板探索了路子。

试点经验和做法已引起当地干部群众的关注,周围县市开始自动学习借鉴试点做法。如云南省昆明市石林县、红河州建水县等7个县(市、区)已将试点经验借鉴推广并创新发展,田间工程配套、高效节水灌溉等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建设吸引社会资本投入1亿多元,建水县、弥勒县等高效节水灌溉项目社会资本投入农田水利比例进一步提高。江苏、广西等10个省份的水利部门组织到陆良试点参观考察和观摩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