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太湖流域及东南诸河用水实行总量控制的意义
太湖流域及东南诸河地处我国东部沿海地区,降水量丰沛,但是由于水资源时空分配不均,加之部分地区水污染严重,致使资源型、工程型、水质型缺水问题并存,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对于保障太湖流域及东南诸河供水安全及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太湖流域人口稠密,经济发达,2012年用水总量已达350亿m3,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高,本地水资源短缺,多年平均本地水资源总量仅为176亿m3。按2012年常住人口统计,太湖流域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为297m3,为世界平均值的4%,全国平均值的14%,居全国七大流域片倒数第二位,仅次于海河流域人均水资源占有量251m3,远低于国际公认的人均1000m3的缺水警戒线。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太湖流域社会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太湖流域用水总量从1980年的234亿m3,增加到2012年的350亿m3,人均用水量为590m3,居全国七大流域片之首,较全国人均用水量多30%。由于本地水资源的先天不足,现状用水主要依靠引长江水和上下游重复利用弥补。现状工况遇枯水年份和特枯年份,流域缺水量将高达30.6亿m3和42.3亿m3,尤其是每年的7—8月农业灌溉大量用水,河网水位迅速下降,引江能力明显不足,加剧了流域水资源的供需矛盾。因此,实行用水总量控制是应对太湖流域本地水资源不足、干旱年季节性工程型缺水的必然要求。
同时,太湖流域全社会节水意识不强,现状用水效率不高,现状万元GDP用水量65m3,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92m3,远高于北京、青岛、天津、大连等地区;另一方面,太湖流域农业用水以水稻灌溉为主,且大多采用大水漫灌方式,农田灌溉水量和农田灌溉定额长期居高不下。加之水污染治理力度远低于经济高速发展造成的污染加剧趋势,导致废污水大量排入河湖,流域城镇居民生活、工业(不含火电直流冷却水)及建筑业、第三产业废污水年排放量从2002年的50.4亿t增加到2012年的64.3亿t,大量农业面源污染经农田排水也直接进入河湖,污染了水体,2012年太湖流域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仅为35.5%,距国务院批复的《太湖流域水功能区划》水质目标差距较大,进一步加剧了水资源供需矛盾,威胁流域供水安全特别是饮用水安全。鉴于太湖、太浦河、望虞河等重点河湖承担了流域水资源调蓄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供水安全保障任务,《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04号)加大了太湖等重点河湖饮用水安全保障力度,将用水总量控制从流域细化到重点河湖,明确规定太湖、太浦河、望虞河等重点河湖实行取水总量控制制度。因此,实行用水总量控制是减少太湖流域废污水排放、保护水资源的有效措施,有利于保障流域供水安全特别是重点河湖饮用水安全,有利于保障流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东南诸河区气候湿润,雨量丰沛,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1995.4亿m3。以2012年常住人口统计,东南诸河区人均水资源量较多,为2500m3,是全国平均值的1.2倍。东南诸河区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汛期6个月降水量占全年的72%,年际最大降水量是最小降水量的1.68倍,并且出现连续丰水年或连续枯水年的情况,易造成水旱灾害,同时,区内90%以上为山丘区,中小河流众多、大都独流入海,开发利用难度大,调控能力不足。东南诸河区上游地区水多人少,下游沿海地区人口密集、经济发达、水资源偏少,与耕地、人口分布和生产力布局不相匹配,其中,人均水资源量低于国际公认的缺水警戒线(人均1000m3)的缺水地区有厦门市和舟山市。东南诸河区现状工况中等干旱年和枯水年缺水分别为4.2亿m3和31.0亿m3,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用水需求将不断增长,供水缺口进一步加大。因此,东南诸河区实行用水总量控制,是应对山丘区工程性缺水和沿海城市及海岛地区资源型缺水的重要举措。
同时,东南诸河区水资源利用方式粗放,用水效率较低,现状万元GDP用水量为75m3,平均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约为0.5左右,城市供水管网漏失率在15%以上,部分城市甚至超过了30%。近年来,东南诸河区城镇居民生活、工业(不含火电直流冷却水)及建筑业、第三产业废污水排放量呈较快增长态势,从2002年的76亿t增加至2012年的97亿t,污染了水体;其中,东南诸河区水质上游好于下游、水库好于河流、山区好于平原,部分沿海城市市区及周边河道水污染严重,并有恶化态势;全区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64.3%,距东南诸河区水功能区水质目标尚有较大差距,加剧了水资源供需矛盾。因此,实行用水总量控制,以水定产业,以水定发展,可形成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高效利用及控制废污水排放的倒逼机制,是建设节水型社会、缓解东南诸河区水资源供需矛盾的必然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