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土的强度含义
源于土的碎散性、多相性和在长期地质历史中造成的多变性,土的强度也呈现其特殊性。
首先,由于土是碎散颗粒的集合,它们之间的相互联系是相对薄弱的。所以土的强度主要是由颗粒间的相互作用力决定的,而不是由颗粒矿物的强度本身直接决定的。土的破坏主要是剪切破坏,其强度主要表现为黏聚力和摩擦力,亦即其抗剪强度主要由粒间的黏聚力和摩擦力组成。而土是三相组成的,固体颗粒与液、气相间的相互作用对于土的强度有很大影响,所以引入了孔隙水压力、吸力等土力学所特有的影响土强度的因素。土的地
质历史造成土强度的多变性、结构性和各向异性。土强度的这些特点体现在它受内部和外部、微观和宏观众多因素的影响,成为一个十分复杂的课题。
材料的强度是指材料破坏时的应力状态。定义破坏的方法是破坏准则。基于应力状态的复杂性,破坏准则常常是应力状态的组合。强度理论是揭示土破坏的机理的理论,它也以一定的应力状态的组合来表示。因而强度理论与破坏准则的表达式是一致的。这样,强度理论的一般表达式为
f(σij,ki)=0
(2.3)
其中应力张量σij为二阶张量,有6个独立变量,严格地讲,它们对土的强度都有影响,ki为强度参数。如果用主应力表示,则除了3个主应力的大小外,还与主应力方向有关。对于各向同性的材料,式(2.3)可以表示为
f(I1,I2,I3,ki)=0
(2.4)
或者
f(p,q,θ,ki)=0
(2.5)
与可以独立变化6个应力变量的室内土工仪器还没有被实现一样,“完全”的强度理论也还从未实现。
在实际问题中,人们总是探求和选择使材料破坏的主要因素,忽略次要的因素,建立适用的破坏准则,并根据材料在简单应力状态下的试验确定材料强度参数和指标。
不同的土试样(它一般是代表一个受力均匀的土单元)在不同条件下的加载试验,可得到不同的应力—应变关系。一般可表示为图2.1中的几种情况。对于不同的应力—应变关系,其破坏的确定也是不同的。
图2.1 几种土的应力—应变关系曲线
(a)应变硬化;(b)应变软化;(c)断裂破坏
图2.1(a)表示的是应变硬化情况,亦即随着应变增加,其应力也不断增加。由于土变形的弹塑性特点,在用塑性理论描述时就是随着应变增加,在应力空间中的屈服面不断扩大。图2.1中,①表示松砂和正常固结黏土在固结排水试验中的曲线;②一般表示饱和密砂和中密砂在不排水试验中的曲线。在这种情况下,通常以应变达到一定限度(通常为15%)来定义试样的破坏。图2.1(b)表示的是应变软化。它一般表现为在应变达到一定值时,应力(或应力差)达到一个峰值点,随后应变再增加则应力减小,一般存在一个残余强度。在塑性理论中的“软化”阶段,其应力空间中的屈服面是随应变而逐渐收缩的。其中,①表示密砂或超固结土在排水试验中的应力—应变曲线;②常表示松砂在固结不排水试验中的应力—应变曲线,这时通常以达到峰值应力定义为土的破坏。图2.1(c)
表示的是断裂破坏,即在很小的应变下,试样突然断裂,比如对硬黏土的无侧限压缩试验、黏土的拉伸试验等。这时由断裂应力确定土的强度,其破坏状态比较容易确定。
从上述情况可见,土试样在一定的应力状态及其他条件下,失去稳定或者发生过大的应变就是发生了破坏。土的强度是指其在一定条件下破坏时的应力状态。有时,土的强度的定义与土表观的“破坏”并不一致,如土的残余强度、松砂不排水情况下的流滑等。同时,土的破坏和强度的确定存在一定的人为因素。
对于一个试样,其应力状态达到其强度时,它将发生很大变形(完全塑性与应变硬化情况)或者不能稳定(应变软化和断裂情况),这时即意味着试样破坏。对于刚塑性及完全塑性模型,一个边值问题的土体(如地基)中部分土体达到其强度(或发生屈服),只能说这部分土体达到了极限平衡条件(或称塑性区),整个土体或者与其相邻的结构不一定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