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节 桓武天皇的外交及内政
一、渤海的来贡
前文说到,桓武天皇锐意进取,勤政爱民,政绩斐然,接下来再讲一下他在外交方面的怀柔政策。
延历五年(786年),以渤海国使李元泰为首的六十五人,漂流至出羽国,遭虾夷劫掠,仅四十一人生还。出羽国司向桓武天皇禀报此事,桓武天皇下发恩恤并送其归还。
延历十三年(794年),同渤海国使者吕定琳等六十八人,再次漂到虾夷领地,桓武天皇同样下发恩恤并送其归还(由此可以推算出当时从渤海国到日本的航线)。
渤海国,就是以前高丽国所在的地方。日本和铜六年(713年),渤海得到大唐的册封,号渤海国。
延历十五年(796年),上野介御长广岳、式部大录桑原秋成奉桓武天皇之命,护送渤海国使者吕定琳等人返回渤海国,同时向渤海国王递送国书并赠送绢二十匹、二十匹、丝一百、绵二百屯。日方使臣从渤海国返回日本时,渤海国王嵩璘向日本献上国书,表达了对日本的敬慕之情。《日本后纪》记载:
嵩璘启:差使奔波,贵申情礼,佇承休眷,瞻望徒劳。天皇顿降敦私,贶之使命,佳问盈耳,珍贵溢目,俯仰自欣,伏增慰悦。其(吕)定琳等,不料边虏,被陷贼场,俯垂恤存,生还本国。(中略)嵩璘猥以寡德,幸属时来,宜承先爵,土统旧封,(中略)思欲修礼胜方,结交贵国,岁时朝觐。(中略)小船航海,不没即危,(中略)虽慕盛化,如难阻何。傥长寻旧好,幸许来往,则送使数,不过二十,以兹为限,式作永规。云云。
而后,日本群臣纷纷上表祝贺。例如:
臣闻大人驭时,以德为本;明王应世,怀远是崇。(中略)伏惟天皇陛下,仰天作宪,握地成规,窥日域而慕声。(中略)近者,送渤海客使御长广岳等回来,伏见彼国所上启,辞义温恭,情礼可观,悔中间之谜图,复先祖之遗迹。(中略)克己改过,始请朝贡之年限。
表文中提到了渤海国对日本天皇的礼敬和服从,以及中间的反抗及改过。于是,日本为了回复渤海国书,于延历十七年(798年),派遣内藏宿祢贺万(即内藏贺万)等出使渤海国。渤海国也派出大昌泰等使臣,护送日本使臣回国,并朝拜日本桓武天皇。
次年,即延历十八年(799年)正月,桓武天皇在大极殿赐宴群臣及渤海国来使,并赐使者蓁揩衣。使者十分高兴,和群臣一起踏歌朝贺。使者回国时,式部少录滋野船白等人相送。当时的国书记载在《日本后纪》中:
(桓武)天皇敬问渤海国王:使(大)昌泰随贺万至,得启具之。王逖慕风化,重请聘期,占云之译交肩,骤水之贡继踵,每念美志,嘉尚无已。故遣专使,告以年期,而犹嫌其迟,更事复请。夫制以六载,本为路难,彼如此不辞,岂论迟促。宜其修聘之使,勿劳年限,今因(大)昌泰等还,差式部少录正六位上滋野宿祢船白(即滋野船白),充使领送,并附信物,色母如别,夏首正热,惟王平安,略此代怀,指不繁及。
从此以后,渤海国年年朝贡成了惯例。新罗国也一样,与日本时有使臣往来,散见于正史之中。
二、奖励文学
桓武天皇对文学的支持,史书中时有记载。延历十一年(792年),桓武天皇下诏:
(大意)明经学生发声诵读时,谬误颇多,所以务必要熟习汉音。
延历十三年(794年),桓武天皇又下诏:
古之先王,以教学为先,云云。去天平宝字元年(757年)所置大学寮田二十町,生徒稍众,不足以供。
于是,增加越前国水田一百零二町为勘学田。
延历二十四年(805年),朝廷设置纪传儒生等——这些都是桓武天皇崇文的体现。
由于前朝编撰的《续日本纪》中有不少疏漏,桓武天皇下令民部大辅菅野真道、左大辨秋篠安人、大外记中科巨都雄等进行增补修订,于延历十六年(797年)二月完成。当时的上表大意如下:
前朝诏故中纳言从三位石川朝臣名足(即石川名足)、刑部卿从四位下淡海真人三船(即淡海三船)、刑部大辅从五位上当麻真人永嗣(即当麻永嗣)等,分帙修撰,以继前纪。而因循旧案,(中略)臣等搜故实于司存,询前闻于旧老,缀叙残简,补辑缺文。
可见当时是奉旨进行增补修订。
延历十五年(796年),桓武天皇下诏:
诸国地图,事迹疏略,加以年序已久,文字阙逸,(中略)夫郡国乡邑,骑马远近,名山大川,形体广狭,具录无漏焉。
可见,地图编撰这种事情,在历朝历代中,也算得上少有的大事件了。
另外,桓武天皇御制的和歌,并没有大家想象中那么多,而且很多都已经散逸了,没有保存下来。现将正史中有记录的为数不多的御制和歌摘录一二如下。
延历十六年(797年)十月,桓武天皇赐宴群臣,酒酣之际,桓武天皇御制和歌一首:
菊英满地眠秋雨,犹有余香酬岁时。
延历十七年(798年)八月,桓武天皇巡猎于北野,留宿伊予亲王的山庄,日暮时分,山中有鹿鸣,桓武天皇御制和歌一首,并命随行大臣作诗应和:
晨光熹微,山谷空幽。
暮霭沉沉,鹿鸣呦呦。
延历二十年(801年)正月,桓武天皇设御宴,天空飘雪,桓武天皇吟诗一首:
忽而天降雪,疑是梅花飘。
延历二十二年(803年)三月,桓武天皇在给遣唐使藤原葛野麻吕、副使石川道益践行时,赐诗一首:
莫道杯酒薄,愿君平安归。
藤原葛野麻吕听到之后,泪如雨下,群臣无不垂泪。从这首诗中也能看出桓武天皇对于即将远行的臣子的关爱。
三、矫风、铸钱及殖产
随着当时的社会风气变得更加开明,“良贱通婚”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在这种情况之下,延历八年(789年),朝廷准许:
奴婢(即贱民)与良家子弟通婚,或者良家女子与奴仆(即贱男)通婚,所生子女,皆从良家。
由于这条规定,故必须厘清各家家谱。于是,延历十八年(799年)十二月,桓武天皇下诏:
天下臣民,氏族已众,或源同流别,或宗异姓同。欲据谱讲,多经改易。至检籍账,难辨本枝。宜布告天下,令进本系账,三韩诸藩亦同。但令载始祖及别祖等名,勿列支流并继嗣历名。若原出于贵族之别者,宜取宗中长者署申之。凡缺氏姓,率多假滥,宜再确实,勿容诈冒。(中略)凡庸之徒,总集为卷,冠盖之族,听别成轴焉。
正是因为有了这份诏书,才有后来弘仁四年(813年)那份《姓氏录》。
此外,桓武天皇虽笃信佛教,但对于妖僧、巫祝等邪法却是严加禁止。
延历十三年(794年),山城国乙训社的佛像被迁往大原寺。这件事的起因,是一个在西山砍柴的樵夫,在乙训社休息时,把木头刻成佛像玩。这个佛像据说非常灵验,引起庶众群集,所以被强制迁移。
延历十四年(795年),上毛野兄国的女儿,右京人氏,自称诸天,妖言惑众,被处流放到土佐;延历十五年(796年),生江臣家道的女儿,越前足羽郡人氏,常常在街上游荡,妄言他人祸福,迷惑百姓,后被处流放;等等。
这些事情都表明,当时已经有巫女装神弄鬼,迷惑世人。
在财政方面,桓武天皇也有整治。
朝廷历来禁止私铸钱币。延历十五年(796年),由于私铸钱币之事屡禁不止,朝廷下令:
顷者私炉滋起,奸铸纷然,施之交关,既为轻贱,宛之储蓄,不堪实用。
于是,朝廷重新铸造钱币,并刻上“隆平永宝”的字样,一枚值旧钱十枚。而且为了方便百姓,允许新钱旧钱通用。但以四年为期,从次年开始计算,四年后旧钱停止使用。
延历十八年(799年),曾有一条小船漂到三河国,船里有一个人,这人以布裹身,下着短裤,左肩上披一块深蓝色棉布,仿佛袈裟一般。这人看起来二十来岁,身高五尺有余,耳长三寸有余,言语不通,不知是哪里人,从大唐来的人说他是昆仑奴。这个人会说汉语,自称是天竺人,经常弹着一把一弦琴,琴声哀怨。
隆平永宝
众人检视他的行囊,发现里面有一些植物种子,这人说是棉种。大家遵照他的意愿,让他住进了川原寺,然后帮他把带来的东西卖掉,换了钱在西墩外的路边搭了房子,供他休息。一段时间后,他又去了近江的国分寺。
他把带来的棉种分给众人,让众人在各地栽种——这是日本第一次种植木棉,可惜这一次,木棉的种植没有成功传承下去。
同年,即延历十八年(799年),朝廷将东海道的妇女迁至陆奥国,鼓励她们养蚕——这是奥羽地区养蚕业的第一次尝试,只是后来又衰退了。
现在日本种植的木棉,是庆长时期出征朝鲜的将士带回来的种子。至于奥羽地区桑蚕业的兴盛,则是天明时期以后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