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养育模式的理论基础
我的女儿阿比盖尔在过完4岁生日后的几个月里,经历了一段困难时光,这可能与家里一个新竞争对手的到来有关。她对我们提出的要求变得更加抵触,经常故意说难听的话、大声尖叫、用力跺脚。常规活动和变化很快升级为意志力的对抗。我记得一天晚上,她本来答应我们晚餐后就去洗澡,但没有做到,我们提醒她所做的承诺,她开始歇斯底里地尖叫,吵醒了正在熟睡的小弟弟,我们要求她尽量安静,可她却再次发出尖叫声。
现在问题来了:当阿比盖尔最后安静了下来,我和妻子是否应该像往常那样拥着她躺在床上给她讲故事?有条件养育会说“不”:如果我们像往常那样进行愉快的活动,那就是对她不良行为的奖励;这种活动应该暂缓,我们应该温柔而坚定地让她知道,她为何要承担这种“后果”。
这种养育手段对于大多数家长来说耳熟能详,许多育儿书籍就是这样建议的。况且我也不得不承认这种严厉手段会在某种程度上令我心满意足,因为我已经被阿比盖尔的反抗深深激怒,这会让我感觉自己作为家长有必要树立绝对威信,让她知道这种行为不被允许。我找回了控制权。
然而,无条件养育却将此视为应该抵制的诱惑,我们应该像往常一样拥着孩子讲故事。但这并非意味着我们可以忽视刚才发生的事情,无条件养育不是一个华丽的辞藻,言下之意是放纵孩子为所欲为。(在暴风雨过后)对孩子进行教育、与孩子共同反思是十分重要的——我们给女儿讲完故事后就是这样做的。如果她确信自己的行为不会削弱我们对她的爱,那么无论我们想让孩子吸取什么教训,实现起来都会更容易。
无论我们是否想到过,这两种养育模式是建立在迥然相异的心理学、儿童发展,乃至人性的概念之上。首先,有条件养育与行为主义心理学息息相关,代表人物是已故的斯金纳(B. F. Skinner)。顾名思义,其典型特征是仅仅关注行为,关于人类的一切,只有可以看见的和可以衡量的才算数。你看不见欲望和恐惧,所以不如干脆只专注于人做了什么。
此外,行为主义心理学认为:人类的所有行为,无论是行、是止、是热情、是冷漠,都是建立在是否被“强化”的基础之上,人类做出的每件事都可以被解释为是否受到了某种奖励的强化,无论是人为授奖还是自然后果。如果一个孩子对家长亲昵,或主动跟朋友分享甜点,都纯粹是因为这样的行为曾经导致了愉快的反应。
简而言之:外在力,诸如某人之前因自己的行为而受到的奖励(或惩罚),导致我们的行为方式;而我们的行为方式则构成我们到底是谁。即使那些从来没有读过斯金纳作品的人似乎也接受了他的这些假设。家长和老师经常谈论孩子的“行为”,好像除了这些表面现象就别无可取。孩子的个性、想法、感觉和需求都不重要,不用纠缠什么动机和价值观:仅仅改变他们的行为就够了。当然,这会导致我们对那些仅以强制孩子做什么(或停止做什么)为目的的训导技巧产生依赖。
举一个日常生活中行为主义的具体范例:或许你曾遇到这样的家长,他们在孩子做了某件具有伤害性或不好的事后会强迫孩子道歉。(“你能说对不起吗?”)这是怎么回事呢?家长真的认为强迫孩子说出这句话就会神奇地让孩子产生抱歉的感觉吗?尽管所有证据表明这并不可能发生。更糟的是,没准儿家长压根儿就不关心孩子是否真的感到歉疚吧?因为诚恳与否无关紧要,重要的是说出适当的语言。强迫性道歉通常只会训练孩子心口不一,也就是,说谎。
不过这种值得反思的养育手段并非绝无仅有,它只是斯金纳主义——仅仅关注行为——如何缩窄了我们对孩子的理解、扭曲了我们与孩子的相处方式的诸多范例之一。在训练孩子独自睡觉或使用马桶的养育程序中都能看到同类手法,而从这些程序的角度出发,孩子为什么在深夜啜泣的原因无关紧要——恐惧、厌烦、孤独、饥饿或其他;同样,一个学步儿不愿按照家长指令把尿撒到马桶里的原因也不重要。那些提供步进式技巧、“教会”孩子独自睡觉,或煽动我们利用玩具、巧克力豆或表扬去敦促孩子使用马桶的育儿专家们,关心的并不是孩子行为背后的想法、感受和意愿,而只是行为本身。(尽管还未实际做过计算,但我认为家长有必要用一个简单且实用的方法去检查一本育儿书籍的价值:其大小与行为一词出现的频率成反比;行为越多,书的价值就越小。)
现在让我们回到阿比盖尔的问题。有条件养育认为,给她讲故事或用其他方式继续表达我们的爱,只会鼓励她变本加厉地发脾气。她会发现吵醒了弟弟也没关系,拒绝洗澡也无所谓,因为她会将我们的爱解读为对她刚才所作所为的强化。
而无条件养育则以一种截然不同的角度看待这个问题,乃至看待人性。就动机而言,无条件养育要求我们更多地从“内在”而非“外在”考虑阿比盖尔行为的理由。从外力角度——比如对她以前的行为予以积极正向的反应——机械地解读她的行为是行不通的。或许她在那个当下,就是被自己无法命名的恐惧感掠攫了,或者是她不知该如何表达的挫败感。
无条件养育理论认为,孩子的行为只不过是其感受、思想、需求和意愿的外在表达,简言之,重要的是实施行为的孩子本身,而不是行为。孩子不是受训的宠物,也不是被编好程序的电脑,可以根据输入来预测他们的反应。他们之所以这样做而不是那样做,其中一定有许多不同的理由,其中有些理由紧密关联、难以分辨。但我们不能忽视这些理由,只是单纯地对其结果(即行为)做出反应。事实上,每个理由都可能需要不同的应对手法。例如,如果阿比盖尔的反抗实际上是因为担心我们过多关注刚刚出生的弟弟,那么我们就要帮助她打开心结,而不只是压制她表达自己内心恐惧的方式。
在尽量理解和处理造成具体行为的具体原因的同时,还有一点至关重要:阿比盖尔需要知道无论如何我们都爱她。事实上,今晚我们的拥抱尤其重要,她会从我们的行为中看到我们的爱是不可动摇的。这会帮助她渡过难关。
在任何情况下,施以任何性质的惩罚都不具建设性,可能会刺激她再次哭闹。即使惩罚让她暂时停止了哭闹,或成功地让她在第二天晚上因惧怕激怒我们而没有表达她当时的感受,其造成的整体影响都不会是积极的。这一点毋庸置疑,首先,它并没有解决她头脑中的问题;其次,在我们看来是让她吸取教训的行为,很可能在她看来是我们在收回对她的爱。笼统地讲,这会导致她更不开心,或许还会让她感觉孤独和无助。具体地讲,这教会她认定自己只有在乖乖听话时才会被爱,或者才是可爱的。我稍后提到的现有研究结果均力证了这只会让事情变得更糟。
经过多年潜心思考,我意识到行为主义理论还不足以完全解释有条件养育,还有其他因素。请再次想象这样一种情景:孩子在大哭,显然很伤心,等她平静下来后,爸爸跟她一起躺下来,将她搂在怀里,给她讲《青蛙与蛤蟆的故事》。有条件养育的拥趸对此惊呼:“不要!不行!不可以!你这是在强化她的不良行为!你是在告诉她淘气顽皮也无所谓!”
这种解读不仅反映了对特定情境下孩子会吸取什么教训、甚至如何吸取教训的设定,同时也反映了对孩子——乃至对人性——持有一种阴暗的看法。它认定只要一有机会,孩子就会利用我们,会得寸进尺,会在模棱两可的状态下选择吸取最坏的教训(不是“我无论如何都是被爱的”,而是“耶!惹麻烦也没事!”),会把不附带条件的爱解读成纵容他们自私、苛求、贪婪、不体谅他人。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有条件养育基于深度愤世嫉俗的理念,认为接纳孩子意味着放手让孩子为非作歹,因为孩子天生就是不良的!
相反,无条件养育会首先意识到阿比盖尔并不是有意让我为难,她没有任何恶意,只是在用她唯一知道的方式告诉我有什么事情不对劲儿了,其可能是刚刚发生,也可能是已经暗暗存在很久。这无疑是给孩子投信任票,否定了这样的假设:孩子一定会从关爱中吸取错误教训、一旦感觉自己可以逃脱惩罚就始终想要表现恶劣。
上述观点并非空想,也非不切实际,没有否认孩子(和成人)有时会做坏事。孩子需要引导和帮助,但他们不是需要被驯化的小怪物,我们不能强迫其就范。他们有能力同情别人,也有能力咄咄逼人;可以毫无私心,也可以自私自利;能与他人合作,也能和别人竞争。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养育方式,包括他们能否感觉到被无条件地爱。当小小孩突然哭闹或拒绝在浴盆里洗澡时,我们要考虑其年龄因素,也就是说,他们没有能力理解自己产生不安的原因,无法用恰当的方式表达他们的感觉,或不记得自己的承诺、不能守约。因而,从深远意义上来讲,选择有条件还是无条件养育,是在截然不同的人性观之间做选择。
还有最后一套设定,我们也应该展示出来。社会一向告诫我们:好东西是挣来的,不是白给的。的确,这条戒律一旦被侵犯,许多人就会暴跳如雷。例如,很多人对福利制度以及依赖它的人怀有敌意,工作单位滥用绩效工资制度,学校老师将任何愉悦的活动(比如课间休息)定义为奖赏,视为满足老师期待的一种回报。
说到底,有条件养育反映出一种倾向,将人与人之间的互动,甚至是家庭成员之间的互动,当作经济交易。市场规律——供需关系、等价交换——已经被视为普世且绝对的原则,好像生活中的每件事,包括我们对孩子的所作所为,都和买车、租房一样需要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一位行为主义阵营的育儿专家曾经这样说道:“如果我要带着孩子出去兜风,或者哪怕我想给孩子一个拥抱和亲吻,我必须首先要确定她挣得了这种回报。”先别急着把他判定为个别的极端者,著名心理学家戴安娜·鲍姆林德(Diana Baumrind)针对无条件养育发出过相似言论,声称“互惠互利、付出才有回报,是适用于所有人类的通用法则”。
甚至许多没有明确表态的育儿作家和心理治疗师,似乎也依赖某种经济模式。从其著作的字里行间可以看出,他们的建议均是基于如下信念:如果孩子没有按照我们的想法去做,我们就应该扣压他们喜欢的东西。毕竟,人没有付出就不应该有回报,包括幸福,或者爱,一律概莫能免。
曾多少次听到有人慷慨激昂、斩钉截铁地说某些东西是“荣幸、不是权利”。我有时会幻想能对奉行这种理论的人做一次调查研究,看看他们拥有怎样的人格特征。想象一下某位从冰激凌到关注都以孩子的表现为条件、并坚称什么都不能随便给孩子的人,你能勾勒出这个人的模样吗?他的面部表情是怎样的?他快乐吗?他真的喜欢和孩子在一起吗?你想和这样的人交朋友吗?
每当我听到“荣幸、不是权利”这样的话时,我总是很好奇说话者到底把什么当作“权利”?有什么是人类生来应得的吗?有没有什么关系可以不靠经济法则来维系?诚然,成人期待自己的劳动得到报酬,就像他们知道须付费购买食物和其他用品。但问题是,类似的“互换法则”是否需要应用在朋友和家人身上?应该在何种情况下应用?社会心理学家们发现,某些人之间确实存在互换关系:只要你为我做某事(或给我东西),我就为你做某事。但心理学家随即补充道,这种互换关系并不适用于所有人际关系,也并不是我们想要的,有些人际关系是建立在关心之上,而非互惠互利。事实上,一项研究结果发现,将自己与配偶的关系视为互换、对付出和回报斤斤计较的人,婚姻往往不那么顺心如意。
孩子长大后,会有足够的机会扮演经济角色,成为消费者和工作者,可以精细核算各种自利法则和互换条款。但无条件养育坚称,家庭应该是规避这些交易的港湾和庇护所。尤其是父母给予的爱,不需要任何意义上的回报,它只是一件纯粹的礼物,是所有孩子都应该得到的礼物。
如果你认可这一点,或者上述无条件养育的基本设定——应该看孩子的全面身心、而非其行为;不应推测孩子会倾向于最坏的选择,等等——在你内心引发共鸣,那么接下来我们就要质疑所有的常规养育技巧,它们的设定与无条件养育截然相反。有条件养育行为倾向于对孩子实施手段,以达到顺从的目的;相比之下,本书后半部分所提供的养育建议,其源于无条件养育,则是围绕着如何与孩子并肩协作这一主题,帮助孩子成长为品行端正的人,能做出良好的决定。
至此,就这两种养育行为的不同之处总结如下:
无条件养育 有条件养育 焦点 全 (包 人 括理由、想法、感受) 行为 如何看待人性 正向、平衡 消极 如何看待父母的爱 天生被赋予 需要挣到的荣幸技巧 “( 并解 肩决 协问 作题 ”) “( 实通 施过 手奖 段励 ” 和惩罚加以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