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两雄初会
回过头再说刘贵,加入尔朱军团后混得还不错,被尔朱荣提拔为骑兵参军。刘贵很怀念自己在怀朔镇的日子,也很想念自己曾经的老大高欢,从这里看,刘贵这个人还真不错,一般人做到“苟富贵,勿相忘”是真不容易。所以,当刘贵听说高欢在葛荣那混得不咋的,就托人捎信让他到秀容来,再怎么说葛荣是反贼,尔朱荣可是朝廷命官,跟对了人才有得混。
尔朱荣性子猛而暴躁,刘贵为人耿直又大量,两个人还真挺投脾气,在尔朱荣面前刘贵能说上话,聊天的时候刘贵就跟尔朱荣讲怀朔往事,顺便再对高欢美言几句,所以不知不觉地,高欢这个名字就印在了尔朱荣的脑海里。
好了,高欢终于来了,尔朱荣破例亲自迎接,然而第一次见面感觉并不太好,尔朱荣甚至很失望,所谓盛名之下,其实难副,此之谓也。两个人寒暄了两句,尔朱荣便把高欢扔给刘贵,自己该干吗干吗去了。你想,高欢拖家带口一路奔波,风尘仆仆,缺吃少穿,衣衫褴褛,加上一脸倦容,跟秀容川这些吃饱喝足了衣马鲜亮的将军们一比,哪里还有半点英雄气概?
在刘贵的帮助下,高欢在秀容安顿下来,洗澡,更衣,睡觉,扫去了一身尘土,换上一身漂亮衣服,蒙尘的金子又开始熠熠发光了。第一次面试考得不好,还得接着考啊。不考也行,那就又得从小兵做起了,毕竟年龄越来越大,高欢等不起了。
幸运的是,刘贵是个有办法的人。经不住刘贵的一再请求,尔朱荣答应再给高欢一次机会,但把考场选在了马厩里。所谓“人是衣裳马是鞍”,这一次,尔朱荣见到了目有精光、长头高颧、齿白如玉、出人意表的高欢,一个不一样的高欢。
嗯,有点意思。尔朱荣竟然有点喜欢高欢了。
考试开始。
主考官尔朱荣指着一匹咴咴嘶叫、四蹄乱蹬的野马对高欢说:“此马性烈,身上杂毛丛生,没有人敢靠近,已经很久没有修剪了。”高欢明白尔朱荣的意思,这是考自己的胆子和牧民的基本功啊。对于马,他再熟悉不过了,自己岳父家虽然没有秀容豪富,但马也是谷量的,在六年邮递员生涯中,天天跟马靠在一起,凭咱跟马的交情,这能难得住咱?
“嗯,是匹烈马,性子野了点,可的确也是一匹宝马啊,给我把剪刀,让我给它收拾收拾。”高欢不慌不忙进了马厩。说也奇怪,这马对别人又踢又咬,在高欢的手里却像中了魔咒,驯服得像个没满月的小马驹。不一会儿,马毛就剪好了,一匹神骏脱颖而出。
“御恶人亦如此马。”高欢自言自语地说。活干得漂亮,但这句话更漂亮。
真是语不惊人死不休,一语双关。这话说得太有水平了,是啊,天生我才必有用,不管好人、坏人、善人、恶人,总有别人所不及的地方,总有自己的闪光点,总有可以利用的地方,关键是要摸清脾气,找准方法,量才使用,用人是有技术含量的活。高欢一句话就抓住了尔朱荣的心。
尔朱荣大奇,立即把高欢请到室内,屏退左右,请高欢谈谈对时局的看法,一副不耻下问的样子,呵呵,是不是有点像刘备之遇孔明、苻坚之初见王猛?像,太像了!但是,高欢不是诸葛亮也不是王景略,他要做的是刘备和苻坚。尔朱荣只是他要找的一个跳板。
“听说明公您有十二谷宝马,色别为群,想用来干什么?”
“你说说看。”
“现在天子软弱,太后专权,太后好色淫乱,重用郑俨、徐纥这样的小人,朝政紊乱。明公应该抓住时机,举起清君侧的大旗,那么霸业可举鞭而成。”
单刀直入,一下就点出了问题的核心,厉害啊。
接下来的谈话很愉快,二人从日中谈到半夜。应该说高欢这些年一直没闲着,有空就琢磨这些事,基本上把大魏朝这团乱麻从理论上理清了,他提出的战略方针跟尔朱荣、贺拔胜的想法不谋而合,而在细节上更具体更有说服力。这一晚就算确定了尔朱集团今后一段时间的总方向。尔朱荣大喜过望,任高欢为亲信都督(贴身卫士),引为心腹,参与军务,职位虽然不高,但高欢就这样直接靠近了尔朱集团的核心管理层。
事实再一次证明,机会偏爱有准备的人。只要你是金子,就有发光的机会;只要你是千里马,就不愁被伯乐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