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历史散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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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樓其後的命運

日治期間,日軍曾經佔用大樓為日本憲兵總部。一九四五年八月香港重光,當時被囚於赤柱的前布政司詹信(Frederick Gimson)曾於該大樓成立臨時政府總部。

一九四九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不少外國宗教團體陸續撤離大陸,法國傳道會鑑於已難以在中國內地傳教,便於一九五三年將大樓售予香港政府(同時售出的還包括拿撒勒印刷館),最初為香港教育司署總部,一九六五年改為維多利亞城地方法院,其後於一九八○年再成為香港最高法院。一九八三年,大樓再改為香港政府新聞處辦公室,一九九七年起,該大樓用作香港終審法院。大樓於一九八九年被列入香港法定古蹟。

(梁操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