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选拔任用的制度优化与程序规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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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问题定义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是处于政治运行机制核心层面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在全部政治制度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干部竞争性选拔方式是指在研判及动议时,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产生人选的一种方式。具体是指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面向社会或内设机构(部门)采取公开报名,以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选拔党政领导干部的方式。干部竞争性选拔方式的价值在于扩大民主,以竞争性选拔方式为形式,目的在于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形成有活力的干部选拔机制,避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都是对党委、政府工作部门或其内设机构的领导成员或者其人选进行选拔的方式,具有相同的程序;公开选拔面向社会进行,竞争上岗在本单位或者本系统内部进行。这两种干部竞争性选拔方式有着不同的效果,公开选拔更多地面向社会、面向体制外的群体,但选拔对象缺乏对本单位情况的了解;而竞争上岗是单位内部的竞争性选拔方式,相互之间比较了解,但是在工作中也容易造成一定的矛盾。

干部竞争性选拔方式与“常规性选拔”是一致的,不能对立来看。干部竞争性选拔方式也是组织(人事)部门选拔干部、产生意向人选的方法之一,它通过引入考试、面试等客观的胜任力评价技术,旨在发现拟任人选的潜能,以预测对拟任岗位的匹配度。整个过程的组织、实施仍然是在党委的领导下,在组织(人事)部门的组织下进行的。它与常规的干部选拔方法在干部选拔的目标、标准、程序上是相同的,即:干部竞争性选拔方式与常规的干部选拔方式存在内在价值上的一致性,都是基于同样的干部评价标准,如何选好干部、如何用好干部、如何管好干部,也就是解决为党和人民负责,吸收社会优秀分子团结在党的事业中,共同遵循干部选拔的原则与要求;在程序上,都要经过分析研判与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和任职的过程。所不同的只是在具体的能力考察方面采用了现代的人才评价技术,在本书的研究中以“常规性选拔”和“竞争性选拔方式”加以区别。

本书的研究对象,主要涉及县级以上地区各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其工作部门,或者机关内设机构领导成员。

经过多年探索,在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也积累了不少经验,鉴于对现实问题的回应,新的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在以下三个方面做了修订:一是对选拔的职位、数量和范围做了特别规定,即一般情况下,领导职位出现空缺且本地区本部门没有合适人选的,特别是需要补充紧缺专业人才的,可以通过公开选拔产生人选;领导职位出现空缺的,本单位本系统符合资格条件人数较多且需要进一步比选择优的,可以通过竞争上岗产生人选。二是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应当结合岗位特点,坚持组织把关,突出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工作实绩和一贯表现,防止简单以分数、票数取人。三是公开选拔、竞争上岗设置的资格条件突破规定的,应当事先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

通过访谈发现:2013年以来,各地公开选拔工作处于制度转换阶段,公开选拔工作基本停滞,内部竞争上岗工作大幅萎缩。究其原因,主要有制度规定型、现实需要型、周期发展型、观望等待型和现实困惑型等情况。

(1)制度规定型。干部竞争性选拔方式按照我国的干部制度要求来开展。但是随着2013年“6·28”讲话以后,据笔者了解,现在各地对竞争性选拔方式的要求减弱了,上级不是很鼓励了,2014年以来均采取正常的干部委任制的方法,即常规性的干部选拔。

(2)现实需要型。干部竞争性选拔的实施有着特定的历史背景和现实需要。被访者认为公开选拔有两种做法:一种是未来扩大干部选拔的视野;另一种是通过竞争选拔的技术手段进行选拔对象的识别。实施干部竞争性选拔方式来自职位空缺、岗位选拔的需要而开展。

此外,也有少数单位继续按计划实行内部竞争上岗,内部竞争上岗的选拔对象都是单位内部的人员,相互间比较了解,组织(人事)部门的考察也更客观、真实,各方面接受的程度也较高。

(3)周期发展型。受访者更关注干部任用的周期性,是否采用竞争性选拔方式的方法与干部选拔的周期有关,一般干部任期是5年,干部选拔随着领导换届需要采用具体的方法和形式。

(4)观望等待型。受访者认为,从选拔出来的干部来看,总的来讲素质都是比较高的;同时它掩盖了一些其他方面的问题,某些领导往往把原来不可调整的干部,通过竞争性方式选拔上去。然而,面对全面的停滞,仍然处于观望等待中,希望客观和理性地看待政策,不断完善干部选拔机制和手段。

(5)现实困惑型。在干部选拔的具体操作中,仍然面临一些现实的困惑。例如,法院、检察院的情况比较复杂,法官、检察官和辅助人员、行政人员的选拔仍需要继续进行制度的优化与规范。

调研中也发现,有个别单位从未做过干部竞争性选拔方式。这些单位有些是结构比较简单,单位领导职数较少;有些是成立时间较短,内部关系简单等。这说明干部选拔工作有着特定的条件和需要,并不是一种规定性的选拔方法。

基于新的要求以及新的制度、政策的颁布实施,根据习近平“6·28”讲话精神和两次修订后的《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着眼于干部竞争性选拔方式的优化、程序的规范,结合调研访谈所反映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对全国各区域、各层次对象的调研、访谈,提出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工作的建议,回应干部制度改革的需要。

本书的研究路径来源于研究对象的实践探索与理性思考,调研考察干部选拔任用改革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分析干部管理体制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以干部选拔任用的目标取向、价值追求和原则要求为基础,以干部选拔的制度优化与程序规范为核心,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模型与方法,科学地加以分析、总结、提升;从干部竞争性选拔方式的现实状况、适用范围、方法技术了解各地的做法和经验,对过去干部竞争性选拔方式的效果进行评价,对今后干部选拔的制度和程序加以优化,客观评价干部的实绩和干部的“德”。调研中收集到很多真知灼见和丰富的素材,例如,以层次职能和专业要求两方面寻求扩大或界定干部选拔的范围和对象;从方法、技术上考虑如何解决干部选拔的科学化和针对性问题,借鉴现代人力资源管理、人员测评、职位分析、胜任特征模型等的相关理论进行干部选拔制度的优化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