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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医院药师继续教育
继续药学教育是继毕业后药学教育之后,以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的一种终身性药学教育,是不间断的、终身的知识更新教育。药师的继续教育非常重要,因为,当今的时代是信息化的时代,美国CNN报道说:“在21世纪,我们将处在一个无固定化职业的社会。”不管你是老板,还是工薪族,如果你认为你现在的职业或事业是可以终身不变的,那将是非常危险和不现实的想法。由于信息化时代的到来,社会已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
随着制药工业的发展和药品的大量增加,出现了一些必须重视的问题。首先,由于生产企业过多,大量药品低水平重复生产,良莠难辨,临床遴选难度增加。流通领域不规范,竞争加剧,患者用药风险增加;另外,由于处方药的大量增加,有药可用与医师合理用药知识不足之间产生了很大矛盾,虽然专科医师用药水平较高,但每一临床专科用药一般只有30~50种,与现有的约1万种处方药,常用的约1500种药品相比,只是很少的一部分,临床不合理用药现象严重。
医院药师的基本职责是如何优化患者的治疗结果,提升公众的健康和生活质量。为履行这一职责,每一个医院药师必须积极主动地接受药学继续教育。在绝大多数医疗机构中,继续药学教育是一种强制性教育,具体做法是与专业职务晋升联系起来,即将继续教育学分作为晋升高一级职称的必备条件之一,对未晋升者与年度考评结合,对继续教育学分未达到要求者给予批评和处罚等。
一、医院药师继续教育模式
我国的医院药师继续教育工作于1998年启动。药学继续教育是在毕业后的药学教育,是以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的一种终身性药学教育,是培养适应医药学发展的药师的必经之路。
由于存在着不同层次、不同水平的在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因此,医院药师继续教育模式是多种多样的,即通过不同渠道、不同形式的教育达到相应的要求。通常情况下,成人教育中的学历教育、职业培训、岗位培训和以接受专业培训为目的的毕业后药学教育不纳入继续药学教育的范畴。
多形式、多渠道的教学途径概括起来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听别人、学别人的途径,另一方面是必须自身参与的学习途径。继续教育的过程这两个方面缺一不可,必须同时进行。听别人、学别人的途径包括:参加学术会议、学术讲座、专题讲习班、进修班、研讨会、专题讨论会;对国内外有关专业技术的考察和进修。自身参与的学习途径包括:①承担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或新方法的授课工作;②承担和完成科研课题;③发表论文、译文和出版著作等。院内学习与科内学习相结合,请进来与送出去的方法相结合是保证继续教育培训质量,提高培训水平的重要途径。
二、医院药师继续教育管理
在医疗机构内,医院药师继续教育的管理工作一般由教育处(科)或科教处(科)统一管理。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
1.管理对象
继续药学教育的主要对象是主管药师以上的各类药学工作者。随着继续药学教育工作的开展和医药事业的不断发展以及国家与社会对药学服务工作的需求,越来越多的医疗机构将继续药学教育的对象扩大为所有从事医院药学专业技术工作的药学技术人员。
2.继续药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
继续药学教育的项目分为3个层次,即由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审批认可的国家级继续药学教育项目;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医(药)学教育委员会审批认可的项目;自学和其他形式的继续药学教育活动。
继续药学教育活动实行学分制,按活动性质分为Ⅰ类学分和Ⅱ类学分两类。Ⅰ类学分是国家级继续教育医学委员会审批认可的项目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医(药)学教育委员会审批认可的或授权单位组织的项目;Ⅱ类学分是自学和其他形式的继续药学教育活动。通常情况下,Ⅰ类和Ⅱ类学分不能互相替代,另外,初级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不分Ⅰ类、Ⅱ类。
3.学分授予办法
学分授予办法以年为单位,每人每年都应参加继续药学教育活动,取得总分25学分,其中Ⅰ类学分须达到5~10学分,Ⅱ类学分达到15~20学分,即为合格。具体的学分计算方法见表2-7和表2-8。
表2-7 继续药学教育学分授予标准-1
注:完成25学分/年(其中Ⅰ类学分10分,Ⅱ类学分15分;国家级5~10分/5年)
表2-8 继续药学教育学分授予标准-2
续表
(王淑洁 王育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