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行邮税的调整
行邮税一直是一个单独的税种。跨境电商出现以前,国家对其调整不大。一般是根据社会发展情况对完税价格表进行调整,偶尔对归类做个别调整。
跨境电商出现后,行邮税的调整频次加快,范围加大。且每次调整与跨境电商政策调整基本同步。
2016年“4·8新政”之前,我国的行邮税维持了多年10%、20%、30%、50%的四档格局。而新政之前的跨境电商商品恰恰是征收个人物品行邮税。2016年4月8日,与“4·8新政”同步,行邮税调整为三档,税率大幅提升,分别是15%、30%、60%。对此举,业界的解读是由于跨境电商综合税的推出,提高行邮税税率是为了平衡与一般贸易征税、跨境电商综合税的税负。同时,行邮税普遍高于跨境电商综合税,也有利于引导跨境电商纳入海关规范的模式。
2016年10月1日,微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进口税率表》中税目3中“化妆品”的名称调整为“高档化妆品”,征税商品范围与征收消费税的高档化妆品商品范围一致。
2018年11月1日起,将药品列入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目1,适用15%的税率。其中对按国家规定减按3%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的进口抗癌药品,按货物税税率征税。将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目2、税目3的税率分别调整为25%、50%。对此举,业界的解读是与增值税下降带来的跨境电商综合税下降有关。
2019年4月9日起,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目1、税目2的税率分别调降为13%、20%。对此举,业界的解读是与增值税再次下降带来的跨境电商综合税相应下降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