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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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现象与实在

世界上有没有什么知识是非常确定的,以至于任何有理性的人都不会加以怀疑呢?初看起来,这个问题似乎并不困难,但实际上,它是我们所能提出的最难回答的问题之一。当我们意识到给出一个直截了当的有把握的回答面临着重重障碍时,我们就已经开始了哲学研究。因为哲学就是在试图回答这样一些终极问题,它不像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甚至在科学中那样粗率地、武断地回答问题,而先要探究这些问题的所有令人费解之处,意识到我们日常观念背后的种种模糊和混乱,然后批判性地回答这些问题。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以为许多事物都是确定的,但仔细检查就会发现,它们充满了明显的矛盾,以至于唯有深思才能使我们知道什么才是真正可以相信的。在寻求确定性时,自然要从我们现有的经验出发,而且在某种意义上,知识无疑正是由此派生而来的。但我们的直接经验使我们知道关于任何东西的任何陈述都很有可能是错误的。我看上去正坐在一把椅子上,面前是一张特定形状的桌子,我看到桌上有一些纸,上面写着或印着字。我转过头去,看到了窗外的建筑、云朵和太阳。我相信太阳距离地球大约9300万英里;太阳是一个比地球大很多倍的炽热球体;由于地球自转,太阳每天早上都会升起,而且在未来不确定的时间里还会继续如此。我相信,如果有个正常人走进我的房间,他会和我一样看到这些椅子、桌子、书籍和纸张;我看到的桌子和我胳膊按着的桌子是一样的。所有这一切似乎都很明显,几乎不值一提,除非是为了回答某个怀疑我一无所知的人。然而所有这一切都可以合理地被怀疑,在我们能够确信已经完全真实地陈述了它们之前,都需要加以认真讨论。

为了清楚地表明我们的困难,让我们把注意力集中到这张桌子上。它看起来是长方形的、棕色的、有光泽的,摸起来是光滑的、冰凉的、坚硬的;我敲它时,它会发出一种木器的声音。任何看到、摸到这张桌子和听到它声音的人都会同意这种描述,因此似乎不会出现什么困难;然而一旦我们试图表达得更精确一些,麻烦就来了。虽然我相信这种桌子是“真实地”通体一色,但反光的部分看起来要比其他部分明亮许多,而且由于反光的缘故,有些部分看起来是白色的。我还知道,如果我移动位置,反光的部分会有所不同,桌子表面的颜色分布也会发生变化。因此,如果有几个人同时看这张桌子,那么任何两个人都不会看到完全相同的颜色分布,因为任何两个人都不能从完全相同的角度去看它,而任何角度上的改变都会造成光的反射方式的变化。

对于大多数实际目的而言,这些差异并不重要,但对画家来说,它们却非常重要:画家必须摒弃那种习惯,认为事物似乎具有常识认为其“实际”具有的颜色,并学会习惯于按照事物显现出来的样子来看待事物。这里,我们已经开始遇到一个在哲学上引起大多数麻烦的区分——“现象”与“实在”的区分,即事物看起来是什么与事物实际上是什么的区分。画家想知道事物看起来是什么,实践者和哲学家则想知道事物实际上是什么;但哲学家求知的愿望比实践者更强烈,而且也更觉苦恼,因为他们知道回答这个问题的困难所在。

让我们回到桌子的问题。从我们的发现可以明显看出,没有哪种颜色格外地显现为桌子(甚至是桌子的任何一个特定部分)的这种颜色——从不同的角度来看,桌子显现为不同的颜色,没有理由认为其中一些颜色比另一些颜色更是桌子本来的颜色。我们也知道,即使从一个特定的角度来看,在人造光的影响下,或者由于看的人是色盲或戴蓝色眼镜,颜色看起来也会有所不同,而在黑暗中则根本没有颜色,尽管桌子摸起来和敲起来并没有变化。这种颜色并不是桌子所固有的,而是依赖于桌子、观察者,以及光线照射到桌子上的方式。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谈到桌子的颜色时,只不过是指在通常的光线条件下,正常观察者从一个普通的角度看到的桌子的那种颜色。但在其他条件下显现的其他颜色同样有权被认为是真实的。因此,为了避免偏袒,我们不得不否认桌子本身具有任何一种特殊的颜色。

同样的道理也适用于桌子的质地。我们用肉眼可以看到木材的纹理,但以其他方式看,桌子是光滑且平整的。如果用显微镜观察桌子,我们会看到凹凸不平、丘陵深谷,以及肉眼看不到的各种差异。哪一个是“实在的”桌子呢?我们自然倾向于说,我们通过显微镜看到的东西是更实在的,但若用更强大的显微镜去看,情况又会发生改变。那么既然不能信任我们用肉眼看到的东西,又为什么要信任我们经由显微镜看到的东西呢?就这样,我们再次失去了对我们由以开始的感官的信心。

桌子的形状也并没有更好。我们都习惯于就事物的“真实”形状进行判断,而且我们这样做的时候是如此不假思索,以至于会自认为实际看到了真实的形状。但事实上,正如我们必须了解的那样,如果我们尝试画画,一个特定的事物从不同的角度看,其形状是不同的。如果我们的桌子“真实地”是长方形的,那么几乎从所有角度看,它都好像有两个锐角和两个钝角。如果对边是平行的,则它们看起来仿佛会聚到远离观察者的一点上;如果对边是等长的,则离观察者较近的一边看起来更长。我们看桌子时通常不会注意到这些,因为经验已经教会了我们从表面的形状来构造“真实的”形状,而“真实的”形状才是我们作为实践者所感兴趣的东西。但“真实的”形状并非我们看到的东西,而是从我们看到的东西中推断出来的。在房间里走动时,我们所看到的东西在不断改变形状,因此在这里,感官似乎同样没有告诉我们关于桌子本身的真相,而只是提供了关于桌子的现象。

我们考虑触觉时也会碰到类似的困难。诚然,桌子总是给我们一种坚硬感,我们觉得它能承受住压力。但我们获得的感觉取决于我们用多大的力按压桌子,也取决于我们用身体的哪个部位去按压。因此我们不能认为,因不同的压力或身体的不同部位而产生的不同感觉,直接揭示了桌子的某种明确的属性,它们最多只是某种属性的标志而已,这种属性也许造成了所有感觉,但并未实际出现在任何感觉之中。显然,同样的情况也适用于敲桌子发出的声音。

因此,实在的桌子如果存在的话,显然不同于我们凭借视觉、触觉或听觉所直接经验到的东西。实在的桌子即使存在,我们也根本无法直接知道,而必定是从我们直接知道的东西中推断出来的。这样便立即出现了两个难题:①到底有没有一张实在的桌子?②如果有,它可能是什么样的对象?

有几个意义明确且清晰的简单术语,可以帮助我们思考这些问题。让我们把在感觉中直接知道的东西称为“感觉材料”,比如颜色、声音、气味、硬度、平滑度等,并把直接觉察到这些东西的经验称为“感觉”。因此,每当我们看到一种颜色,我们就有了关于这种颜色的感觉,但颜色本身是感觉材料,而不是感觉。颜色是我们直接觉察到的东西,而觉察本身则是感觉。显然,要想认识桌子,就必须借助于我们与桌子联系在一起的棕色、长方形、光滑等感觉材料;但由于已经给出的理由,我们不能说桌子就是那些感觉材料,甚至也不能说,那些感觉材料直接就是桌子的属性。因此,如果存在实在的桌子的话,就会出现一个问题,即感觉材料与实在的桌子的关系是什么。

这张实在的桌子如果存在,我们将把它称为一个“物理对象”。于是,我们必须思考感觉材料与物理对象的关系。所有物理对象的集合被称为“物质”。因此,我们的两个问题可以重新表述如下:①是否存在物质这种东西?②如果存在,它的本性是什么?

哲学家贝克莱主教(1685—1753)第一次明确解释了为什么我们感官的直接对象并不独立于我们而存在。他的《海拉斯和菲罗诺斯关于反对怀疑论者和无神论者的对话三篇》旨在证明,根本不存在物质这种东西,世界只由心灵及其观念所构成。海拉斯向来相信物质,但他不是菲罗诺斯的对手,菲罗诺斯毫不留情地使他陷入了矛盾和悖论,最终让人觉得海拉斯对物质的否认就如常识一般。贝克莱使用的论证有着非常不同的价值:有些论证重要且合理,另一些则混乱或模糊不清。但贝克莱的功绩在于表明,否认物质的存在并不荒谬,如果有任何事物独立于我们而存在,那它们就不可能是我们感觉的直接对象。

当我们问物质是否存在时,涉及两个不同的问题,把它们弄清楚是很重要的。我们通常用“物质”来意指某种与“心灵”相对立的东西,我们认为它占据着空间,根本不可能有任何思想或意识。主要是在这个意义上,贝克莱否认物质;也就是说,他并不否认我们通常认作桌子存在标志的感觉材料实际上是独立于我们的某种东西的存在标志,但他的确否认这种东西是非心灵的,也就是否认它可以既不是心灵,也不是某个心灵所持有的观念。他承认,当我们走出房间或闭上眼睛时,一定有某种东西继续存在;我们所谓的看见桌子,的确使我们有理由相信,即使我们没有看到某种东西,它也会继续存在。但他认为,这种东西在本性上不可能与我们所看见的东西截然不同,也不能完全独立于看见,尽管它必定独立于我们的看见。因此他不得不认为,“实在的”桌子乃是上帝心灵中的一个观念。这样一个观念具有必需的永恒性和相对于我们的独立性,同时又不(像物质那样)是某种完全不可知的东西,因为我们只能推断它,而永远不能直接和立即觉察到它。

自贝克莱以来的其他哲学家也认为,虽然桌子的存在并不依赖于被我看见,但它的确依赖于被某个心灵——并不一定是上帝的心灵,而更时常是宇宙中所有心灵的整体——看见(或以其他方式被感觉到)。他们之所以像贝克莱一样坚持这种观点,主要是因为他们认为,除了心灵及其思想和感受,不可能有任何实在的东西,或者至少不可能有任何被认识到是实在的东西。我们可以这样来陈述他们支持自己观点的论证:“凡是能被思想的东西都是思想者心灵中的一个观念;因此,除了心灵中的观念,没有什么东西能被思想;因此,任何其他东西都是不可思想的,而不可思想的东西是不能存在的。”

在我看来,这个论证是谬误的;当然,提出它的人不会说得那么简短或粗糙。但无论是否有效,这一论证都以某种形式被广泛地提了出来;许多哲学家(也许是大多数哲学家)都认为,除了心灵及其观念,没有什么东西是实在的。这些哲学家被称为“观念论者”。他们在解释物质时,要么像贝克莱一样声称,物质实际上只是观念的集合;要么像莱布尼茨(1646—1716)一样声称,作为物质而出现的东西实际上只是原始心灵的集合。

然而这些哲学家虽然否认与心灵相对立的物质,但在另一个意义上又承认物质。我们还记得曾问过两个问题:①到底有没有一张实在的桌子?②如果有,它可能是什么样的对象?贝克莱和莱布尼茨都承认有一张实在的桌子,但贝克莱说它是上帝心灵中的某些观念,而莱布尼茨则说它是一堆灵魂。于是,他们两人都对我们的第一个问题做出了肯定的回答,只是在回答第二个问题时才与普通人的观点产生了分歧。事实上,几乎所有的哲学家似乎都承认有一张实在的桌子:他们几乎都同意,无论我们的感觉材料——颜色、形状、平滑度等——如何依赖于我们,它们的出现都是某种独立于我们而存在的东西的标志,这种东西也许完全不同于我们的感觉材料,但在我们与实在的桌子处于适当的关系时,这种东西被认为引起了这些感觉材料。

哲学家们一致同意的这种观点——认为有一张实在的桌子,不论它的本性是什么——显然至关重要。在继续讨论实在的桌子的本性这个问题之前,我们理应考虑接受这种观点的理由是什么。因此,我们下一章将讨论认为有一张实在的桌子的理由。

在继续讨论之前,不妨考虑一下我们到目前为止发现了什么。如果任取一个理应为感官所知的普通对象,感官直接告诉我们的似乎并不是关于这个与我们相分离的对象的真理,而仅仅是关于某些感觉材料的真理;而且就我们所看到的而言,这些感觉材料依赖于我们与对象之间的关系。因此,我们直接看见和感受到的只是“现象”罢了,我们认为它是背后某种“实在”的标志。但如果实在并非显现出来的东西,我们有没有办法知道实在是否存在呢?如果有,我们能否查明它是什么样子呢?

这样的问题实在令人困惑,而且即使是最奇特的假说,我们也难以知晓它可能不是真的。因此,我们所熟悉的桌子虽然迄今只激起了我们最轻微的想法,现在却成了一个充满惊人可能性的问题。我们只知道它并不是看起来的那个样子。超出这个温和的结论,我们完全可以任意猜测。莱布尼茨告诉我们,它是一堆灵魂;贝克莱告诉我们,它是上帝心灵中的一个观念;审慎的科学也令人惊讶地告诉我们,它是一大堆剧烈运动的电荷。

在这些惊人的可能性当中,怀疑暗示我们,也许根本就没有桌子。哲学即使不能像我们希望的那样回答那么多问题,至少也有权问一些让人对世界更感兴趣的问题,并且揭示出隐藏在最普通的日常事物表面之下的奇异和奥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