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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源自饥饿
我9岁的时候开始第一份工作。当时有个同学在肯塔基州艾斯梅尔附近的乡村俱乐部高尔夫球场当球童,有一天他问我要不要一起来,我说“好啊。”我爸妈觉得这真是个好主意,工作会让我了解金钱的价值。而我也觉得太棒了,因为可以赚钱。
这是我跟金钱恋爱的开始。通过在乡村俱乐部的工作,我了解到金钱的重要性,它可以让人在生活中获得更好的东西,而那些都是我过去从来不晓得的好东西。当时是在20世纪50年代初,我爸爸担任测量员一年收入才4000—5000美元,因此日常生活中也买不起什么好东西。
尖峰山(Summit Hills)虽然称不上顶级,但至少也是个乡村俱乐部,那里的人比我住处附近的民众有钱多了。尽管当时我才9岁,但就成了圣亨利(St.Henry’s)学校同班中唯一知道“奥兹莫比尔(Oldsmobile)牌子的车子比较好”的小孩。我通常担任查理·罗伯基(Charlie Robkey)的球童。他高尔夫打得不是很好,但他赚了很多钱,有一辆漂亮的车子。查理开着全新的凯迪拉克艾尔多拉多(Eldorado)敞篷车,罩上车顶篷,身边坐着漂亮的围着雪纺绸头巾的金发太太。我对自己说:“我要跟查理一样,做查理做的事情。我不要跟我们那里的人一样开雪佛兰的车子。我也想要一辆艾尔多拉多,跟查理一样。”其实我不晓得查理做什么大生意,那不重要,重点是查理赚了好多钱,有很多昂贵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