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纽约
(1946)
这座城市,这些房屋和窗户,这些蒸汽升腾的街道,是一个神话;对任何人,对所有人,都是一个不同的神话,是一尊神像的头部——交通信号灯如同眼睛一般眨动,一边是柔和的绿,一边是嘲弄的红。这座岛屿,犹如钻石冰山漂浮在河水之上,称之为纽约也好,抑或别的名字也罢;名字几乎不重要,因为只要是从别处更大的现实中来到这里,人们就只是在找寻一座城市,一个隐藏自我、迷失自我或是发现自我的地方,一个可以做梦的地方,在梦中,你会证明自己也许毕竟还是个了不起的人,是个值得爱的人,而并非像你当初坐在门廊上,看着一辆辆福特汽车疾驰而过时所想的那样,并非像你在计划寻找一座城市时所想的那样,只是一只丑小鸭。
上周两次见到嘉宝,一次是在剧院,她就坐在我旁边的位置,另一次是在第三大街的一家古董店。十二岁时,我遭遇到一连串的不顺和变故,所以经常待在床上,将大部分时间用来创作一部戏剧,该剧将由世界上美貌绝伦的女人来担纲主演——在随剧本寄出的信中,我就是这样描述嘉宝小姐的。但是,那部剧和那封信都如泥牛入海,有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感到忿忿不平,一直难以排解,直到那天晚上,我的心猛然一动,认出了旁边座位上的那个女人。我惊讶地发现她居然那么娇小玲珑,那么明艳动人:正如罗兰·麦克基弗所说,就连在那些你通常以为不会显现出色彩的线条上也流淌着颜色。
有人问,“你觉得她到底是不是个聪明人?”在我看来,这些问题简直荒谬至极;说实在的,谁在乎她聪不聪明呢?只要能有这样一张面孔存在,显然就足够了,尽管嘉宝本人肯定为拥有这张面孔而承担的可悲责任开始感到后悔。说她希望孤独,也并不可笑;她当然就是这么想的。我猜那是她唯一一次不觉得孤独的时候:如果你走上了一条孤独的路,你总是会带着某种愁绪,而人们却不会在大庭广众之下悲悲切切。
昨天,在古董店里,她逛来逛去,专心致志地端详各种物件,却并不对任何东西真正感兴趣,有那么一瞬间的冲动,我想不妨去跟她搭个话,要知道,那只是为了听听她的声音;那一瞬间过去了,谢天谢地,她很快就出了店门。我走到窗边,目送她迈着大大的、轻快的步伐,沿着黄昏中青灰色的街道匆匆走去。到拐角处她犹豫了片刻,似乎不确定要走哪个方向。街灯亮了,强光如变戏法般突然凭空在街道上造出一面光秃秃的白墙:风儿吹拂着她的衣衫,嘉宝,孤身一人,依然是世界上美貌绝伦的女人,嘉宝,一个象征,朝白墙径直走去。
今天与M共进午餐。对她,你还能怎么着呢?她说钱终于花光了,只要她不回家,她的家人就绝不会伸出援手。挺狠心的,我想,但我告诉她我觉得她别无选择。当然,在一定程度上,我认为她不可能回家。她属于那种转眼间就被纽约不可救药地困住的人,那种有才的庸人;既太过精明,无法接受小地方的气候,又不够精明,无法在自己深切渴望的环境里自由呼吸,所以只好在纽约这个社会的边缘焦虑不安地勉强维持。
唯有成功,而且是处于危险巅峰时的成功,才能带来解脱,但对于缺乏技艺的艺术家而言,永远是无从缓解的紧张和无法诞生杰作的焦躁。如果追求成功的压力不是那样巨大,也许情况会不一样。他们觉得必须证明点儿什么,因为他们大多来自美国中产阶层,对其中的敏感者来说,对其中有能力去作一番尝试的年轻人来说,这个阶层的语言越来越贫乏,而他们的努力并没有立刻为他们带来金钱上的回报。如果文明坍塌了,那些继承者在废墟中找到的会是金钱吗?还是一尊像、一首诗或者一出剧?
这并不是说世界欠M或者任何人一种活法;唉,就她的现状而言,她很可能写不出一首诗,或者说写不出一首好诗,不过她仍然很重要,她的价值不能仅以平常的真理尺度来衡量,她应该有更好的命运,而不是没有任何过渡、没有任何成就地从晚逝的青春走向早到的中年。
街边有一家收音机修理店,店主是一位上了年纪的意大利人,名叫乔·维达利。初夏时节,他的店铺门前出现了一块写有“黑寡夫”[3]字样的奇怪招牌。另外还用较小的字体写着:“敬请留意本橱窗上关于黑寡夫的信息”。于是我们左邻右舍的都暗暗琢磨和期待着。几天后,橱窗上添加了两张发黄的照片;大约拍摄于二十年前,照片上的维达利先生高大健壮,身穿及膝的黑色泳衣,头戴黑色泳帽和面罩。照片下方打印的字解释道,当年朝气蓬勃时,乔·维达利曾是洛克威海滩的游泳健将和救生员,而在我们一直以来的印象中,他只是一个耷拉着肩膀、眼神忧郁的收音机修理工。
他提醒我们继续留意橱窗;过了一周,我们的等待有了回报:维达利先生挂出了一条醒目的条幅,宣布黑寡夫即将复出。橱窗上有一首诗,标题为“乔·维达利的梦想”;诗中讲述了他多么渴望重新劈波斩浪、征服大海的心情。
第二天,最后的告示出来了;其实是一则邀请,上面说,欢迎我们大家8月20日前往洛克威海滩,因为他计划当天从那里游到琼斯海滩,那是一段遥远的距离。在接下来的夏日里,维达利先生坐在他店铺门前的一张简便折凳上,观察着来来往往的人们对他的各种告示作出的反应,他坐在那里,神情恍惚而淡然,当邻居们停下脚步祝他好运时,他便礼貌地点头微笑。有位自作聪明的孩子问他为什么省掉了“Widow”中的最后一个字母,他非常和气地回答说,有了最后那个“w”,就是用来指女士的。
有一段日子再也没什么动静。接着,一天早上,所有的人一觉醒来,都在笑话乔·维达利的梦想。他的故事登上了各种报纸;他的照片出现在各种小报的头版。还都是些可怜兮兮的照片,因为此时并不是他凯旋的时刻,而是他痛苦的时刻,只见他站在洛克威的海滩上,两边都是警察。按照那些报道的描述,多数报纸的看法如下:有一次,一个疯狂而愚蠢的老人给自己全身涂上油,朝海水中走去,但是当救生员看到他游得太远时,便驾船将他带回岸边;这个老人特别怕见生人,特别古怪,因为他们刚一转身,他就重新下了水,于是救生员只好再次驾船赶去,因此,黑寡夫像条半死的鲨鱼困在沙滩上,归来时听到的不是美人鱼的歌声,而是骂声、嘘声和警察的口哨声。
你随后该做的事情或许是去告诉乔·维达利你很难过,你觉得他很勇敢,然后尽可能地说点别的什么;梦想的死亡与死亡本身一样可悲,对于那些失去梦想的人来说它索取的哀伤同样深沉。但是他的收音机修理店关了门;长时间地关着;到处都不见他的踪影,他贴在那儿的诗渐渐脱落,掉了下来,消失得无影无踪。
希拉里说是要来喝茶,来得比其他客人都早。即便是感冒得不轻,他仍然坚持要来参加这次聚会;这倒也顺理成章,可不是吗?请客做东,对他来说,足以治愈百病。无论你身处谁家,但凡希拉里在场,那里便成了他的家,你也就成了他请来的客人。有人觉得这种态度是否过于喧宾夺主,可真正的主人倒总还挺乐意的,因为只要有希拉里在,他那大嗓门就会自言自语,说个没完,总能引人注目,逗人发笑,即便是最沉闷的场合,也会被他带动得活跃起来。希拉里也十分希望人人都变得活跃,都能把话匣子打开;他设法说服自己:最年长的人身上环绕着缔造传奇的光环;而且,他也是这么说服大伙儿的,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他心地善良,而指出这种善良的正是那些不那么有宽容心的人。
还有一点令人印象深刻,那就是希拉里总是那副老样子;每当你伤心难过之时,他总能令你开怀大笑;而当你走后,他却为你痛哭流涕,这种感觉很奇特。希拉里习惯用天鹅绒围毯搭在膝盖上,一只手握着电话,另一只手拿着书,而收音机、八音盒、另一部电话,还有留声机,在周围的房间里一起响个不停。
我到他家去喝茶,那会儿他正倚靠在床上,他从床头起身,打算牵头组织聚会。屋子里四面墙上都贴满了照片,他认识的所有人差不多全在上面:未婚女子啦,初入上流社会的妙龄女郎啦,达官贵人的秘书啦,电影明星啦,大学教授啦,合唱团女歌手啦,杂技团演员啦,韦斯切斯特[4]的夫妇啦,商界人士啦:或许这些人可以离开他,但对他而言,离开任何人,或者任何物件,他都难以接受。屋子的角落里堆满了书,压得书架有些不堪重负,书中间还夹杂着他上学时的老课本,老剧院节目单,一大堆贝壳,破损的唱片,枯萎的花朵,以及游乐园的纪念品,一切的一切都把整个房子变成了一座奇境般的阁楼。
希拉里消失的日子也许终会到来;想摧毁他也并非难事——或许还真有人会这么做。莫非是在我们发现这个世界上并非所有人都爱着我们的那一刻,从天真向睿智的转变就会到来?我们当中太多人过早地认识到了这一点。不过希拉里尚且不明白。但愿他永远也不要明白,因为若是他猛然间发现这片舞台原来只有他孤身一人独自表演,而他倾注心血热爱的观众,压根儿就没有来过这里,这定会令我痛心疾首的。
八月。尽管晨报上说天气温暖怡人,然而中午之前,显然有些非比寻常的事要发生,办公室的文员们,话题从午饭转向了天气,像受了气的孩童说着不着边际与不计后果的话,纷纷开始拨打气象台的电话。到下午三点左右,热浪袭来,仿佛是罪犯作案时用手狠狠捂住受害人的嘴,整个城市变得狂躁不安,天旋地转,而它的嚎叫被压抑,它的遁逃被阻碍,它的野心被束缚,就像是一股干枯的喷泉,又像是一座废弃的纪念碑,深深陷入昏迷状态。中央公园的柳树带热气腾腾,无精打采,像是许多人在战场上倒下:伤兵满营,精疲力竭,在死气沉沉的阴影下东倒西歪,而报道此次天灾的报社摄影记者们,哭丧着脸,在柳树下行进。到了夜里,炎热的天气撬开了这座城市的头颅,露出白花花的脑浆和中枢神经,犹如电灯泡里的灯丝在咝咝作响。
如果离开纽约的话,我大概会完成更多的工作。然而事实很可能也未必如此。一个人到了那个年纪,乡村就显得乏味无趣了;再说,我对大自然的热爱,不是整体的,而是特定的。尽管如此,除非一个人是身坠爱河,或是满足现状,或是抱负所趋,或是好奇心全无,要么是得过且过(这看起来像是现如今幸福的代名词),这个城市对他而言都会像是一台巨型机器,制造出来,就是为了挥霍光阴,吞噬幻想,永不停息。过不了多久,寻觅也好,探索也罢,都会变得险恶匆忙,令人大汗淋漓,心生焦虑,成为了一场跨越迷幻与催眠的障碍赛。你找寻的那个地方在哪里?还有,你又究竟在找寻什么?拒绝邀请是一种不幸;人们时常对它置之不理,结果却常常不请自来;话说回来,如果你的耳边有个声音在神神叨叨地低声细语,不停告诉你若是孤身一人,你就已经让爱飞到了窗外,否定了自己的回答,也永远失去了你在寻找的东西。哦,想想吧!这些并非遥不可及:快点行动起来,戴上帽子,别去搭公车了,立马去坐计程车吧,现在就动身,时不我待,按下门铃说:你好,伙计,愚人节的傻瓜。
今天是我的生日,一如既往,塞尔玛不会忘记这个日子:依照惯例,她会把一枚一角硬币小心翼翼地放在一张纸巾里面包起来,作为礼物,连同早间的邮件一起给我。论交往时间和年龄大小,塞尔玛都算得上是我的老友了;整整八十三个年头,她一直就住在这座叫做亚拉巴马的小城,从未离开;她瘦小的身躯弯成弓形,皮肤干枯,黑如煤渣,眼皮带着香料的气味,耷拉下来,她在我们家三位姨妈那里做了整整四十七年的饭,而今她们都已离开人世,她就搬到了女儿的农场去住,正如她说的那样,静静坐着,安心休养。而和她送我的礼物放在一起的,还有一张留言条,上面写着:她打算最近某一天搭乘灰狗巴士前往那座“超级城市”。这句话没什么意义;她是永远也不会来的;但她扬言只要记得,她就会这么去做。在我初识纽约前的那个夏天——那是十四年前的事儿了——我们时常坐在厨房聊天,闲言碎语中,倦怠的一天就这么不知不觉过去了;我们所谈论的内容大都跟我即将要前往的这个城市有关。在她看来,那儿既没有大树,也没有鲜花,而且她还听说,大多数人是住在地下的,若不在地下,便是住在天上。此外,那儿也“没啥有营养的食物”,没有像样的奶油豆、虎鱼、秋葵、山药和香肠——就像我们在家里吃的那种。那儿挺冷的,她说,没错儿,孩子,你一直待在那个冷地方,下次我们见你的时候,你的鼻子早冻掉了。
不过后来鲍比·李·凯特尔太太拿来几张纽约的照片在幻灯上放,自那以后,塞尔玛就开始告诉她的朋友们,到时我去北方,她会和我一块儿去的。似乎对她而言,这个城镇一下子变得黯然失色,平庸得不值一提。于是我姨妈给她买了一张往返车票,本意是要她跟我一块儿去,然后再返程。在我们到火车站以前,一切都挺好的;可到站以后,塞尔玛哭了起来,说她不能去那儿了,万一要是死在那里怎么办,离家那么远。
这是一个令人感伤的冬天,里里外外都是如此。对一个孩童而言,这座城市是一片没有欢乐的土地。而后来,当你渐渐长大,步入爱情后,是这与你深爱之人共同分享的双倍景致赋予你的这份经历以质地、形状与意义。独自旅行的感觉就像是穿越荒原。但你若是心怀足够的爱意,有时你也可以为自己而欣赏,同时也为另一个人。我对塞尔玛正是如此。对世间万物,我都会看上两遍:第一场雪,公园里滑着雪呼啸而过的人们,冰天雪地里嬉戏的孩子们身上穿着的细毛皮大衣,科尼的滑滑梯,地铁的口香糖售卖机,神奇的自动售货机,河中的小岛,以及暮色中的大桥反射的余晖,还有派拉蒙乐队的忧伤乐曲在空中回荡,日复一日,那个乐手都会来到院子里,唱起同样的歌谣,嗓音沙哑,忽高忽低,再就是放学后总能去小杂货店偷点什么玩意儿,如童话故事般不可思议;我的观察与聆听,为的是给厨房的恬静时光积累谈资,因为塞尔玛准会说,以她一贯的口吻:“跟我讲讲那个地方的故事吧,要讲真的啊,假的我可一句也不听。”可大多数时候,我讲的都是假的;这倒也不能怪我,我实在是记不起来了,因为我到过的地方,就好像是传说故事里的人物角色去过的某个魔幻城堡:一旦离开,你就再也回忆不起来,留下的是幽灵般的回响,那是萦绕在心头的奇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