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周末
1935年的《瓦格纳法》为工人在法律上挑战雇主开辟了道路。在那之前,厂主和矿主雇用私人武装威胁和殴打工人,工人们则因工作条件危险而翘班并回家准备战斗,双方的对峙日益加剧。《瓦格纳法》是停止这种对峙的第一步。该法还设立了国家劳动关系委员会(National Labor Relations Board)作为中立的第三方,确保雇主不会干涉雇员组建工会或与管理层谈判的权利。
重要的是,《瓦格纳法》并没有涵盖农业和家政服务等多个行业的工人。对于那些被认为是“监督者”的雇员,或者联邦、州、地方政府雇用的工人,该法也不适用。它还排除了被视为独立承包人的劳动者,如家政工人、农场工人以及小企业主的亲戚。《瓦格纳法》的时机是关键。它的目标是迅速扩张但日益危险的制造业和采矿业。到1930年,工业作业场所的事故已经造成全国几十名工人死亡。《瓦格纳法》也是在大萧条的巅峰期通过的。大萧条由1929年的股市崩盘引发,当时超过1 500万人,或略多于20%的美国成年劳动力失业了,除了家庭提供的保障外一无所有。普通公民可以在每一个街角看到不公平工作条件的代价。
《瓦格纳法》的势头为进一步改革打开了大门。可以这样说,1938年倡导通过《公平劳动标准法》(FLAS)的劳工组织发明了“周末”,强制规定每周工作40个小时,并保证最低工资——每小时25美分,相当于今天的4.5美元左右,这在一个国家的历史上是首次。如果工人每周工作超过40个小时,该法还要求雇主支付“1.5倍”的加班费。除了在农场或家庭工场,不得招募未成年人从事危险的工作。在这项立法之前,儿童因为身材矮小,是某些最危险工作的首选人员。但《公平劳动标准法》的一个关键要素也解释了为什么这么多临时工不受该法保护,而这将为扩大对合同工的依赖铺平道路。
《公平劳动标准法》适用于“受一位雇主雇用的独立个体”。这当然说得通,因为绝大多数经济扩张都涉及危险的工资工作,这些工作产生于生产流水线和对地下原材料的开采。不幸的是,计件工作正处于联邦监管制度的漏洞之中。《公平劳动标准法》通过时,有组织的劳工对于把计件工作当成独立的合同工进行保护并无兴趣。任何厂外的或远离车间的工作都会日积月累地危及有固定工作场所工人工会会员的数量,或者剥夺大多数工人的工作。如果有组织的劳工不能说服大量妇女放弃以家庭为基础的计件工作,并搬到城市去做工会工作,那么他们就会将把重点放在那些这样做的男人身上。
1935年的《瓦格纳法》以及三年后的《公平劳动标准法》通过后,工会在采矿业和制造业建立了自己的基础。当时,美国有近2 500万工人加入了工会。但在接下来的十年里,由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工会向其他行业扩张的努力陷入停滞。战争使年轻人从工厂转移到欧洲前线。工会觉得他们失去了核心成员。一些工会与雇主达成协议,同意将罢工和集体谈判推迟到战后。著名的铆钉女工(Rosie the Riveter)可以很容易地替代临时工,在战争期间保持金属、运输和化学工业的活力。一旦她的兄弟或爱人从战场上回来,家人就希望她回归家庭。正因如此,工会认为,在男人重新成为全职工作的主要经济支柱之前,没有必要扩大工人的权利。17
战争一结束,制造业就增加了玻璃、塑料和金属等新产品的生产线,工会也重新开始运作。到1946年,500万美国人参加了大规模的罢工,联合抵制非工会组织的工场,此外还有未经授权的罢工,涉及所有制造业。18全美汽车工人联合会(UAW)的主席沃尔特·路则(Walter Reuther)在战后组织了一系列罢工,第一次是在1945年,超过30万名通用汽车的工人参加了罢工。接下来他又花了五年时间组织大规模罢工以及与通用、福特、克莱斯勒谈判。到1950年,路则的《底特律协约》(Treaty of Detroit)改变了全职员工对雇主的期望。汽车行业的工人获得了生活津贴(COLA),涉及年薪、全额退休养老金、社会保险、假期以及医疗和失业福利。19作为交换,汽车制造商得到承诺,五年内不组织年度罢工、保留完全的生产权力,后者对未来的工人最为致命。工人将不再能够质疑日程安排、工具设计或工厂改造,而这些都旨在通过自动化流程分解全职工人的任务。
《底特律协约》在把退休计划和健康福利与美国的全职就业挂钩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虽然这些福利都不是来自联邦政府的授权,不能为其他雇员提供这种社会保障,但底特律工人的成功给其他行业的雇员带来了新的希望。但它也为制造企业扫清了障碍,让他们得以专注于重组工厂,只要创新方法允许,他们就想尽快把机器搬进去,把工人搬出来。不幸的是,就在全美汽车工人联合会赢得了争取更好就业条件战斗的同时,其他行业的企业也在组织自己的反击战,全面挑战工会运动。
1947年,共和党主导的国会推动通过了由参议员罗伯特·塔夫脱(Robert A. Taft)和众议员小弗雷德·哈特莱(Fred A. Hartley Jr.)起草的《劳资关系法》(Labor-Management Relations Act),无视杜鲁门总统对该法案的否决。在全美制造商协会(National Association of Manufacturers)院外游说力量的支持下,《塔夫脱–哈特莱法》将矛头直接对准了“二战”后日益壮大的工会力量。《塔夫脱–哈特莱法》直到今天基本上仍然有效,它禁止针对管理层有关工人分配的决定而进行的“司法管辖范围内的罢工”或停工。这使得工会更难组织起来反对雇主使用技术裁减人类劳动力。而这反过来又让工人不可能考虑到失去一群同事将如何影响自己的工作流程,更别说表达自己的意见了。20
除了这个插入工会组织的楔子外,工作场所也不能再像“闭门工场”一样运作,这意味着公司可以招募新员工,扩增底层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职位,而这些雇员没有资格加入工会,从而扩充了非工会雇员的队伍。与此同时,与《公平劳动标准法》的规定相反,该法案允许老板在工作场所传递反工会的信息。随着《塔夫脱–哈特莱法》开始生效,考虑到该法案波及的范围,国会中的保守派联合起来,要求对《瓦格纳法》做出一个看似不起眼的修订。事实证明,针对《瓦格纳法》的这一调整对工会在非工会工人中做工作的损害,不亚于《塔夫脱–哈特莱法》,尽管它似乎只针对报童。
1944年,新闻业巨头威廉·蓝道夫·赫斯特(William Randolph Hearst)在最高法院输掉了一场官司,他未能说服法官,报童和老板一样,都属于合同工,不受《公平劳动标准法》的雇佣劳工保护。值得注意的是,报童不只是传布新闻,他们是报纸的主要销售人员,在熙熙攘攘的街道上穿行,常常面临身体上的危险。21最高法院认为,《公平劳动标准法》的宗旨适用于任何经济上依赖于另一个实体并为其生产的人。22最高法院认定,街角报童在《公平劳动标准法》下理应得到工作场所保护,这将使赫斯特集团蒙受损失。于是该集团开始游说,希望根据《塔夫脱–哈特莱法》对《瓦格纳法》的修正缩小“雇员”的定义。赫斯特积极推动,将独立合同工排除在外,这些合同工要么不在工作场所工作,要么被视为业务运营的外围。国会对原来的《瓦格纳法》的修订反而要求法院使用严格的测试来划分“普通法”规定的雇佣状态,而不是假设企业雇佣员工工作就应该给工人应得的公平劳动和就业福利。
在当时,被雇用的员工和被委托进行独立工作的工人之间的区别似乎更加明显。当时,占主导地位的就业模式是围绕着一个有形的工作场所、40个小时轮班工作,以及雇主与忠诚雇员之间可能长达50年的关系。老板和雇员可能会一起变老。但最高法院对《公平劳动标准法》的解释,为设想另一种工作模式留下了空间。法院要求企业对工人负责,无论他们在哪里工作,工作时间多长。最终,赫斯特如愿以偿。1944年,最高法院决定将《公平劳动标准法》解释为适用于所有工人,但《塔夫脱–哈特莱法》对全职工作和独立合同工作的明确严格的检测和分类,关上了另一种模式的大门。这一变化也创造了一个新的非工会的消耗性劳动力阶层,他们对迅速扩张的服务业和当前在电信业、航天业和零售业蓬勃发展的所谓信息经济更有价值。总而言之,从广告到太空探索的各种产品和服务的销售,不必投资长期雇员,就能实现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