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 使用夹点编辑图形
5.6.1 关于夹点
1. 认识夹点
夹点是指对象上的控制点。当选择对象时,在对象上会显示出若干个蓝色的小方框,这些小方框就是用来标记被选中对象的夹点,如图5.6.1所示。对于不同的对象,用来控制其特征的夹点的位置和数量也不相同。
图5.6.1 矩形的夹点
2. 控制夹点显示
选择下拉菜单命令,系统弹出“选项”对话框,通过该对话框的选项卡可对夹点的显示进行设置。相关选项说明如下。
◆ 区域:控制夹点的显示大小。该项对应GRIPSIZE系统变量。
◆ 下拉列表:确定未选中的夹点的颜色。如果从颜色列表中选择了“选择颜色”,系统弹出“选择颜色”对话框。该项对应GRIPCOLOR系统变量。
◆ 下拉列表:确定选中的夹点的颜色。
◆ 下拉列表:决定光标在夹点上停留时夹点显示的颜色。该项对应GRIPHOVER系统变量。
◆ 复选框:选中该项后,选择对象时在对象上显示夹点。通过选择夹点和使用快捷菜单,可以用夹点来编辑对象。但在图形中显示夹点会明显降低性能,清除此选项可优化性能。
◆ 复选框:如果选择此选项,系统将显示块中每个对象的所有夹点。如果不选择此选项,则将在块的插入点位置显示一个夹点。
◆ 复选框:选中该项后,当光标悬停在自定义对象的夹点上时,显示夹点的特定提示。该选项在标准AutoCAD对象上无效。
◆ 文本框:当初始选择集包括多于指定数目的对象时,抑制夹点的显示。有效值的范围为1~32767,默认值是100。
5.6.2 使用夹点编辑对象
1. 拉伸模式
当单击对象上的夹点时,系统便直接进入“拉伸”模式,此时可直接对对象进行拉伸、旋转、移动或缩放。在“拉伸”模式时,系统命令行提示图5.6.2所示的信息。
图5.6.2 命令行提示
下面仅以直线、圆弧和圆进行说明。
◆ 直线对象:使用直线对象上的夹点,可以移动、拉伸和旋转直线,如图5.6.3所示。
图5.6.3 通过夹点直接编辑直线对象
◆ 圆弧对象:使用圆弧对象上的夹点,可以实现对圆弧的拉伸,如图5.6.4所示。
图5.6.4 通过夹点直接编辑圆弧对象
◆ 圆对象:使用圆对象上的夹点,可以实现对圆的缩放和移动,如图5.6.5所示。
图5.6.5 通过夹点直接编辑圆对象
2. 移动模式
单击对象上的夹点,在命令行的提示下,直接按Enter键或输入MO后按Enter键,系统便进入“移动”模式,此时可对对象进行移动。
3. 旋转模式
单击对象上的夹点,在命令行的提示下,连续按两次Enter键或输入RO后按Enter键,便进入“旋转”模式。此时,可以把对象绕操作点或新的基点旋转。
4. 缩放模式
单击对象上的夹点,连续按三次Enter键或输入SC后按Enter键,便进入“缩放”模式,此时可以把对象相对于操作点或基点进行缩放。
5. 镜像模式
单击对象上的夹点,连续按四次Enter键或输入MI后按Enter键,便进入“镜像”模式,此时可以将对象进行镜像。
说明
单击夹点,然后右击,通过系统弹出的快捷菜单也可以进入各编辑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