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 拆分及修饰对象
5.5.1 倒角
在绘图的过程中,经常需要为某些对象设置倒角,这时就要用到倒角(CHAMFER)命令。倒角命令可以修剪或延伸两个不平行的对象,并创建倾斜边连接这两个对象。可以对成对的直线线段、多段线、射线和构造线进行倒角,还可以对整个多段线进行倒角。
1. 创建倒角的一般操作过程
创建倒角时,一般首先设置倒角距离,即从两条线的交点到两条线的修剪位置的距离,然后分别选取倒角的两条边。下面以图5.5.1所示为例,说明其操作步骤。
图5.5.1 创建倒角
打开随书资源文件D:\cad1901\work\ch05.05\chamfer1.dwg。
选择下拉菜单命令。
说明
或者在命令行中输入CHAMFER或CHA,或者单击“倒角”按钮。
设置倒角距离。
(1)在命令行中输入D,即选择“距离(D)”选项,并按Enter键。
注意
图5.5.2所示的提示信息的第一行提示用户当前的两个倒角距离值为0,修剪模式为“不修剪”,第二行是倒角的一些选项。
图5.5.2 命令行提示
(2)在的提示下,输入第一倒角距离值2按Enter键。
(3)在的提示下,输入第二倒角距离值2按Enter键。
选择倒角边线进行倒角。
(1)在图5.5.2所示的第二行信息提示下,单击图5.5.3所示的第一条直线,即第一倒角边线。
图5.5.3 指定倒角边线
(2)在的提示下,单击图5.5.3所示的第二条直线,即第二倒角边线。
创建其余的倒角,具体操作可参照、与,完成后如图5.5.1所示。
说明
(1)如果不设置倒角距离而直接选取倒角的两条直线,那么系统便按图5.5.2提示的当前倒角距离进行倒角(当前倒角距离即上一次设置倒角时指定的距离值)。
(2)如果倒角的两个距离为零,那么使用倒角命令后,系统将延长或修剪相应的两条线,使二者相交于一点,如图5.5.4和图5.5.5所示。
图5.5.4 通过延长产生距离为0的倒角
图5.5.5 通过修剪产生距离为0的倒角
(3)倒角时,若设置的倒角距离太大或倒角角度无效,系统会分别给出提示。
(4)如果因两条直线平行、发散等原因不能倒角,系统也会给出提示。
(5)对交叉边倒角且倒角后修剪倒角边时,系统总是保留单击处一侧的那部分对象。
2. 选项说明
◆ 多段线(P)
选项可以在单一的步骤中对整个二维多段线进行倒角。系统将提示选择二维多段线,在选择多段线后,系统在此多段线的各闭合的顶点处设置倒角,如图5.5.6所示。
图5.5.6 多段线的倒角
◆ 角度(A)
选项可以通过设置第一条线的倒角的距离和倒角角度来进行倒角,如图5.5.7所示。
图5.5.7 设置倒角角度
◆ 修剪(T)
选项用于确定倒角操作的修剪模式,即确定倒角后是否对相应的倒角边进行修剪,如图5.5.8所示。在命令行的主提示下,输入字母T(选择选项),然后按Enter键,命令行提示,如果选择选项,则倒角后要修剪倒角边;如果选择选项,则倒角后不进行修剪。
图5.5.8 倒角修剪
◆ 方式(E)
选项可以确定按什么方法倒角对象。执行该选项后,系统提示:,选取某一选项,再选择要倒角的边线,则系统自动以上一次设置倒角时对该选项输入的值来创建倒角。
◆ 多个(M)
选项用于对多个对象进行倒角。执行该选项后,用户可在依次出现的主提示和的提示下连续选择直线,直到按Enter键为止。
5.5.2 倒圆角
倒圆角就是用指定半径的圆弧连接两个对象。可以对成对的直线线段、多段线、圆弧、圆、射线或构造线进行倒圆角处理;也可以对互相平行的直线、构造线和射线添加圆角;还可以对整个多段线进行倒圆角处理。
1. 倒圆角的一般操作过程
倒圆角时,一般首先应设置圆角半径,然后分别选取圆角的两条边,圆角的边可以是直线或者圆弧。下面以图5.5.9所示为例来说明其操作步骤。
图5.5.9 倒圆角
打开随书资源文件D:\cad1901\work\ch05.05\fillet1.dwg。
选择下拉菜单命令。
说明
或者在命令行中输入FILLET或F,或者单击“圆角”按钮。
设置圆角半径。在图5.5.10所示的命令行提示下,输入R(或选择“半径”选项),按Enter键;在的提示下,输入圆角半径值10后按Enter键。
图5.5.10 命令行提示
选择圆角边线进行倒圆角。在图5.5.10所示的提示下,单击第一对象(图5.5.11中的水平边线);在的提示下,单击第二对象(图5.5.11中的竖直边线),完成后如图5.5.11所示。
图5.5.11 指定倒角边线
创建其余圆角特征,具体操作可参照、与,完成后如图5.5.9b所示。
说明
◆ 若圆角半径设置太大,倒不出圆角,系统会给出提示。
◆ 如果圆角半径为零,那么使用圆角命令后,系统将延长或修剪相应的两条线,使二者相交于一点,不产生圆角。
◆ 系统允许对两条平行线倒圆角,系统自动设圆角半径为两条平行线距离的一半。
2. 选项说明
◆ 多段线(P)
选项可以实现在单一的步骤中对整个二维多段线进行倒圆角。系统将提示选择二维多段线,在选择多段线后,系统在此多段线的各闭合的顶点处设置倒圆角,如图5.5.12所示。
图5.5.12 对多段线倒圆角
◆ 修剪(T)
选项用于确定倒圆角操作的修剪模式。“修剪(T)”选项表示在倒圆角的同时对相应的两个对象进行修剪,“不修剪(N)”选项则表示在倒圆角的同时不对相应的两个对象进行修剪,如图5.5.13所示。
图5.5.13 倒圆角修剪
◆ 多个(M)
选项用于对多个对象倒圆角。执行该选项后,用户可在依次出现的主提示和的提示下连续选择对象,直到按Enter键为止。
5.5.3 打断
使用“打断”命令可以将一个对象断开,或将其截掉一部分。打断的对象可以为直线线段、多段线、圆弧、圆、射线或构造线等。执行打断前需要指定打断点,系统在默认情况下将选取对象时单击处的点作为第一个打断点。下面以图5.5.14所示为例,说明打断的一般操作过程。
图5.5.14 使用“打断”命令
打开随书资源文件D:\cad1901\work\ch05.05\break.dwg。
选择下拉菜单命令。
说明
或者在命令行中输入BREAK或BR,或者单击选项卡下“修改”面板下侧的按钮,在展开的工具栏中单击“打断”命令按钮。
在命令行的提示下,将鼠标光标移至图5.5.14所示的A点处并单击,这样便选取了打断对象——直线,同时直线上的A点也是第一个打断点。
在命令行的提示下,在直线上B点处单击,这样B点便是第二个打断点,此时系统将A点和B点之间的线段删除。
说明
◆ 在系统的提示下,通过选择该对象并在其上某处单击,然后在的提示下,输入@并按Enter键,则系统便在单击处将对象断开,由于只选取了一个点,所以断开处没有缺口。
◆ 如果第二点是在对象外选取的,系统会将该对象位于两个点之间的部分删除。
◆ 选择“打断于点”按钮,可将对象在一点处断开成两个对象,该命令是从命令派生出来的。使用该命令时,应先选取要被打断的对象,然后指定打断点,系统便可在该断点处将对象打断成相连的两部分。
◆ 对圆的打断,系统按逆时针方向将第一个断点到第二个断点之间的那段圆弧删除掉。
5.5.4 分解
分解对象就是将一个整体的复杂对象(如多段线、块)转换成一个个单一组成的对象。分解多段线、矩形、圆环和多边形,可以把它们简化成多条简单的直线段和圆弧对象,然后就可以分别进行修改。下面以图5.5.15所示为例,说明对象的分解。
打开随书资源文件D:\cad1901\work\ch05.05\explode.dwg。
选择下拉菜单命令。
说明
或者输入命令EXPLODE后按Enter键;或者单击“分解”按钮。
选择多段线为分解对象,并按Enter键。
验证结果。完成分解后,再次单击图形中的某个边线,此时只有这条边线加亮,如图5.5.15b所示,这说明多段线已被分解。
图5.5.15 分解对象
将对象分解后,将出现以下几种情况。
◆ 如果原始的多段线具有宽度,在分解后将丢失宽度信息。
◆ 如果分解包含有属性的块,将丢失属性信息,但属性定义被保留下来。
◆ 在分解对象后,原来配置成By Block(随块)的颜色和线型的显示,将有可能发生改变。
◆ 如果分解面域,则面域转换成单独的线和圆等对象。
◆ 某些对象,如文字、外部参照以及用MINSERT命令插入的块,不能分解。
5.5.5 合并
合并对象就是将相似的对象合并为一个对象,可以用来合并的对象包括圆弧、椭圆弧、直线、多段线和样条曲线等。下面以图5.5.16所示为例,说明对象的合并。
图5.5.16 合并对象
打开随书资源文件D:\cad1901\work\ch05.05\join.dwg。
选择下拉菜单命令。
说明
或者输入命令JOIN后按Enter键;或者单击“合并”按钮。
选择合并对象。在绘图区域选取图5.5.16a中的两段圆弧为要合并的对象,并按Enter键。
验证结果。完成合并后,再次单击图形中的某个边线,此时整个对象均加亮,如图5.5.16b所示,这说明两段圆弧已被合并。
说明
当用合并命令去合并两段圆弧时,合并将从源对象沿逆时针的方向合并圆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