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年鉴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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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

【依法行政概况】2018年,唐山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简称唐山市法制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开展领导干部学法、建设政府法律顾问制度、重点领域立法、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备案清理、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应诉等工作,落实《唐山市政府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全年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按照上级要求,清理、修改或废止与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经清理,继续实施文件305件,停止实施45件,清理结果以市政府正式文件下发。健全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推行法律顾问团队工作模式,为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参与并推动解决王禾庄搬迁平改项目配建保障性住房等涉法涉诉问题和矛盾20余件。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原则,履行合法性审查程序,确保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于法有据。年内,审查以市政府为合作一方合同文本40余部,审核《唐山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70余部,办理征求意见件70余部。根据全省统一安排,开展“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依法保障‘双创双服’”主题征文活动,9篇论文获奖,其中一等奖2篇、二等奖3篇、三等奖2篇、优秀奖2篇,市法制办获得优秀组织奖,受到省政府法制办、省法制研究会通报表彰。年内完成《唐山市旅游业促进条例》修订和《唐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起草。

【行政执法行为规范】2018年,唐山市法制办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问题整改“回头看”,印发《关于做好巩固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成果的通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方案》,对“三项制度”健全完善和修订、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专栏、音像记录设备配备等方面加强督导,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报备《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方案》,43个市直单位报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清理整改“回头看”责任清单。7月,印发《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回头看”督导检查的通知》,对市直43个行政执法部门及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三项制度”试点改革行政执法部门督导检查。9月,对市商务局等13个单位下达《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回头看”督导检查整改通知书》。年内,省政府法制办、省人社厅联合下发《关于表扬河北省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通报》,唐山市法制办获得先进集体称号。开展优化营商法治环境、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专项治理,治理执法不严、不公正、不规范、不廉洁、不文明等问题。修订市级涉企罚没事项清单,审查市发改委、市科技局等36个部门涉企罚没事项清单清理修订文件,督促各单位在门户网站公示涉企罚没事项清单。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监督管理,清理全市2018年度行政执法及执法监督证件,注销928个。加强辅助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全市4000余名辅助行政执法人员全部办理辅助行政执法证件。组织全市5133名新增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法律知识培训考试,4446人考试合格,合格率87%。5月,与中国政法大学合办“新时代法治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全市各级政府法制工作人员61人参加培训。

【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2018年,唐山市法制办畅通行政复议受理渠道,通过行政复议方式开展房屋征收、劳动争议、医疗卫生、土地矿产、山林资源等方面行政调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年内,市法制办立案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22件,审结370件,案件按时办结率100%。贯彻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河北省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办法》,制发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全年代理市政府参加行政诉讼108次,市工商局、市国税局等行政机关负责人在45起行政诉讼案件中出庭应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

(聂建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