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基数效用的复兴
然而,基数效用的概念并未从经济学家的工具箱里完全消失。约翰·冯·诺依曼(John von Neumann)和奥斯卡·摩根斯坦建立了期望效用理论,又一次提出了基数效用。该理论提出了四个公理(完备性、传递性,连续性和独立性),如果这些公理被满足,那么一个人的偏好可以用一个基数的效用函数来描述。尽管这一理论重新带回了基数效用的概念,但它仍然建议从偏好(选择)中推断效用,而不是直接测量与体验相关的快乐和痛苦。因此,特定体验所产生的基数效用仍然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因为在某种意义上,效用的差异在理论上再次变得有意义,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它们却还是从选择行为中间接推断而非直接测量而得(Loewenstein,1999)。
在20世纪,虽然关于边沁传统的研究在主流经济学中不受欢迎,但并未完全消亡。一些经济学家和许多心理学家将效用直接或间接地作为决策的一部分或者情感、幸福、生活满意度的一部分进行研究(Tversky et al.,1991)。在20世纪末,心理学和经济学领域的这些研究开始汇合起来。部分原因是预期理论的深远影响和行为经济学的发展,导致心理现象和心理学的解释又重新融入了经济学。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丹尼尔·卡尼曼(Daniel Kahneman)及其同事提议:将效用的概念分解为决策效用和体验效用两个含义来进行研究(Kahneman et al.,1997)。
决策效用描述了从显示性偏好推断的体验效用,通过选项之间的选择或者其他方法(如支付意愿)间接衡量。体验效用描述了所选择刺激引发的快乐和痛苦,包括预期、真实体验或回忆该刺激产生的效用。它是可以直接测量的。这两种形式的效用可能相关,但逻辑上并不相同。比如决定吃辣椒不能保证它的实际体验是愉快的,决定去跳伞而不是观看电影并不一定意味着相比于看电影人们更喜欢跳伞。卡尼曼及其同事认为,在测量体验效用方面已经取得了足够的进展,因而可以对其进行科学研究,并且认为这种研究很重要(Kahneman et al.,1997)。
尽管把效用区分为决策效用和体验效用受到了很多研究者的推崇,但是这种建立在快乐和痛苦测量上的效用定义并非没有争议。从历史上看,追求快乐最大化仅是一个现代概念,在启蒙运动时期才获得普遍接受。比如,像亚里士多德这样的哲学家认为,善良的生活比追求愉快的生活更好。
即使是在当代,虽然快乐体验可能是决策时的目标之一,并且是非常重要的目标,但未必会是全部目标。许多人类行为似乎并没有像边沁所设想的那样最大化效用。如果选择完全基于体验带来的快乐和痛苦,人们不太可能去进行长跑锻炼、看恐怖片、吃辣的食品、生孩子或者到第三世界国家度假。而诸如好奇心、地位、掌握某事的自豪感和意义(Loewenstein,1999)等都可能是一种体验的效用,而这种体验并不是通过积极和消极效价的衡量来捕捉的。
另外,如果选择行为是完全基于体验带来的快乐和痛苦,人们也不太可能做出利他的决策。比如,参加义务献血的决策必然不是献血者在献血过程中能够体验到快乐,决策者也很难说是期望今后体验到积极的情感而去献血。比如,笔者和合作者的研究表明,仅仅在宣传里加上大多数同伴表示愿意义务献血的信息,学生被试的献血意愿就提高了(谢铠杰等,2019)。
追求快乐的目标甚至也可能适得其反。例如,刻意尝试最大化当前的快乐会导致事与愿违。在一项研究中,被试在观看快乐或悲伤的电影剪辑之前先阅读由主试编造的文章(Mauss et al.,2011)。实验组被试阅读的文章描述了能让自己随时感受到“最大快乐”的好处(在电影剪辑期间可以体验到高水平的快乐);而控制组被试阅读的文章没有提及快乐。在观看快乐的电影剪辑后,与对照组相比,试图最大化快乐的被试实际上感觉更糟。中介分析显示,情绪的降低是由失望和自责造成的。这项研究表明,试图在当下体验极端的快乐,再加上可以实现这种感觉的想法,实际上会适得其反。此外,另一项研究发现,与只是被告知听音乐的被试相比,那些被告知在听音乐时还需监控自己快乐感觉的被试在听一段很难说是快乐还是悲伤的音乐时报告自己更不快乐(Schooler et al.,2003)。因此,即使没有想要努力创造快乐,仅是简单地持续关注自己是否快乐的行为也可能会导致快乐感降低。除了这些实验之外,最近个体差异的研究也表明:强迫性追逐幸福的方式可能导致距离幸福更远而非更近(Mauss et al.,2011)。具体而言,过度评价幸福价值(例如,“在任何时候,快乐的程度代表了我生活的价值”)的被试表现出较差的情绪状态。这一测量虽然没有直接评估追求快乐本身,而是评估快乐对个人有多重要,但它确实表明过分强调快乐可能是有害的。
从进化的角度而言,快乐和痛苦的体验有可能也仅是生存状态好坏的一个指标而非本身。并不存在没有实际内容的快乐和痛苦,它们仅是在行动过程或结果获得时的伴生物而已。因而直接把体验当作效用甚至唯一效用组成的定义与进化可能本末倒置。
最后,如果考虑到经济学理论的政策应用,那么仅根据体验效用制定政策也可能会使社会误入歧途。比如,根据人们能够适应恶劣的卫生和生活条件的研究结果(Brickman et al.,1978;Diener,2000),自利的享乐主义理论会建议:一个社会不应该花费昂贵的医疗资源来防止极端负面的健康结果(比如残疾)或改善处于长久贫困状态的人群的生活(Sidgwick,1930)。因而,享乐主义效用的替代方案可以是把效用定义为对客观需求的满足——在多大程度上改善了人们的客观环境并满足了他们的基本需求;或者把效用定义成对愿望或偏好的满足——在多大程度上满足了人们的愿望和偏好。对效用进行如此解释或许比享乐主义的解释更具说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