摸彩:雪莉·杰克逊短篇小说选(双语译林·壹力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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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恶魔情人

她睡得不好,从一点半杰米走了以后,她就开始在床上辗转反侧,直到早上七点钟还没睡踏实,最后她还是强迫自己起床去煮咖啡。这个觉睡得断断续续,像折腾似的醒来,她睁开眼睛,睡眼蒙眬地盯着半明半暗的房间,脑海里一遍又一遍地回忆,仿佛又坠入了发烧一般的梦境当中。她花了差不多一个小时煮咖啡——他们打算在路上去吃一顿像样的早餐——然后,除了她想早一点儿披上婚纱,应该没什么别的事可做了。她洗了咖啡杯,铺好了床,仔细地挑选着她打算穿的衣服。她在窗户边看着外面,杞人忧天地担心今天天气是否晴朗。她坐下来想看会儿书,又想到还是给姐姐写封信吧,于是她用娟秀的字体开始写道:“我最亲爱的安妮,你收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可能已经结婚了。听上去是不是很好笑?我自己都不敢相信,但是,当我告诉你事情的原委,你会明白它比你想象的还要意想不到,比……”

她手里拿着笔坐在那儿,读着已经写好的头几行字,反复斟酌接下来应该写些什么,然后,又把信撕掉了。她走到窗边,看到外面毫无疑问是个晴天,突然冒上来一个念头,想起也许她不应该穿那件蓝色的丝质连衣裙,它太不起眼,几乎是有点儿老气,她想穿得更温柔、更淑女一些。情急之下,她在衣橱里翻弄着衣服,犹豫着是否应该穿去年夏天她穿过的那件印花连衣裙。这件衣服对她来说,或许太过年轻,而且还有个有褶饰边的领子,现在这个季节穿这件印花连衣裙在这一年里显得时候太早,但是仍然……

她把两件连衣裙并排挂在衣橱门的外面,小心地打开有镜子的那扇门仔细端详。紧挨着衣橱的是她的小厨房,她点燃了咖啡壶底下的炉子,然后走到窗户前,窗外阳光明媚。当咖啡壶发出刺啦啦的响声的时候,她走了回去,给自己往一个干净的杯子里倒满咖啡。她心想:光喝咖啡,还抽了那么多烟,又没吃一顿像样的早餐,如果我不快点儿填饱肚子,一定会头痛的。结婚这天可千万不能头痛。她走进盥洗室,从小壁橱里拿出了一小锡盒阿司匹林,把它放进了她蓝色的手袋中。如果她要穿那件印花连衣裙,就得换一个褐色的手袋来搭配,可她唯一的那个褐色手袋有些破旧了。她很无助地站在那里,把目光从蓝色手袋转到印花连衣裙上,然后又把手袋放下,走了回去,拿起咖啡,重新坐回了窗户边,一边喝着咖啡,一边仔细环顾这一居室的公寓房。他们计划今天晚上再回到这儿,所以一切都必须安排妥当。突然,她的心头一惊,意识到自己忘了把干净的床单子铺到床上。熨洗的东西刚刚取回来,于是她把干净的床单和枕套从壁橱最上面的架子上拿了下来,而且把床上的床单和枕套等织物都扒了下来。她干得很快,是为了避免让自己有意识地考虑正在更换床单的原因。这是张单人床,上面盖着一个被罩,看上去像一把躺椅。当她把这些料理完之后,没人会知道她已经把干净的床单铺在上面了。她把旧床单和枕套拿到了盥洗室,放进了一个大篮子里,把盥洗室的毛巾也扔进了篮子,把干净的毛巾搭到了架子上。当她干完这一切回来时尽管咖啡已经凉了,但她还是把它喝了。

最后,她看了一下钟表,已经九点多了,她终于意识到要抓紧时间了。她洗了一个澡,用了一条干净的毛巾,然后把用过的毛巾放到了大篮子里,又换了一条干净的毛巾放到架子上。她用心地穿着打扮了一番,把内衣全部换成了新洗的,而且大部分是全新的。她把昨天穿过的所有衣服,包括睡衣都放到了大篮子里。当她准备穿连衣裙时,又在衣橱门前犹豫了起来。蓝色连衣裙当然体面、干净、非常合身,但是她和杰米在一起时已经穿过好几次了,而且在结婚的日子里,它看上去很普通,不会为结婚的日子添光增彩。印花连衣裙非常漂亮,而且是新的,杰米也没见她穿过,但是在这个季节穿这件印花连衣裙,显然是赶在了季节前面。最后她下了决心:今天是我结婚的日子,我想穿什么就穿什么。她从衣架上把印花连衣裙拿了下来。当把裙子套上头穿在身上的时候,她觉得精神一振,立马感到凉爽了起来。可当她照镜子看着自己时,突然意识到裙子领子处的花边似乎不能给她细长的脖子增色,而宽阔的裙摆怎么看怎么像小姑娘穿的,穿着这件裙子可以自由地奔跑、跳舞;走路时,裙摆会随着胯部的扭动而一摇一摆。看着镜中的自己,她嫌弃地琢磨,“好像我在处心积虑地使自己看上去更漂亮,只是为了取悦他,他会以为我想让自己显得更年轻,就是想让他娶我。”她三下五除二地把印花裙子脱下来,结果把胳膊下的接缝处给扯开了。还是穿那件旧的蓝色连衣裙,她会觉得舒服和熟悉,但是又毫无新意。“你不应该穿这种玩意儿。”她坚定地对自己说,然后情绪低落地转身来到衣橱前想看看还有没有别的衣服可穿,可根本没有一件适合她和杰米结婚穿的衣服。过了一会儿,她想马上出门,去附近小店里赶紧买一件衣服。可抬头看了一下表,都快十点了,她没有时间做别的事了,只能梳理一下头发、化个妆。她梳理头发很简单,在后颈处把头发拢在一起盘个发髻即可,可化妆就是另外一件煞费苦心的工作了,要在看上去尽可能漂亮,又尽量不要让人看出过度的粉饰之间求得平衡。今天,她不想设法掩盖皮肤的暗黄和眼角边的鱼尾纹,好像她为了今天的婚礼特意这样做似的。可无论如何,她无法忍受这种想法:杰米娶了一个看上去形容枯槁、满脸皱纹的女人。虽然证件上的岁数一栏里写的是三十,可你毕竟是个三十四岁的女人了,她在盥洗室的镜子前狠巴巴地自言自语道。

十点过两分了,她对自己的衣服、脸上的妆、这间屋子的一切还是不满意。她把咖啡再次加热,又坐在了窗户边的椅子上。她心想:反正现在也没法做更多的事情了,在最后一分钟还想有所改善也不现实。

事已至此,她反而让自己少安毋躁了。她努力在想杰米,但是好像无法看清他的脸庞或者听清他的声音了。对于你所爱的人,这种情况倒也司空见惯,她琢磨着,让她的思路从过去、今天和明天,转到了更加遥远的未来。到了那时,杰米应该已经成了一位小有名气的作家,她也辞去了工作,他们上周一直在准备的乡间别墅的规划已经实现。“我过去可是个相当棒的厨师呢。”她信誓旦旦地跟杰米说,“只要给我一点儿时间让我练习一下,我还能想起天使蛋糕和炸鸡的做法。”她知道如何让自己的话给杰米留下深刻印象,于是不无温柔地补充了一句,“还有荷兰酱呢。”

十点半了,她站起身果断地走到电话机旁,拨了一个号码,等了一会儿,一个女孩的金属般质感的声音响了起来,“……现在的标准时间是十点二十九分。”她下意识地把钟表拨回了一分钟。她还记得昨天晚上自己在大门口说的话,“到了十点钟,我会把一切准备妥当。此话能当真吗?”

杰米在门厅过道上大笑了一路。

到了十一点的时候,她已经把印花连衣裙扯开的裂缝补好了,把针线盒仔细地放回了橱柜。她穿着这件印花连衣裙,坐在窗户边喝着另外一杯咖啡。“不管怎么说,我刚才不应该把太多的时间浪费在穿衣上。”她心想。可是现在这个点儿他已经迟到了,他或许随时会来。她向来是一切都准备妥当,才敢开始尝试一件事情的。现在家里没有什么吃的了,除了她精心保存的,为他们开始共同生活而准备的食物:还没有开封的一袋培根,还在盒子里的成打的鸡蛋,没有打开的面包和黄油。他们明天就要一起吃早餐了。她想留一张便条贴在门上,然后跑到楼下药店买点儿什么东西吃。然而,她还是决定再多等一会儿。

到了十一点三十分,她有点儿头晕目眩,心里发慌了,不得不下楼去吃点儿东西。要是杰米留下电话号码的话,刚才她还能给他打个电话。现在,她却只能打开书桌,拿出纸笔给他留个便条,“杰米,我去楼下药店了,五分钟后就回来。”她的钢笔有点儿漏水,墨迹沾到了手指上,她跑到盥洗室把手洗了洗,用了一条刚换的毛巾擦了擦手。她把便条钉在了门上,又一次四下打量了一遍屋子,确信一切都很完美,然后虚掩了门,没有上锁,以免万一他进不来。

在药店,除了更多的咖啡,她没有发现什么能勾起胃口的东西。她放下喝了一半的咖啡离开了,因为忽然意识到,杰米可能在楼上等着呢,他有些急不可耐地想开始他们两人共同的生活。

可是楼上还是一切照旧,静悄悄的,跟她刚离开时一模一样,便条还在门上,没人读过。屋里的空气中弥漫着烟味,不是很清新,她把窗户打开,坐了下来。直到睁开眼睛一看,已经差二十分钟就到一点了,她才意识到自己刚才睡着了。

现在,她冷不丁清醒了,突然觉得有些害怕。看着屋里的一切都已万事俱备,等待着主人们的新生活,可从上午十点钟起,每件物品与陈设都是那么整洁,根本没人动过。她吓坏了,而且感觉到一种迫切的需要,她从椅子上站起来,几乎是跑着穿过屋子来到盥洗室,往脸上泼了些冷水,用一条干净的毛巾擦了擦脸。这一次,她把毛巾小心地放回了架子上,但并没有换一条新毛巾。以后有足够的时间再换。她没有戴帽子就出了门,还是穿着那件印花连衣裙,只是在外面披了一件外套,手上拿着那个不太相配的蓝色手袋,里面装着阿司匹林。这次她把公寓门锁上了,也没有贴便条,便转身跑下了楼梯。她在街角打了一辆出租车,给了司机杰米的地址。

其实根本没有多远,如果不是这样虚弱的话,她本来可以走着过去。然而,在出租车上,她猛然认识到,就这样打辆出租车厚着脸皮去杰米住的地方找他,该是多么的冒失。所以,她让司机在靠近杰米住处的一个角落把她放下,付完车费后,看着出租车开走了,她才开始沿着街道走了过去。她以前从没来过这儿,这栋建筑看上去不错,只是有些古老。她发现杰米的名字既没有出现在前厅的邮箱上,也没有出现在任何一扇门的门铃旁边。她又核对了一下地址,地址没错。最后,她按下了标有“管理员”字样的门铃。在门铃响了一两分钟之后,她推开了房门,走进了一个黢黑的门厅。她在门厅里迟疑了片刻,直到听见过道尽头有扇房门打开了,有人问道:“谁呀?”

就在这时,她意识到自己不知道应该问些什么,所以她走近了些,向那个正在等着的人走近了些,身后房门里漏出的灯光把他照得影影绰绰。她靠得更近了,那个人影再次问道:“谁呀?”她看清楚了,那是个穿着长袖衬衫的男人,虽然他看不清她的脸,但她却能看清他。

不知从哪里来的勇气,她说道:“我想找一个住在这栋楼里的人,但在外面我没找到他的名字。”

“你要找的人叫什么名字?”那个男人问道。她才意识到自己刚才忘了说名字。

“杰米·哈里斯,”她说道,“哈里斯。”

那个男人沉吟了一会儿,然后说道:“哈里斯。”他转过身,对着里面正亮着灯的房间喊了一嗓子,“玛吉,你出来一下。”

“什么事?”里面传来一个声音,又等了一段时间,这段时间长得足够让某个人从舒适的躺椅中慢慢起身再走过来。一个女人站到了他的身边,鉴于门厅黑乎乎的,他们站在门口。“这位女士,”那个男人说道,“这位女士在找一个叫哈里斯的人,他住在这里,这楼里有这么个人吗?”

“没有。”女人说道。接着她用一种愉快的声音说:“这儿没人姓哈里斯。”

“对不起。”男人说道。他开始关房门了,“女士,你找错楼门了。”他说道,然后又用一种更低的声音补充道,“或者找错了人。”他和那个女人都咧嘴笑了起来。

房门几乎要全关上了,她一个人站在黑暗的门厅中,对着还有一丝光亮的门缝喊道:“但是他确实住在这儿,我知道的。”

“你瞧,”那个女人说道,又把门开了一道缝,“这种事天天都在发生。”

“请别搞错了。”她说道,声音中带着一种格外的高贵,以及三十四年所累积的骄傲,“我恐怕您没搞明白。”

“他看上去长什么样?”那个女人有气无力,而且不耐烦地问道,门仍然只开了道缝。

“他个头很高,很精神,平时老穿着一身蓝色套装,是个作家。”

“没有,”那个女人说道,随后又补了一句,“他或许住在三楼吧?”

“我不敢肯定。”

“是有这么个家伙,”女人若有所思地说道,“他经常穿一身蓝色套装,住在三楼有一段时间了。住在那儿的罗伊斯特夫妇去北部地区探亲了,这段时间就把他们的公寓租给他了。”

“有可能,我觉得,虽然……”

“这个人大多数时间穿着蓝色套装,但是我不知道他多高,”女人说道,“他住在那儿大约有一个月了。”

“一个月前,那应该是——”

“你去问一下罗伊斯特夫妇吧,”那个女人说道,“他们今天上午回来了。住在3B号房间。”

房门彻底关上了,走廊很黑,楼梯看上去更黑。

在二楼,从高处天窗透过一丝光线,各个公寓的房门一溜排开,这一层有四户人家,家家都很安静,有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感觉。2C号房间的门口还放着一瓶牛奶。

在三楼,她停了一会儿。从3B房门的一头传出了音乐声,她也能听见里面有人在说话。最后,她敲了敲门,过了一会儿又敲了敲。门开了,音乐声扑面而来,是一档午后的交响乐广播节目。“您好!”她对站在门口的女人礼貌地说道,“您是罗伊斯特太太吗?”

“我是。”这个穿着宽大便服,晚妆还没有卸的女人说道。

“我想占用您一分钟时间跟您谈几句话,可以吗?”

“可以。”罗伊斯特太太说道,但没有动身子。

“是关于哈里斯先生的事。”

“哪个哈里斯先生?”罗伊斯特太太干巴巴地问道。

“詹姆斯·哈里斯先生。租借您公寓的那位先生。”

“哦,上帝呀。”罗伊斯特太太说道,她似乎第一次睁开了她的眼睛。“他干什么了?”

“没什么。我只是想联系上他。”

“哦,上帝呀。”罗伊斯特太太又说了一遍。然后,她把房门开得更大了一些,说道:“进来吧,”又喊道,“拉尔夫!”

房间里还充斥着音乐声,在沙发上、椅子上、地板上,放着收拾了一半的大大小小的几个行李箱。在房间一角的桌子上,摆放着还没有收拾的残羹冷炙。一个年轻人坐在那儿,乍一看还有点像杰米,他站起身,穿过房间走了过来。

“怎么了?”他问道。

“罗伊斯特先生,”她说道,音乐的声音很大,很难让人听清她的话,“楼下的管理员告诉我,您的公寓住过一位叫詹姆斯·哈里斯的先生。”

“没错,”他说,“如果他真叫这个名字的话。”

“我以为是您租借给了他这间公寓。”她有点吃惊地说道。

“我对他一无所知。”罗伊斯特先生说道,“他是多蒂的一个朋友。”

“不是我的朋友,”罗伊斯特太太说道,“我跟他也不熟。”她走到桌子前,把花生酱抹在一片面包上,咬了一口面包,声音沙哑地说道。然后,冲着她丈夫挥动着面包和花生酱,“不是我的朋友。”

“你是在一个该死的聚会上偶然结识他的。”罗伊斯特先生说道,他推了推收音机旁椅子上的行李,腾出了点儿空坐了下来,又从身边地板上捡起一本杂志,“我和他总共没说过十句话。”

“租借给他这个地方你是同意的。”罗伊斯特太太在咬下另一口面包之前说道,“不管怎么说,你从没说过他一个不字。”

“我对你的朋友从来不说三道四。”罗伊斯特先生说道。

“如果他是我的朋友,你会说他很多的不是,绝对会是这样。”罗伊斯特太太耷拉着脸说道。她又咬了一口面包,说道:“相信我,他绝对会编排我朋友的不是。”

“我猜你就会这么说,”罗伊斯特先生从杂志上方抬眼说道,“我受够了。”

“你看看,”罗伊斯特太太用抹着花生酱的面包指着她丈夫说道,“成天到晚,就这么一招。”

除了下方挨着罗伊斯特先生的收音机传出的音乐,没人说话了。然后,她用一种几乎很难相信在收音机的噪声中还能被听见的声音说道:“那么说,他已经走了?”

“谁?”罗伊斯特太太从花生酱罐的后面抬起头问道。

“詹姆斯·哈里斯先生。”

“他吗?他今天上午在我们回来之前,一定是已经走了,现在杳无踪影了。”

“消失了?”

“一切都没什么改变,家里和我们走时一模一样。不过一切都很好,非常的好。我跟你说过。”她对着罗伊斯特先生说道,“我跟你说过他会把一切照料得很好的,我说的没错吧。”

“算你走运。”罗伊斯特先生说道。

“没有一件东西不在原位上。”罗伊斯特太太说道。她把抹着花生酱的面包在空中画了一个圈,表示所有一切,“每件东西都跟我们离开时完全一样。”

“您知道他现在去哪儿了吗?”

“完全不知道,”罗伊斯特太太欢快地说道,“但是,正像我所说的,他把屋里的每件东西都照料得挺好。为什么?”她突然问道,“你找他干吗?”

“倒也不是多么重要的事。”

“我很抱歉他不在这儿了。”罗伊斯特太太说道。当她看见自己的来访者转身走向房门时,礼节性地走上前送了送。

“管理员或许见过他。”罗伊斯特先生说道,但目光还在杂志上。

房门在她身后关上了,走廊又陷入了一片黑暗当中,但是收音机的声音也被隔绝了。当她第一层楼梯下到一半时,房门又打开了,罗伊斯特太太冲着楼梯井喊道:“如果我看见他,我会告诉他你正在找他。”

“我还能做什么?”她心里嘀咕着,又来到了街上。回家是不可能的了,没有和杰米在一起,家也就不能成为他们连接彼此的纽带。她在人行道上站了很长时间,以至于对面楼上的一个女人从窗户里斜探出身子,转过头去叫屋里的某人过来看她。最后,她脑袋一热,走进了那栋公寓楼隔壁的小熟食店,店铺的一侧是通向自己公寓的街道。店里有位小个子男人倚靠着柜台正在看报纸,当她进来后,他抬头看着她,然后在柜台里面走到她这边。

隔着存放冷藏肉和奶酪的玻璃柜,她怯生生地问道:“我正在设法联系上一个男人,他住在隔壁的那栋公寓楼里,我想知道您是否认识他。”

“你干吗不问问那楼里的人呢?”那个男人问道,眯缝着眼睛,上下打量着她。

“大概是因为我不买东西的缘故吧。”她心想。然后,她鼓足勇气说:“我很抱歉,我问了他们了,但是他们对他一无所知,他们认为今天上午他离开了那栋公寓。”

“我不知道您究竟想知道些什么。”他说道,身子往后靠了靠,凑近了他的报纸。“我在这儿可不是为了观察那些进出隔壁公寓楼人们行踪的。”

她很快地说道:“我想您兴许已经注意到了,总之,他可能来过这儿,就在刚刚不到十点的时候。他的个头很高,通常穿一身蓝色套装。”

“女士,你知道每天有多少穿蓝色套装的男人经过这里吗?”那个男人问道,“你以为我闲着没事干,只是——”

“对不起。”她说道。当她走出店门的时候,她听见那个男人嘟囔道:“看在上帝的分上。”

当她走向街道的拐角时突然想道:他一定走过这条路,这是到我住的房子的必经之路,他只能走这条路。她的脑海中浮现出杰米走在这条路上的画面:他从哪儿穿过街道?他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他是在自己的公寓楼前面穿过街道,是随意在街道中间的任何一处呢,还是在街角?

街角有个报亭,他们在那儿也许见过他。她急忙走到报亭前,在一边等着。一位男士买了一份报纸,还有一位女士问了路。当报亭里的男人看着她时,她赶紧问道:“您兴许能告诉我,今天上午大约十点钟的时候,是不是有个穿着一身蓝色套装,大高个的年轻男人路过了这儿?”报亭里的男人看着她,眼睛睁得很大,嘴也微微张着。她心想,他一定认为她这是在开玩笑或者在作恶作剧。于是,她又赶忙说道:“这事很重要,请相信我,我没有跟您闹着玩儿。”

“喂,女士。”那个男人刚要开始说话,她又急切地说道:“他是个作家,可能在这儿买过杂志。”

“您找他干什么呢?”男人问道,微笑地看着她。她意识到自己身后站着另一位男人,报亭里的男人也在冲着他微笑。“您要是不知道也没关系。”她说道。但是报亭里的男人却说:“您瞧,也许他确实来过这里。”他微笑着好像知道些什么,目光却越过她落到了她身后的男人身上。她突然惊恐地意识到她还穿着那件太过年轻的印花连衣裙,很快把外套向上拉了拉。报亭里的男人很是深思熟虑地说道:“现在我不敢肯定,尽管如此,但是今天上午确实有个很像你男朋友的人来过这儿。”

“是大约十点钟左右吗?”

“是十点来钟。”报亭里的男人点了点头,“高个儿,穿着蓝色套装。我一点儿也没觉得有什么奇怪的。”

“他走的哪条路?”她着急地问道,“是沿着这条路往住宅区去了吗?”

“是往住宅区方向去了,”报亭里的男人点点头说道。“他是朝那个方向去了,没错,就是那条路。先生,您需要点儿什么?”

她紧紧攥着外套,向后退了退。那个一直站在她身后的男人注视着她,这时他和报亭里的男人相互交换了一下眼色。她琢磨了一会儿,是否要给报亭里的男人一些小费,可是当她匆匆忙忙地穿过街道时,听到那两个男人开始哈哈大笑起来。

住宅区,她心想,那就对了。她开始沿着街道往上走了,边走边琢磨:他不必穿过那条街,只需走六个街区,往下一拐就到我住的街道了。只要他往住宅区这边走,就错不了。她大约走了一个街区,路过了一家花店。橱窗里摆放着婚礼用的花卉装饰。她想:毕竟今天是我们结婚的日子,他可能会想到要给我买些花。于是她又走了进去。花店老板从店铺的后面迎了出来,笑容满面,衣冠楚楚,在他开口说话之前,她笑容满面地抢先张嘴了,没有给他机会问她打算要买点儿什么。“我想联系上一位先生,他今天上午有可能进这家店买了些鲜花,这事对我来说特别重要,真的很重要。”

她停下来喘了口气。花店老板说道:“好吧,他都买了些什么花?”

“我不知道,”她吃惊似的说道,“他从不——”,她停顿了一下,然后又接着说,“他是位个头很高的年轻人,穿着蓝色套装,十点钟左右来的。”

“明白了。”花店老板说道,“嗯,说实话,我恐怕……”

“但是这很重要,”她说道,“他可能来得很匆忙。”她又充满希望地补充道。

“好吧。”花店老板说道。他很亲切地微笑着,露出了一口小白牙。“花是送给一位女士的吧。”他说道,走到柜台前,打开了一个大本子,“花是送到哪里的?”他问道。

“为什么,”她说道,“我觉得他不会让人送花的。您知道,他正要去——那就是说,他会自己把花带走。”

“女士,”花店老板说道,他刚才似乎被冒犯了,微笑变成了自嘲,但继续说道,“实际上,如果您真的必须这样想,除非我还有什么能继续帮您……”

“请再努力回忆一下。”她恳求道,“他个子很高,穿着一身蓝色套装,而且是上午十点钟左右。”

花店老板闭上了眼睛,一只手指放在嘴上,沉吟了半晌。然后摇了摇头,“我只能说爱莫能助了。”他说道。

“谢谢您。”她沮丧地说道,开始向门口走去,这时花店老板用一种尖厉、激动的声音说道:“等一下!再等一分钟,女士。”她转过身看着花店老板,而他又想了一会儿,终于开口说道:“菊花吗?”他用问询的目光看着她。

“哦,不。”她说道,声音中带着一丝颤抖,在她继续说下去之前,她停顿了一分钟,“菊花不适合那个场合,我敢肯定。”

花店老板闭紧了嘴,冷淡地看向了别处。“好吧,我当然不知道是什么场合。”他说道,“但是我几乎可以肯定,您正在打听的这个男人今天上午过来,买了一打菊花,没有叫人送货。”

“您确定?”她问道。

“确定,”花店老板有些同情她,断然地说道。“绝对就是那个男人。”他的笑容很灿烂,她也冲他微笑着,说道:“好吧,太感谢您了。”

他陪她走到门口,“这花作为身上的装饰很不错吧?”他说道。一边说,一边陪她穿过花店,“来几朵玫瑰?或者栀子花?”

“您人太好了,给了我很大帮助。”她走到门口时说道。

“女士们要是佩戴花朵,看上去总是光彩照人。”他边说,边把头凑过去。

“也许来几朵兰花?”

“不了,谢谢!”她说道。他也回应道:“我希望您能找到您的那位年轻小伙。”但声音里透着一股下流劲儿。

沿着街道走着,她想,每个人都会觉得她的穿着很可笑。她又把外套紧紧裹在身上,只有印花连衣裙下摆的花边能够露出来。

街角有一个警察,她心想:我为什么不去问问警察呢——去警局寻求帮助找一个失踪的人很正常呀。可接下来,她又想:我看上去是那么傻呀。她的脑海中很快出现了一个画面,自己站在警察局里说:“是的,我们今天要结婚,可是他没来。”而那些警察,三三两两地站在她周围,听她述说着,看着她,看着她的印花连衣裙,看着她太过夸张的妆容,会彼此不怀好意地暗笑。而她又不能提供给他们更多的情况了,她不可能说,“是的,这看上去很傻,不是吗?我刻意把自己打扮一番,想找到那个答应娶我的年轻男人,但是对于那些你们不知道的事情呢,你们又会怎么看?我身上的优点比这个要多得多,比你们眼见的要多得多。我有才华,而且或许还有幽默感,我是这样一位女子:骄傲、感情细腻、优雅,对生活有着清晰的认识,我会让我未来的丈夫满意、幸福而有创造力。绝非你们最初的印象。”

警方显然不可能找不到杰米,但杰米要是知道她求助警方去找他,会不会不高兴,会怎么想。“不行,不行。”她一边大声说着,一边加快了脚步,路过的人都停下来,好奇地看着她。

在下一个街角——距离她的住处只有三个街区的地方——有一个擦皮鞋摊。一位老人坐在其中一把椅子上昏昏欲睡。她在他面前停下脚步,等着他注意到她。过了一会儿,他睁开了眼睛,笑着看着她。

“您好,”她说道,在想好究竟说什么之前,话就脱口而出了,“很抱歉打扰您,我正在找一个年轻的男人,他今天上午十点钟左右从这条路经过,您看见他了吗?”她又开始描述,“高个,穿着蓝色套装,也许还拿着一束鲜花?”

在她说完之前,这个老人就开始点头了。“我看见他了,”他说道,“是你的朋友吗?”

“是的,”她说道,不由自主地也冲他微笑着。

老人眨了眨眼睛,说道:“记得当时我还在寻思,你是要去看女朋友吧,年轻人。这种打扮的年轻人都是约会女朋友的。”他说道,然后很宽容地摇了摇头。

“他走了哪条路?直接沿着这条街走的吗?”

“对的,”老人说道,“擦亮了皮鞋,拿着他的花,上下捯饬得挺精神,显得特别匆忙。你一定是急着去见女朋友,我当时心想。”

“谢谢您,”她一边说,一边在她的口袋里摸索着找些零钱。

“他女朋友也肯定会很高兴见到他,小伙子打扮得挺帅气。”老人说道。

“谢谢您,”她又说了一遍,手从口袋中拿了出来,但什么也没有。

这是她第一次真的肯定他是会等着她的。她赶忙走过三个街区,印花连衣裙的裙边在她的外套下摆来摆去。她拐进了自己住的街区,从街角她看不见自己房间的窗户,也看不见杰米是否在往外看,是否在等着她。她几乎一溜小跑,沿着街道奔向她的公寓。在楼下的房门处,她拿着钥匙的手指在不停地颤抖,她往药店望去的时候,想起了今天上午在那儿心神不宁地喝着咖啡,几乎要笑出声来。到了自己的房间门口,不能再等了,甚至在房门打开之前,她就急不可耐地开始喊着:“杰米,我回来啦,我刚才真是太担心了。”

只有自己的房间在等着她,安静,空无一人,午后从窗户照进来的光让影子变长了。片刻之间,她只看见了空咖啡杯。她想他可能一直在这儿等着,她尽量安慰着自己,但很快意识到这个杯子是上午喝完咖啡她自己撂在那儿的。她环顾房间,找遍了储物间,找遍了盥洗室,完全没有人进来过的迹象。

“我根本没见他来过,”药店的店员说道,“如果他来过,我会想起来的,因为我会注意到鲜花的。一整天没人拿着一束花进来过。”

擦皮鞋摊的那个老人再次醒来的时候,看见她正站在他的面前,“又见面了。”他微笑着说道。

“您确定吗?”她问道,“他是沿着这条街走过去的?”

“我亲眼看见的,”老人说道,对她怀疑的口吻有些愤愤不平,“我认为,那个年轻人是要去会他的女朋友,我看见他就走进了那栋房子。”

“什么房子?”她冷冷地问道。

“就在那边,”老人说道,他倾着身子指了指,“就在下一个街区,拿着他的花,皮鞋锃亮地去看他女朋友了,进了她住的房子。”

“哪一栋房子?”她问道。

“大概就是街区中间的那栋,”老人说,他满是狐疑地看着她,随后问道,“你究竟想干什么呀?”

她三步并作两步几乎是在小跑,都没顾得上停下对他说声“谢谢”。来到下一个街区,她快步走着,寻找着每栋房屋,希望从外面可以碰巧看到杰米也在从窗户里往外看,或者听到楼里的某个地方传出他的笑声。

一个女人正坐在一栋房屋的前面,用胳膊前前后后反复一个动作推动着婴儿车,车里的婴儿睡着了,随着车也在前后摇晃。

现在,提问变得很娴熟了。“抱歉,您看见没看见一个年轻的男人在今天上午十点钟左右走进了这栋房子?他个头很高,穿着蓝色套装,手里拿了一大捧鲜花。”

女人旁边有个大约十二岁的男孩,从玩耍中停了下来,转过身听她的问话。他专注地一会儿看看那个女人,一会儿又看看她,时不时地还瞟一眼车中的婴儿。

“您知道,”那个女人疲惫地说,“这个孩子要在十点钟洗澡,我怎么可能看见一个在附近转悠的奇怪的男人呢?您说是吧。”

“手上拿着一大捧鲜花吗?”男孩拉着她的外套问道,“一捧鲜花?我看见他了,女士。”

她低下头,小男孩很无礼地冲她咧嘴笑了笑。“他进了哪一栋房子?”她不耐烦地问道。

“你要和他离婚吗?”小男孩还是坚持问道。

“问一位女士这样的问题不礼貌。”摇晃着婴儿车的那个女人说道。

“听着,”小男孩说道,“我看见他了,他进了那儿。”他指着隔壁的一栋房子。“我跟着他,”小男孩说道,“他给了我二十五美分。”这个男孩压低了声音,粗起嗓子模仿大人的声音说道:“‘孩子,今天对我来说可是个大日子。’他说。然后给了我二十五美分。”

她给了他一美元的钞票。“在哪儿?”她问道。

“顶楼,”小男孩说道,“我跟着他直到他给了我这二十五美分。一直跟到了顶楼。”他向后退到了人行道上,她够不到他的地方,手里拿着一美元的钞票。“你会跟他离婚吗?”他再一次问道。

“他拿着花吗?”

“是的。”小男孩说道。他开始发出尖叫声,“你会和他离婚吗,女士?你抓到他的什么把柄了吗?”他沿着这条街一边飞快地跑着,一边大声喊叫着,“她抓到了那个可怜家伙的把柄了。”正摇晃着婴儿车的女人哈哈大笑了起来。

那栋公寓楼临街的楼门没有上锁,外面的门厅里也没有门铃,也没有门牌,楼梯又窄又脏。在顶楼上有两扇门,前门在右手边,门外的地板上扔着一张揉得皱巴巴的包鲜花的纸,还有一个打结的纸带,就像一条线索,一条在厚厚卷宗中的最后线索。

她敲了敲门,觉得能听见里面有说话声。冷不丁地,她害怕地想:如果杰米就在那儿,如果是他过来开门,我应该说些什么好呢?里面的说话声突然安静了下来。她又敲了敲门,还是一片静寂,除了远处传来的好像笑声一类的声音。她心想:也许他从窗户那儿已经看见我了。若有若无的声音可能是前面的公寓和那个小男孩发出的可怕的噪音。她等了一会儿,又敲了敲门,但还是一片静寂。

最后,她走到了同一层的另一扇门前,敲了敲。门在她敲时吱呀一声自动开了,她看出这是一间空无一人的阁楼,墙上还钉着光秃秃的木板条,地板上也没有刷漆。她走了进去,四下里看看。房间里堆满了一袋袋的石膏塑料袋,成摞的旧报纸,一段折断了的树干。有一种声音传过来,她突然意识到好像是老鼠的声音。接着,她就看见了一只老鼠,紧挨着墙边离她很近的地方趴着,邪恶的脸很警惕,贼亮贼亮的眼睛在盯着她。仓促间她跌跌撞撞地跑出了房间,随手把门关上了,而印花连衣裙的下摆被门挂住了,撕扯开了一条大口子。

她分明知道另一间公寓里一定有人,因为她能肯定听到了压低的说话声,有时还有笑声。她后来又悄悄来过多次,第一周她每天都过来。她在每次上班的路上,在每天的上午和晚上,在她一个人去吃晚饭的路上,都会来到这间公寓的门前,可是不管她敲多少次门,不管敲门多么用力,就是没有人过来给她开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