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农业经营主体分化的理论回顾与观点讨论
农业经营主体分化是与农业转型相伴而生的,两者之间有着必然的联系。不同的农业发展路径会促成不同的农业经营主体,而不同的农业经营主体也代表着不同的农业发展道路。长期以来,国内外在发展现代农业方面主要有两种不同的思路:
一是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土地逐渐向专业农户集中,发展规模、集约经营,不适应市场环境的经营单位则在市场竞争中逐渐消亡;二是农业资本主义化,即农户的土地被剥夺,以及农户逐渐从属于一个为利润经营农业的资本家[5]。以上两种农业发展思路,也正对应着两种不同的农业经营主体分化理论:一是以马克思、列宁为代表的学说。在经典马克思主义论述中,随着农业资本主义进程,小农将逐渐从“生活条件相同,生产方式以自给自足、较为封闭为主,较少与社会交往”的同质状态,分化为农业资产阶级或农业无产阶级,其中,大部分农户将沦为为资本主义农场工作的廉价劳动力。[6] 列宁以俄国农民分化为研究对象,将农民划分为富农、中农、贫农三个阶段。他强调,伴随着商品性农业的发展,富农将不断扩大规模,成为农业资产阶级,贫农则逐渐沦为无产阶级劳工,中农阶级则呈现两极分化,少数人会进入前者行列,大多数人成为后者[7]。然而,从资本主义国家的农业发展实践来看,农业资本化过程并未造成传统农民的完全消失,相反,由于不同类型农民在现代化、资本化冲击下做出了不同的选择,分化过程表现出多向性的特点[8]。这也正折射出上述“两极分化”理论的局限性。
二是以恰亚诺夫、舒尔茨为代表的学说。恰亚诺夫在自给小农论中认为,由于农户家庭在劳动边际产出低于工资的情况下仍可能会继续投入劳动,因此,相较于资本主义农场,农户家庭在支付地租等方面更具优势,甚至可以抵御资本主义的渗透[9]。他还强调,小规模、相对高度劳动集约化的小农经济有自身的运行逻辑,小农家庭经营将长期占据主导地位。
虽然与恰亚诺夫的“自给行为”理论有所差异,但舒尔茨也同样认为小农家庭经营具有较强的生命力。他认为,在传统农业范围内,小农行为是理性、有效率的。不过,他也指出,如果没有现代生产要素的引进,传统农业将持续低效[10]。
在上述两种理论学说基础上,国内研究关于农业经营主体的分化与发展也产生了多种不同观点。较具代表性的有:专业大户发展论[11][12]农业产业化企业发展论[13][14],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论[15][16]。近年,还逐渐兴起了家庭农场发展论[17][18],以及适度规模的、“小而精”的家庭农场发展论[19][20][21]。
总体来看,较为广泛认可的观点是:虽然小农经济存在较明显的发展弊端,但是,以家庭经营为基础的各类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在农业现代化建设实践中的确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而且,由于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所发挥的作用有所区别,因此,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应当保持多元化[22][23],各类主体之间不应当是简单的竞争性对立关系,而应当寻求互补性和合作性的发展模式[24],允许各类农业经营模式由实践检验[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