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农业转型的本书观察视角:农机服务发展
多年来,中国一直致力于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变,但总体上成效并不尽如人意。除了许多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障碍尚未根本突破,农业支持政策有待进一步增强之外,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严重滞后同样是一个需要高度重视的影响因素。国际经验也表明,现代农业是建立在社会分工协作基础上的社会化农业,离不开农业生产性服务的大力支撑。特别是受资源禀赋及制度安排等现实约束的中国农业,经营规模等农业内部条件短期内无法取得明显突破,客观上又进一步强化了生产性服务等外部条件对中国农业转型的支撑作用。
早在1991年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中,就强调了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并认为这对于深化农村改革、健全双层经济体制、壮大集体经济、实现小康目标、促进农业现代化等都具有极其重要而又深远的意义。2004 年以来连续出台的中央一号文件也都对“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出了明确要求。2008年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农村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还强调“建设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社会化服务体系[114]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然要求”。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中,也明确指出,“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是延伸农业产业链的重要途径”,并提出“鼓励开展代耕代种代收、大田托管、统防统治、烘干储藏等市场化和专业化服务”。2016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中,也进一步强调“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2017 年,原农业部、发改委、财政部还专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指导意见》,提出要以服务农业农民为根本,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大力发展多元化、多层次、多类型的农业生产性服务,带动更多农户进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全面推进现代农业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更是将“健全农业社会业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进一步表明了党中央对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的高度重视。
农机服务是农业产中生产性服务的重要内容,同农业生产环节的经营主体联系最直接、对农业生产的影响也最直观[115]。农业机械化也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特征。虽然近年中国农业机械化发展迅速,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已达63%[116],但相比欧美等发达国家,差距依然较大。未来进一步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仍是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实现路径。然而,在人多地少、小规模经营的基本农情下,对大部分农业经营主体而言,自己购置农机设备既不经济也不现实。与此同时,普通农户农业经营的兼业化、老龄化趋势不断加剧,释放了大量农机服务需求;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的快速发展,也亟须大型化、高端化、全程化的农机服务作为外部支撑条件。韩俊[117]强调:发展规模经营,不能只局限于发展土地的规模经营,规模化的服务也是规模经营的重要方面。2018年12月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中,专门强调了“积极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
可见,加快发展农机服务产业,建立和完善农机服务体系,不仅关系到破解“谁来种田”“如何种田”等现实难题,更是建设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实现中国农业现代化的关键所在。在快速市场化及农业生产方式加速转变过程中,农机服务需求总量和结构都在快速变化,虽然服务供给也在相应发生转变,但发展失衡问题仍然较为明显。那么,农机服务发展的需求市场容量和供给结构究竟如何,存在怎样的失衡,原因何在?农机服务发展对农业转型又究竟产生了怎样的积极效应?传统农区农机服务的引进真的实现了传统农业的改造吗?应当如何进一步优化农机服务水平以发挥其对农业转型的积极作用?这些问题的回答,对于把握中国农机服务的发展趋势,调整并优化农机服务发展,从而实现对农业转型升级的支撑作用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