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财政行为异化是中央规制开展的逻辑起点。中央规制意在解决地方政府滥用、乱用财政权力和浪费财政资金等问题,防止其制度规避、制度套利、策略行为、不当的税收竞争、乱收、滥支和争利等,有效保障纳税人的各项权利,并将此作为中央规制的根本目的。从本质上讲,中央规制是以中央之权力制衡地方的财政权力,是权力制约的重要一环,其主要从两个层面展开,权力分工视角借助财政权限调整和权力制衡层面依靠对财政行为的规制,实现对地方财政有效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