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既有研究回顾
(一)国家(政党)与乡村社会研究
20世纪是中国政治跌宕起伏的历史时期。在这一场景中,动荡与变革是主要的历史特征。国家面临着双重任务:既要实现民族国家的独立和解放,又要实现国家的现代化。始于晚清的各种现代化努力的失败,不仅摧垮了上层政治结构和统治秩序,也造成了基层社会秩序的失范,催生了乡村治理的结构性危机。这样,传统国家与乡村社会联系的中断、地方精英的外流、蜕变或武化、国家权威的丧失与基层治理的真空,成为学术界所热衷的主要话题。伴随着现代政党的产生,无论是国民党还是共产党,都开始了在基层社会的权力渗透过程,将国家的政治统治延伸到乡村社会,以增强控制和汲取能力。但由于国民党是以城市为中心的政党,它的统治基础决定了它在乡村社会的各种整合和改造努力的失败。共产党则通过将农民和土地问题纳入革命的首要和根本问题,制定了正确的阶级路线,通过组织动员和发动群众,获得了广大群众的支持,最终取得了成功。共产党在乡村社会的革命和政治动员,也成为学术研究的热门话题。许多国外汉学家通过田野调查,并利用日本“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所做的“中国农村惯行调查”,做出了引人注目的研究。这些研究特别注意该时期乡村社会的政治变迁状况,并试图将其置于更大的革命政治时代的背景下进行考察。
杜赞奇(Prasenjit Duara)的《文化、权力与国家》,从“国家政权建设”的角度,提出了“权力的文化网络”这一核心概念,分析了农村中文化网络与权力的关系,揭示了国民党为何主观上希望实现权力下沉却导致了传统权威对基层政权的疏离。他提出了国家与村庄连接机制的变异问题,即村庄精英由“保护型经纪”向“赢利型经纪”蜕变,进而导致“国家政权内卷化”的困境,[45]深刻探讨了20世纪上半叶国家在乡村社会丧失合法性的原因,潜在地揭示了乡村革命发生的必然性。这是本书分析的理论起点。
裴宜理(Elizabeth J.Perry)通过对淮北农民由“掠夺者”“防卫者”到“叛乱者”再到“革命者”的转化,展现了1845—1945年淮北地区特殊的政治生态,以及共产党进入该地区时对该地农民的组织动员,并吸纳其走向革命道路的过程。[46]
简·奥伊在《当代中国的国家和农民》中,分析了原子化的社会权力如何影响精英化的社会权力和政治权力。[47]
萧凤霞(Helen Siu)在《华南的代理人与受害者》中指出,在传统时代,中国的社区的确离中央权力机构的行政控制较远,且有较大的自主性。不过,当时的国家培养了一批地方精英分子,以意识形态和象征的等级控制,把这些精英阶层吸收到国家的势力范围之内,利用他们的网络控制民间社会和社区生活。20世纪以来,国家的行政力量不断向下延伸,使社区成为“细胞化”(cellularized)的社会控制单位,把新的政治精英阶层改造成这些“行政细胞”的“管家”,造成社区国家化的倾向。从而,社区生活也成为类似国家运作的东西。[48]
王奇生的《党员、党权与党争:1924—1949年中国国民党的组织形态》中讲述了国民党政权在王朝帝制崩溃后,开始向一种新的党国体制转型,中国从此步入党治时代。该书以国民党“治党史”为中心,着重探讨了国民党的组织结构、党员的社会构成、政治录用体制、党政关系、派系之争与党内精英冲突、党民关系与阶级基础等方面。[49]
同时,伴随着中国共产党在农村开展土地革命、组织动员农民的成功,以其先进的策略和方式,引发了大众动员型国家的兴起。一些国外研究者在艰苦的条件下,在中国内地的村庄开展调研,形成了大量以村庄为视野的高水平的作品,形成了以村庄叙事为文本的研究传统,从不同的层面展现了中国革命的进程和建设道路。
威廉·韩丁(Willam Hinton)根据他1940年代在山西省潞城县张庄的调查写成了《翻身》,以纪实的手法描绘了该村土改和整党运动的革命历程。[50]后来,他又来到张庄,根据对张庄及其他地区的调查,写成了《翻身》的姊妹篇《深翻:一个中国农村的继续革命》。[51]这两本著作深刻反映了晋东南地区的革命进程,其个案材料和所反映的主题对本研究具有非常大的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
柯鲁克夫妇(Isabel and David Crook)根据在太行山区的调研,写出了关于十里店的三部著作。《十里店:中国一个村庄的革命》,讲述了十里店从1937年到1947年所经历的土地改革过程;[52]《十里店:中国一个村庄的群众运动》以白描的方式记述了共产党工作队带领村民开展土改复查、整党和民主选举的过程,揭示了共产党组织成为基层执政党组织后,既要对乡村进行控制、又要保持其草根性的困境。[53]《阳邑公社的头几年》则从更宏观的角度(十里店后来成为阳邑公社的一个大队)讲述了1958—1960年在十里店地区所展开的公社化运动的详细过程。[54]
弗里曼(Edward Friedman)、毕克伟(Paul G.Pickowicz)、赛尔登(Mark Selden)三位美国学者以河北饶阳县五公村为个案,以耿长锁的生活轨迹为线索,通过对一个合作社的起源与发展的历史描写,生动展现了政党对乡村社会尤其是对基层干部的动员。作者集中研究了中国共产党在战争时期及革命胜利以后在农村社会所进行的一系列改革,分析了这先后进行的改革给农村社会及农民所带来的影响,以及对战争及国家建设的作用,它们与传统文化之间的关系等,进而探讨国家与农村社会、国家领导与地方干部的关系。[55]
赵文词(Richard P.Madsen)的《一个中国村庄的道德与权力》,从政治文化的角度研究了陈村的道德权威与政治秩序,认为在传统儒家道德与社会主义道德的互动中,产生了两种类型的村庄精英人物,即符合社区道德期望的和适应国家道德期望的,而在每种类型中,又可以进一步细分为“共产主义士绅” (communist gentry)、“共产主义起义者”(communist rebel)、“道德主义革命者”(moralistic revolutionary)和“实用主义技术官僚”(pragmatic technocrat)。他的研究将仪式与道德话语放在国家、行动者、社区之间的互动中进行分析,“强调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与传统德治父权统治之间的根本差异和潜在矛盾与冲突”。[56]尽管该研究是以村落政治文化为视角揭示社会的发展变迁,但对本研究有极强的启发意义。
黄树民通过对“林村的故事”的讲述,以叶文德一个特殊人物的生命经历为线索,反映了福建林村在1949年的改革和变化,以及在这一社会变迁中国家对村落政治文化的改造。他认为,在中国农村中,“一种全国性文化明显抬头。传统上小型、半自治而独立的农村社区,慢慢被中央政府为主的大众文化所取代”[57]。
然而,西方的一些研究者由于缺乏相关的背景体验,多把研究对象作为一个“他者”的例子来使用,在他们的考察里,实际上中国从来都不是主题,他们研究中国“与其说是为了中国,不如说是把中国当作一个陪衬”。[58]改革开放后,国内学术界在与国外学术界和20世纪上半叶本土社会学研究续接的基础上,重新积蓄能量,一批由本土学者所撰写的以农村政治为主题或以村庄为研究个案的作品相继问世。这些作品有的是对改革前的制度的反思,有的则探讨村庄的现状问题,有的对村庄的发展和再造提出思考,从不同角度展现了乡村社会的特征、变迁与发展,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
徐勇的《非均衡的中国政治:城市与乡村比较》从城乡差别的历史演变出发,以社会分层与政治关系、社会结构与权力体系、社会秩序与政治控制、社会意识与政治文化、社会矛盾与政治活动为主要内容,对古代、近代和当代中国城市与乡村政治社会的状况、特点、变迁和历史影响进行了系统的比较分析。[59]
张乐天的《告别理想:人民公社制度研究》以浙北联民村为研究对象,从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等多方面对人民公社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考察与研究,重新展现了人民公社的基本面貌,为我们理解这段时期的政治社会形态提供了很好的资料和视角。作者从“外部冲击—村落传统互动”的分析模式入手,分析了公社制度的嵌入对村落传统的影响,从而在现代化的时空坐标中对人民公社制度做出了历史定位。另外,该书还对公社体制下的党和党的领导、依附的政府组织及基层干部进行了精辟的论述。[60]
王铭铭的《社区的历程》以福建溪村陈氏家族社区自明迄今600多年的经济、文化、社会演变史作为叙述架构,力图在一个社区历史变迁的过程中展现大社会变迁的场景,细致地描摹出国家同村落之间在时间维度的互动过程。[61]
曹锦清的《黄河边的中国》以日记体的格式,对黄河边的乡村政治的日常生活进行了细致的描述。[62]
于建嵘的《岳村政治》通过对“岳村”一个多世纪以来的政治关系、权力体系、政治控制、政治参与和政治文化的变迁过程进行客观的描述和分析,从政治社会学和政治人类学的角度,剖析了转型期中国乡村政治发展的过程和特征。[63]
吴毅的《村治变迁中的权威与秩序》以川东双村为个案,详细地考察了其在20世纪100年中的村治变迁历程,其中,权威与秩序形态的变化是其考察的核心。[64]它与《岳村政治》一起被称为“20世纪末研究村庄政治的双子星座”[65]。随后出版的《小镇喧嚣》,生动展现了农村基层政权以及村、组和农民个体多方面多层次的工作和生活实态,及其在复杂的互动结构中博弈共生的过程和状况,并对其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阐释。[66]
另外,折晓叶《村庄的再造——一个“超级村庄”的社会变迁》(1997)、毛丹《一个村落共同体的变迁——关于尖山下村的单位化的观察与阐释》(2000)、项继权《集体经济背景下的乡村治理——南街、向高和方家泉村村治实证研究》(2002),都是以不同的村庄为范本,反映了村庄变迁与发展的面相。
随着“回归国家”话语的倡行,许多学者对现代国家建构中的党政关系模式也进行了深入探讨。伴随着“政党下乡”“政权下乡”“政策下乡”“行政下乡”等进程,政党通过组织动员、精英吸纳以及命令体制等手段,将传统的士绅社会改造成为一个现代政党领导和组织下的政治社会。[67]
叶麒麟认为,政党中心主义是中国的国家建设模式,这种模式生成的是政党国家。改革开放以来,以国家与社会关系变化为特征的社会转型,客观上要求政党国家转型。面对新的执政环境,中国共产党通过从阶级斗争到阶层合作、从全能到法治、从革命党到执政党、从内定任命到党内民主等方式进行着自身的适应性调整,从而开启了政党国家的内部转型。[68]
在国家整合中,存在“控权”与“放权”的悖论,即国家摇摆于对社会的“控制”与“放权”之间,形成内在的紧张关系。这源于现代国家建构中的内在紧张关系,造成了乡村社会“场域”的国家行政权与村民自治权的冲突和博弈。[69]
崔之元在“国家—社会”两层分析法的基础上,又提出了三层分析法,即“上层”(中央政府)、“中层”(地方政府和新兴资本大户)、“下层”(广大挣工资谋生的老百姓)。崔之元认为,从中央政府与普通民众的“上下联盟”来制约“中间层”地方精英的离心倾向,只是“上中下”三者良性互动的一个环节;另一个环节是“中间层”对“上层”过度集权的制约。[70]
以上研究是本书的起点和基础。然而,单从国家(政党)与乡村社会的关系角度,无法正确理解两者之间的有效衔接及乡村社会发展和变迁的动力问题。首先,1949年后,国家试图尽可能铲除它与农民之间进行直接沟通和交流的障碍,但中央政策的传递与执行,仍然是通过政党和政府的组织体系经过多层级的传达、并由基层干部具体实施的。尽管在一些政治运动前,国家为了防止基层干部对政治运动的一手掌控和独自操作而扭曲中央的政治意图,通过直接派工作队的方式进入村落社会。但工作队驻村的时间很短,并随着运动的终结而退出;且这一运动式的治理方式并不符合乡村社会的精神内质和发展逻辑,最终耗尽了能量,乡村社会的发展又恢复到平稳与中和的轨道。其次,农民眼中的“国家”,包含有不同的含义。除了中央层级的党政体系外,凡是纳入国家正式编制的地方党政部门及其官员都被看成是国家在地方的代表,因国家赋予的权力而享有权威。这样,“国家”就成为一个比较模糊的概念,这难以对我们深刻认识乡村社会本身的结构与发展逻辑提供帮助。再次,1949—1978年间,国家在很大程度上形塑了乡村的内部结构与发展轨迹。但如果将乡村的发展完全归结于国家这一外在力量,则抹杀了乡村内部自身的发展要素。探求乡村变迁的内在逻辑,必须深入到乡村内部结构和要素中去,综合内外的视角进行全面的考察,才能还原乡村的真实面目。由于基层干部处于国家与乡村社会之间,既受制于国家的规范性制度,又受到所处具体环境的影响,表现出不同于国家和农民的一些行为。而国家(政党)对基层干部的规制和整合,又不同于对乡村社会的整合和改造。这是必须严加区分和详细阐述的问题。
(二)官僚体制及其与国家(政党)关系研究
官僚制作为一种政治统治和社会管理的工具,很早就在人类社会的政治体制中存在。但对它的研究,则是随着近代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兴起而发生的事情。19世纪,伍德罗·威尔逊(Thomas Woodrow Wilson)的《行政研究》表明政府官僚机构已经作为一个独立的领域进行研究,加埃塔诺·莫斯卡(Gaetano Mosca)的《统治阶级》则将官僚体系从整个国家的政治体制中分离出来,并明确指出,代议民主制是制约官僚制专制危险倾向的重要制度机制。[71]古德诺(Frank J.Goodnow)在他1900年出版的《政治与行政》一书中,提出了政治与行政的“二分法”,明确地提出应将政治与行政相互分离。[72]罗伯特·米歇尔斯(Robert Michels)则从组织的角度对官僚制进行了分析和研究,并提出了著名的“寡头统治铁律”。他认为,正是组织使当选者获得了对于选民、被委托者对于委托者、代表对于被代表者的统治地位。组织处处都意味着寡头统治。[73]在官僚制理论上作出重大贡献的,是德国社会学大师马克斯·韦伯(Max Weber)。他采用了理性主义的方法,主要关注的是个人和组织行为的合理性以及由此带来的高效率,而非理性设计之下可能导致的其他方面的问题。他提出了一种非常适合现代社会组织管理的组织设计,即理性官僚制模型。[74]但这一模型却忽视了现代政治中所带来的威胁民主、压抑人性和个性自由等一系列问题,招致了大量的批判和责难。
在中国,由于官僚制度的成熟,在长期的王朝统治中,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在皇权时代,官僚政治理论就是统治者们如何利用官僚制治国安邦和统驭百姓的治国之术,如战国诸子百家形成的各种治国理论中,就有关于如何建立和掌控官僚机构的叙述。中国最早对官僚制进行专门研究的是王亚南先生。他的《中国官僚政治研究》一书从分析中国社会经济形态入手,结合秦汉至民国的历史,剖析出官僚政治的产生、形态和特征,及其与封建社会长期停滞的关联,并对官僚政治这一官僚主义发展最成熟形态本身的基本矛盾——官民对立关系作了慧眼独具的剖析。[75]改革开放后,从政治学或历史学的角度对中国传统的官僚制度的研究日益增多,如阎平等编著的《中国古代官吏制度沿革》、卜宪群著的《秦汉官僚制度》、曾小华著的《中国古代任官资格制度与官僚政治》、郑海峰的《中国古代官制研究》等一系列著作。另外,还有从公共行政学或公共管理学角度对韦伯意义上的现代官僚制的研究,如日本学者博森和矢泽修次郎合著的《官僚制统治》、黄小勇著的《现代化进程中的官僚制:韦伯官僚制理论研究》、池忠军著的《官僚制的伦理困境及其重构》等。但这些著作都是制度文本的分析。
随着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启动,中国丰富的社会变迁历史和社会现实吸引了大量的中西方学者。他们将中国的官僚制度置于中国特定时期的历史场景中,对官僚制度与君主/政党的关系展开了深入的探讨。
美国汉学家孔飞力(Alden Kuhn)的《叫魂:1768年中国妖术大恐慌》,通过“叫魂”案例的生动描述,展现了君主与官僚制之间的控制与抵制过程,并展示了专制权力如何凌驾于法律之上而不受法律限制,官僚机制如何试图通过操纵通讯体系来控制君主,而君主则建立其个人的通讯体系试图摆脱这种控制。[76]尽管君主试图通过常规的制度和各种非常规方式如建立个人通信网络,来控制地方官僚,但地方官僚则谙习官场生存规则,通过各种方式逃避来自上级的处罚。其中,政治问题的行政化是地方官员应对政治危机的一种重要手段。当弘历借“叫魂”案来试图控制、整肃地方官员时,他将一个普通的偶然事件演化成一场政治事件,即有人利用割辫妖术进行谋反。这种“政治罪”已经超越了常规的行政控制,而演化成为君主与官僚之间的暗中较量。地方官员则将“叫魂”案的传播归结于他们所熟悉的日常公事,如保甲制度的不完善,来应对专制权力对官僚的控制。
斯考切波(Theda Skocpol)在其著名的《国家与社会革命》中,对法国、俄国和中国进行了比较分析,提出了“国家的潜在自主性”理论,认为国家具有一套自主性的结构,这一结构具有自身的逻辑和利益,而不必与社会支配阶级的利益和政体中全体成员群体的利益等同或融合。[77]在对中国革命进行分析时,她认为中国是一个大众动员型的政党国家。党通过命令性的行政扩张和意识形态的宣传,建立起高度集中的公社体制,同时在政治上,通过动员群众,建立起巩固国家权力的组织基础,并推动其抵制和反对科层化官员与职业式专家的常规型等级支配。[78]
林德布洛姆(C.E.Lindblom)在《政治与市场》中,分析了“共产主义制度”中的政党与官僚制度,认为为了克服利用政府这类笨重迟缓的机器实行重大社会改造的困难,政党转变为一个鞭策、训练和驾驭政府官僚制的工具。政党为了驯化和控制官员,将其输送到政府的每个部门和所有的生产企业。党的集权化控制导致“党实施领导”与“政府有权威地发布命令”之间的差别有时湮没了。[79]
詹姆斯·R.汤森(James R.Townsend)与布兰特利·沃马克(Brantly Womack)所著的《中国政治》叙述和讨论了中国政治的各个方面,包括基本架构、政治文化背景、意识形态及其变革、政治社会化方式、利益表达和录用程序、政府运作和管理方式。[80]
麦克法夸尔(Roderick MacFarquhar)、费正清(John K.Fairbank)主编的《剑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虽是历史性的工具书,但其严谨的风格使其不失为一部价值极高的学术著作。在书中,各位作者分析了新政权的建立和巩固过程及其面临的现代化困境,分析了政治、经济、教育、党和知识分子等关键性问题,其中以重要篇幅展现了执政中的中国共产党在面对政府官僚制时所采取的种种运动措施及其深刻根源,[81]对本研究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黄宗智(Philip C.C.Huang)在满铁资料的基础上,写出了《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不仅探讨了商品经济与资本主义发展之间的复杂关系问题,还将自然村与国家的关系置于20世纪上半叶的现代化背景下进行考察,指出了现代化所导致的国家权力扩张对新型的国家与村庄社会关系的影响。[82]其后出版的《长江三角洲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将“内卷化”理论运用于农业经济研究中,提出了“过密型商品化”的概念,描述了中国农村不同于西方的商品化过程。他认为,几百年来,中国农业的增长只是一种没有发展的“过密型增长”。同时,他还分析了1949年后的革命性巨变对乡村政治的影响,认为解放后随着国家权力的扩展,传统的国家政权、地主士绅和农民的三角关系已经变成国家政权与农民的关系;论述了地方党政权力结构及其局限性,阐明了基层干部在实现集体目标(尤其是经济发展目标)时,在国家目标与集体利益之间所面临的困境,而“走后门”、拉关系等现象也表明国家并未完全消除基层社会中存在的赢利性行为。[83]他发现,中国地方行政实践广泛地使用了半正式的行政方法,依赖由社区自身提名的准官员来进行县级以下的治理。这种行政实践诞生于一个高度集权却又试图尽可能保持简约的中央政府,在伴随人口增长而扩张统治的需要下,所作出的适应。这个来自中华帝国的简约治理遗产,有一定部分持续存在于民国时期、集体化时期和现今的改革时代。[84]
张静《基层政权:乡村制度诸问题》,对以往国家政权建设偏重研究国家权力的倾向提出了质疑。她认为,近代以来地方权威的“官僚化”过程只是将地方权威从地方体中剥离出来,将其整合到官方体系中去,而原来地方体中的权威与社会,由“共同利益”联系起来的内聚结构被瓦解。[85]她认为,基层政权的所为远远超出了它的名分,它并非代表国家、依据国家的规则管理乡村生产资源,而是发展出自己的规则;它距离一个典型的科层组织也相去甚远,是一个具有官方身份(兼服务于国家的部分目标)、同时又具有自己政治经济利益的组织。她强调了基层政权自主性的一面,并将之归因于一系列制度性缺陷。[86]
崔效辉用“内卷化”理论分析20世纪中国地方的国家政权,认为20世纪上半叶国家政权是内卷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地方国家政权完成了向社会底层的扩张,但政权内卷化的阴影仍然存在;20世纪末期的改革开放政策试图解决这个问题,但改革效果依然要等待时间来检验。[87]
周雪光从组织学的角度出发,认为基层政府间存在某种“共谋现象”,提出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三个解释性悖论:政策一统性与执行灵活性的悖论,激励强度与目标替代的悖论,科层制度非人格化与行政关系人缘化的悖论。他认为,在中国行政体制中,基层政府间的共谋行为已经成为一个制度化了的非正式行为。[88]这种行为作为基层政权所处制度环境的产物,具有深厚的合法性基础和制度逻辑。
一些社会学家则提出“变通”这一概念来解释非正式关系在执行中央政策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例如,孙立平、郭于华发现,在征收农业税时,村干部不是使用正式制度的语言而是用非正式关系来说服农民,[89]提出地方的变通是当代中国政治权力运作的一种普遍机制。[90]应星发现,基层干部通过“变通”国家政策和上级指示来处理解决或缓和基层问题和冲突。[91]但是,虽然国家意志在地方的变通似乎已是司空见惯,但大量的事实表明国家意志基本上都能得到贯彻,国家的目标大体都能比较满意地实现。[92]这些研究强调了在政策执行过程中非正式行为的重要性,对本研究有着重要的启发。
欧阳静以一个乡镇政权的结构与运作为研究对象,从官僚制、压力型体制和乡土社会的三元结构中呈现和揭示乡镇运作的逻辑与特性,认为策略主义是乡镇政权运作的基本逻辑,“维控型”政权是乡镇政权的本质特性。[93]作者所运用的分析方法和分析视角值得参考和借鉴。
以往研究多集中于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角度,来分析国家对乡村社会的整合机制,以及农民对国家的反抗问题。即使有涉及基层政权的研究,大多流于静态的制度研究,未从一个长时段的历史角度进行动态分析。从所研究的主题和取得的成果来看,仍显零散,特别是拘囿于一般的分析,未形成较为统一的研究方法、研究概念、研究问题与研究范式。在政党与乡村关系理论的研究中,虽然许多汉学学者在宏大理论的关怀下,在利用乡村材料的基础上做出了很多以“小叙事”关照“大历史”的研究,但这些研究多是以村庄为单位的微观分析,国家与地方的运作场域过于狭窄,而无法对涉及政治核心的政党、基层政权、地方社会展开论述,更没有将传统官僚制纳入政党的政治整合中来,让我们无法领悟中国县域政治社会运作的基本图景。
现有研究没能给出统一后的国家政权体系在面临现代化转型时的动力和机制的深刻解释,因为单是从民族国家的制度建构入手无法厘清全能主义国家时代传统性与现代性严峻对立却又混沌一体的状态,而单从国家与农民的“整合—反抗”视角出发不足以解释政治与社会转型、变迁的动力;传统的“国家—农民”框架的极化和对立不仅造成了基层社会各行为主体在国家面前的被动甚至消失,而且跨越了两者之间进行沟通和互动的距离,掩盖了作为政策执行者的基层干部的能动性和策略性。已有的研究从国家制度和政策的宏观角度给出的解释,无法在个体层面(不仅是农民,更重要的是基层干部)的思想和行为中找到相应的对照,更无法精细地展现现代国家转型的机制、障碍和进程;而且,自下而上的微观研究很容易在另一个层面遮蔽国家的运作,使已有的研究很容易被质疑为“一叶障目”的“无政治的”研究。已有研究多局限于理顺两者关系的政策性研究,缺乏深厚的学理性支撑。目前的学术研究中,县的重要性尚未得到足够重视,相关研究较为缺乏,且多停留在规范性和静态描述上,难以展现县域政治的运作及其在此基础上的国家与社会的互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