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本研究的目标及意义
一 研究目标
城市交通拥堵成因多样而复杂,综观国内外,治理交通拥堵从来都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需要从经济、行政、法律等多个角度出发,运用规划、管理、科技、税收等各种手段,多管齐下综合治理,最终使城市交通拥堵处于可接受范围内,实现城市交通及各方面的可持续发展。就目前情况来看,我国各大城市对交通拥堵的治理还主要应用行政管理手段,以限制小汽车的保有量和使用量方面的政策为主,这些政策期望通过强有力的行政干预压制小汽车购买和使用的旺盛势头,以达到降低小汽车使用量并缓解交通拥堵的目的。而对已经国外实践检验较为有效的经济手段治堵政策(主要是拥堵费),则多以研究层面为主,迟迟不能付诸应用实践。目前各大城市交通治堵比较倚重行政手段,然而从实施效果来看,虽能立竿见影但反弹也快,这从政府频繁推出治堵新政可窥见一斑。在行政手段孤掌难鸣,技术手段潜力有限的情况下,经济治堵的政策研究和相关方法的开发就显得比较迫切了。本研究的目的就是要在行政治堵政策乏力的情况下,探索经济治堵的新思路、新方法和新手段,充分利用经济政策影响深入、效果持久的特点,借助人们对经济因素尤其是价格因素比较敏感的特点,研究交通定价或出行成本的变化影响人们出行行为的规律性。在此基础上,结合城市交通供需状况,设计城市交通定价方案与调价机制,形成经济手段缓堵的政策体系,引导调整公众出行行为,优化城市交通出行结构,使供需双方接近平衡,最终实现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的目标。本研究的重点就在于寻找交通定价、出行成本与交通出行需求之间的变化规律,为利用价格影响出行和调节需求提供理依据,并在经济治堵方面进行有益的政策探索。
二 研究意义
开展城市交通出行相关的定价研究,不仅对完善城市交通运输经济体系有理论意义,更对当前治理城市交通的管理实践有借鉴意义。
(一)探索城市交通需求管理的新思路
交通定价理论可以为治理城市交通问题提供理论分析支撑,为制定经济治堵政策研究提供新思路。当前治理城市交通问题的各种政策之所以失灵,核心问题是未考虑城市交通需求与供给之间存在结构性错位。根据经济学中的需求理论,价格上升时需求量下降,这意味着可以通过价格来引导和控制需求,使供需达到均衡。构建城市交通的“级差价格体系”,借助价格手段调节和引导供需,让供需双方在价格“指挥棒”的引导下达到结构性均衡,从而有效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等难题。因此,构建城市交通“级差价格体系”,对创新城市交通需求管理理论具有重要的理论指导意义,对解决城市交通难题具有现实意义。
(二)发掘和完善价格的引导与控制作用,完善交通定价理论
价格具有多种功能,除了价值补偿方面的成本弥补功能以外,其还具有引导与控制功能。而在我国当前的城市交通管理理论中,交通定价体现最多的是成本弥补功能,交通定价是以补偿投资和获取利润的目的存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党的十九大也提出要加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强要素市场化配置,使“价格反应灵活”。这些均是要发挥价格的作用,通过价格传递资源配置的领域和方向等信息。交通定价理论体系理论的研究正是顺应这一重大方针政策的指引方向,通过城市交通定价来配置交通资源,实现价格的引导与控制功能。因此,本研究对发展交通经济定价理论有开拓性的积极意义。
(三)发掘城市交通治理中的运输经济研究的学术价值
目前,城市交通问题的解决主要依靠交通运输工程学和城乡规划学的基本理论,研究成果多为对规划的优化与交通工程技术方面的创新。我国当前城市交通问题的实质问题在于供需的结构性错位,这是典型的经济学命题,但这一经济学命题却未能在经济学领域得到足够关注和深入研究,相关的治堵经济分析理论与方法仍不完善。虽然实践层面已经采用了一些零散的经济手段,但在学术层面还缺乏逻辑严密的理论解释和研究支撑,这导致诸如牌照拍卖、车辆限购、停车费调整、征收拥堵费等经济手段的运用看起来更像是“头痛医头”的片面性政策,不能从理论对交通治堵进行较为深入、全面的阐释,这使政策难以获得大众认同,从而难以达到预期效果。本研究将把供需、弹性、价格等经济学理论和交通运输工程理论进行有机融合,竭力开创一个新的理论分析范式,为从经济角度研究城市交通问题提供理论分析框架和政策工具。
(四)发掘交通定价手段在治理城市交通拥堵中的应用价值
基于本研究提出的交通定价体系,可以调节交通出行需求量,引导出行结构趋向合理化,缓解“行车难”“停车难”和交通拥堵等问题,使各种交通方式在价格“指挥棒”的指引下合理分工,高效运转,协调发展。另外,交通定价研究还可为城市交通定价、调价提供参考,在调节出租车、公共汽车、轨道交通和私家车等交通方式的价格(或成本费用)时,城市交通定价体系确定的梯度区间可为调价政策的力度提供参照,有利于合理控制价格“阀门”,使政策调控有参考、效果可预见,提升决策的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