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项目制下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相关建议
在上一节中,笔者通过对影响政府购买社工服务的因素的分析,了解到在项目运行的整个过程中,影响项目服务质量和效果的因素众多且主要从政府、社工机构、社工以及服务环境四个层面进行分析。因此,本节在政府购买社工服务的影响因素的基础上,从与项目相关的三大主体的角度,提出一些切实可行的建议。
一 政府层面
(一)加强政府顶层制度建设
第一,规范购买社工服务项目的程序。在一般情况下,政府购买社工服务的程序是向有关部门申报、经过项目初筛、评委评审和审核、签订合同、机构履约,最后由项目主管部门进行评估验收。项目需求分析是在项目申报成功之后,由项目承接方进行的。原则上,社工服务的购买应当是社工先对服务对象进行需求分析,然后再由专业的社工来确定购买的数量、质量等标准。因此社工应在项目承接方购买社工服务之前对服务对象进行需求分析,了解服务对象的服务需求,再决定购买社工服务的标准以及是否提供服务。
第二,政府应尽快完善购买社工服务的法治建设。政府购买社工服务是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来选择具有资质的专业性的社工机构作为服务提供者,从而将社会服务市场化,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同时推动社工机构的发展。现阶段,我国几乎没有有关政府购买社工服务的法律法规,而地方也只有相关办法或意见。我国唯一的《政府采购法》未对政府购买社工服务作出具体的规范和要求。因此,需要加快修订和完善现行的法律法规,使政府购买社工服务有法可依、有据可循。
(二)加大对社工服务的宣传和推广
为响应党的号召——建设大型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南昌市政府出台了相关政策。但是,这只是系统层面的努力,在现实生活中,大多数人仍然不了解社会工作,甚至社区的居民都被认为是社会工作者。这就要求政府要加大对社会工作的宣传力度,促使这个职业被大众熟悉。在本章的案例中,A机构在开展项目过程中遇到了类似的问题。在开展服务的需求调研阶段,社工需要与社区居民建立良好的关系,但是,由于居民对社工不熟悉,从内心抵触社工的来访,甚至把社工当作是“传销人员”。社工只有借助社区的力量,利用社区这个平台消除居民的顾虑,否则,居民就会对社工的身份感到非常疑惑,这对社会工作专业的发展极为不利。因此,社会需要不断加大社工服务的宣传,让更多的居民了解和接纳社会工作。
(三)建立合理的项目监督与评估机制
首先,完善评估指标。针对现有的对项目评估指标的制定存在随意性的问题,政府应当与项目社工机构(项目承接方)共同商讨,结合实际情况合理制定评估指标。政府在量化指标的设置上应考虑到社工项目服务开展的具体情况,而不能采取“一刀切”的做法。另外,还要考虑到评估指标的可行性和操作性,尽量将评估指标进行细化和分类。同时,要注意指标体系应侧重服务开展的具体情况、实际效果、服务对象的满意度、服务目标的达成情况,而不是将重点放在个案、小组工作或者社区活动的数量上。这是因为开展活动的数量并不能反映服务项目开展的效果,服务对象才是项目的直接受益者。
其次,评估方式的多样化。评估会议通常由项目负责人汇报项目实施情况、成效,评估人员就项目实施情况提出疑问,项目负责人现场解答,评估人员审阅项目实施材料,最后总结项目开展的优点和不足。这样的评估方式并不能了解项目开展的真实情况,也很难对项目进行客观地评估。因此,评估可以采取不同的方式,如参观项目实施地点、与服务对象的交流、与项目工作人员的交流,这样可以更加深入细致地展现项目实施的情况。
再次,规范评估过程。评估过程中可建立媒体监督评估机制,通过在项目评估时邀请多个媒体参与,确保评估结果更加有说服力和公信力。同时,建立评估的动态机制,在评估前加强与机构的沟通与交流,回应社工机构的诉求。例如,可制定统一的服务记录模板,规范社工对服务过程进行记录以便及时总结和评估服务过程,减少社工应付不同评估标准的文书量。
最后,提高评估团队的专业性。组建一支具有公信力的服务评估团队,同时需要进一步提高评估机构人员专业水平和能力,熟悉评估具体流程,尤其还要对社会服务项目评估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使之熟悉和掌握评估工具和方法的使用。
对于政府部门的评估,应建立常态化的走访机制,过程评估和结果评估并重。同时,应加快建立和健全第三方评估机制,真正做到客观、专业,从居民需求和服务质量的角度开展评估。
(四)提高、规范购买标准,留住专业社工人才
社会工作者的薪酬会影响社会工作者的流动。笔者研究发现,在本章的福彩公益金项目中,一些社会工作者由于当地社会工作人员的工资收入很低,他们工作一段时间后就会流向工资待遇较高的东部地区。这给政府提出的警示是政府应采取最好的社会福利保障制度,保护社会工作者的利益,维系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稳定。笔者在对福彩公益金项目人员进行访谈时,当谈及政府购买社工服务项目的稳定性问题时,了解到政府购买社工服务期是一年,项目结束后,需要再次进行招投标。由于一年的周期太短,社工与社区居民建立专业关系不久后,项目就结束了,社工不能持续提供服务,社工的专业性难以有效利用。因此,政府应重新设计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的内容,增加购买服务周期。规范并提高购买标准,提高社工工资待遇,进而留住专业社工人才非常必要。
二 社工机构层面
(一)提升社工机构的专业性
目前,一些地区社会工作机构发展情况不一,呈现出发展不平衡的局面。对于南昌市而言,社会工作发展尚处于一个相对滞后的阶段。社工机构的发展也出现了类似的情况,例如,优秀社工机构较少。正如文章第二部分对南昌市社工机构发展现状的分析,南昌市的社工机构发展速度较快,但是真正有实力的机构还占少数,而且社工机构成员很多由基层社区工作人员、社会爱心人士、行政部门人员组成,由此出现专业服务技能较弱的问题,最终影响到项目的开展效果和服务质量。因此,社工机构应重视社工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对现有工作人员不断地加大培训,提高其工作能力和专业化水平。
(二)保持社工机构的独立性
社会工作作为一个新事物,处于探索和发展阶段。社工机构既需要政府的支持和公众的认可,又需要自身成长和发挥其独特的作用。值得注意的是,南昌社工机构大多依托社区甚至过多依靠政府部门,机构的发展很不独立,其中最为关键的原因是社工机构的资源短缺,尤其是资金供给不足。社工机构开展项目需要政府部门的支持,如果缺乏他们的支持,常常会造成项目难以顺利开展下去。政府在对社工机构给予相关支持时,应当保留机构的相对自主性,促使社工机构充分发挥职能,并在社会治理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三)拓展筹资渠道,增强自身的造血功能
社工机构通过政府的扶持得到发展,通过项目的承接求得生存。如果没有政府的支持,社工机构难以持续生存下去。正是由于自身资源的匮乏,社工机构才无法保持独立性。在开展项目时,政府部门会对项目进行一定的干预,使得项目运作带有很强的行政化色彩,以至于社工机构独特的专业优势无法体现出来。在当前的社工服务环境下,我国的社工机构迫切需要政府的“输血”。但同时应看到,社工机构在接受项目支持的同时,应该紧紧围绕着服务对象的需求,着力打造专业性的品牌,积极主动地实现自我“造血”的功能。这样,社工机构才能发挥自身的优势和特色,并树立优良的品牌,从而扩大机构的影响力。
(四)规范社工机构项目管理制度
南昌市的社工机构起步比较晚,目前的发展很不完善。有的成立较早的社工机构,虽然发展相对较快,但是机构内部的管理比较随意;有的新成立的社工机构,由于缺乏经验,可利用的资源较少,机构管理比较混乱。因此,社工机构要建立起合乎机构发展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社工人才的薪酬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制度、机构发展规划等。这既要借鉴发达地区的项目管理经验,又要结合中部地区的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地进行项目管理。
三 社会工作者层面
(一)加大社工理念的宣传
政府工作的改革发展急需引入社工理念、制度和工作方法,把加快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与政府购买服务紧密结合,推动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发展、提升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只有不断地强化公众对社会工作的认识,人们才会逐渐地理解社会工作的科学内涵,才能积极参与到社工服务项目中来,社工服务项目的开展才会更加有成效。作为一名社会工作者,要从自身做起,时刻把自己当成一个产品进行宣传。社工可通过开通微博、微信公众号,利用报纸等媒体方式,积极宣传社工的活动倡议、社工的发展方向、社会活动总结等,社工还可身体力行地去实践,让每个社工深入基层,为需要受助的群体解决困难和问题。
(二)加强专业服务能力建设
社会工作者需要加强理论知识的学习,在实践中不断地提高自己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紧跟时代步伐,这是因为社工的专业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决定了服务质量。因此,社工只有不断地加强自身的建设,不断地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真正践行“助人自助”的社会工作伦理价值观,社工的服务质量才能从量变上升到质变,从而提高项目的服务质量。
(三)增强以需求为导向的服务意识
在项目开展的每个阶段,社工都应该将服务对象的需求放在首位。项目开展的真谛应回应服务对象的真实需求——倾听他们内心的声音,发现并且满足他们的需求。社工开展的每一次服务,都需要树立以需求为导向的服务意识。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社工应站在服务对象的角度,更多地关注服务对象的成长和发展,注重对服务对象能力的培养和健康人格的塑造。同时,社工应始终坚持“助人自助”的社工理念并努力帮助服务对象,尽心尽力做好每一次服务,帮助每一名服务对象走出困境,确保每一位服务对象都得到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