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科技的进步和顾客需求的增加加剧了企业之间的竞争,为了节约研发成本、提高研发效率,企业之间经常在研发投资、研发成果应用等方面达成合作。多主体竞合供应链中企业之间除了二元关系,还有三元关系,甚至网络关系,企业之间的合作研发策略不仅受供应链竞合环境的影响,也受知识共享和非正式合作行为等因素的影响。
当前的企业间合作研发策略研究主要关注同一产业内的横向合作研发,产业链上、下游之间的纵向合作研发,以及合作研发网络。在多主体竞合供应链中不仅存在纵向合作研发,也存在横向合作研发,还存在混合合作研发。鉴于此,本书以单制造商多供应商供应链为背景,首先,考虑到制造商—供应商—供应商竞合关系,研究了单一最终产品情况下的供应商—供应商合作研发策略;其次,考虑到知识产权保护,研究了多个最终产品情况下的供应商—供应商合作研发策略;最后,针对企业间的非正式合作对企业间合作研发策略的影响,研究了利他因素影响下供应链企业间的合作研发策略。
与现有研究相比,本书的价值主要体现在如下几点:
(1)考虑到竞合关系的作用,在多个供应商为一种最终产品提供相同中间产品的情况下,借助竞赛理论,将制造商的供应商管理策略引入供应商—供应商合作研发过程中,解决了多源供应中的研发模式选择问题,明晰了多主体竞合供应链中企业间的竞合关系对合作研发策略的影响规律,并进一步为供源选择提供了支持。研究结果发现,在多源供应中,供应商青睐于研发合资卡特尔模式,而制造商更倾向于研发合资体模式;在单源供应、多源供应—研发合资体模式和多源供应—研发合资卡特尔模式中,制造商增加参赛供应商数量会使得单个供应商的处境进一步恶化,却会提高制造商的获利水平;单源供应与多源供应各有优劣,单源供应能激发供应商之间的竞争,多源供应则得益于供应商之间的竞合。
(2)考虑到知识产权保护的作用,在两个供应商分别为两种可替代最终产品提供相似中间产品的情况下,探讨了不同研发能力差距下供应商—供应商合作研发策略,解决了研发能力与研发类型的匹配问题,明确了最终产品可替代性与知识产权价值对横向合作研发模式选择的影响,解释了RJV(Research Joint Venture,研发合资体)控制权选择存在差异的原因。研究结果发现,当供应商的研发能力差距较大或中等时,研发领先模式中领先供应商会进行激烈型研发,此时供应商之间极易达成技术许可;当研发能力差距较小时,研发领先模式中领先供应商会进行非激烈型研发,此时若最终产品可替代性较小则供应商之间会进行技术许可。关于RJV的控制权,在供应商的知识产权价值差距较小时落后供应商会控股RJV,在知识产权价值差距中等时领先供应商会控股RJV,在知识产权价值差距较大时供应商不会成立RJV。此外,无论供应商的研发能力差距如何,在研发领先模式中制造商都更倾向于激烈型研发,当研发能力差距较大时制造商会支持供应商之间的技术许可或成立RJV。
(3)考虑到非正式合作的作用,将利他因素引入多主体竞合供应链中企业间的合作研发过程中,明晰了利他因素对研发投入和企业利润的影响规律,并指出了不同供应链中企业的利他行为取向。研究结果表明,制造商作为供应链的主导者,其纵向利他能够提高研发投入,而供应商作为供应链的从属者,其横向利他并不一定会提高研发投入。进一步来讲,不同的合作研发模式下,利他因素对制造商利润和供应商利润的影响也不同。值得提出的是,不同类型的竞合供应链中,企业的利他行为取向也有不同特点,完全分散的供应链需要利他,完全合作的供应链也需要一定程度的自利。
本书由西安石油大学优秀学术著作出版基金和西安石油大学油气资源经济管理研究中心资助出版。同时本书的主要内容是在笔者的博士学位论文的基础上修改完成的,在此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