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对日政策与日本历史认识的关系[1]
史桂芳
内容摘要: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日本国内一直存在着否定侵略战争性质、歪曲历史的逆流。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日本确立迈向“政治大国”的目标后,有人以歪曲历史作为改变日本国际形象、振奋民族精神的突破口。日本要员频频发表否定侵略战争性质的言论,对战争罪犯顶礼膜拜;右翼学者著书立说,声称日本发动战争的目的是将亚洲各国从欧美压迫下“解放”出来。这些挑战中日关系基本原则的言行,严重阻碍了中日关系的发展。日本国内历史修正主义思潮泛滥有深刻的历史根源,本文从战后国际格局的变动、美国对日政策的角度探讨日本错误史观存续的原因。
关键词:国际格局 战争性质 历史认识 美日关系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东亚和世界格局发生了深刻变化。战后美国凭借其强大的实力,对日本实行单独占领。其对日占领政策直接关系到能否彻底清算日本“皇国史观”及战争罪行,决定着战后日本的政治走向,对东亚格局及世界政治经济形势也有着深远的影响。由于美国的对日占领政策经历了从改革到扶植、利用的转变,为日本“皇国史观”的存续提供了客观条件。20世纪80年代以来,日本把成为“正常国家”作为目标,否定侵略战争性质,挑战中日关系基本原则,成为一些政客鼓动民族精神的突破口,中日关系亦由此出现了极其困难的局面。
一 美国占领初期的对日政策
国际格局是指活跃于世界舞台、充当主角的国家和国际组织之间,在一定历史时期内相互作用形成的一种结构和态势。世界政治形势的变化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世界上主要国家依其实力的兴衰交替而形成的。第二次世界大战前,传统的世界政治格局是以欧洲为中心、由欧洲几个大国主宰国际事务为主要特征的。经过第二次世界大战,发动战争的德、意、日国力严重削弱,政治地位下降。英、法等主要资本主义国家也遭受严重战争创伤,资本主义世界中只有美国一枝独秀。在给人类造成巨大灾难的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美国本土没有受到战争破坏,国民经济特别是军事工业在战争中得到长足发展,黄金储备占世界总量的2/3,船舶总吨位占世界的一半,且为世界上唯一拥有核武器的国家。美国凭借其强大的国力,成为名副其实的资本主义世界领袖。另外,战后社会主义超出一国范围,东欧、亚洲先后建立了多个由共产党领导的国家,苏联的国际地位上升,美国与苏联共同主宰世界的“雅尔塔体系”形成。
日本投降后,从1945年8月28日到9月初,46万名美军以“盟军”名义陆续进驻日本,并成立了以麦克阿瑟为首的盟军最高司令部,美国制定的对日政策是通过盟军最高司令部以命令、指令或备忘录的形式得以贯彻实施的。当时,美国曾要求盟国派遣占领部队,但苏联不愿把其军队置于美国司令官指挥之下,拒绝向日本派兵。中国被分派进驻名古屋,因蒋介石要全力打内战,中国最终没有派出占领部队。英国在战后实力受到削弱,无力派出对日占领军队,只派了少数部队到广岛县吴市,无法对美军产生牵制作用。
1945年9月,美国发表《战后初期的对日政策》,决定在日本推行民主化和非军事化,旨在使日本今后不再威胁美国及世界的和平与安全。民主化,就是通过实施包括消灭寄生地主制和解散财阀等在内的措施,清除封建专制主义及其思想的影响,将资产阶级民主主义制度和思想导入日本。非军事化,就是通过实施包括解散日本军队及其统率机关、惩罚战争罪犯及战争鼓吹者等在内的措施,清除军国主义和法西斯主义对日本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影响,撤销以各种面貌出现的军国主义和法西斯主义团体、组织,大力改造体现军国主义和法西斯主义及其侵略思想、精神的制度。“美军不仅占据着胜利者的地位,而且以改革者的身份推进日本的‘非军事化’改革。美国将二战爆发的原因归结为日本和德国的军国主义,因此他们认为,只有对日本进行改革,瓦解日本军国主义存在的社会结构,削弱日本的军事能力,才能构建世界和平。抱着这样的目的,他们在进驻日本之前就制定了详细的措施,当美军进驻日本后,就开始按计划在日本推行非军事化和民主化”。[2]为了实现上述目标,美国在对日占领初期,对日本实行了较为严厉的制裁政策,并在政治、社会、教育等领域推行了一系列改革。美国的对日改革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首先,颁布“和平宪法”,以法律限制天皇的绝对权力,保证战后的日本走上民主化道路。美国认为要实现日本的民主化、非军事化,就必须根本改变近代形成的以天皇为核心的政治体制,颁布体现西方民主精神的新宪法。1946年元旦,天皇发表《人间宣言》,明确表示自己是人,从而走下了神坛。
1947年日本颁布《日本国宪法》。《日本国宪法》第一章“天皇”第一条“关于天皇地位和国民主权”明确规定,“天皇是日本国的象征,是日本国民统一的象征,其地位以主权所在的全体日本国民的意志为依据”;第四条“关于天皇的权限、天皇国事行为的委任”规定:“天皇只能行使本宪法所规定的有关国事行为,并无关于国政的权能”,“天皇可根据法律规定,对其国事行为进行委任”;第七条“天皇的国事行为”规定:天皇作为国家元首有任命权,要“根据国会的提名任命内阁总理大臣”,“根据内阁的提名任命担任最高法院院长的法官”。新宪法规定日本天皇不再是神,没有统率军队、最终决定国家政策的大权,天皇名义上是国家的象征,没有任何实际权力,战后日本天皇与近代天皇已经不可同日而语。主权属于日本人民的规定,则确立了日本民主制度的基础,有利于保障日本战后走上和平道路。《日本国宪法》第二章为“放弃战争”,宪法第九条“放弃战争,否认军备及交战权”明确规定:“日本国民衷心谋求基于正义与秩序的国际和平,永远放弃以国权发动战争、武力威胁或行使武力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手段”;“为达到前项目的,不保持陆海空军及其他战争力量。不承认国家的交战权”。诚如日本政治学家猪木正道所论:“的确,当时修改宪法不是我国的内政问题,其目的是为了创造条件使已经被国际社会驱逐的日本重新回到国际社会。这是一种占领军与被占领国之间极为特殊的外交谈判。为了遭到排斥的日本回到国际社会,必须放弃天皇主权主义,不单单要放弃侵略战争,而且有必要造成一种印象,连自卫战争也放弃了。”[3]在新宪法中,日本明确放弃战争、专守防卫,体现了美国对日实行非军事化的占领政策。1947年的日本宪法又被称为“和平宪法”。
其次,审判日本战犯,解散日本军队,消除日本再次发动战争的能力。1946年1月4日,盟军最高司令部发表解除公职令,下令开除军国主义、国家主义团体主要成员的公职,有20余万人被开除公职。同时解散金鸡学院、建国会等27个右翼、法西斯团体,解散在侵略战争中支持战争的财阀,释放政治犯。
1946年盟国公布远东军事法庭宪章,在东京设立远东军事法庭。东条英机等28名犯有严重战争罪行的甲级战犯被送交远东军事法庭审判。东条英机、土肥原贤二、广田弘毅、板垣征四郎、木村兵太郎、松井石根、武藤章7名犯有反和平罪、违反战争法规罪和反人道罪的战犯被处以绞刑,还有16名战犯被判处无期徒刑,2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发动侵略战争的罪犯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在美国监督下,日本遣散了700万人的军队,解散了战时最高军事指挥机构“大本营”和其他军事机构,全国只保留9万多名警察。这些警察除少数人配有手枪外,多数人没有任何武器,警察的任务是维持日本国内治安。同时,美国拆迁和销毁日本的机器设备,防止日本重新制造武器,危及远东和平和美国的利益。
最后,推行经济、社会民主化改革。占领初期,美国在日本农村实行了土地改革、劳动改革,消灭了寄生地主,改变了封建土地所有制,农村的商品货币经济迅速发展起来;在城市,美国先后制定了《禁止垄断法》和《排除经济力量过度集中法》,解散财阀,切断了财阀家族对下属企业的控制,限制财阀家族控股及家族成员任职。
美国通过日本政府公布了《教育基本法》(1947年3月)、《地方自治法》(1947年4月)等法律,对日本的政治体制和教育体制等进行了改革。战后日本政府放松了对工人运动和工会组织的控制,解除了党禁,实施言论与新闻自由。在地方自治制度的改革中,实行知事、市町村长的直接选举,改变了中央集权体制。教育改革也是美国对日改革的重要内容。战前日本的学校教育充满了“皇国史观”“忠君爱国”的封建思想,尤其是天皇颁布的《教育敕语》和明治政府发布的《帝国大学令》《小学校令》《中学校令》《师范学校令》等,在各级学校系统向学生灌输“忠君”“孝义”等观念,学校的修身课,是专门的“忠君”教育课。美国实行对日占领后,取消了战前中、小学的修身课、日本历史课、日本地理课,将这三门课合并改为“社会科”,“社会科”从教材到教学内容都进行了彻底的改革,力求贯彻西方民主、自由思想,避免进行军国主义教育。
美国对日本实行的一系列改革政策,使日本从意识形态到法律制度,从政治体制到学校教育,都发生了巨大的转变,是明治维新以后日本社会又一次重大改革。在外力的推动下,日本开始接受真正意义上的西方民主观念,建立了民主制度,走上了和平发展道路。
二 美国对日政策的调整
然而,战后美国对日本的改革并不彻底。由于战后东西方对立,冷战格局形成,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对社会主义国家采取封锁、遏制政策。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即将取得胜利之时,美国需要在东方寻找新的盟友,它希望日本能够承担更多的责任,对抗苏联和中国,不想因过度“压制”日本而给社会主义在东方“蔓延”“扩散”的机会。美国开始调整对日占领政策,以使日本成为美国在东方的盟友,发挥防范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防波堤”的作用。
1947年5月,美国副国务卿艾奇逊提出“要实现欧洲和亚洲的复兴,就要重建作为其工厂的德国和日本”[4]。5月5日,美国国务院政策规划研究室主任乔治·凯南认为,为了防止共产主义进入亚洲,就要复兴日本,使日本为远东地区的稳定与繁荣做出积极的贡献。1948年8月,美国国务院政策设计室的戴维斯在备忘录中提出:“对日本媾和应促进美国在日本和太平洋地区的目的”,即促成出现一个稳定的“对美国友好的、一旦需要随时可以成为美国可靠盟友”的日本[5]。1948年10月,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指出,美国下一个时期对日政策的重点是发展日本经济,扩大日本出口,无限制地允许日本从事真正用于和平目的的物资生产、进口,将日本建成东亚抵抗共产主义的堡垒。美国开始改变惩罚日本军国主义势力、削弱日本军工体制的政策,利用日本对付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势力在东亚的“蔓延”。
朝鲜战争爆发后,美国认为日本在太平洋地区构筑遏制共产主义势力扩张的地区性安全框架中的地位非常重要。1951年5月17日,美国制定了《在亚洲的目标政策和行动方针》,提出“美国在亚洲的目标、政策和行动方向,应有益于加强自由世界相对于苏联势力范围的全球目标,并根据美国的势力与其他在世界上承担的责任之间的相应关系来确定”[6]。关于对日政策,这份文件提出,“帮助日本成为一个对美国友好的、自力更生的国家,使其能够维护自己的内部安全并防御外来侵略,从而促进远东地区的安全与稳定”[7]。美国的目的很明确,就是要使日本成为美国的盟友,成为维护美国在亚洲利益的力量。为此,美国采取了一系列扶植日本的政策。
首先,在经济上允许日本生产一定数量的军事装备,以利用日本的重化工业,为美军生产大量的军火和军用物资。美国改变了占领初期对日惩罚性措施,不再将日本工业设备拆除作为战争赔偿的一部分交给战争受害国,而且减少日本的战争赔偿,除军事设备外,不再以赔偿方式拆除日本的机器。朝鲜战争期间,“日本电力的70%、煤炭的80%、船舶与陆地运输的90%,都用来满足美军在朝鲜作战之需要”[8],日本成为美军的军备物资供应地。美国首任驻日大使墨菲认为,如果没有日本的战争物资供应,没有熟悉朝鲜情况的日本专家协助,美国和联合国肯定会在朝鲜遇到很多困难。从1945年到1951年,美国政府以“占领地区救济基金”和“占领地区经济复兴基金”的名义,向日本提供的经济“援助”共达21.28亿美元。除了经济“援助”以外,美国还给予日本大量的军事“援助”。
其次,操纵和垄断对日媾和,使日本站在以美国为首的“自由世界”一边,配合美国的全球战略。朝鲜战争爆发后,美国急于与日本结束战争状态,以便更好地利用日本的军事基地。二战结束时,日本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中断了外交关系,在美国的压力下,又撤回了在少数中立国家的外交官员,成为名副其实的“国际孤儿”。譬如,“(1945年10月25日)总部指令日本引渡驻外大使馆、公使馆人员和停止外交活动”,“(命令)致使日本驻瑞士、瑞典、葡萄牙、阿富汗、冰岛以及梵蒂冈五个中立国的公使丧失了外交职能”。“11月4日,总部又发出指令:‘今后,除了得到盟军最高统帅许可,日本政府应终止与各中立国政府及其驻日代表之间的关系。’”[9]对日本来说,早日与交战国结束战争状态,重返国际社会,是经济社会恢复和发展的首要问题。日本首相吉田茂认为,“当务之急就是缔结和约,恢复独立和主权。为此,必须尽早向国内外声明作为一个民主国家、和平国家的诚意,以取得信赖”。[10]1950年11月,美国政府制定了《对日媾和七原则》,违背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达成的盟国不得单独对日媾和的协议,也违背了二战后由美苏英中四国外长会议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讨论对日媾和问题的协议。1951年9月4~8日,由美国主导的旧金山对日媾和会议召开,有51个国家参加,但日本只与参加会议的48个国家签署了《对日和约》,苏联、波兰、捷克斯洛伐克代表拒绝签字。日本与签约国家结束了战争状态,日本获得了法律上的独立。中国政府声明: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参加,和约是非法的、无效的。美日两国又签署了《美日安全条约》,美国占领军在和约规定的90天后改称驻日美军,美国还单方面宣布解散“远东委员会”和“盟国对日理事会”。旧金山媾和与日美安保体制将日本纳入了美国在远东的所谓“集体保护”与“安全保障”的轨道,成为美国的亚洲军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实际上,日本成为美国在远东的基地,处于美军的半占领状态。
最后,帮助日本重建有效的军事组织,对日本进行再武装。1950年7月8日,美国总统杜鲁门任命麦克阿瑟为联合国赴朝鲜军总司令。同日,麦克阿瑟致函日本首相吉田茂,要求日本组建75000人的国家警察预备队,并增加8000名海上安保人员,以填补驻日美军赴朝鲜参战留下来的空白。14日,吉田茂在日本国会参众两院发表演说,呼应美国的朝鲜政策,他说:“朝鲜北方军队越过三八线,入侵韩国。事实说明,共产主义势力已经迫近我国周边地区,我国已经受到了其威胁。所以,那些主张全面媾和、永久中立的人,即使是出于真正的爱国心,其言论也是完全脱离实际的,是陷入共产主义圈套的危险思想。”[11]这意味着日本不仅将共产主义视为威胁其安全的势力,而且在尚未摆脱被占领地位时,就准备与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实现媾和,参加到反共大合唱之中。1950年12月29日,日本制定了《关于部队组建及组织规程》,随后在全国开始募集警察预备队队员,成立警察预备队实际上是日本重整军备的预演。
从1951年2月起,日本制定了募集警察预备队干部的具体办法,开始募集干部,很快日本就“重新启用了245名业已被开除的陆军士官和海军将校”[12],这些将校都曾经在军队中任职,对侵略战争负有一定的责任,他们并没有认识反省自己的战争责任,就参加到警察预备队之中。
美国对日政策的调整和转变,严重影响了对日本发动战争罪行的清算,使日本社会中一直存在着的军国主义的暗流,一有机会就浮出水面,为侵略战争翻案、为战争罪犯招魂,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了日本的政治走向及其对外关系。
三 美国调整对日政策与错误史观之间的关系
美国调整对日政策的目的就是使日本成为亚太地区反苏防共的“防波堤”与“桥头堡”。美国并没有将对日民主化、非军事化改革进行到底,转而采取了包庇、扶植日本的政策。美国对日政策的转变,为日本篡改历史、否定战争性质埋下了伏笔。
首先,美国主导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没有追究日本天皇的战争责任,不利于日本彻底铲除军国主义思想,深刻反省战争罪行。战争期间日本天皇具有很大的权力,《大日本帝国宪法》明确规定,“大日本帝国由万世一系之天皇统治”,天皇“神圣不可侵犯”,天皇“为国之元首,总揽统治权”。天皇制下的三权分立不同于西方的三权分立,而是内阁、议会、军部各自为政,分别向天皇负责。天皇掌握国家最高权力,是国家权力机构的核心,是日本军队唯一绝对的统帅。日本天皇对侵华战争负有重要责任,包括直接或间接责任,以及实际上或道义上的责任。
战后国际社会普遍认为,日本发动侵略战争与天皇制有密切关系,要使日本走上和平道路,不再威胁人类和平,就必须废除落后于时代的天皇和天皇制。苏联、荷兰、澳大利亚等反法西斯盟国认为:“天皇很令人担心,战争结束时,日本国民全部服从天皇的命令。如果今后仍服从天皇的命令,还可能会发生不幸事件。因此,强烈要求废除天皇制,并且认为天皇是战犯”[13],应追究天皇的战争责任。美国也有人认为,日本的天皇制根本不符合现代民主精神,是落后于时代的制度,必须加以废除;在日本建立真正的民主制度,防止日本再以天皇名义发动对外战争,危害世界和平。
麦克阿瑟却认为,盟军“没发一枪,没流一滴血,就占领了日本,证明了日本天皇的力量非常强大。对日本来说,天皇是很必要的,应协助日本维护天皇制”[14],美国可以利用日本天皇的威望,减少对日改革的阻力,使日本成为远东协助美国实现战略目标的盟友。麦克阿瑟曾经说过:“天皇至少有100万人军队的价值。”[15]1946年2月4日,麦克阿瑟提出修改日本宪法三原则:“一、天皇为国家元首,皇位世袭,根据宪法行使职务及权能,根据宪法反映国民的意志。二、废除作为国家主权发动的战争。日本放弃作为解决纷争手段乃至保护本国安全手段的战争。三、废除日本的封建制度。”[16]以麦克阿瑟的“宪法三原则”为基础,美国着手对《大日本帝国宪法》进行修改。
日本历史学家井上清指出:“这个天皇作为唯一最高的军队统帅,认可了其所属军部进行的战争;又作为政府的任命者,任命了以主战论而闻名的人为首相;并作为唯一最高的主权者,直接决定开战的。……军国主义在日本得以横行的原因,是由于存在着这样的天皇,是由于一切权力都集中在天皇手中,同时也是由于向国民灌输信仰天皇的结果。”[17]日本投降前后,天皇的重臣和政府官员都很清楚天皇在战争中的作用,认为天皇对战争负有责任。代表日本政府接受投降的铃木贯太郎首相认为:“陛下承担战争责任最为合理,但在今天日本的情况这样混乱,换成任何人也不会使日本复兴起来。……所以不应考虑退位等问题。我决不赞成天皇退位,应该继续在位来承担责任。”[18]
虽然日本天皇发表《人间宣言》,表明自己是人,不是神;《日本国宪法》中,天皇只是名义上国家的象征,没有任何实际权力。但是,由于没有追究天皇的战争责任,继续保留天皇,日本国民普遍认为当年他们就是为天皇、为“皇国”而战,既然天皇没有战争责任,自己也没有必要反思战争责任。许多日本人认为,他们参加或者支持战争,是为了“皇国”命运,为了“解放”受西方列强压迫的黄种人。更有一些日本人认为日本遭受了原子弹轰炸,自己才是最大的战争受害者,“对过去的战争充满受害者意识,很少考虑对亚洲各国人民来说,日本是加害者”,至今日本国内的“受害”意识远远高于“加害”意识。还有人打着反对一切战争的旗号,否认战争有正义与非正义之分,刻意模糊侵略战争的性质。
其次,在美国扶植下,一些对侵略战争负有重大责任的嫌疑犯重返政坛,影响了日本对战争性质的认识,为历史修正主义思潮提供了温床。远东军事法庭所列的70名甲级战犯中,多数战犯不久就获得释放,被处以极刑的仅7人。大量的乙级、丙级战犯被免予起诉。甚至在远东军事法庭上充当证人的就有策划和参与侵略战争的骨干分子,策划“九一八事变”并炮制东亚联盟侵略理论的法西斯分子石原莞尔就坐在了证人席上,他在军事法庭上竟狂妄地说:“我是战争罪犯,请军事法庭把我当作战犯对待”[19],这是对远东审判的莫大讽刺。由于美国对战犯的纵容、包庇、扶植,直接导致了日本右翼势力的存续。到1951年夏天,日本的右翼团体恢复到540个。很多对侵略战争负有责任的日本政界、军界、财界的官僚没有受到惩罚或者追究。这显然不利于清算日本军国主义发动战争的罪行,客观上为日本错误历史观的存续创造了条件。
20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日本经济的发展,政治保守化和右倾化的趋势增强,日本右翼势力和少数政界要人公开掩盖战争罪行,歪曲侵略战争的性质,推卸历史责任,并企图篡改历史。他们否认日本发动战争的侵略性质,设法减轻日本的侵略罪行,声称日本发动战争的目的是解放当时已沦为殖民地、受白人压迫的亚洲国家。日本右翼势力不断在历史教育和历史教科书上做文章,接连出现教科书“改恶”事件,企图用错误史观影响下一代。日本的所作所为严重破坏了中日关系发展的原则、基础,直接造成了现在中日关系的困难局面。
最后,美国调整对日政策,影响了东亚国际格局的发展,对中日关系产生了很大的负面影响。美国包庇日本战争罪行,导致日本对侵略战争缺乏深刻认识,历史认识问题至今仍然严重影响着东亚两个重要国家——中国与日本双边关系的顺利发展,其消极影响短期难以消除。有人将中日间的历史问题概括为“四性”,即“困难性、复杂性、情绪性和长期性”[20]。困难性是指,在中国方面,日本侵华战争给中国人民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和痛苦,民众的仇恨感情根深蒂固、难以忘怀;在日本方面,尽管广大日本人民并没有否认、美化侵略战争,但他们对日本军队在中国、朝鲜等地如何加害当地人民,无法感同身受,对那场战争在认识上和感情上很难达到中国人民那样的程度。中国呼吁日本正确对待历史的声音,要在日本国内产生真正的效果和响应,有很大难度。复杂性是指,历史问题不仅包括如何正确对待历史的“历史认识问题”,而且包括诸如处理日军遗弃的化学武器等“历史牵连问题”,它还与钓鱼岛问题、台湾问题等现实的、敏感问题紧密相关。情绪性是指,历史问题涉及国民感情这一敏感神经,由于日本右翼势力以及日本现任领导人一再美化甚至否认侵略历史,激起了中国民众的强烈反感和愤怒;而中国方面的反应传到日本,又在一部分日本民众中引起了“中国在打历史牌”“没完没了地抓日本的辫子”之类的情绪反应。这样,围绕历史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引发了两国部分民众之间的“感情摩擦”。长期性是指,由于历史问题的上述特点,决定了这一问题不可能在短时间内解决,可能要延续很长时间。上述“四性”都与历史问题有关,我们不能让历史问题成为中日关系发展的包袱,而应本着“以史为鉴,面向未来”的方式处理中日关系。
在对待侵略战争历史问题上,德国和日本的做法有很大的差别。德国由于彻底反省纳粹罪行,对欧洲各国真诚道歉,赢得了欧洲主要国家的谅解,成为影响欧洲政治的重要力量。反观日本,其政治家、学者、媒体等不断歪曲战争性质,甚至对战争罪犯顶礼膜拜,使周围国家担忧日本政治走向,增加了周围国家对日本的疑虑和不信任。从长远来看,这不仅有损于日本的国际形象,也有损于其在东亚舞台上发挥应有的作用。有日本学者指出,战后德国舆论界流行着“第二罪”的观点,即“将希特勒时代所犯的罪行称为‘第一罪’,‘第二罪’是指从心理上抑制或否定‘第一罪’。但是在日本不要说对‘第二罪’,即使对‘第一罪’都没有做正面的论述”[21],“由此可见日德的根本区别是政治上、道义上的”[22]。的确,日本政府在强征劳工、强征慰安妇、实施细菌战等一系列战争罪行上,一直持否认态度或者回避责任。还有人以反对一切战争为由,否定侵略战争性质,甚至鼓吹战争是双方的事,主张“双方责任论”,这实际上是“大东亚战争解放论”的翻版;还有人以“超越国家、超越民族,宣誓和平”的名义,否认日本发动战争的侵略性质。少数日本政客则以中日文化不同为名,认为中国反对日本政府要员参拜靖国神社是不尊重日本文化,干涉日本内政。近年来,日本国内历史修正主义思潮泛滥,右翼学者频频在历史教育、靖国神社、钓鱼岛等问题上做文章,他们的活动得到了一些政府人士的支持,这必然影响到国民的历史认识,影响着日本的政治走向。因此,日本的战争责任问题,既是历史问题,也是现实问题。
总之,战后日本成为举世瞩目的经济大国,就是因为走了和平发展道路。有鉴于此,日本只有正视历史,承认侵略,承认失败,承担历史责任,走和平发展道路,才能取信于国际社会,得到邻国的谅解,在地区与世界舞台上发挥更大的作用。
(作者简介:史桂芳,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 教授)
[1] 本文为北京市社科基金项目“中国与不同社会制度国家和平合作共同发展基本经验研究——以中日关系为中心的考察”(项目号:12KDB030)的阶段性成果。
[2] 吉田茂:《激荡的百年史》,李杜译,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第87页。
[3] 猪木正道:《吉田茂的执政生涯》,江培柱、郑国仕译,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1986,第96页。
[4] 原荣吉:《日本战后的外交史潮》,庆应通信出版,1984,第28页。
[5] 冯昭奎等:《战后日本外交》,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第75页。
[6] 陶文钊主编《美国对华政策文件集(1949~1972)》第1卷上册,世界知识出版社,2003,第149页。
[7] 陶文钊主编《美国对华政策文件集(1949~1972)》第1卷上册,第151页。
[8] 吴学文、林连德、徐之先:《当代中日关系(1945~1994)》,时事出版社,1995,第6页。
[9] 猪木正道:《吉田茂的执政生涯》,江培柱、郑国仕译,第79、80页。
[10] 猪木正道:《吉田茂的执政生涯》,江培柱、郑国仕译,第97页。
[11] 吉田茂:《十年回忆》第4卷,东京新潮社,1958,第230页。
[12] 大岳秀夫编《战后日本防卫问题资料集》第2卷,三一书房,1992,第267页。
[13] 大岳秀夫编《战后日本防卫问题资料集》第1卷,三一书房,1991,第67页。
[14] 大岳秀夫编《战后日本防卫问题资料集》第1卷,第66页。
[15] 林健太郎:《历史的警告》,中央公论社,1999,第75页。
[16] 大岳秀夫编《战后日本防卫问题资料集》第1卷,第67页。
[17] 井上清:《天皇制》,辽宁大学哲学研究所译,商务印书馆,1975,第151页。
[18] 井上清:《天皇的战争责任》,吉林大学日本所译,商务印书馆,1983,第198~199页。
[19] 高木清寿:《东亚之父石原莞尔》,塔玛依拉保出版社,1985,第15页。
[20] 冯昭奎、林昶:《中日关系报告》,时事出版社,2007,第436页。
[21] 粟屋宪太郎等:《战争责任与战后责任:日本与德国之不同》,朝日新闻社,1994,第11~12页。
[22] 粟屋宪太郎等:《战争责任与战后责任:日本与德国之不同》,第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