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华北乡村教育的转型
华北乡村教育由旧式教育向新式教育的转型,肇始于清末,具体反映在办学机构的变革与课程内容的变化上。
旧时中国,地方办学机构一般可分为书院和学塾两大类。书院由地方官府所建。科举制度实施以来,华北各地与其他地区一样,在各府、州、县大多设有书院。各地的书院是旧时中国较高层次的教育机构,其主要功能重在谋取进仕做官的资格,容纳的人员有限。真正起到“基础教育”作用的是大量存在于乡村的“学塾”。旧时乡村办学塾,大致有三种情况:一是有钱人家聘请教师在家里教授子弟,称为坐馆或教馆;二是教师在自己家里设馆教学,称为家塾;三是由地方上出钱聘请教师,在公共场所设塾教学,一般称为村塾或义塾、义学。学塾因其办学性质与官府的书院不同,又被称作“私塾”。
由于不同的培养目标,书院和私塾有着不同的教学方法和内容。书院以帮助学生考取功名为目的,其授课方式一般采取自学辅导的教学方式。入院的儒生大多有熟读儒学经典的基础,具备了自学条件。因而教师的授课方式以宣讲报告、专题讨论、问卷答题为主。科举时代盛行的各种《文选》以及各省的朱墨卷,为儒生必备资料。私塾主要承担对学童的启蒙教育任务。就教学内容来说,私塾的初级课程为《三字经》《千字文》《百家姓》《幼学琼林》;高级课程为《四书》《五经》《纲监》《唐诗》,以及时文小楷。就教学方式来说,私塾注重的是识字与背诵,不问其意义。但不论是书院,还是私塾,学习内容都是以儒学经典为主,以博取功名为最高目标。
清末,随着西学东渐,中国的旧式教育开始受冲击。1898年,光绪帝在“百日维新”期间发布上谕:“将各省府厅州县现有之大小书院,一律改为兼习中学西学之学校。”[5]由书院改为学校的办法在华北各地逐渐实施。1901年,山东利津县将“东津书院”改为学堂,名为“利津县高等小学堂”,时称“书院小学”。[6]1903年,山东昌乐县在营陵书院旧址上改建小学;潍县在维阳书院旧址也开办高等小学堂。华北的直隶及河南、山西等地也纷纷将书院改建为新式学堂,或另建新学堂。据记载,至1909年,山东新式小学堂已达3536处,共有小学生46174人。[7]1909年,直隶有新式高等小学堂162处,初等小学堂10259处,两等小学堂(完全小学)148处。1909年,河南有新式小学堂2405处,学生达81304人。[8]此时的新式小学的教学内容在原有传统课程外,大多增加了西式科学课程。如山西乡宁县的高等小学堂开设八门课程:“曰修身、曰经学、曰地理、曰国文、曰算学、曰历史、曰图书、曰体操。”[9]初步改变了旧式教育专读儒家四书五经的课程设置。由此可见,在清末的华北乡村教育,旧式教育在衰落,新式教育已萌发。
华北的乡村教育由旧式教育向现代意义的新式教育真正转型是民国时期。
20世纪初的中国,有两件大事直接推动了旧式教育向新式教育的转变。一是1905年科举制度的废除,彻底根除了旧式教育以博取功名的办学理念。二是辛亥革命推翻了君主专制制度,开始由旧式教育的儒学教育改变为新式教育的国民教育。
1912年,民国政府教育部相继颁发《普通教育暂行办法》、《学校系统令》(即“壬子学制”)、《小学校令》、《中学校令》等文件,要求革新学制、取缔和改良私塾。尤其是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加大了对乡村教育的重视。1928年5月,第一次全国教育会议,通过了《厉行全国义务教育案》《乡村小学师范学校标准案》和《推广乡村幼稚园案》等一些有关乡村教育的议案,使得之前主要由民间社会力量推动的乡村教育,变为政府行为。在民国政府的推动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华北的乡村教育开始了向新式教育的急剧转型。这突出地体现在四个方面。
1.新式学校得到迅速发展
民国时期,华北各地政府都比较重视发展乡村教育,加大了对教育的投入。如直隶省1912年用于初等小学的经费为1880623元,至1927年,增加到4070194元。[10]1928年,河南省政府发布庙产兴学通令,要求各地通过没收庙产新建乡村学校。同时,河南省政府还为发展乡村教育,决定征收教育附加税,每丁银一两附加教育费二角至八角。地方教育经费由此“有巨量之增加,而乡村各初等小学亦定考察成绩优劣,按等给予补助费办法,因而逐渐发展”[11]。国民政府时期,山东省政府还把乡村教育的好坏作为考察县长政绩的重要内容。各县由此都加大教育经费。1930年,山东省各县每年教育经费是300多万元,1931年后,每年则增至400多万元,1935年增至500多万元。[12]
政府重视乡村教育,振奋了社会教育风气。如在河南孟津县,“各村多能利用神社底款,筹办教育,凡往昔迎神赛会之需,均移作兴学育才之用”[13]。
纵观民国年间华北的乡村教育,各地都有显著的发展,新式学校已成为乡村教育的主体办学机构。表1是民国成立后华北各省小学发展情况。
表1 1912-1916年华北各省小学统计表
1928年国民政府把发展乡村教育作为县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极大地促进了乡村教育的发展。表2是国民政府初期山东省各县小学发展概况。
表2 1929-1931年度山东省各县市小学统计
2.私塾得到有效控制和改良
私塾是中国旧式教育的方式之一。清末办新式学校之风兴起,私塾开始受到冲击,但一直到民国时期,私塾仍大量存在。民国政府曾试图用行政办法来取缔私塾。但当取缔之路走不通时,政府把对私塾的政策改为以“改造”为主,试图通过改良旧式私塾教育,使之最终与乡村小学日趋并轨。
1912年,民国政府教育部制定私塾管理办法,主张改良私塾,将考试合格的塾师甄录为小学代用教员,成绩不合格者入塾师传习所学习。但由于政局混乱,同时由于乡村旧有势力对私塾教育的依赖,民国政府整改私塾的办法,在乡村并未见大的成效。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改良私塾工作进入比较实质性的阶段,比如塾师培训、塾师的资格检定、取缔不合格私塾等工作广泛开展。1931年,国民政府教育部颁发《乡村小学充实儿童学额办法》,规定:“乡村小学学额不足时,其附近一公里内,不得另设招收九周岁以上儿童之私塾。其有设塾影响于学校招生时,得由校长呈请主管教育行政机关勒令停闭之。”[14]1935年6月14日颁布的《实施义务教育暂行办法大纲施行细则》中,规定“限令各地将原有私塾整理改良,一律依照短期小学或普通小学课程办理,改称改良私塾;其较优者,得径改为短期小学或普通小学”[15]。1937年6月1日,国民政府教育部颁布《改良私塾办法》,更是规定了设立私塾的原则:“(一)不违背中华民国教育宗旨及其实施方针者。(二)塾师文理精通,常识丰富者。(三)塾舍宽敞,光线空气充足,并有空场足资学生活动者。(四)能遵用教育部审定之教科书者。(五)收容学龄儿童及失学儿童,不妨碍当地小学学额之充实者。”并明确要求,“主管机关对于所辖私塾,除已核准改称改良私塾者外,其成绩较优者得酌改短期小学、简易小学或代用小学”。“主管机关应依照上项基本课程及补充课程,并斟酌当地情形,订定课程简表,发交各私塾实施。”[16]《改良私塾办法》充分体现了国民政府对改良私塾的力度。
按照国民政府的统一要求,华北各省都相应地采取了改良私塾的措施。山东省也制定了《山东各县市改良私塾办法》。从民国年间华北乡村教育的情况看,各地仍普设私塾。表3是1935年度华北各省的私塾开设情况。
表3 1935年度华北各省私塾概况
由此可见,民国时期华北各省的私塾,其数量和学生虽不及新式小学,但仍大量存在。不过,应该看到,此时的私塾已不是旧式教育的私塾,无论是学制,还是学习内容,已是经过改良的新式私塾,已是国民教育的组成部分。
3.改变课程设置,革新课程内容
1912年9月,民国政府颁布《小学校令》,规定初等小学校之教科目,为修身、国文、算术、手工、图画、唱歌、体操;女子加缝纫。高等小学校之教科目为修身、国文、算术、本国历史、地理、理科、手工、图画、唱歌、体操;男子加农业,女子加缝纫。[17]由此可以看出,民国初年小学的课程设置,较旧式教育已有重大改革:读经科一律废止,手工改为正式科目。“课程内容有不合共和宗旨的,均逐一改正”[18]。
国民政府时期,政府对小学课程又有改革。1933年,国民政府教育部公布《小学课程》,规定高、初小均开设公民训练、卫生、体育、国语、社会、自然、算术、劳作、美术、音乐等十科,只是高、初小授课时数不同。1936年,国民政府教育部修订课程标准规定:初小的社会、自然两科并为常识课;一二年级的劳作、美术并为工作课;音乐、体育并为唱游课;取消卫生课,自四年级起添加珠算。[19]
民国时期华北乡村学校的教学内容,尽管各地都有其自身的特点,但是作为新式教育,大体上仍遵循了全国统一课程设置。如在临沂县乡村教育实验区埠前店小学,“课程按照部颁课程标准”[20]。在滋阳城南十里常庆屯小学,课程表如表4。[21]
表4 滋阳城南十里常庆屯小学课程表
总的来说,民国时期华北乡村学校在教学内容上的变化,主要有三。一是取消读经讲经课,代之以国语课。不再向学生灌输忠君、尊孔思想,而代之以民主、自由思想。培养的学生不再是封建王朝的顺民,而是具有民国道德基础的新国民。二是重视体育、美育教育。三是增强动手能力的培养。开设园艺、缝纫等实践课程,有意识地培养学生的生存技能,为将来的从业做好准备。
4.女子教育的兴起
在旧式教育中,无论是书院,还是私塾,女子是不享有受教育的权利。民国成立后,华北各地或设女校,或发布文件,鼓励女子接受教育。1929年,河北省赞皇县经县政会议决议:“男校内每一女生,由县款津贴十元上下,以示提倡。”[22]河南省偃师县也规定,乡村学校招收女生一名,即按月奖金一元。因此,在偃师各乡村学校,都兼收女生。单独设立的女小也有10余处。[23]
据统计,河北省1928年各地乡村有女小学生30776人,到1931年增至77076人。河南省1928年各地乡村有女小学生9367人,1930年增至35983人。[24]
综上所述,民国时期华北的乡村教育已由旧式教育逐渐转变为符合现代要求的新式教育。即使是那些仍挂名私塾的办学机构,也已赋予了新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