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与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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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论

一 研究背景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人均GDP从1978年的381元跃升到2014年的46531元[1]。与此同时,我国居民的住房、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各种社会福利也得到了大幅度改善,与1980年相比,2012年我国人口预期寿命增加6.7年,平均受教育年限增加3.8年,预期受教育年限增加3.3年[2]

然而,世界价值观调查(World Values Survey,WVS)显示,我国居民的幸福感并未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而提升,甚至出现下降的现象。1990年、2001年、2005年、2007年居民的平均幸福水平分别是2.95、3.05、2.87、2.94,相应的平均生活满意度得分分别是7.29、6.83、6.53、6.76。四次调查中,非常幸福和幸福人群的比例分别是68.45%、84.1%、78.11%、76.71%。许多实证分析表明,中国最近20年的经济增长,并未带来民众生活满意度的相应提升(田国强、杨立岩,2006;朱建芳、杨晓兰,2009;邢占军,2011;何立新、潘春阳,2011;Easterlin et al.,2012)。在经济不断发展、人民社会福利不断改善的今天,却仍有这么多人找不到幸福的感觉,这实在是一个令人深思的问题。

早在1974年,Easterlin(1974)就通过盖洛普民意调查(Gallup Poll)数据发现,在美国,富人比穷人感觉到更多的幸福。然而在“二战”后,美国人的幸福度却没有随着经济的增长而明显增加。自此,人们将这种幸福与经济增长不一致的现象称为“Easterlin悖论”或者“幸福收入悖论”,而关于幸福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一时之间成为各国学者关注的焦点。随后的研究表明,在法国、英国、德国和日本等发达国家,人们的幸福度同样没有随着经济的增长而增加(Easterlin,1995;Blanchflower and Oswald,2004)。

幸福偏离经济增长的事实,对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的基本理念构成了挑战。在新古典经济学的分析框架中,“幸福”被定义为效用(Utility),为了分析简便,经济学家又进一步以货币支出来度量理性最大化的效用水平,从而使收入水平与效用水平、主观幸福感之间获得了一种虽是间接却是正相关的逻辑关联。由此,减少贫困、发展经济、提高社会福利水平,一切都源于经济的长期增长。不过,自1974年Easterlin发现幸福水平不随收入增加而提升的“幸福收入悖论”以来,经济学家们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幸福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长期被经济学束之高阁的幸福问题,重新回归到经济学的理论视野。正如Layard(2005)所言,我们需要在学术界进行革命,幸福才是政府介入的明确目标,每一个社会学者都应该尝试理解幸福的决定因素。

主观幸福感是人们评价自身的生活质量而产生的主观感受(Veenhoven,1984),它依赖一定的客观外在事实,更与主观心理密切相关。可见,主观幸福感既包括客观物质福利,也包括个体的认知、情感等主观福利,具备多维度的特性。另外,Easterlin(2001)指出,主观幸福感虽然是不同个体根据自身的体验得出来的,但长期而言,影响主观幸福感的核心因素基本上是不变的,因此,主观幸福感具有相对稳定性、同一性、可比性的特征。另外,生物脑科学、心理学及统计学科的技术发展,为进一步准确测量主观幸福感提供了很好的技术支持。因此,已有研究表明,主观幸福感在衡量个体发展方面具有明显的工具性价值和内在性价值(Ng,1996;Frey and Stutzer,2002;Layard,2005;Alkire,2007)。

主观幸福感已付诸社会实践,成为衡量社会发展与进步的重要标准。随着“以人为本”发展理念的深入和完善,幸福成为发展的最终目标,成为检验发展的最终标准,得到了政策制定者的青睐。尤其是迪纳(Diener)于2000年在其“主观幸福感——快乐科学与社会指标”中提出的“幸福感应用的新方向——幸福指数”,大幅度增强了幸福指数的社会应用性。例如,不丹用国民幸福总值(GNH)而非国民生产总值衡量国民福利,GNH不仅强调生活质量、人民幸福和对地球的良好管理等人们生活中最重要的东西,而且鼓励大家讨论如何将利他主义、精神和道德信仰等因素与现行的经济学结合起来,以使得GNH更好地反映国民的真实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