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创业与贫困治理:基于广西天等县的实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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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绪论

第二节 研究意义

贫困,已成为当前世界各国经济社会发展中一个普遍而又十分紧迫的现实问题,关于贫困问题的多学科研究在中国社会深度转型期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与实践意义。中国学者沈红(1992)在《经济学和社会学:判定贫困的理论》中指出,贫困问题因其复杂性,已经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政策研究的综合性问题,贫困理论也因此涉猎了经济学、社会学、决策学、人类学、历史学和地理学等多个学科。

中国政府一直以来非常重视扶贫工作,特别是从1986年以来,各项扶贫工作开展成效显著,传统意义的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已经基本解决。我国农村贫困的多样性、群体性、差异性等新特征已催生出当前农村减贫的新问题,在少数民族农村贫困地区显得尤为突出。2013年4月,世界银行为全球设定了到2030年实现终结极度贫困和促进共享繁荣两大目标:在终结极度贫困目标方面,将日均生活费低于1.25美元的人口比例降低到3%以下;在促进共享繁荣方面,要确保每个国家底层40%人口的收入增长。要在2030年实现全球减贫目标,我们需要在扶贫攻坚中付出更多的努力。而贫困和反贫困问题一直是国内外学术界较为关注的研究领域。一直以来,学术界主要通过“普遍性”的视角对贫困问题进行研究,着眼点集中在整个区域社会的贫困研究或是某个贫困群体的总体特征,所以有“农村贫困”和“城市贫困”之分,在中国则有针对国家划定的592个扶贫工作重点县和14.8万个贫困村的重点扶贫政策和区域扶贫实践的相关研究,而对贫困个体的真实生存、生活状态及不同个体的自我发展能力关注甚少。因此,在社会发展和扶贫开发攻坚新阶段,加强对具有典型意义的少数民族农村贫困地区特殊贫困个体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