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历程
邓小平的宗教观[1]
曾传辉
邓小平理论是以邓小平为主要创立者、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主题的理论。邓小平理论体现了以邓小平为领导核心的中共第二代领导集体的政治智慧。邓小平理论的宗教观与邓小平的宗教观是两个相互联系的概念,它们的外延虽然大部分是重合的,但也有区别。前者是中国共产党第二代领导集体制定的宗教理论和宗教政策;后者是邓小平亲自表述的宗教观,它是前者的精髓和指导成分,但又不止于前者,还包括第一代领导集体时期革命和建设过程中邓小平表述过的宗教观和在制定那个时期宗教政策中发挥的重要作用。本文论域集中在后者,即综述邓小平个人在各个历史时期表述的宗教观及其在制定中国共产党的宗教政策上所起的作用。
本文从邓小平个人早年受到的文化熏陶出发,论及其宗教观的形成和发展过程,重点是根据他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和改革开放时期关于民族宗教问题的论述,探讨他的宗教观及其地位和影响。
一 青少年时代的文化熏陶
邓小平于1904年出生于四川省广安县(现升为地级市)协兴乡牌坊村。他的童年和少年时期正值清末民初时局动荡、文化剧变、人心思迁之际。他父亲邓绍昌(字文明)曾就读于成都法政学校[2],受过新式教育,生他的时候才18岁,是一位新旧角色交替、思想混杂的人物,曾经做过乡村教师[3]、县团练局长(警卫总办)、乡长,也做过当时在四川普遍存在的民间自助性帮会组织“袍哥”的“掌旗大爷”(首领)。[4]据笔者了解,袍哥组织主要以义气相交结,组织青壮年男子互助助人,防匪防盗,宗教神秘色彩并不浓厚;清末为同盟会改编利用,成为“保路运动”和“护国军”依靠的群众基础。邓绍昌也参加过响应辛亥革命的地方武装暴动。邓小平5岁进入私塾,受过全套传统的蒙学教育,记诵过《四书》《五经》等儒学经典,他父亲给他起的名字本来叫邓先圣,因私塾先生认为对孔圣先师有失恭敬,遂改名希贤。[5]这件事情反映出邓父受资产阶级民主主义革命思潮影响颇深,有一定的反孔反儒倾向。邓小平的母亲是典型的贤妻良母,勤劳持家,并无记载有什么特别的宗教信仰。邓小平10岁即考入新式学堂读高小,15岁时因在重庆躲避仇家的父亲听说有留法勤工俭学之事,即捎信召其离开广安老家,赴重庆入读留法勤工俭学预备学校。其时正值五四运动席卷全国,马克思主义开始传入中国;邓小平也与广大重庆青年学生一道,在重庆响应并参与了这场运动。邓小平1920年赴法,不久即参加了那里的共产主义青年组织,走上了职业革命家的道路。留法期间,各种思潮在留学生中传播,邓小平一开始就接受了共产主义学说,走上革命道路时才18岁,旅法期间并无受到传教影响的记载。他在后来总结自己的思想历程时曾说过:“我从来就未受过其他思想的浸入,一直就是相当共产主义的。”[6]
因此,邓小平早年家庭影响和社会教育是传统文化底蕴之上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思想,宗教氛围淡漠,亦无强烈的反宗教意识。
二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宗教观
在革命战争年代和新中国成立初期的社会主义改造时期,邓小平非常重视统一战线工作,强调对教堂和庙宇等宗教活动场所的保护,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1948年6月6日时任中央中原局第一书记、中原军区及中原野战军政治委员的邓小平同志在为中原局起草的《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土改与整党工作的指示》中,根据中央关于土改和整党工作的精神,根据中原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一整套适合新解放区的土改和整党政策,其中有针对性地指出,保护包括宗教场所在内的城乡共同建筑符合人民的利益,对党在群众中的政治影响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他写道:
我们对于城市乡村的公共建筑物、工厂、作坊、学校、文化事业、教堂、庙宇,乃至地富的房屋、家具、树木等等,作了相当普遍的严重的破坏,且以军队最为严重,引起人民的极大反感。群众说:“共产党军事好,政治不好!”我们许多领导同志,至今还没有真正觉悟到这种农业社会主义的破坏性是反动的罪恶的行为,对于人民的利益和党的政治影响都是难以估计的损失。[7]
这个指示报送中央以后,毛泽东于6月28日代中共中央复电完全同意,并增写了两段文字。他在转发文件时写给刘少奇、朱德、周恩来的信中说:“有了中原局的这个文件,中央就不需要再发类似文件了。”[8]这个文件表明,以毛、刘、周、朱为代表的中共中央将群众的宗教信仰当成公共事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学校、教堂、寺庙等城乡公共建筑在战争中遭到严重破坏感到非常痛心,斥之为“农业社会主义的破坏性”,是“反动罪恶的行为”!这个文件将教堂、庙宇等宗教建筑与公共建筑、文化事业相提并论,并命令加以保护,严禁人为破坏,可以看作中国共产党“宗教文化论”正式文献的最早出处。
这种思想与毛泽东同一时期关于宗教文化的思想是一致的。毛泽东分别于1947年10月在陕北葭县(今为佳县)白云寺、1948年3月在山西五台山对身边工作人员和周恩来、任弼时等领导同志说过,宗教建筑、宗教哲学、宗教美术、宗教音乐等是中华民族重要的文化遗产,要好好保护。[9]不过,毛泽东的这些言论都只是口头表述,并未述诸笔端,我们今天只能通过当事者数十年以后写成的回忆录窥见它的端倪。这些转述和回忆的文字,是宗教文化论广为流传以后形成的二手材料,并不具备学术上的精确性,只能起辅助说明作用。在毛泽东作上述表达的时候,邓小平并不在场,但在他起草的这份文件中,仍然表达了相似的意思。这份文件是以党政军机关的名义下发的,具有权威性,得到毛泽东和党中央的一致赞同并转发,成为中央文件。几年前,我们曾将1952年毛泽东在会见西藏致敬团时所说“要发展西藏的文化”“文化包括宗教”作为中国共产党“宗教文化论”最早的正式出处[10],现在看来随着研究的深入和扩大,这个时间还要提前,而且首先做出正式书面表述的领导人是邓小平。“宗教文化论”在改革开放后取得了广泛的共识,为中国共产党恢复和贯彻执行其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大力开展宗教学术研究发挥着极为重要的理论支撑作用。这份文件表明,邓小平在中国共产党关于“宗教是文化”理论的形成过程中做出了重要的贡献。这一段文献的思想史意义在我们过去的研究工作中并未得到发掘,应引起足够重视,有必要在此提醒注意。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邓小平的宗教观还集中体现在他在参与制定和平解放西藏的方略过程中所发表的观点和所起的重要作用方面。1949年,随着解放战争在中国内地全面胜利,中共中央决定进军西藏。经过西北局调研,认为从西北线进军比西南线更困难,中央遂将进军西藏的任务主要交由西南局承担,西北局配合。其时正值成都解放,西南军区司令员贺龙接到任务后,找在蓉藏学家和西康省刘文辉旧部开展调研,形成了和平解放西藏的战略决策,得到中央批准。关于争取和平解放西藏谈判的条件,中央原本已经批准了青海省委书记张仲良于1950年5月1日提出的“六项条件”,但西南局认为这六项条件不够策略,向中央回电提出四条更加宽泛的条件,得到中央的肯定。西北局“六条”中有四条涉及对西藏现行政治、军事和经济制度进行改造,包括对西藏当权者重新进行选举、惩办破坏和平解放的人等。而西南局提出的“四条”的核心思想是“西藏现行各种制度暂维原状”,“西藏改革的问题将来根据人民的意志协商解决”,这对西藏当局具有更大的吸引力,有利于消除他们的顾虑,实现和平解放西藏。这是邓小平主导下西南局所提谈判条款中策略最为成功之处。在宗教政策方面,西南局“四条”采纳了贺龙和十八军政策研究室吸取的在蓉藏学家们的意见,提出了“保护寺庙”和“尊重西藏人民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的主张。中央收到报告后,明确指出:“西南局的四条较好。”在驱逐帝国主义出西藏、让西藏重新回到祖国大家庭的大前提下,利用“一切可能”的条件,对西藏上层做政治争取的工作,发挥“最大限度地争取和分化作用”,实现和平解放西藏的政治目的。中央指示并进一步指出,西藏现行各种制度“暂维原状”的字眼可以不用。
根据中央的指示,西南局经过10天的反复研究,由邓小平亲自起草了关于西藏和平解放的十项条件,上报中央,得到批准,简称“十大政策”“十条约法”。其中关于宗教信仰自由,第三条规定:“西藏现行各种政治制度,维持原状,概不变更。达赖活佛之地位及职权不予变更,各级官员照常供职。”第四条规定:“实行宗教自由,保护喇嘛寺庙,尊重西藏人民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这成为后来中央人民政府与西藏地方政府达成《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简称“十七条”)的基础。[11]
邓小平在争取和平解放西藏方面提出的民族宗教主张,得到毛泽东和党中央的充分肯定,成为20世纪50年代处理西藏问题的大政方针,既是对历代中央政府“因俗施事”的民族宗教政策的继承和发扬,也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思想路线在民族宗教政策上的应用和体现。
“十大政策”体现了邓小平怎样的宗教观,我们可以结合他在两个月后《在欢迎赴西南地区中央民族访问团大会上的讲话》(又称《关于西南少数民族问题》[12])来进行分析。
第一,他相信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一定能够解决好民族宗教问题。他说:
在世界上,马列主义是能够解决民族问题的。在中国,马列主义与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的毛泽东思想,也是能够解决这个问题的。只要我们真正按照共同纲领去做,只要我们从政治上、经济上、文化上诚心诚意地帮助他们,就会把事情办好。[13]
第二,制定民族宗教政策的出发点或目的,就是一切为了团结,而是否能做到团结,也是检验民族宗教工作的标准。他说:
现在我们民族工作的中心任务是搞好团结,消除隔阂。只要不出乱子,能够开始消除隔阂,搞好团结,就是工作做得好,就是成绩。[14]
第三,开展民族宗教工作,一定要在摸清当时当地具体情况的基础上,从客观实际出发制定方针策略,求实求稳,不能凭主观热情,犯急性病。他说:
当然我们还是要做工作,不能因为怕患急性病就睡起觉来,要稳步地做,摸准情况前进。团结的基础巩固一步,工作也就前进一步。[15]
一般认为,邓小平“摸着石头过河”的思想的出处就在这次讲话,上面这段话的意思最接近这个比喻,是这个比喻的书面表述。
藏族地区在当时的条件下,进步力量还特别弱小,受民族和宗教上层的影响特别大,就不宜从外部去发动阶级斗争,不能在那里搞减租,更不宜搞土改,但在苗族地区,少数民族群众主动要求土改,因为他们大多数租佃的是汉人地主的土地,那这些地区也可以搞土改。
第四,做好民族宗教工作,要以发展经济为基础。他说:
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不把经济搞好,那个自治就是空的。少数民族是想在区域自治里面得到些好处,一系列的经济问题不解决,就会出乱子。毛主席对西藏问题就确定了两条,第一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第二是进军西藏“不吃地方”。这两条搞好了,才能解决西藏问题,才能团结起来巩固国防。这两条对所有少数民族地区都是适用的。政治要以经济做基础,基础不坚固还行吗?[16]
第五,做好民族宗教工作,要以诚相待,相互尊重,尽量做到入乡随俗,对做不到的地方可以给予解释,请予谅解。他说,由于我们在和平解决西藏问题上面提出了“十项条件”,解放军进军西康[17]以后严格执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尊重藏民的风俗习惯、宗教信仰,不住喇嘛寺等,这样就赢得了藏族同胞的信任。“所以这个政策的影响很大,其力量不可低估。”[18]当然,在尊重少数民族和宗教信仰方面,我们的干部能够入乡随俗的就尽量做到入乡随俗,但是有些风俗习惯一下学不会或者不能适应的,也要向他们实事求是,老老实实地解释清楚,“也勉强不得,请他们原谅”[19]。笔者以为,这种诚恳的态度,同样适用于共产党干部如何处理与宗教徒之间世界观差异方面。今天我们讲中国共产党在处理与宗教徒的关系时,做到“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相互尊重”,正是对这种经验和论述的进一步概括和提炼。
所有这些事情,政治的也好,经济的也好,文化的也好,现在都要开始去做。所有这一切工作,都要掌握一个原则,就是要同少数民族商量。他们赞成就做,赞成一部分就做一部分,赞成大部分就做大部分,全部赞成就全部做。一定要他们赞成,要大多数人赞成,特别是上层分子赞成,上层分子不赞成就不做,上层分子赞成才算数。[20]
第六,要从政治、经济和文化三方面全方位开展工作,提高其本民族的文化,才能消除历史上长期形成的民族隔阂,建成由和谐的民族宗教关系构成的中华大家庭。他说:
要使他们相信,在政治上,中国境内各民族是真正平等的;在经济上,他们的生活会得到改善;在文化上,也会得到提高。所谓文化,主要是指他们本民族的文化。如果我们不在这三方面取得成效,这种历史的隔阂、历史的裂痕就不可能消除。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只有在消除民族隔阂的基础上,经过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才能真正形成中华民族美好的大家庭。[21]
这里他讲的是民族文化,由于藏民族文化以宗教为主干,因此也适用于宗教文化。至于如何提升,他在讲话中特别提到要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卫生事业。当然至关重要的是,他在讲话中反复提到的“进步人士”“进步力量”“进步组织”“推动进步”等,就是要越来越多的少数民族同胞在政治上的逐步觉悟。从这个角度来讲,这种“提高”民族宗教文化的思想,可以说实际上包含了“宗教适应论”的胚芽。
三 改革开放以后的宗教观
1.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中国宗教界的爱国人士取得了很大的进步
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以来,要在宗教工作上拨乱反正、恢复宗教信仰自由政策,遇到的第一个问题就是如何评价宗教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的社会作用。1979年6月15日,邓小平在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的开幕词中明确指出:
我国各兄弟民族经过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早已陆续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结成了社会主义的团结友爱、互助合作的新型民族关系。各民族的不同宗教的爱国人士有了很大的进步。[22]
这是对改革开放初期我国民族宗教形势的基本评价。30多年过去了,今天来看我国的民族宗教形势尽管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各种宗教都经历了快速的恢复和发展,国内宗教形势有所分化,国际宗教形势与国内的联系和互动越来越密切,宗教工作面临的形势要复杂很多,考验也更加严峻,但宗教界的爱国进步的力量仍然占据主导地位。这个基本的观察没有变化,不能否认。重温小平同志的意见,有种历久弥新的感觉。
2.要充分认识宗教社会作用的双重性,既要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也要防止出现宗教狂热
1979年10月15日邓小平会见英国知名人士代表团,并接受电视采访。他指出:
马克思主义者认为,像宗教这样的问题不是用行政方法能够解决的。林彪、“四人帮”破坏了我们一贯的宗教政策,我们现在开始恢复老的政策。宗教信仰自由涉及民族政策,特别是我们中国,要实行正确的民族政策,必须实行宗教信仰自由。[23]
同年8月26日,邓小平在与十世班禅谈话时再次指出要在实行宗教信仰自由的同时,防止出现宗教狂热:
对于宗教,不能用行政命令的办法;但宗教方面也不能搞狂热,否则同社会主义,同人民的利益相违背。[24]
这两次讲话,核心意思相同,但前者比后者更加详尽。他这里讲对宗教不能用行政命令的办法,主要是针对“文革”期间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受到冲击的情况必须加以纠正,不能用行政命令的办法人为地消灭宗教或助长宗教。因此,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恢复了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相当长的时间里都在落实政策,其中最难的就是归还宗教房产,有的时候要最高领导人批示才能解决。1982年6月11日邓小平在赵朴初希望适当解决文物管理部门占有并破坏广州著名古刹六榕寺的来信上做出批示:“似可由中央统战部商同广东省委提出解决办法,并告赵朴初同志。”[25]9月16日,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向中共中央和赵朴初报送《关于六榕寺交还宗教部门管理的情况报告》。报告指出:在8月底以前广州市文管处干部、职工已全部撤出六榕寺,从9月1日起,六榕寺已移交广州市佛教协会和六榕寺僧人自行管理。
在改革开放初期,宗教在中国内地,在汉族群众中的影响力还比较小;国外对中国的宗教渗透还没有20世纪90年代那么深广,中西方宗教人权斗争还不是十分激烈。因此他在讲到要恢复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时提到的另一个重点就与少数民族政策相关,认为一些少数民族人口中的绝大多数都信教,因此要落实民族政策,就不能不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从宗教方面来讲,也不能搞宗教狂热,不能同社会主义制度、同人民利益相违背,这句话实际上用反面否定的方式,强调地表达了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意义。
3.要加强宗教政策的研究,建立符合中国社会主义社会实际情况的宗教理论和宗教政策
“文革”结束,1977年6月中央统战部正式恢复工作,7月邓小平恢复工作,他积极主张恢复和完善党的统一战线工作。1977年9月29日,他在会见参加建国二十八周年庆祝活动的华侨、华人、台港澳同胞旅行团部分成员时指出:“前不久,恢复了中央统战部。过去,‘四人帮’破坏统一战线,统一战线都没有了。现在,把‘庙’建立起来,有个‘菩萨’在里面管事,要把爱国人士、民主人士、宗教人士等等都更好地团结起来。”[26]
1979年2月,中共中央批准了中央统战部《关于建议为全国统战、民族、宗教工作部门摘掉“执行投降主义路线”帽子的请示报告》,撤销了1964年强加给李维汉的所谓“长期以来在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工作方面坚持一条反党、反中央、反毛主席的修正主义路线,反对无产阶级专政,反对社会主义革命,向资产阶级和封建农奴主投降,严重损害了党的事业”[27]的罪名,明确指出,给统一战线工作和民族、宗教工作扣上“执行投降主义、修正主义路线”的罪名,是完全没有根据的,应一律推倒。
1979年9月1日,邓小平在和华国锋、李先念、王震、邓颖超、乌兰夫、胡耀邦等听取第十四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情况的汇报中插话时,指出:
加强统战工作是必要的,好多年没有开会,抓一下,对。现在你们提出的更多的是民族资产阶级的问题,民族、宗教问题还没有议,这些方面有很多问题。[28]
在邓小平的重视下,1980年12月8日,中共中央书记处听取了中共中央统战部、国务院宗教事务局关于宗教工作情况的汇报。10日,中央书记处对宗教工作进行了讨论。会议决定,由中央统战部负责,针对当时的情况和问题,起草一个阐述中国共产党关于宗教问题的方针政策的文件,由中央下发。
对宗教工作的系统总结,是在中央书记处听取宗教工作汇报以后,在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的直接主持指导下进行的。根据中央书记处的决定,中央统战部和国务院宗教事务局组织力量,对当时全国宗教的情况和问题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做了不少起草文件的前期工作。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等单位为起草文件提供了有关宗教政策、宗教情况和宗教理论等方面的材料。中央书记处直接组织力量起草了《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在文件起草过程中先后征求了党内外许多人的意见。1982年3月29日,邓小平审阅并同意中共中央书记处会议提出的《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和《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的通知》[29],并于1982年3月31日,作为党内19号文件下发。文件对新中国成立以来宗教工作正反两方面的历史经验进行了总结,成为中国共产党首个系统论述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的划时代文件。
1982年12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宪法。新宪法第36条以1954年宪法第88条为基础,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删除了1978年宪法第46条关于公民有“不信仰宗教、宣传无神论的自由”的内容,同时又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增加了新的内容,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4.既要贯彻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也要加强共产主义信念与科学世界观宣传教育
就在上文提及1979年10月15日与英国知名人士代表团的谈话中,邓小平在谈论要恢复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之后,紧接着就坦诚地表示,中国共产党在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正确方针在没有受到错误路线干扰的情况下,都是一方面实行宗教信仰自由,另一方面进行无神论宣传:
我们建国以来历来实行宗教信仰自由。当然,我们也进行无神论的宣传。[30]
在这次谈话中,他将共产党人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理想的追求称为信念,并表示要用这种信念教育后代,希望他们永远保持下去。他说:
我们有自己的信念,我们希望永远保持社会主义制度,我们正在用这样的信念教育我们的后代。[31]
联系到1941年5月他在对部队文化工作者的讲话,我们可以更加全面深入地理解两方面工作的辩证关系。他讲:
提倡科学,宣扬真理,反对愚昧无知、迷信落后,加强马列主义的宣传。这不管对人民群众或部队,都是同等重要的。[32]
宗教信仰不能成为迷信。迷信是对信仰自由的滥用,是对道德、法律和理性的僭越,自然会造成与科学真理的对立。加强马克思主义信仰与科学世界观教育与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并不矛盾,相反正是预防和反对愚昧无知、迷信落后,使宗教信仰自由得到长久有序发展的重要保证。这与邓小平关于不要搞宗教狂热的思想也是连贯一致的,实际上是如何保证不要出现宗教狂热的方法论,是一种理论深化。
共产主义信念与关于来世和天国的宗教信仰不同,它是认识到什么是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并为之而奋斗的精神力量。邓小平在1986年11月9日会见日本首相中曾根康弘时曾阐述过这种信念的实质和作用,他说:
最重要的是人的团结,要团结就要有共同的理想和坚定的信念……没有这样的信念,就没有凝聚力。没有这样的信念,就没有一切。我们共产党人的最高理想是实现共产主义,在不同历史阶段又有代表那个阶段最广大人民利益的奋斗纲领。因此我们才能够团结和动员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叫做万众一心……人的因素重要,不是指普通的人,而是指认识到人民自己的利益并为之而奋斗的有坚定信念的人。[33]
具有共产主义信念的人是人民群众中的先进分子。共产主义信念一旦深入人心,就可以使人民团结一心,产生巨大的向心力。宗教信仰对受其影响的公民也能起到凝聚和团结的作用,但因受到世界观唯心主义本质的限制,并不具备先进性;相反,如果不是在道德和法律的范围内实行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就容易被邪恶势力所歪曲和利用,对人类社会产生巨大的破坏作用。
5.要发挥宗教文化在促进海内外同胞情谊和国际民间交往方面的积极作用
1980年4月19日,邓小平在《人民日报》发表《一件具有深远意义的盛事》一文,通过纪念唐代高僧鉴真,充分肯定了宗教界人士在国际文化交流中的积极作用。他说:
在中日人民友好往来和文化交流的历史长河中,鉴真是一位作出了重大贡献,值得永远纪念的人物。[34]
他鼓励人们发扬鉴真及其日本弟子荣睿、普照的献身精神,为中日两国人民世代友好事业作不懈的努力。
6.要坚持独立自主的宗教政策
1979年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邓小平访问美国,与时任美国总统的吉米·卡特进行了多次会谈。在一次宴会结束前,邓小平问及卡特是什么激发了他对中国的兴趣。卡特说,他从小就被培养为一个浸理会教徒,幼小时心目中的一位英雄是作为传教士前往中国传播福音的女基督教领袖。他自己当时也为支持传教出了不少力气,每月都要捐5分钱给教会,让教会带到中国来建医院和学校。邓小平听后很感兴趣。他指出,中国解放以后,这种情况便不再存在了。卡特随后提出,能否使这种情况有所改变。邓小平要他提出具体的意见。卡特在考虑一会儿以后提出了三点请求(requests):一是保证宗教崇拜自由;二是允许散发《圣经》;三是能让中国的大门对传教士敞开。邓小平在离开美国回国前告诉卡特总统说,中国的宗教政策将会有所改变:将提供宗教崇拜的自由,准予散发《圣经》,但不可能让外国传教士回去,原因是传教士生活得像皇亲国戚,他们试图破坏(或译为“颠覆”)中国人的生活方式(they had lived like royalties and tried to subvert the lifestyle of the Chinese)。[35]卡特2011年12月14~15日在北京举行的“《财经》年会2012:预测与战略”上做主题演讲时再次谈到相关内容。[36]这段对话因记忆和翻译变形,遣词造句细节显然跟实际有出入,但大体上符合邓小平的思想,也与我国恢复实行独立自主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相一致。
四 邓小平宗教观的思想特色和现实指导意义
邓小平的宗教观是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的宗教理论的发展和政策的制定发挥了非同寻常的影响力,尤其改革开放以后他以伟大战略家高屋建瓴的宏大视野,为恢复和完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指明了大方向,建构了基本骨架,为社会主义条件下我国宗教理论和宗教政策的系统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党中央、学术界和宗教界的共同努力下,这个理论体系越来越丰富和完善,并随着时代不断成长和发展。
纵观他在各个历史时期的宗教观,虽然因主客观条件不同,强调的重点不同且内容繁简有别,但都贯穿着四个显著的特点:一是明确的目的性,他的宗教观是为实现党在各个历史时期的纲领服务的;二是清晰的务实性,为了实现一定的纲领,就必须在摸准情况的基础上,根据不同地区的不同情况制定相应的民族宗教政策;三是鲜明的党性,因为中国共产党是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所以这种党性又体现为民族性;四是精湛的辩证性,在认识宗教的性质作用和制定相应的政策时,他从来不只讲矛盾统一体的一个方面而忽视另一方面,而是在处理宗教问题时既要防“左”,也要防右。毛泽东和邓小平都是当代中国的唯物辩证法大师,他们将“执两用中”的辩证思想应用得炉火纯青。在争取和平解放西藏的过程中,邓小平制定的方略得到毛泽东的充分肯定,实施的结果是中央与原西藏地方政府顺利达成了和平解放西藏的协议,达赖喇嘛从亚东回到拉萨,与西藏工委合作共事8年。然而,20世纪50年代中期,东部藏区民主改革犯了急性病,采取了过急的做法,引起叛乱,波及西藏,加上国际上美国的策反,达赖喇嘛最终出逃,西藏发生叛乱,未能实现民主改革的和平过渡。
“文革”期间党犯了极左错误,偏离了唯物辩证法原则,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受到波及。在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力主恢复宗教信仰自由政策,重点是反“左”,同时也要防右。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社会上和党内出现了激进的自由化思潮和运动,中国社会面临再度陷入动荡的危险。在关键的时候,邓小平以伟大的无产阶级和中华民族领袖无私无畏的气魄,冒着个人声誉可能被民粹主义立场污名化的风险,置个人功过于度外,果断站出来,力挽狂澜,使党免于分裂,国家免于再度陷入动乱,社会主义改革事业继续稳步有序地深入推进。经过60多年的发展,中国的综合国力已经进入世界强国之林,而环视世界众多第三世界国家,包括一些前社会主义国家,在实行了各种颜色革命、进行了激进的政治经济自由化之后,生产力长期停滞甚至严重倒退,社会动荡,国家分裂,民不聊生。除了有野心的个别“精英”有更多机会搏出位,一夜出名,甚至掌握国家神器之外,国家民族和普通百姓并未得到益处。对照之下,我们对小平同志的胆识和无私无畏的胸襟,更是由衷地敬佩和景仰。
在改革进入深水区的今天,小平同志虽然已经离我们而去,但他的思想遗产的光辉仍然在使我们受益。我国的宗教形势出现了许多新的变化,各种宗教信徒人数普遍有了大幅增长,一些宗教的场所倍增,传统的民间信仰、民间宗教有相当程度的复苏,新的宗教成分不断传入和产生;与此同时思想意识混乱,宗教乱象频发,宗教商品化、市场化与原教旨主义相伴而生,齐头并进,国内外敌对势力对宗教的利用日益猖獗。在新的形势下,我们要以小平同志为榜样,继承和发扬他高度的唯物辩证法理论应用水平,面对更加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做到不偏不倚、不左不右、秉持中道,全面深入地开展调查研究,根据具体情况对我们的宗教理论和政策做一些局部的调整,是完全必要和可行的。这是我们在纪念小平诞辰110周年的时候,重温他的宗教观时特别要加以记取和学习的地方。
[1] 本文初稿2014年4月15日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哲学学部纪念邓小平诞辰110周年学术研讨会上宣读。
[2]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邓小平研究组编《邓小平自述》,国际文化出版社公司,2009,第237页。
[3]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邓小平研究组编《邓小平自述》,第5页。邓小平本人自述为“父业教育”。
[4] 邓榕:《我的父亲邓小平——激情年华》,中央文献出版社,2000,第51页。
[5] 邓榕:《我的父亲邓小平——激情年华》,第57页。
[6] 邓榕:《我的父亲邓小平——激情年华》,第112页。
[7] 《邓小平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4,第113~114页。
[8]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邓小平研究组编《邓小平自述》,第267页。
[9] 参见曾传辉《20世纪50年代西藏的政治与宗教》,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第206~209页;龚学增《中国共产党的宗教文化观》及曾传辉《2011年度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前沿研究报告·对本学科中国特色学术话语体系的评述》之宗教文化论话语脉络的梳理,载曾传辉主编《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研究(2012)》,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
[10] 参见曾传辉《20世纪50年代西藏的宗教与政治》第四章第二节第一题《创设理论》,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此书于2010年内部刊印,有关内容更早曾于2009年在世界宗教研究所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研讨会上宣读。
[11] 西藏和平解放“十七条”形成过程及邓小平在其中所起的重要作用,请参阅曾传辉《20世纪50年代西藏的政治与宗教》第三章第一节,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
[12] 《邓小平文选》第1卷,第161~171页。
[13] 《邓小平文选》第1卷,第163页。
[14] 《邓小平文选》第1卷,第164页。
[15] 《邓小平文选》第1卷,第164~165页。
[16] 《邓小平文选》第1卷,第167页。
[17] 编辑注:西康,旧省名。在中国西南部,包括今四川省西部及西藏自治区东部地区。1955年西康省撤销,金沙江以东地区划归四川省,1956年昌都地区划归西藏。
[18] 《邓小平文选》第1卷,第163页。
[19] 《邓小平文选》第1卷,第170页。
[20] 《邓小平文选》第1卷,第168页。
[21] 《邓小平文选》第1卷,第162页。
[22] 《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第186页。
[23]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邓小平思想年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第267页。
[24]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邓小平思想年编》,第329页。
[25]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邓小平年谱》,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第826页。
[26]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邓小平思想年编》,第80页。
[27]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综合研究组、国务院宗教事务局政策法规司编《新时期宗教工作文献选编》,宗教文化出版社,1995,第1页。
[28]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邓小平年谱》,第550页。
[29]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邓小平年谱》,第808页。
[30] 邓小平:《同英国知名人士代表团的谈话》,《邓小平年谱》,第134页。
[31]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邓小平思想年编》,第267页。
[32] 邓小平:《一二九师文化工作的方针任务及其努力方向》,《邓小平文选》第1卷,第25页。
[33] 邓小平:《用坚定的信念把人民团结起来》,《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第190页。
[34] 邓小平:《一件具有深远意义的盛事》,此文收入中央文献研究室综合研究组、国务院宗教事务局政策法规司编《新时期宗教工作文献选编》,宗教文化出版社,1995,第22页。
[35] 〔美〕吉米·卡特:《我们濒危的价值观:美国道德危机》(Our Endangered Values:America's Moral Crisis),汤玉明译、刘亚伟校,西北大学出版社,2007,第22页。此条资料,出于个人回忆,其内容大体可靠,但个别文字,可能是因为记忆和翻译的问题,明显经不起推敲。“因为共产党政府的政策是无神论,所以禁止这类活动”之类的话,与事实不符,更不可能出自中国领导人之口。
[36] 新浪财经网:http://finance.sina.com.cn/j/20111214/185810993463.shtml,2014年4月14日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