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30多年来,民族文学研究工作基本上是围绕编写各族文学史或者文学概况展开的,以编写史书带动各方面的工作,这几年的成果也主要表现为这类史书的编写、出版。这使人们从一开始就必须对有关的民族文学作出宏观的把握和确立总体的认识,同时也一下子就把全面建设学科的任务提上了日程。这样做,起点高、规模大,也的确正在迅速地改变民族文学研究长期存在的落后状况:大片大片地填补了原先的空白,所作的分析评价一般来说也有一定的广度和深度,不失为迎头赶上的积极办法。但这样做,就意味着既要顾及各个环节、各个方面,又要力求尽快达到较高水平,头绪众多,难度很大,亟待按照学术发展的需要和规律,有条不紊地作出合理的安排。
随着文学史和文学概况陆续编写成书,出版与之配套的读物便成为当前的迫切任务。这些史书虽然对于有关的文学创作及其演变作了分析,但并不等于作品本身,也无法替代这些作品。一些文学史和文学概况的编写者考虑到其所提及的很多作品尚未为一般读者(尤其是本民族以外的读者)所熟悉,有的还根本没有整理出版,因此不得不在自己的著作中一一复述作品的内容和成段的摘录原作,复述和引文占了很多篇幅,有的还使全书兼有作品系年汇编的功能。这种兼顾的用意自然不错,但冗长的复述和引文往往使史书的行文失之枝蔓松散,内容也因此显得芜杂糜肿,有时还会模糊编写者的意见,打断历史的线索,影响史书作为学术著作的质量和体例。再则,复述得再详尽,引用得再多,毕竟还会受到各种限制而不得不作这样那样的节略,任何复述和引用又总是根据编书者的需要作出的,仍然不足以反映作品的原貌。这样的兼顾,有时不仅无法两全其美,反而导致两败俱伤。因此,有必要在编写出版文学史、文学概况的同时,编辑出版一套各民族文学作品选,让历史著作和文学作品各就各位(这样说,并不排斥历史叙述中适当引用作品作为例证),方能各得其所和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地使读者对于各民族的文学及其历史有个基本了解。在过去的几十年里,我们已经整理出版一些民族文学作品,它们是很好的文学读物,可供阅读这些文学史、文学概况时参考。但作为与之配套的读物,编写者应更注重作品的代表性和选目的系统性,收录那些最能说明本民族文学的特点、风貌、成就和发展历程的作品,根据这样的原则,尚未出版的需要补入,已经出版的不一定都适用,卷帙浩繁的巨著只能节选其中最典型、最精彩的部分。经过严格精当的选择,尽量以不多的篇幅反映这一民族文学的历史全貌和基本轮廓。大家知道对于同一个作品,不同的人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和层次,有不同的发现和理解,从而得出不尽相同甚至截然相反的结论。让读者在阅读文学概况时,直接浏览作品,能够提高他们的鉴赏水平,丰富他们对于具体作品以至文学历史的认识,既可以加深他们对于史书中的论断的体会,也可以检验这些论断是否符合历史的实际。所有这些,对于读者、编写者和整个学科都有好处。20世纪60年代初期以来,我国学术界在编写中国文学史和外国文学史的同时,都曾经编辑出版与之配套的作品选,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这一经验是值得借鉴的。
条件具备的话,最好再编选一套民族文学论文集,将迄今为止零散地发表在各处的研究各族文学的论文精选一部分,分别编辑成书。在编写文学史、文学概况的过程中,编选者自然会注意到这些研究成果,有的已经根据各自的理解和需要,加以吸收和利用了。但各种看法尤其是一些不同意见,不可能都包括进来。这类论文一向在狭小的范围内流传,一些外国汉学家的文章更不是一般读者所能读到的。但因为它们大多是集中地对一部作品或者一个问题进行探讨,所作的分析论证往往比史书里的夹叙夹议充分透彻,也更便于提出个人的创见,可以给读者以多方面的启发,是值得重视的。当然,各民族文学研究的进展情况和实际水平很不一致,并不是每一种民族文学都已经积累众多的研究成果,可供编选这样的论文集了,但条件已经具备的,不妨先做起来。这不但可打开人们的思路,更好地理解各民族的文学,从长远看,也便于一切有志于民族文学的研究者在已有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快步前进。
有了作品选和论文集相配套,文学史和文学概况就不再孤军突出,一身而数任了。人们从这些不同系列的著作中可以获得关于民族文学的较为全面的知识,通过参照印证,又可以丰富和深化各自的认识,对于学科的建设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这样做,也完全符合由编写史书来组织和推动整个工作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