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学评论(第1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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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翻译的质量必须重视

——《剑桥科学史》第七卷《现代社会科学》历史学部分读后[1]

陈启能

作者按:近接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中国史研究杂志社新创办的杂志《历史学评论》编辑的约稿函,要我就该杂志特辟的“近三十年学风问题的思考”专栏发表意见。我理应从命。这不仅是因为盛情难却,更重要的是因为学风问题,诚如约稿函中所言,确是“中国史学界普遍关心的问题之一”,可以说是学术研究的生命所在。但是我对学风问题并无专门研究,对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史学著述中的学风问题也缺乏调查,因而很难发表专论。后来想起几年前写就因故未能发表的一篇评论翻译著作的文章,觉得应该还算对题。因为该文虽然不是专谈学风的,但是通过对翻译作品中存在的一些瑕疵的分析,可以通过这些具体例子更清晰地看到坚持正确的学风的重要性。因为学术研究(包括史学研究)中的学风,归根结底是求真务实,刻苦钻研的精神。史学前辈范文澜先生强调“板凳要坐十年冷,文章不写一字空”正是这种精神的生动写照。而学术翻译与学术研究一样,同样需要这样的精神,否则翻译作品是不会完美的,必然会有不少错误和瑕疵。

然而,对学术翻译同样需要严肃的学风,同样需要求真务实,刻苦钻研的精神,可能还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可能存在一种看法,认为翻译只是把已有的成果转译过来,与原创性的作品有所不同。学术翻译也是如此。这话在某种意义上说或许并没有完全错,但是绝不能因此忽视或轻视翻译的创造性和艰苦性。把一种语言写成的学术研究成果,翻译成另一种语言,要做到严复所提出的“信、达、雅”的要求,绝不是一件易事。这里,从小里说,除了要较熟练地掌握一种外语外,至少要对所翻译的对象作品有相当的了解,包括它的作者、所属的专业、作品的创作过程和反响,等等。也就是说事先必须花点工夫,做点研究,这与学术研究下笔前必须做充分的工作是一个道理。至于翻译过程中遇到的难题,例如不懂的术语、历史掌故、专业问题、不解的句子和单词、古词汇、另一种语言等,都需要一个个地去查找答案,去翻阅词典或参考资料,去询问专家,去千方百计地弄明白,绝不可以想当然地胡乱解答,否则必然贻害读者,损伤专业,甚至以讹传讹、贻害无穷。实际上,在翻译过程中遇到这样的“拦路虎”是常有的事,也是最头痛的事。我虽然翻译的书不多,不过这样的状况也是遇到过不少的。有时,一个“难题”要花很长的时间去解决,真可谓急煞人也。我想,对待这种情况持什么态度不正是学风问题的反映吗?不认真负责,刻苦求索,真正解决,而是自以为是,任意杜撰,如何能称得上是求真务实的学风呢?

翻译中还有一个文字优美的问题,也就是翻译“三要求”中,“信”之外的“达”和“雅”的问题,尤其是“雅”的问题。真正要达到“雅”的要求,恐怕还不只是文字优美的问题,还应包括整部作品要体现出“美”,具有“诗意诗韵”。这对学术翻译来说,也可能要求太高了,学术翻译毕竟不是文学作品;但是要求一部作品尽量做到优美,还应该是个合理的要求,如果原作就很优美,那就更是必然的要求了。谈到翻译的文字美,不禁想起不久前偶然翻看到作家王小波的一段话。王小波在《青铜时代》的《序:我的师承》中说:“假如中国现代文学尚有可取之处,它的根源就在那些已故的翻译家身上。我们年轻时都知道,想要读好的文字就要读译著,因为最好的作者在搞翻译。这是我们的不传之秘。”[2]还说:“最好的,还是诗人们的译笔,他们发现了现代汉语的韵律。”[3]王小波的话主要是讲文学作品,他所说的好作者都在搞翻译是否如此,我也无从考察,但是不管怎么说,他强调的翻译作品的文字美的要求是没有错的。对学术著作的翻译要求自然不可能像对文学作品那样,但是“信、达、雅”的要求是一致的,尽量做到文字美也是应该的。

最后,我还想重复一遍,之所以把几年前的旧作拿出来,无非是想通过一个翻译个案的分析来具体地体现出学风问题的重要性,并不是要抓住这部著作不放,不是要针对某个具体对象。这部书初版于2008年,后来又出了多版,到2012年还出过一版。我的评论只是针对2008年的初版,想来以后各版会有更正,是否这样,我没有查过,但愿如此。

被列为著名的剑桥史系列的《剑桥科学史》的第7卷《现代社会科学》的中译本不久前已由大象出版社出版。这是一本严肃的著作,对18世纪以来世界主要大洲(以西方为主)的社会科学的发展作了言简意赅的论述。我读后颇受启发。

为了更好地理解书的内容,恐怕首先要注意一个问题,那就是本书作者对“科学”、“社会科学”这些概念的理解。这与我们一般理解的“科学”主要指“自然科学”,“人文科学”主要指文史哲,“社会科学”指经济学、社会学、法学、政治学等学科有所不同。“科学”这个概念在西方的形成和发展、变化有个过程,“社会科学”、“人文科学”概念更是如此,“科学史”、“社会科学史”也是复杂的问题。这些,本卷的两位主编在《导言》中有所交代,此处无须多说。但是要指出两点:第一,作者明确反对把科学“认为包含了实验和概念的严谨性以及方法论的清晰性这样的标准”,指出“从历史的角度来看,这似乎是出于某种误解而造成的”(第3页)。作者强调的是变化和不确定性,声明作者的总体目标是“不要将社会科学当做一个对知识组织或现代性管理的一个自然的和必要的解决方式,而是看做许多关于历史偶然性的、逻辑变量的,不断变化的,备受争议的,但在世界中具有影响力的问题”(第8页)。只有了解了本书作者的这种灵活的、辩证的态度和观点,才会明白,这本书不像一般的科学史著作那样,把重点放在探讨学科的定义、罗列各个时期的学者及其作品(或发明创造)上面,而是分析某一学科(例如历史学)自18世纪以来,与自然科学、其他社会科学学科的关系,以及对本学科性质的认知,特别是对这些关系和认知的认识是如何表述出来的。从某种意义上讲,这有点像是一部认识史,或者观念史。第二,作者虽然主要分析西方的社会科学史,但是他们并不是笼统地谈论西方,而是认为西方各国,包括欧美发达国家之间是有差异的,因而他们总是具体地分析不同西方国家的情形,特别是英、美、德、法等国。

值得注意的是,作者并不是随意地谈到这些国家,而总是在认为某一国家的情形最为典型,或者是最早出现这种情形的国家时,才列举它们。也就是说,作者举的例证国家都是在某学科的发展过程中具有某种代表性的,因而如果把它们连成一线,实际上就反映出该学科的发展历史。

下面谈谈历史学。在中国,近些年来,关于历史学是不是“科学”的问题争论得颇为热闹。如何兆武强调,历史学不能简单地等同于“自然科学”意义上的“科学”。他写道:“一切其他物种的历史都仅仅是自然史,惟有人类在其自然史的阶段之后,继之以他们的文明史。文明不是自然的产物而是人的创造。”人类的历史“在如下的意义上对自然史宣告了独立:那就是,它不再仅仅表现为是受自然规律所支配的历史,同时它还是彻头彻尾贯穿着人文动机的历史”。[4]不同意这种观点,强调历史学的“科学性”的学者也大有人在,如庞卓恒。如上所述,本书则避开这样的争论,而是从自己的角度解读史学。书中共有两章谈论史学,篇幅都不大。一是第8章“历史与历史主义”,一是第21章“历史学与社会科学”。

前一章是讲自18世纪至20世纪的历史学,后一章则讲20世纪以来的历史学。

第8章开宗明义便说:“历史学在现代社会科学中占据了独一无二的位置,它是第一个具有稳定的专业形式的学科。”(第97页)这主要是指德国兰克(1795~1886)的方法论革命和所创立的“科学的”历史学模式。兰克完善了对历史证据的批判性的评价和使用的方法,并使之系统化。19世纪下半期,他的史学模式得到推广,“最终它不仅在德国,而且在法国、美国、英国也获得了规范性的地位”(第105页)。也就是说,由于在19世纪下半期,西欧和美国的历史学实现了专业化,历史学才被“提升和划归为科学”。然而,应该看到,尽管兰克的模式在这过程中起了重要作用,但是并不能彼此等同。因为,在这同时,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西方这些国家的历史学已经超越了兰克。这也就为下一个世纪西方历史学的变革埋下了伏笔。

还应指出一点,作者在这一章里是以“历史主义”作为分析的红线的。作者认为,舍弃这一概念是无法说明历史学在18世纪、19世纪的社会科学中的地位的。然而,“历史主义”本身是一个复杂的概念,而且有着发展变化的过程。总的说来,18世纪、19世纪大体上还是古典历史主义时期。这个时期的历史主义与社会科学有着密切的关联。只有这种古典历史主义所倡导的历史学原则被背离之后,现代的历史主义才能出现。兰克的历史主义在这里起了重要的作用。作者指出了兰克历史主义的两面性:一方面,历史学作为一种科学的自主性和独立性,要依赖于它对客观事实的掌握。另一方面,它的历史视野比较狭窄,主要只关注西欧各大民族国家从中世纪到当时的政治史(参见第104页)。也许是由于本章的下限止于20世纪前,因此作者虽然提到20世纪初有学者提出的“历史主义危机”以及之后对历史主义的批评,但是语焉不详。因此,这里有必要补充指出,像德裔美国历史学家伊格尔斯所强调的那样,许多探讨历史主义的著作都过分注重德国,然而,历史主义作为一个运动和观点早已超越了德国的范围。德国历史主义只是其中的一种。法兰西、苏格兰、英格兰、哥廷根等地的历史学家都在严谨的学术基础上写出了有意义的历史著作。此外,把历史学的专业化等同于科学化也是简单化了,因此,不能把19世纪历史“科学”的发展与德国历史主义的范式相等同。[5]

第21章“历史学与社会科学”主要谈的是20世纪初以降历史学与社会科学之间的关系。它的作者指出,深受兰克历史主义模式影响的西方史学自进入20世纪以后,就遇到了历史学与社会科学之间的关系这个涉及史学发展的根本问题。答案有三种:一是彼此不可和解,无法越过相隔的鸿沟;二是彼此融合、合作;三是介于两者之间。德国人兰普雷希特开始冲击兰克的樊篱。他开创的争论在全世界引起反响,法国的亨利·贝尔、美国的新历史学、美国的罗宾逊都做出了努力,并都产生了不同的影响。但是,真正产生重大影响的是法国的“年鉴”学派。作为年鉴派的著名学者,本章作者对这一派别及其对跨学科研究的贡献作了言简意赅的说明。

接着,作者又谈到了20世纪40~60年代跨学科研究发展的状况。如他指出,在60年代,历史学在英国和美国首先是与社会学结成联盟;在德国,社会史在六七十年代也确立了起来。在法国,除了社会史之外,人类学也是历史学的主要的合作者,而在70年代和80年代,历史人类学还转向了日常生活史的研究。最后,作者谈到了20世纪最后20年的变化。这个变化表现为社会科学各学科之间的合作出现了困难,跨学科性不再受崇尚。这个变化不是突然发生的。就其原因来说,历史学和社会科学一样,经历了一个“反思的时刻”,对它们自身的基础、概念、社会关系及其有效性都提出了质疑。更重要的原因是后现代主义的冲击。然而,历史学与社会科学之间的对话并未终止,学者在尝试用新的方式、新的术语艰难地继续进行对话。

下面着重谈谈本书的翻译问题。一本好的译作,翻译的质量十分重要。我因没有读到本书的原文,所以无法准确判断本书的翻译质量。但是,整个读来,感到翻译质量总体上还是不错的。这主要是指外语的翻译质量。遗憾的是,书中还是有不少的错误。这些错误可以简单地分为两类,一类是意思上的错误,一类是违反了“约定俗成”的原则。这两类错误都与译者不熟悉专业知识有关。事实上,一个好的翻译作品必须要有两个条件:一是过硬的外语水平,二是必要的专业知识。本书上述两章的译者正是由于缺乏第二项必要条件,结果造成不少的错误。兹举数例如下。

原文中提到法国年鉴派第二代领军人物布罗代尔的“La Longue durée”理论。国内研究或熟悉外国史学的人都知道,这是指布罗代尔著名的“长时段”理论,在国内早已有固定的译法。可是译者在书中把它译为“永恒”(第348页)。如果译者不同时标出原文,读者会不知所云,根本不知道“永恒”是指什么。在另一处则译为“永恒的语言”(第348页),也是文不对题。布罗代尔的论文题为《历史和社会科学:长时段》,原文发表于《经济,社会,文明年鉴》杂志(Annales:Economics,Sociétis,Civilisations)1958年10~12月号,它的中译文早已发表在《史学理论》1987年第3期上。如果用些功夫,这样的错误应该是可以避免的。

又如在这两章的译文中,都频繁地使用“编年史”一词。这词的原文应是historiography。这个词在过去的词典里的确译为“历史编纂学”。但是,在国内也常被译为“历史学”或“史学”。更重要的是,一个词的应用本身往往是有变化的。具体到这个词也是如此。在英文里,和西方其他的主要文字中,“历史”一词(history,histoire,Geschchite)往往也包含有“史学”的意义。也就是说,history有双重含义:一指过去发生的事件,一指对这些事件的记录、叙述和思考,即史学。譬如史学史,英文中用history of history。中文翻译时就要根据原文中的意义选择正确的译法。在很长的时间内,英文中都是用history表示“历史”和“史学”两重含义。在这种情况下,historiography这个词就用得很少,或者强调的正是历史编纂学的意义。据我的回忆至少在20世纪90年代上半期情况还是如此。因为1992年《史学理论研究》创刊时,英文的刊名用了Historiography Quarterly。我很快就收到了几位在美国工作和留学的朋友的信,说historiography这个词在西方早已不大用了,可否考虑改个英文刊名。这是当时的情况。然而,事情总是在起变化。随着历史研究的进一步发展,西方学者对于历史学这一学问的思考逐渐深入,比以前更为重视对于历史写作的哲学思考。这样,学者开始注意区分“历史”一词的不同含义,并渐渐觉得有必要另用一个不同于history的词来表示其双重含义中的第二种含义,即对过去事件的叙述与思考。他们开始用“史学”(historiography,historiology)来指称这种含义。例如,“史学史”就不再用“history of history”,现在更常用的是“history of historiography”。这样可以更为清楚地表示“史学史”研究的是前人的历史著作,而不是过去的事件。鉴于这种情况,本书中的“historiography”一词不拟译成“编年史”,而以译成“历史学”为好。

下面再举一些错误的或有待商榷的具体例子。在谈到古希腊的著名史学家时,书中除希罗多德和塔西陀外,还举了“修西德底斯、波利比奥斯”(第98页)。其实,“修西德底斯”应为“修昔底德”(Thucydides,约前469~约前400)、“波利比奥斯”应为“波里比阿”(Polybios,约前201~前120)。这不仅是因为这些是约定俗成的译法,而且恐怕与古希腊文人名的读法有关。

又如,书中引用了Fritz Stern编的The varieties of history:from Voltaire to the present一书,译者译为《从伏尔泰至今历史的多样性》(第104页)或《历史的多样性》(第350页)。这种译法,从字面上看,似乎没有什么错。但是如果看看原书,就会明白,这种译法是不确切的。原书是一本文选,是编者把名家的著作片段汇编成书,便于读者查阅。因此译成《史学集锦》或《史学著作集锦》就更为明白。《从伏尔泰至今》可列为书的副标题。译者把收入该书中的兰克的文章“A fragment from the 1830s”译为《自19世纪30年代以来的断代》,“断代”之意也不清楚,似不如译为“片段”。

再如,伊格尔斯(Georg Iggers)的著作The German conception of history的译名不统一,有时译为《德国人的历史概念》(第103页),有时译为《德国的历史概念》(第345页),似乎译成《德意志历史概念》更为确切。但是不管怎么说,在同一本书中,同一译名应该是统一的。

再如,书中提到法国兴起的histoire des mentalités,译者译为“思想史学”(第349页)。这至少是对法国新史学不熟悉。这里应是“心态史”,“心态”与一般说的“思想”是不同的。至于法国年鉴派的创始人之一Licien Febvre(1878~1956),译者译为“费夫尔”(第347页),如果能按约定俗成的译法,译成“费弗尔”,可能会更便于读者阅读。

最后还需说明一点,虽然上面指出了一些翻译中的错误或可商榷之处,但是并没有要否定全书翻译质量的意思。翻译本来是一件艰难的创造性工作,对译者的劳动应该充分尊重。所以提出以上一些看法,只是供译者参考,以便相互切磋,以求精益求精。另外,还想提醒一点,对做好翻译工作而言,恐怕只注重外语水平是不够的,还必须注重专业知识。

写于2008年

〔作者陈启能,1934年生,世界历史研究所研究员〕

收稿日期:2013年3月3日


[1] 〔美〕西奥多·波特、多萝西·罗斯著《剑桥科学史》第7卷《现代社会科学》,第7卷翻译委员会译,大象出版社,2008。

[2] 王小波:《青铜时代》,中国青年出版社,2002,第4页。

[3] 王小波:《青铜时代》,第3页。

[4] 何兆武:《历史学两重性片论》,《史学理论研究》1998年第1期。

[5] 参见伊格尔斯《历史主义的由来及含义》,《史学理论研究》1998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