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与发展:辽宁区域经济社会若干问题研究(王宝民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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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现象”是体制与历史现象[1]

近年,“东北现象”曾两度成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讨论热点,可见它已是东北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中令人关注的问题。什么是“东北现象”,我们又如何认识它?本文就此谈几点浅见。

一 “东北现象”产生的历史背景

一般认为,“东北现象”产生于我国1988~1991年的治理整顿时期。此间,虽然国家的“双紧”措施与历次“紧缩”办法无甚差别,但对各地区的影响却不相同。华东、华南沿海地区,对市场疲软的压力未感太大,经济增长率下降幅度相对较小;西北、西南等工业基础较薄弱省区,依然保持高于全国平均增长率的水平;经济发展曾居全国前列的东北三省,却面临着极为困难的局面。第一,经济滑坡速度快、谷底深、时间长。第二,许多省市经济明显回升,甚至出现中高速增长,但东北三省却迟迟走不出谷底,出现低增长或负增长。1990年辽、吉、黑三省的工业增长率分别居全国倒数第4、第2、第5位。第三,地方财政困难,经济效益低下。如:辽宁工业企业1990年实现利税总额分别比1988年、1989年下降39.1%和33.4%。1990年与1989年相比,工业净产值增长率广东为14%、山东为8.4%、江苏为7.9%、辽宁负增长2.7%,居全国末位。由此,辽吉黑经济发展滞后于兄弟省及全国平均水平的不正常状况,被称为“东北现象”。事实上,这种现象并非在治理整顿期间才出现的,只是因不正常现象愈加明显而受到普遍关注。“东北现象”决非是指区域经济增长速度的简单比较,或经济指标的位次排列,它是改革与发展、资源配置方式与国民经济格局演变、东北区域内部条件与外部环境变化等多层次矛盾的集中反映。

二 对“东北现象”的几点认识

1.“东北现象”是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必然产生的一种现象

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和自我完善,主要是围绕生产资料公有制主体地位和公有制实现形式,研究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和选择政策。国家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经济成分,采取“有放有稳”的区别政策,“摸着石头过河”以积累经验,稳妥地推动全面改革进程。在新的改革形势下,兄弟省区得益于原有产业、行业、企业以及所有制结构的不尽“完善”,大胆地依据市场经济原则实现生产要素的合理组合与优化配置,呈现出较高的经济增长率和效益;但是东北地区的经济与社会资源已相对集中,以国有大中型企业为主体的所有制结构已相对“完善”,市场机制受到严重制约。这种政策的差别再加上存量结构的刚性,在一段时间内导致东北经济“衰退”势所必然。

2.“东北现象”是国民经济总体格局演变与地区应变不力的结果

新中国成立后,由于历史基础、资源条件和当时的国际国内政治经济环境等因素,国民经济布局的重点在北方。“一五”时期,国家实施的156项重点建设工程有56项在东北。东北的经济基础实力,正是得益于当时国家的生产力布局政策。几十年后,自然与社会资源、国际国内政治经济环境已发生重大变化。北方探明的资源渐趋枯竭,若没有大储量新工业资源的开发,大规模生产力布局似已不再可能。而南方、西部和西北等地区,大量自然资源正在开发或即将进入大规模开发期,势必带动这些地区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另外,南方又具备对外开放的优越地理环境和人文条件。所以,从我国经济发展过程和改革开放环境的角度看,“东北现象”预示着国民经济总体格局正在发生演变。在不同的时间里,生产力布局依据不同的基础与资源条件以及政治经济地理环境等因素向不同地区倾斜,形成经济格局的变化,这对于任何国家或许都是一个自然与必然的历史过程。如,经济轴心美国由东海岸向西海岸、联邦德国由北向南偏移,这都是典型的先例。因此在完成总体格局演变时,不同地区出现新的发展不平衡,有其必然性。但是,问题在于东北经济并未摆脱“重数量、轻质量,重外延、轻内涵,重增量、轻存量”的传统外延扩张型发展模式,未能根据工业化发展阶段的不同要求适时调整发展战略,促进工业结构向高级化演进。尽管这里有国家投资政策和管理体制等方面的原因,然而东北多年来未能把握改造传统产业和发展高新技术的时机,未能“大胆开放”推进改革也是重要原因之一。

3.“东北现象”是产品经济观念与计划经济体制的复合产物

由于历史与现实的双重原因,东北地区的商品经济发育程度远低于南方。所以,改革开放以来辽吉黑三省对强化商品经济观念、增强竞争意识均付出了巨大的努力,但成效甚微。究其原因,体制的约束是观念转变不易突破的障碍。以辽宁为例,1990年工业指令性计划324种,1991年全省统配物资数量占消耗量的比例达40%左右,国家定价管理的生产资料产品达700余种,现行的指令性计划仍使大多数重要生产资料的生产企业难以进入市场。传统企业制度缺乏本质改造的现实,对企业经营机制的建立与观念的转变,潜藏着不可低估的影响与作用。所以,改变观念与变革体制,应该是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关系。从这个意义上说,“东北现象”不仅是观念的产物,更是体制的衍生物。

第一,“东北现象”与倾斜政策。1978年以来,国家对南方若干地区的政策倾斜,促进了当地经济的迅猛发展。其中,最大的得益是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倾斜。政策倾斜是表象,体制倾斜是本质。南方得益于扩大开放、市场经济体制和市场运行机制的引入;北方受制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和计划管理约束机制。在新的体制环境中,南方的商品经济观念和改革开放意识发挥作用,培育和发展了一大批市场导向的企业,并以灵活竞争的手段使产品占领了国内广阔市场。相比较而言,北方则一直在传统体制约束程度较强、改革开放程度较弱的夹缝中生存和发展。一方面,要承受计划经济管理弱化之苦——市场疲软后指令性订货不足,销不出去;另一方面,还要承受旧体制的继续约束——新的经营机制难以形成,观念难以更新。

第二,“东北现象”与产业结构。几年来,关于产业结构议论最多的是轻重工业比例不合理的问题。但是,东北“重工业比例大、轻工业比例小”的状况,是否一定要改变、能不能改变以及“吃亏”与“不吃亏”之争等,似应有所结论。笔者认为:首先,地区经济结构的形成,主要是由历史、地理和资源条件决定的;其次,地区经济结构的合理性,应从国民经济整体格局中作出判断。离开这两个前提去构造一个理想的区域性合理结构,是不客观的。辽宁从地区出发曾做过两次大的结构调整,结果轻工业不仅没上去,重工业反倒上升。所以,局部地区把轻重工业比例视作产业结构的调整对象,就带有很大的局限性。

所谓“刹车快、启动慢”的“东北现象”,确实与投资类产品相连的投资规模有关。但是,压缩投资规模并不等于对此类产品没有需求。问题是需求量一经减少,马上就会反映出东北数量型经济的弱点——产品缺乏竞争力。如辽宁,全民所有制工业技术水平已退居全国第8位,以落后的技术迎接经济紧缩的考验,必然表现出“刹车快、启动慢”。所以,东北重工业的问题在于技术落后、产品质量差,即技术结构和产品结构不适应市场需要。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传统的单一计划经济体制严重扼制着企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社会缺乏技术进步的动力和机制,企业生产不是面向市场而是单纯为了完成计划。至于“轻工业效益高、重工业效益低”的现象,是由于重工业,特别是基础原材料工业产品价格严重背离价值产生的,并不反映市场供求关系。

第三,“东北现象”与国有大中型企业。1990年,东北有1761家大中型企业,占全国的13.1%。“东北现象”与大中型企业相对集中有关——这批企业搞不活,必然影响所在区域经济的发展。但是,这里必须澄清“国有大中型企业搞不活与公有制有关”的错误认识。在世界银行的《公有制工业企业成功的决定因素》研究报告所列500家最大公司中,有71家公有制企业,它们分别占500家企业销售额的19%、资产总值的21%、雇员总数的21.4%。报告认为,公有制企业取得成功的主要因素是:企业有“一个激烈竞争的国内外需方市场环境”;有“财务自主权和财务责任制”;有“管理自主权和管理责任制,提高企业的管理素质和保持士气的能力”;“政府把自身的决策和控制职能集中在与其所有者作用有关的问题上,而把制定企业战略决策和经营决策的权力下放给企业的董事会和企业基层组织”。这与我国转变政府职能、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的改革目标有许多一致之处,说明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如何与生产资料所有制并无必然联系。因此,消除“东北现象”不在于改变产业结构比例,而在于如何搞活企业;更不在于改变所有制性质,而在于改变传统的单一计划经济管理体制,按照市场经济原则改造企业微观基础,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可以预料,东北国有大中型企业经营机制转变之时,也就是东北经济重新振兴之日。

三 两点结论

1.从本质上看,“东北现象”是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种体制现象

研究经济(也包括地区经济)问题,应该冲出“就现象论现象”的误区,防止改革政策选择的随意性和局限性。如,在增强人们商品经济观念和改革开放意识方面,只偏重于一般号召和宣传教育,迟迟不能从体制上增强变革的力度;搞活大中型企业,偏重于扩权让利、“双保”,局限于对表症的修修补补,缺乏对企业经营管理制度的本质改革。目前,东北地区生产重要原燃材料的大中型企业,产供销、人财物的管理基本上仍囿于传统的计划经济管理体制;对一般的重型机械工业和加工(含轻工)工业企业的产供销已基本放开,但企业仍缺乏人、财、物方面实质性的独立自主权。这种体制不变革,转变观念、搞活企业的目标就难以达到。最近,世界银行前发言人弗·沃格尔在一份报告中强调,中国的“成功来自向个人提供发挥自己创造力的机会以及向企业提供提高生产力的机会”。这话很有道理,与南方相比,东北缺乏的正是这两个“机会”。提供机会的根本途径就是变革现行的体制,转变政府职能,改革政企不分的管理体制;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把企业推向市场。在此基础上,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体制。

2.“东北现象”是一种历史现象

以市场取向为目标的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是一场深刻的经济与社会变革。新经济组织系统取代旧系统、市场运行条件建立和机制的形成、企业与社会居民对市场的熟悉和适应等,都要有个过程。因此,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采用“渐进方式”,并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在改革中,东北、上海发挥了重要生产资料和财政支柱的作用,以自身陷入困境为代价,换来全国改革开放的稳定大局。可以说,这种付出是改革成果诞生的阵痛。今年以来,这种情况已发生变化。在南方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改革开放的重点开始向北(从广东到上海)梯次转移。对东北的沿海、沿边和内地的改革开放也加快了步伐,特别是以转换企业经营机制为核心内容的经济体制改革已全面展开,对影响老工业基地经济发展诸多制约因素的认识逐渐统一,“东北现象”的消除指日可待。最近,国外人士预言:“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深入,该地区会再次发挥出自然资源和人力资源丰富、工业基础雄厚的优越性,成为一个‘觉醒的工业巨人’。”


[1] 原载《辽宁计划经济管理》1992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