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型期中国民主化进程中的社会风险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第三节 中国民主化趋势初步凸显的表现

一 立法民主化程度提高

立法民主是现代民主原则在立法程序、形式上的具体体现,也是现代民主政治发展的重要目标和必然要求。同时,它还是一条重要的立法原则。立法的民主化意味着在既有基础上立法的民主程度不断提高和民主状况不断改善,例如选举更加普遍、平等、真实;立法机关的构成不仅具有代表性特征,而且具有功能性内涵;立法机关的活动更加开放、透明,民众参与立法的渠道、方式和程序更方便、更快捷;所制定的法律能够更多地反映和体现民意,能够更好地调和不同利益;等等。[98]有研究者指出,立法的民主化的环节和原则包括:立法机构的民意代表性,立法程序的民主性,立法过程中的人民参与,立法的公开化,对立法的监督等。[99]也有研究者认为,中国立法机关立法的民主化的主要内容应当是立法决策的民主化、立法起草的民主化、立法程序的民主化以及立法内容的民主化。[100]纵观中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民主政治发展,我国的立法民主化趋势逐步加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从立法机构的民意代表来看。民主的一个最基本的要求就是要确保立法机构真正的民意代表性。我国的立法机构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因而全国人大代表的构成会极大地影响民意的代表。从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大到第十一届全国人大,经过50多年的发展,人大代表的结构进一步优化,更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在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的2987名代表中,省级政府组成部门领导干部代表比上届减少1/3。一线工人和基层农民代表大幅增加。其中,一线工人代表比上届增加了1倍以上,基层农民代表比上届增加了70%以上。同时,少数民族和妇女代表的比例有所提高。其中少数民族代表411名,占代表总数的13.76%。每个少数民族都有本民族的代表,人口特少的少数民族至少都有1名代表;妇女代表达到637名,占代表总数的21.33%。[101]

(2)从立法的程序化来看。立法需要确保程序化,在从法律草拟、草案提出到审议讨论的整个过程中,对于如何听取民意、吸纳民意,什么样的法律草案要提交全民讨论,最好都立个章法。[102]从我国的立法实践来看,立法的程序化得到了很大提高。从人大代表会议议程的公开、草案的提出和讨论、草案的通过和法律的公布,都遵循了一整套严格的、科学的程序。《物权法》从向社会征集意见到最后的出台就是最好的证明。

(3)从立法的公开化来看。在实践中,为了保证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性,许多国家都采取一系列措施,如通过公布立法议程、征求法律草案意见、法律草案辩论、立法听证会、电视电台网络直播等各种渠道和方式来确保立法过程的公开性。在中国,立法的公开性也已经开始受到有关方面某种程度的重视,实行了公布立法规划、公布某些法律草案、举行专家论证会等做法,取得了一定成效。[103]2005年9月27日,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举行立法听证会,就个人所得税修正案草案中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问题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这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举行的首次立法听证会。它是我国最高立法机关对实现立法科学化与民主化的一次重大探索,有助于更进一步地发扬民主、开放公众参与的方式,是我国立法民主化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4)从立法内容的民主化来看。立法民主化的实现,就是要做到把立法过程变为集中人民意志、表达人民利益的过程。而如若一个国家立法不能很好地反映社会的利益诉求,那么制定出来的法律也难以满足这些诉求,必然造成法律与社会之间的背离。从我国的立法内容来看,越来越注重对人权和自由的保障。2004年3月,中国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载入宪法。至此,人民的生存和发展权利,以及言论等自由得到了有效保障。

二 党内民主有一定的发展

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处于中国政治权力中心。无疑,党内的民主是当前中国民主化进程的重要内容,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在一定的意义上可以说,没有执政党的党内民主,就不可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民主。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对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104]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党内民主制度改革逐步推开,包括党的代表大会制度、集体领导制度、民主决策制度、党员权利制度、党内民主监督制度等。特别是乡镇党委书记的直接选举,是党内民主的重大突破,对我国民主化的进程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党内民主获得了一定的发展,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党员民主权利有了更大的保障。2004年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第二条明确规定,党员享有的党章规定的各项权利必须受到尊重和保护,党的任何一级组织、任何党员都无权剥夺。同时对党员民主权利的行使进一步进行了制度化和规范化。

其次,健全和完善了党的代表大会制度。为了发挥各级党代会的作用,从1988年起,中国共产党在浙江、黑龙江、山西、河北、湖南5省的11个市(县、区)先后开展了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的试点工作,并在其他省市逐步推开其成功做法。同时,党的代表大会的召开及其委员会的产生逐渐正常化。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党的建设逐渐走上了有章可循、依法办事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的正确轨道。此外,党的委员会制度和党委会的工作制度得以建立健全。

再次,党内选举制度得以良好落实。党内选举制度经过多年的发展,得到不断完善和落实。例如,在党内选举候选人提名方式上,把组织提名与党员提名结合起来;在选举方式上,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直接选举的范围。

最后,党内监督得到进一步的加强。2003年12月,中共中央颁发《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第一次以党内法规形式对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内容、途径和办法等重大问题作出全面规定,明确指出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各级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在监督制度上明确规定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以及述职述廉等。2003年12月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党员各种违纪行为的处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2010年4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明确规定领导干部须报个人收入和配偶子女房产,以及报告本人婚姻变化及配偶和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等事项,细化了报告程序,使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制度更加全面、更具有针对性,[105]从而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

三 政府体制改革加快

(一)行政许可制

“二十多年前,《人民日报》刊登了一条新闻《又有盖章新纪录》称,继上海某处为征地盖了39枚公章后,南京市又创新纪录——市少年宫为了征得9.9亩地,10多人花了3个月,涉足17个单位,填写了46份协议和表格,共盖了144枚公章……1993年这一纪录又被刷新……南京客运公司建造中央大厦从申报到1993年共盖章1096枚。”[106]无论这些数据的精确与否,但无疑都反映了一个社会问题,即行政审批的环节繁芜复杂,造成了政府效率极其低下。2004年7月1日,中国第一部《行政许可法》开始实施。随着行政许可制度的实施,政府管理的效率得到了有效的改善,推动了政府管理的科学化和民主。

(二)大部委制改革

大部委制即大部门体制的简称,是指在政府部门的设置中,将那些职能相近、业务范围趋同的事项相对集中由一个部门统一管理,以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层次,降低行政成本,着力解决机构重叠、职能交叉、政出多门的管理机制。[107]大部门体制改革,又称“大部制”改革。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围绕国务院机构设置先后进行过5次机构改革,但是一直没能摆脱“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循环的怪圈。在原有政府体制下,政府管理极大地压缩了市场的作用,其突出的表现就是政企不分,政府运用行政手段过多,导致企业缺乏竞争动力,还造成其他一系列弊端,如资源配置效率低下、大量的政府权力寻租行为、公共服务缺位等。[108]相关资料显示,我国部门职能交叉,导致行政成本偏高,效率偏低。2006年,我国行政管理费为7571.05亿元,占政府财政支出的18.73%(其中还不包括预算外行政事业费),占GDP的3.59%。这一比例超过国际水平。目前,世界各国行政管理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平均为15.6%左右,高收入国家为9.5%左右。[109]从纵向的历史比较来看,1978年国家财政的行政管理费为52.9亿元,仅占政府财政支出的4.71%,占GDP的1.45%。[110]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加大机构整合力度,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委体制,健全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机制。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听取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后,第六次国务院机构改革拉开帷幕。按照改革方案,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组成部门设置27个。具体来说,一是合理配置宏观调控部门职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集中精力抓好宏观调控;二是加强能源管理机构,设立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国家能源委员会,组建国家能源局,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三是组建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11]

(三)行政问责制

所谓行政问责制,是指对政府及其官员的一切行为和后果都必须而且能够追究责任的制度。其实质就是限制和规范政府及官员的行为,并进行相关责任的追究,以强化政府的责任和改善政府的管理。100多年前,康有为曾经痛心地斥责中国的政治是“无人负责的政治”。以2003年“非典”为契机,在全国范围内刮起了一阵“问责风暴”,前卫生部部长张文康、北京市原市长孟学农等政府官员因工作中出现重大错误而引咎辞职或被罢官免职。“据相关统计表明,先后有2000多名官员因为‘非典’危机中的失职而受到撤职或其他形式的处分。”[112]自此,行政问责制在我国逐步得以推行,“非典”之后,许多官员因被“问责”而“辞职”或受到处分。2004年,重庆开县特大井喷事故、北京密云县特大踩塌伤亡事故、吉林市中百商厦特大火灾等事故中的相关领导责任人先后“引咎辞职”;江苏“铁本”案、安徽“阜阳劣质奶粉”案和湖南“嘉禾违法拆迁”案,相关政府官员先后受到党纪政纪处分;2005年,国家环保总局局长解振华因松花江水体污染事件而辞职;等等。行政问责制的推行有效地增强了政府的责任意识,给政府的行政运行注入了新的激情和新鲜血液,重塑了政府形象,极大地增加了人民对政府的信任度。[113]它使权责不一致的现象得到了改善,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受到了更多的重视,滥用行政权力的行为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无疑,行政问责制极大地推动了中国社会的进步,也成为中国民主化进程的重要里程碑。

(四)人事干部选拔制度

经过多年来的探索,我国已经逐步建立起一套较为完整的人事干部选拔制度。具体来说,包括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机制,推行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制度,完善党委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民主决策机制,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2005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决定从2006年1月起正式实施这一法律。这些法律、制度的贯彻和实施,是推进干部人事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重大举措,并从机制上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参与、选择、监督,确保选人用人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毫无疑问,这对于推进我国的民主化进程具有重大意义。

(五)试点官员财产申报制度

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是实现政治民主化的重要举措,也是最好的“防腐剂”,有利于杜绝官员的腐败。自1994年以来,官员财产收入申报法正式列入全国人大立法规划项目。经过10多年的酝酿和论证,官员财产申报开始进行试点工作。2009年1月1日,新疆阿勒泰正式试行官员财产申报,在阿勒泰地区廉政网上首次公示55名新提拔正科级和副县级干部的财产申报情况。[114]同时,还在浙江慈溪、四川高县和湖南浏阳等地进行试点工作。无疑,这为今后在全国范围内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推行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四 选举制度逐步完善

选举制度是民主政治的支柱,选举权是公民政治权利的基础。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的选举制度也得到了很大的发展,不断得以健全和完善。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选举相关法规建设不断加强,使选举工作更加程序化、法制化。最突出的表现就是《选举法》得以不断完善。《选举法》先后进行了6次修改,其实质就是民主不断发展完善。1953年我国第一部《选举法》颁布,正式确立当代中国的选举制度。1979年颁布第二部《选举法》,对选举制度进行了较大的改革,随后又3次对选举制度进行了局部的调整,逐步形成我国现行的选举制度。2010年对《选举法》进行了第六次修改。新出台的《选举法》取消了城乡人大代表比例的差距。2010年3月14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选举法》修正案,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由原来的4∶1调到1∶1。同时,新修改的《选举法》还增加了一系列新规定:人大代表应当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基层代表,特别是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代表。

其二,直接选举的范围逐渐扩大。除了城乡居民委员会实行直接选举之外,现在逐步扩大直接选举范围,乡镇级民主选举也正在不断推广,如直接选举乡镇人大代表。同时,也加快了在县区级的试点工作。

其三,引入竞争机制,实行优胜劣汰。在民主选举中主要采用差额制来提高选举的竞争性。同时,在候选人提名方式上更加灵活,采取自荐式和推荐式相结合的方法,有利于提高选举的竞争性,为优秀人才提供一个竞争平台。

其四,减少代表名额,提高代表素质。随着各个方面的制度不断完善,选举的代表名额也日益优化,总数不断减少,素质不断提高。以全国人大代表为例,总的趋势是总数在不断下降,由1978年第五届的3497名降到2007年十一届人大的2987名。从素质方面来看,人大代表的素质在不断提高。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是高学历的先进群体,文化层次与往届相比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在全部2987名代表中,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92%以上,其中一半以上具有研究生学历。[115]

五 基层民主不断扩大

扩大基层民主,既是中国民主政治的必然趋势,又是推进中国民主发展的重要基础。近年来,我国民主化趋势初步凸显的另一个重要表现就是城乡基层民主不断扩大,社区自治已成为我国民主化的重要生长点。在现阶段的中国,已逐步建立起以农村村委会、城市居委会为主要内容的基层民主自治体系。在城市和农村社区中,居民可以通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参与管理社区的各种公共事务,以达到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目的。如今,城乡社区自治已经成为现阶段中国最直接、最广泛的民主实践。以村民选举和城市社区选举为例,城乡居民参与的积极性有了很大提高。据民政部不完全统计,2005~2007年,全国31个省份应参选村委会达626655个,占村委会总数的98.4%;其中623690个村已完成选举,全国平均选举完成率达99.53%,参选率达到90.7%,中国的村委会选举已经走向“常态化”,进入“平稳期”。[116]相比较而言,城市社区自治步伐滞后于农村村民自治,但是城市社区自治的步伐在不断加快。据民政部的调查,从1998年开始进行城市社区直选依赖,城市居委会直接选举覆盖面为22%,其余78%的居委会都是通过户代表和居民小组选举产生的。城市社区直选覆盖面2010年前将达50%。[117]在城市社区自治进程中,先后涌现了“上海模式”“沈阳模式”“江汉模式”等社区自治的典范,它们有力地推动了城市基层民主的发展。目前,城市社区建设正在由点到面、由大城市向中小城市、由东部地区向西部地区推进,城市居民自治在不断推进和发展中。

六 公众民主参与增多

中国实行改革开放30多年以来,作为个体的社会成员获得了极大的解放,宪法和法律为社会成员的私有财产权、选举权、劳动权等提供了有效保障,促成了中国由一个传统的集体主义的共同体社会转向了一个个体自主的社会。随着独立个体人的成熟,社会成员的民主意识开始增强,其参与能力也不断提高,各种方式的民主参与也逐渐增多。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公众以各种形式参与或干预各级政府的一些重要公共政策的制定,对这些政策的出台和实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政治选举是公众进行参与的最主要的方式之一。这种参与选举包括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直接选举主要是村委选举、居委会选举和乡镇人大代表选举等,而间接选举主要是县区级及以上人大代表的选举。目前,公众直接的参与就是基层民主选举,对基层民主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公众参与的另一种重要方式就是通过各种维权方式形成强大的舆论,对政府的政策制定产生重要影响。近年来,在企业改制、农地征用、城乡拆迁、劳资纠纷中出现的公众维权行为越来越多,通过维权等方式来影响政府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例如,在厦门“PX项目”事件中,先后出现赵玉芬院士等105位全国政协委员联名的“迁建议案”,以及厦门市民理性、和平的“散步”事件。最终因为强大的舆论和民意,福建省委、省政府最终决定迁建厦门“PX项目”,预选地将设在漳州市漳浦县古雷半岛。有人指出,这是一场民意的胜利。2010年4月13日,辽宁庄河市千人下跪上访,“千人下跪求反腐”,最终该市市长被责令辞职。[118]再如,公众对“绿坝——花季护航”上网过滤软件的质疑,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人们公民权利与监督政府行为意识的增强。

通过听证会来参与政府的决策和政策制定,也是民众进行政治参与的重要形式。2008年,湖南省向社会公开征集2009年立法项目,并召开省政府立法计划编制听证会。在省政府通过的《湖南省人民政府2009年立法计划》中,有7个立法项目就是由公众提出的。另据不完全统计,2008年10月1日以来,湖南省共举行行政决策听证会227次,先后举办了227场听证会。[119]

此外,近年来,公众通过网络方式进行政治参与的现象不断增多。就网络本身而言,它具有成本低、操作简单、匿名性很强等特点,这就可以赋予公民更大的言论自由,人们可以通过网络参与公共政治活动和进行利益表达。从各种网络平台来看,如网络论坛、网络博客等,参与的主体涉及各个社会群体、阶层,每个社会成员都可以畅所欲言,公众可以直接与政府进行沟通,使中国的民主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曙光。网络可让社会更加有透明度,也可推进社会民主的进程,网络已经成为推动中国民主化进程的重要动力。近年来频频发生的网络事件,如“假虎照事件”“周久耕事件”“出国门事件”等,无不彰显了网络对民主政治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以2009年网络热点事件为例,这些事件主要涉及公民权利保护、公共权力监督、公共秩序维护和公共道德伸张等一系列重大社会公共问题,体现了广大网民的社会参与意识。[120]


[1] 常欣欣:《应对世界民主化潮流 坚持完善中国特色政党制度》,《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08年第6期。

[2] 〔日〕加藤节:《政治与人》,唐士其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第45页。

[3] 〔美〕塞缪尔·亨廷顿:《第三波:20世纪后期民主化浪潮》,刘军宁译,上海三联书店,1998,第47页。

[4] 〔美〕阿尔蒙德等:《公民文化:五国的政治态度和民主》,马殿君等译,浙江人民出版社,1989,第438页。

[5] 〔美〕塞缪尔·亨廷顿等:《现代化:理论与历史经验的再探讨》,上海译文出版社,1993,第120页。

[6] 〔美〕塞缪尔·亨廷顿等:《现代化:理论与历史经验的再探讨》,上海译文出版社,1993,第361页。

[7] 〔美〕乔·萨托利:《民主新论》,冯克利等译,东方出版社,1993,第3页。

[8] 林尚立:《民主的成长:从“个体自主”到“社会公平”》,《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06年第3期。

[9] 〔英〕冯·哈耶克:《自由秩序原理》(上卷),邓正来译,三联书店,1997,第1页。

[10] 〔英〕冯·哈耶克:《自由秩序原理》(上卷),邓正来译,三联书店,1997,第4页。

[11] 〔英〕冯·哈耶克:《自由秩序原理》(上卷),邓正来译,三联书店,1997,第8页。

[12] 〔美〕乔·萨托利:《民主新论》,冯克利等译,东方出版社,1993,第302页。

[13] 〔英〕约翰·弥尔顿:《论出版自由》,吴之椿译,商务印书馆,1958,第5页。

[14] 转引自刘军宁编《民主与民主化》,商务印书馆,1999,第92页。

[15]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9,第53页。

[16] 〔美〕塞缪尔·亨廷顿:《转变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上海三联书店,1989,第49页。

[17] 〔美〕科恩:《论民主》,聂崇信译,商务印书馆,1988,第110~111页。

[18] 陈伟东、姚亮:《选举行为背后:投机博弈》,《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3期。

[19] 〔美〕罗伯特·达尔:《论民主》,李柏光、林猛译,商务印书馆,1999,第94页。

[20] 王绍光:《有效的政府与民主》,《战略与管理》2002年第6期。

[21] Herbert Spencer,Man Versus the State,London:Williams and Norgate,1885,pp.15-16.

[22] 〔美〕乔·萨托利:《民主新论》,冯克利等译,东方出版社,1993,第35页。

[23] 转引自徐大同《西方政治思想史》,天津教育出版社,2000,第133页。

[24] 〔美〕罗伯特·达尔:《论民主》,李柏光、林猛译,商务印书馆,1999,第158~165页。

[25] Inglehart,Ronald,“The Renaissance of Political Culture,” 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1988(82),pp.120-123.

[26] 〔美〕阿尔蒙德等:《公民文化:五国的政治态度和民主》,马殿君等译,浙江人民出版社,1989,第586页。

[27] 〔美〕阿尔蒙德:《比较政治学:体系、过程和政策》,曹沛霖等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第29页。

[28] 陈振明:《政治学:概念、理论和方法》,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第327页。

[29] 〔美〕西摩·马丁·李普塞特:《政治人——政治的社会基础》,张绍宗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第53页。

[30] 胡鞍钢、王绍光、周建明:《第二次转型:国家制度建设》,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

[31] 谈振好:《论民主政治的社会条件》,《人大研究》1998年第11期。

[32] 〔美〕西摩·马丁·李普塞特:《对民主政治的社会条件的比较分析》,《国际社会科学杂志》(中文版)1994年第2期。

[33] 〔美〕西摩·马丁·李普塞特:《政治人——政治的社会基础》,张绍宗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第27~34页。

[34] Robert A. Dahl,Polyarchy:Participation and Opposition,New Haven:Yale University Press,1971,p.66.

[35] 《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第1080页。

[36] 〔美〕罗伯特·达尔:《论民主》,李柏光、林猛等译,商务印书馆,1999,第174页。

[37] 〔美〕罗伯特·达尔:《论民主》,李柏光、林猛等译,商务印书馆,1999,第176~177页。

[38] 〔美〕科恩:《论民主》,聂崇信等译,商务印书馆,1988,第53页。

[39] 所谓“公民社会”,是指一个民族国家或政治共同体内的一种介于“国家”和“个人”之间的广阔领域,它由相对独立而存在的各种各样的制度化了的组织和团体所构成,这些组织和团体包括各种宗教团体、工会、商会、学会、学校团体、社区和村社组织、各种娱乐组织和俱乐部、各种联合会和协会等。参见燕继荣《市民社会与民主化的“双边进程”——论民主政治的社会基础》,《东方论坛》1997年第2期。

[40] Ralf Dahrendorf,Society and Democracy in Germany,London:Wedenfeld and Nieolson Ltd.,1968,p.31.

[41] 杨立新、井建斌:《中国政治民主化进程中的两大主题》,《江西行政学院学报》2004年第6期。

[42] 〔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尼各马可伦理学》,廖申白译,商务印书馆,2003,第206页。

[43] 边振辉:《巴西民主化进程及其特点》,《高校社科信息》2004年第3期。

[44]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新华网,http://www.cs.com.cn/xwzx/03/200910/t20091005_2227631.htm,最后访问日期:2009年10月5日。

[45] 陈炳辉:《当代中国民主的条件分析》,《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6年第5期。

[46] 国家统计局:《改革开放30年报告之一:大改革 大开放 大发展》,国家统计局网站,http://www.stats.gov.cn/tjfx/ztfx/jnggkf30n/t20081027_402512199.htm,最后访问日期:2008年10月27日。

[47] 国家统计局:《改革开放30年报告之一:大改革 大开放 大发展》,国家统计局网站,http://www.stats.gov.cn/tjfx/ztfx/jnggkf30n/t20081027_402512199.htm,最后访问日期:2008年10月27日。

[48] 〔美〕西摩·马丁·李普塞特:《政治人——政治的社会基础》,张绍宗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第78页。

[49] Seymour Martin Lipset,“Some Social Requisites of Democracy: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Political Legitimacy,” The 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Vol.53,No.1(Mar.,1959),p.75.

[50] 贺文萍:《非洲民主化进程因素透视》,《西亚非洲》2005年第2期。

[51] 〔美〕西摩·马丁·李普塞特:《政治人——政治的社会基础》,张绍宗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第31~32页。

[52] 〔美〕塞缪尔·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王冠华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第37页。

[53] 教育部:《2011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教育部网站,http://www.moe.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moe_633/201208/141305.html,最后访问日期:2012年8月17日。

[54] 〔美〕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下卷),董果良译,商务印书馆,2004,第801页。

[55] 王桂芬:《从社会转型看中国民主化进程》,《甘肃社会科学》2002年第1期。

[56] 2001年江泽民在讲话中针对私营企业主指出:“他们也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同时也应该把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自觉为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经过长期考验、符合党员条件的社会其他方面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参见《江泽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6,第286页。党的十六大报告中也明确指出:“在社会变革中出现的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社会阶层,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参见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十六大以来党和国家重要文献选编》(上卷),人民出版社,2005,第13页。

[57] 《第八次全国私营企业抽样调查数据分析综合报告》,《中华工商时报》2009年3月26日。

[58] 高文娟:《民企老板“从政”引发关注》,《文汇报》2007年12月24日。

[59] 孟娜:《新社会阶层跻身政坛 九千人成为县以上人大代表》,搜狐新闻,http://news.sohu.com/20071003/n252470868.shtml,最后访问日期:2007年10月3日。

[60] 董伟:《近3成私营企业主想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国青年报》2007年10月30日。

[61] 吴德星:《中国新社会阶层政治参与意识增强 多具功利性》,新浪网,http://news.sina.com.cn/c/2007-11-06/155812855649s.shtml,最后访问日期:2007年11月6日。

[62] 王彩梅:《试论公民参与能力的提高》,《理论导刊》2006年第10期。

[63] 章黎明:《上海妇女社会地位调查》,中国妇女出版社,1994,第49~50页。

[64] 吴兢:《中国村官选举走向“常态化”全国平均参选率约90.7%》,《人民日报》2008年1月9日。

[65] 王国辉:《“对农民上访问题的思考”》,《唯实》2002年第1期。

[66] 汝信、陆学艺等主编《2009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第10页。

[67] 许吉:《朝鲜—韩国政治文化》,延边大学出版社,2006,第267页。

[68] 陆学艺主编《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第4页。

[69] 陆学艺:《当代中国社会流动》,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第277~278页。

[70] 张宛丽等:《现阶段中国社会新中间阶层的构成特征》,《江苏社会科学》2004年第6期。

[71] 汝信、陆学艺等主编《2010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第198页。

[72] 应妮:《中国社会中间阶层人士2020年有望近四成》,新浪网,http://news.sohu.com/20081216/n261249625.shtml,最后访问日期:2008年12月16日。

[73] 〔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吴寿彭译,商务印书馆,1981。

[74] 〔美〕西摩·马丁·李普塞特:《政治人——政治的社会基础》,张绍宗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第31~39页。

[75] 陆学艺主编 《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第52页。

[76] 〔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吴寿彭译,商务印书馆,1981,第207~211页。

[77] 〔美〕塞缪尔·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王冠华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第60页。

[78] 闫健:《民主是个好东西:俞可平访谈录》,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第192页。

[79] Li Xiaorong,“Democracy and Uncivil Societies:A Critique of Civil Society Determinism,” in Robert K. Fullinwider(ed.),Civil Society,Democracy,and Civil Renewal,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9,p.406.

[80] Li Xiaorong,“Democracy and Uncivil Societies:A Critique of Civil Society Determinism,” in Robert K. Fullinwider(ed.),Civil Society,Democracy,and Civil Renewal,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9,pp.402-421.

[81] 闫健:《民主是个好东西:俞可平访谈录》,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第198页。

[82] 汝信、陆学艺等主编《2010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第196页。

[83] 王绍光:《民主四讲》,三联书店,2008,第114页。

[84] 宋丁:《重视城市民间组织的作用》,《第一财经日报》2008年11月17日。

[85] 庞金友:《当代公民社会与民主化:一种可能性的分析》,《北京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3期。

[86] 1000~3000美元这一数字概念是亨廷顿在分析第三波民主化的原因时提出的,主要是说明经济发展与民主化的相关性,认为经济发展将为民主政权创造基础。从短期看,迅速的经济增长和经济危机会瓦解威权政权。参见〔美〕塞缪尔·亨廷顿《第三波:20世纪后期民主化浪潮》,刘军宁译,上海三联书店,1998,第68~83页。

[87] 汝信、陆学艺等主编《2009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第10页。

[88] 汝信、陆学艺等主编《2010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第8页。

[89] 宋瑞芝:《论影响发展中国家民主化的外部因素的两种基本类型及其作用机制》,《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08年第2期。

[90] 〔美〕塞缪尔·亨廷顿:《第三波:20世纪后期民主化浪潮》,刘军宁译,三联书店,1998,第54页。

[91] 〔美〕塞缪尔·亨廷顿:《第三波:20世纪后期民主化浪潮》,刘军宁译,三联书店,1998,第115页。

[92] 〔美〕塞缪尔·亨廷顿:《第三波:20世纪后期民主化浪潮》,刘军宁译,三联书店,1998,第97~98页。

[93] 〔美〕罗伯特·达尔:《论民主》,李柏光、林猛译,商务印书馆,1999,第155~156页。

[94]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2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新浪网,http://tech.qq.com/zt/2010/cnnic25/,最后访问日期:2013年7月20日。

[95] 〔美〕劳伦斯·迈耶等:《比较政治学——变化世界中的国家和理论》,罗飞等译,华夏出版社,2001,第35页。

[96] 曹泳鑫、曹峰旗:《西方网络民主思潮:产生动因及其现实性质疑》,《政治学研究》2008年第2期。

[97] 《网络民主推动现实民主进步,地方兴起网络问政》,《国际先驱导报》2009年12月29日。

[98] 李林:《立法权与立法的民主化》,《法治论衡》2005年第1辑。

[99] 郭道晖:《法的时代精神》,湖南出版社,1997,第668页。

[100] 李林:《立法权与立法的民主化》,《法治论衡》2005年第1辑。

[101] 《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将亮相:结构优化构成广泛》,《人民日报》2008年2月29日。

[102] 徐久刚等:《中国民主政治研究》,人民出版社,2006,第64页。

[103] 李林:《立法权与立法的民主化》,《法治论衡》2005年第1辑。

[104]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第39页。

[105] 《中央明确规定干部须报个人收入及配偶子女房产》,腾讯网,http://news.qq.com/a/20100423/001991.htm,最后访问日期:2010年4月23日。

[106] 孙明:《国人聚焦机构改革》,中国方正出版社,1998,第17页。

[107] 郑军:《“大部制”改革不可回避的几个问题》,《太平洋学报》2008年第3期。

[108] 郑军:《“大部制”改革不可回避的几个问题》,《太平洋学报》2008年第3期。

[109] 《大部委制改革职能将更加宏观》,《东亚经贸新闻》2008年3月4日。

[110] 肖华:《大部委制改革预示行政体制改革新路径》,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m/theory/2007-12/19/content_7273355.htm,最后访问日期:2007年12月20日。

[111] 孙承斌等:《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公布 拟新组建五个部》,腾讯网,http://news.qq.com/a/20080311/006852.htm,最后访问日期:2008年3月11日。

[112] 俞可平:《全球化与政治发展》,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第102页。

[113] 陈炳辉:《当代中国民主的条件分析》,《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6年第5期。

[114] 《新疆阿勒泰首次公开千余官员财产申报情况》,《人民日报》2009年2月18日。

[115] 孙承斌等:《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评析:新面孔“亮相”政治舞台》,中央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ov.cn/2008lh/content_904945.htm,最后访问日期:2008年2月28日。

[116] 吴兢:《民政部报告:中国的村委会选举已经走向“常态化”》,《人民日报》2008年1月9日。

[117] 李惠子等:《民政部官员:城市社区直选覆盖面2010年前将达50%》,民政部网站,http://www.mca.gov.cn/article/mxht/mtgz/200808/20080800019101.shtml,最后访问日期:2008年8月3日。

[118] 《辽宁庄河市千人下跪上访:市长被责令辞职》,网易新闻,http://news.163.com/10/0424/22/652MOSPH000146BD.html,最后访问日期:2010年4月25日。

[119] 裴智勇:《湖南实施行政程序规定1年公众参与推动民主决策》,《人民日报》2009年11月18日。

[120] 汝信、陆学艺等主编《2010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第24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