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改革同行:体改战线亲历者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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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框架初步形成

1992年10月,中共十四大明确指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一体制是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结合在一起的,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1993年11月,十四届三中全会又做出《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进一步勾画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1994年1月,中央实施了一系列涉及宏观体制的重大改革,奠定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宏观体系架构的基础。

这一时期,福建省的改革主要包括:一方面承接全国的宏观体制改革,实现平稳过渡。特别是财税体制改革,终止了实行20多年的财政大包干体制,调整了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使福建省利益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化。省里采取积极措施,培养地方税源,改进县乡财政体制,解决贫困县突出问题,以适应全国的改革。另一方面,根据宏观体制改革形势,再次把主要精力放回到推进企业改革这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也是最难搞、最薄弱的环节,塑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新的微观基础。其改革内容较之过去已有重大深化,从侧重放权让利转到了产权改革和企业制度创新,包括继续推进股份制改革,放开放活小企业,进行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国有资产管理与经营体制改革的启动。

1.股份制改革在争论中推进

1993年,股份制改革继续保持良好势头。特别是年初企业获悉国家分配福建省的发行股票额度即将下达,又掀起了要求改制的热潮,国有大型骨干企业纷纷动了起来,产业领域从制造业、建筑业扩展到内、外贸流通企业和投资控股企业。不少大企业如中福公司、中闽公司、青州造纸厂、永安林业集团均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省轻工进出口公司改革热情很高,做了大量前期工作,遗憾的未能满足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故当时在外贸企业中没有取得突破。

在扩大股份制改革试点中,领导机关和企业期望通过发行股票开辟出一条直接融资之路;而企业股份制的改制,一般需要半年以上甚至长达一年的时间,国家分配发行股票额度又是参照各省现有股份有限公司数量及其融资的实际需要而定。换言之,如果我们加快股份制改革步伐,储备了一批已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当时称作定向募集公司,就为下一步争取获得国家批准直接融资赢得主动。从企业改革的角度看,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产权组织形式和治理结构,也需要支持企业踊跃参与试点。省体改委的工作思路是从企业机制转换和向资本市场筹集资金的双重目的考虑,采取积极推进试点,达到一定批量,再从中筛选部分企业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方法。试点要符合国家体改委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指导意见;对语焉不详,或含意两可者,则根据实际情况,做出有利改革开放的决断,不要自我捆绑。这也是福建作为综合改革试验区,先行一步的需要。

但当时存在一个突出问题,即整体经济形势又趋过热,各企业都有外延扩张的冲动,都想通过改制集资,但又不能公开发行股票,只依靠企业法人间相互参股,大多数是只盼收进资金而无力注出,因而无法完成改制。另一方面,民间包括干部职工则积蓄有一定资金,量少而面广,他们希望得到高于银行利息的回报。在此情况下,外省许多企业把职工持股扩大到了企业外部,或把个人分散资金集中到某些法人名下参股,解决了股份制企业的股东出资问题。于是福建省改制企业也起而仿效,让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会,作为具备资格参股的社团法人,集中会员资金,经登记管理,参股到股份制企业。省体改委认为社团法人的持股,没有违反相关指导性文件的规定,在当时可以说是符合规范的,所以批准了那些有社团法人参股的定向募集公司的设立;同时也做出严格规定,对有的公司自行印刷股权证打算发给个人的行为,我们坚决制止,因为这将为私下流通创造某些条件。此外,我们还严格执行职业操守和廉政规则,省体改委所属三个法人团体(工会、体改研究会、企业顾问公司)都不准向股份公司参股。

尽管如此,由于认识上的分歧,社团法人的参股受到省人民银行反对。他们认为,这会影响银行存款下降,是乱集资。其实,从间接融资转向直接融资,银行存贷款的增减是一种转型过程中的阵痛,而随着治理的加强,某些缺陷会逐步得到克服。当时的做法没有违规,如果硬性制止,在全国股票热的情况下,有些资金也会流失外省。意见分歧从1992年下半年延续到1993年上半年,最后省人民银行采取激烈措施,冻结了由青州造纸厂改制的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资金账户。省人民银行与省体改委过去密切协作配合的良好工作关系逐渐冷却。国家相关部门不断接到福建违规的反映,福建省股份制改革到底怎么了?这一问题引起各方关注。省体改委向省政府、省人大财经委、省人大常委会、国家体改委做了4次报告,多数省领导同志持支持态度,特别是国家体改委领导同志表示,工会有法人资格,由其出面组织职工集资,以社团法人入股,好管理,福建的做法是向广东学的,广东搞得更多;股份制改革是开正门不属于乱集资。但在实际工作指导上,本省个别分管领导不支持,对体改委多有责难。为应对这种分歧,省体改委耗费了不少心力精力,股份制改革的试点面也受到一定限制。全省的股份制改革已落后于外省。直到1993年11月,根据朱镕基副总理的批示,国家体改委和中国证监会联合调查组来闽深入调查,认为福建省试点工作总体上是规范的,股份制企业定向募股行为是合法行为,不是乱集资;试点省要勇于实践,实际上其他省也有出现同样的情况,多数得到较好解决,不会像福建这样对股份制改革影响很大。于是此事逐渐平息。此后随着历史的推进,全国各地企业职工股扩大化和社团法人集资持股问题逐步消化解决了。

当时,国家规定,只允许广东、福建、海南符合条件的股份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在上海、深圳两个交易所上市流通。大家期盼着这一政策尽快付诸实施,不论是企业还是社会群众热情都很高。国务院办公厅连续发布了关于规范股份公司和股票市场的多个文件,福建省委、省政府也十分重视。1993年初,贾庆林省长在会议上指出:抓住机遇,首先要加快改革开放步伐;企业改革、国有资产管理、金融改革一定要迈出实质性步伐。他说:“国企改革主要抓股份制改革转换机制和利用外资搞技术改造,再加现代化管理。股票债券喊了几年,群众殷切期望,搞了才知问题所在,真正出台就是胜利。”他要求省有关部门做好工作。作为先行先试,当时向国家申报股票发行额度和推荐上市公司名单,都需政府部门起主导作用。自1992年下半年起,省体改委就不断筹划股票发行方式,联系国家有关部门,与省人民银行联合申报额度。为了解决已于1991年发行的福耀、福联两只股票进入沪、深交易所流通之事(石狮新发公司股票当时不够上市条件),除企业本身努力外,我和方贤明副主任及企业处、分配处领导多次赴京,说明情况,接受指导。最后一次,陈明义常务副省长亲自带我们造访国家体改委。至1993年上半年,基本上完成了企业上市的所有前期工作,福建省获发行股票额度2亿元。

由于许多群众对赚钱期望值很高,风险意识不足,容易出现盲目性,对社会的“股票热”,省体改委也密切关注。1992年7月21日,因闽发证券公司于《福建日报》登载一则广告,讲的是股民可通过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立股东账户,被群众误解,以为是卖股票,自发地连夜在公司门口排队。晚9时,省体改委干部陈建华同志下班经过发现,就电话向我报告;他还不放心,过了两小时又去观察,发现排队队伍越来越长,又来报告。我立即与省人民银行分管副行长联系,最后惊动到省委袁副书记召开紧急会议处置,由公安部门驱车用大喇叭广播,说明没有发售股票,至凌晨1点才疏散了人群。20多天后,深圳发生震惊中外的群众连续几天几夜排队挤购“股票申购证”的“8·10”事件。总之,省体改委干部的神经绷得很紧,都想特别周密地把工作做好。

对于福建省已经获准的2亿元额度,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福联、福耀两公司1991年已发股票,在额度内分别于1993年5月28日和6月10日在上海交易所挂牌。同时,在已批准改制的15家试点企业中,经省体改委排队推荐,省政府召集有关部门共商,议定福建水泥、闽东电机集团、东百、福发、豪盛5家企业首批发行股票,也于1993年10月至12月分别在沪、深交易所上市。这是福建省股份制改革9年探索特别是最近3年脚踏实地工作的一项成果,它凝结着福建企业、政府部门、学术界广大致力于改革的人士披荆斩棘、不懈努力的心血。

鉴于对这一工作的推动涉及很多部门,福建省政府于1992年初成立股份制改革协调小组,其办公室设在省体改委。1992年末,又仿照全国做法,成立省证券管理委员会,副主任由省人民银行主要领导和我担任,主任原来是常务副省长陈明义,后来省政府换届,就由分管金融工作的副省长抓。但随着工作中出现不同意见,省证券委开始代替省体改委的某些职能,省体改委有些探索性试点也遭干预、禁止。例如,1993年5月下旬,为解决法人股(包括企业法人)的流通问题,省体改委推荐福州马尾建设总公司和九洲集团公司参加全国电子证券交易自动报价系统。这是一种试点,抓试点本是体改委职责范围内的事。但却被告知,说是接到福建省有关方面来函,此事未经省政府同意,予以撤回申请。事属紧急,省体改委立即请示正在召开常委会的省委领导。贾庆林省长在会上指名批评,明确表示支持探索,支持推荐,于是再次上报。当时,我正在外地参加全国体改研究会的会议,未亲历这一场景。通过企业处处长李学荣的电话通报,得知当时思想碰撞是如此激烈。

1993年10月,各项准备工作成熟,经中国证监会审查批准,企业要发行股票了。省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省长为组长的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包括证券委和股份制协调小组所有成员单位,另加几个监督检查和维持治安部门,唯独把作为证券委副主任单位和股份制改革主管单位的省体改委排斥在外。无论从工作的衔接和对情况的熟悉程度看,这种处理极不正常,也很不公正。不少了解情况的人认为不妥。省体改委本可以向省委、省府主要领导反映意见,但那不是我的性格。由它去吧!人们都是历史的匆匆过客,所作所为自有历史验证和评价。省体改委坦然以对。在继续抓股份公司设立和依据《公司法》进行规范的工作中,仍然积极认真,毫不懈怠。后来省政府一位副秘书长在奉命对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发奖金时,也额外给了“非成员”的体改委一份。我把这看作是一种精神鼓励,是对体改系统在为全省股份制改革和试点企业股票发行上市工作中所做出的努力的肯定。

2.放开放活国有小企业

自从进入90年代,国有企业日益受到市场供求变化、买方市场形成和乡镇、个私企业剧烈竞争的双重挤压;而前几年的改革虽历经多种形式,但经营机制转换缓慢,尤其缺乏创新机制和自我发展源泉。不少企业设备陈旧、产品老化、冗员过多、负担过重等问题越积越重,亏损面不断扩大,尤以小企业为甚,山区的小企业更甚。全省总体上有1/3企业亏损、1/3企业虚盈实亏,只有1/3企业盈利。企业中冗员一般也占1/3。企业债台高筑,欠银行贷款本息越滚越多,平均资产负债率达70%以上。为了摆脱困境,有些地方开始探索搞活企业的多种途径。

首先是国有商业企业和供销合作社在“四放开”基础上,于1992年底开始实行“国有民营”“社有自营”,1993年、1994年大面积铺开,据1994年6月统计已达2600多家。其大致做法是:把柜台、门店通过招标竞争,承包给班组或个人经营,承包者缴纳风险抵押金,企业抽回流动资金,逐步销出存货变现;职工原则上在原网点消化,由承包者和职工双向自愿组合;承包者负责缴足承包费和税收,实行自主经营,自主分配,自负盈亏。改革后,大大激励了经营者和职工积极性,普遍改善了服务态度,扩大了经营范围,节约各种开支,从而较快实现了扭亏为盈,至少保本微利。如南平百货商场1992年1—8月经济效益滑坡,商品销售额和实现利润分别比上年同期下降15.2%和6.5%;实行“国有民营”后的9—12月,商品销售额同比增长16.4%,职工收入提高15%。仙游县常太供销社,前几年每年亏损3万—5万元不等,自1992年底实行“社有自营”,5个月扭亏为盈。

国有小型工业企业的改革,则经历了艰难历程,时间也拖得较长。从1993年下半年起,部分县市开始探索小型工业企业放开放活,有的地方扩大到中型企业。各地“放小”采取了很多形式,有职工股份合作,外资嫁接,兼并、联合,承包、租赁,委托经营,异地搬迁改造(企业迁出市区,利用级差地租调整产业、产品结构),出售拍卖,还有一厂多制,从母体裂变设立分厂,以求改一块活一块。挽救无望者,关闭破产。总的是根据实际情况,不拘一格,稀释乃至退出国有资本或国有管理方式,注入民营因素,促其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但进展不平衡,而且举步犹豫。多数地方只搞些试点,覆盖面不广。原因是遇到几大难题,最难的是职工安置;其次是企业转为股份合作制的,职工购买股权和增量投入的资金来源不足;三是企业办社会需剥离;四是银行贷款处理较难。一般来说,沿海开放地区,由于外商投资活跃,民间资金比较充裕,就业门路较广,因此小企业乃至部分中型企业的产权改革较易推进。内陆山区则受到缺乏优势企业支撑,兼并拍卖不易找到买家,民间财力短缺以及重新就业门路狭窄的掣肘,改革步履艰难。有的改了未见效,只好重来。主观上,不论沿海、山区,都有思想不够解放的问题,存在怕国有资产流失、怕国有经济消失等顾虑,以及畏难情绪。事实上,正如一些地方政府体会的,不改不行,迟改也不行。凡是早抓者,就早争得了主动。

1994年以后,福建省委、省政府对国有企业的改革和改组,提出了“抓大放小”和实施大公司、大集团战略。到1996年,改革进展有了较大变化。一方面企业效益滑坡日益严峻,形势逼人。另一方面,借鉴山东诸城等先行地方的经验,改革的思路逐步理清,从而在政策上纷纷突破。例如实行股份合作制者,以置换职工身份、买断工龄的方式折价,换取企业股权和增加投入;或允许企业以资产折股,用借贷方式借给职工认购一部分股份,并按比例新投入部分现金,今后由职工用分红所得归还本金。又如企业资产变现所得,首先用于安置职工和离退休人员费用;对企业所办的职工福利机构,进行剥离者,明确去向;征得债权人同意,以债转股,等等。故全省小企业改革才迈出了较大步伐。除国有小企业外,集体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革也继续扩大。

那几年,可谓风云激荡。转型期的艰辛和阵痛,使人们第一次感受到市场经济的严厉,它既给人们希望,也让人们焦虑甚至痛苦。我于1995年离职休养,没有走完这场改革的全过程;但从接着承担省体改研究会工作的所见所闻,也能触摸到它的震波。1996年12月,我到闽北调研,更深切地感受到有些国有企业曾经的辉煌和现在的困境牵动千百个家庭。许多企业职工曾为国家创造了相当于几倍、十几倍建厂投资的利润,创造了大量外汇,如今面临产业结构调整而要离开工厂,不少人流下了热泪。大家普遍认为,靠改革杀出一条血路求生乃是唯一希望。从我在闽北了解的情况看,各县都把小企业改革提上县委、县府议事日程,协调各部门力量,逐厂落实改革措施,工作扎实,取得了积极成果。

3.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与经营体制改革

企业改革遇到的问题,揭示了政府既是社会经济管理者又是国有企业所有者的双重身份,很难避免对企业经营的直接干预;国有企业的所有者主体,长期以来又是模糊不清的,没有一个部门真正对企业的资产营运效益负全责。企业改革的深化,现代公司制的开始推行,明晰产权关系的要求,使国有企业的出资者具体由谁代表,不仅作为理论问题,更作为迫切的实践问题,提了出来。经过国家有关部门和学术界的共同研究,形成了三个分开的思路,即“政府的社会经济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分开;国有资产的行政管理与投资营运分开;国有资产的终极所有权与企业法人财产权分开”。据此,国有资产管理与经营体制由三个层次组成。第一层次是国有资产的管理部门,对国有资产实施行政管理,并委托给专门设立的国资经营机构经营;第二层次是各种国资经营机构,受权经营国有资产,通过市场运作方式,将国有资产转化为资本,投入生产经营企业,实现增值;第三层次是国有资产的存在实体——生产经营企业。在国资营运主体与生产企业之间是投资关系、产权关系,不是行政隶属关系。

以上这些思路作为改革措施提出后,福建省改革活跃的地区于1993年起陆续开始试点。其中关键的环节是第二个层次,其组建和运作是一项全新的探索。当时各级国有资产管理局还是财政部门下属的二级机构,领导力量较弱,且国有资产分散在各个不同行政部门管理。1992年底,福建省国有企业5328户,占用国有资产251.7亿元,上交财政收入34.76亿元,较之国有经济占比很大的省份固然数量不大,但其上交收入占当年全省地方财政收入比重仍达46%,也不能小觑。

1993年9月,根据省政府专题会议关于开展此项改革的决定,省体改委和省财政厅商议制订福建省国有资产经营与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的意见联合行文下发。但文件在具体办事人员那里转圈子,拖了很久出不来。经我和该厅分管领导直接商谈,决定把个别没有取得共识又无碍大局的问题暂时搁置,乃于10月份把文件下发,使试点有据可依,特别是对国资经营公司的组建做出了具体指导和安排。1994年6月,省体改委和省财政厅又联合召开研讨会进一步推动。试点在泉州、厦门、福州三个中心城市(后增加南平市)以及进行综合改革试点的部分县如罗源、顺昌、连城等先行开展。做法各有不同。有的县从存量资产流动重组入手,与企业技术改造相结合,吸引增量投入,收效较好。如罗源把县属企业分批进入国资经营公司,由国资经营公司根据县委、县政府决策,作为出资人进行实际运作,把授权经营的企业或迁出闹市,易地改造,或进行兼并、联合,实现了扩大生产规模,调整产业结构,提高资本效益。而有的地方单纯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入手,注重红利收缴,对资源整合和资本运作则力度较小。

4.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五大支柱之一。多年来,省体改委参与了大量的政策制定、试点总结、实施推进等工作。20世纪80年代末,福建省政府成立社会保险协调小组,其办公室就设在省体改委。福建省此项改革起步较早,本是先行于全国的。国营企业职工退休费用全省统筹,1985年就起步;1989年建立集体所有制和私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1992年又突破全国的企业职工待业保险办法,扩大了覆盖面和调整了救济金标准;农村的养老保险试点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养老保险也分别于1990年和1994年推出。这些改革,对于支持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突破非国有企业职工在保障待遇上的难点,以及探索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向,都有相当意义。

但是,依托历史轨迹的逐步改进,所谓改革的“路径依赖”,有诸多不完善。主要是职工养老保险按不同所有制实行不同办法:国有企业脱胎于原有办法的改良,采取现收现付的基金统筹,企业负担不断加重。1994年,工交企业缴费额占工资总额21%,商业企业高达29%,如果加上待业、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试点等的缴费额,国有工、商企业负担分别高达33%、41%;且缺乏激励机制。集体企业的办法是按新思路设计,既顾公平也有激励,但又受企业负担能力制约,平均缴费额占工资总额13%,故保障水平较低。而不同的养老保险待遇,又被人为地诱导到职工间相互攀比。主管部门规定,集体企业职工若要享受全民办法,需一次性补15年的缴费,企业也负担不起。更有甚者,不同保障对象的养老保险分割于不同部门。乡村干部和全民、集体、事业单位职工,分属民政、劳动、人民保险、人事部门办理,退休职工管理服务属工会系统,被称作“群龙治水”,既加重管理成本,又常出现受利益驱动的摩擦,或争办或诋毁。此外,对社保基金缺乏监督机制,政事不分,在审计检查中,时有发现挤占、挪用、截留基金等现象。福建省曾设想成立职能部门社会保险委员会,把部门分割统一起来,把行政管理和基金操作严格分离,并成立基金监督机构;在保险模式上,兼顾公平与效率,向充实个人账户方向完善。但阻力重重,国家有的部门领导甚至表示“寸土必争,寸步不让”,改革的势头渐趋迟滞。

尽管如此,十四大后,省体改委还是积极研究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方案,关键是模式的转换,即从现收现付制逐步过渡到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开了不少研讨会。1993年,连城、罗源两县相继进行统一社会保险管理的试点,着重在发展增量部分,扩大集体、三资、私营企业职工和个体经营者(工商户、运输户)的投保。1994年,综合改革试点市永安也制订了统一社会保障方案上报省政府。1994年12月,省体改委与有关部门联合召开了社会保险研讨会,接着参加全国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会议,这是我离休前最后一次参加国务院召开的会议。这次会议由于还未形成统一的意见,因此拿出了两个试点方案,主要区别在个人账户问题上。一种是职工在工作期间,就为自己的养老逐步积累,个人缴费的全部和单位缴费的一部分都计入个人账户,空账户逐步做实(资金被社会统筹挤占,致个人账户中的资金空缺,逐步补上);另一种是基本上采取现收现付制,下一代人养上一代人,小部分积累,单位缴费的全部和个人缴费的一部分要进入社会统筹,职工个人账户份额很小。两个试点方案让各省自行选择。朱镕基副总理在总结性讲话中,详细讲述了中央好几位领导包括江泽民、李鹏都曾对养老保险改革亲自听取汇报和协调,说明此项工作非常重要又非常复杂,方案设计很难且分歧很大,许多细节留待实践解决。针对会上有人提出,希望只提交一个试点方案,他说,国务院难道不知道一个方案比两个方案好吗?就因为无法提交嘛!他还讲到全国本想成立社会保险委员会,但各家都要设在他们那里,意见不统一,只好各干各的。这番话使我感受到改革推进之复杂艰难。

1996年2月,福建省政府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精神,制定了全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改革方案,集体企业养老保险由人民保险公司移交劳动部门办理。至1996年底,纳入省级统筹职工120万人,人均养老金260元;企业投保率:国有企业99%,集体企业60%,三资企业18%。参加失业保险133万人,其中国企投保率98%,集体企业25%,其他所有制9%。对医疗制度的改革开始研究。总的说,社会保障改革在整个经济体制改革中仍属木桶短板。

5.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框架初步形成

总之,党的十四大以后的经济体制改革,在明确的目标指引下向纵深发展,措施得力,没有折腾,只是进展的节奏快慢不同而已。到“八五”计划末的1995年,我离开改革第一线之际,回首对比,福建省的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已经发生历史性变化。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指导下,围绕着计划与市场的关系,经历了从计划经济到有计划商品经济;到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国家调控市场、市场引导企业(虽然一度受到“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困扰);再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突破,解决了“姓社姓资”的争论。以不断创新逐步成熟的理论突破为先导,经济体制改革大潮澎湃,汹涌前进。其间,经历了三波高潮:1984—1985年,1987—1988年,1992—1993年。渐进式改革的17年,经过全省人民努力,已经基本冲破僵化的计划经济体制,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框架。

一是所有制结构已从单一的公有制转变为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蓬勃发展的格局;非国有经济的茁壮成长,成为全省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1994年统计,国民生产总值中,国有经济占33.08%,三资企业占40.45%,乡镇企业和民营经济占26.45%。在工业部门,1995年非国有企业产值已占全省工业总产值83.2%。可以看出,对外开放和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对于所有制结构的变化产生了巨大影响。

二是资源配置已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生产、计划分配、计划定价,转变为市场对大部分社会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工业生产中,国家指令性计划从1979年占70%,1995年下降到不足5%;国家管理的零售价格占销售总额的比重,从1979年占95%,1995年下降到不足6%(主要存在于垄断性行业和城市公用事业)。除各类物质形态的市场繁荣活跃外,劳动力、技术、土地、资本等生产要素市场也逐步发展。统一的具有竞争性开放性的市场体系已经基本形成。

三是宏观调控体系初步建立。在调控方式和手段上,随着全国改革的推进,正在从用行政手段和计划管理的直接控制向着运用经济、法律手段的间接调控转变。在宏观调控体制上,于中央统一调控下,给予地方部分分权职能,实现了既有统一性,又调动各级地方政府积极性,利于从实际出发促进地区经济的发展。中央对省、省对地市县分级包干的财政预算管理体制,克服了大锅饭,扩大了地方财政收支权限,积累了发展地方经济的财力,实行分税制后势头不减,使福建省从改革开放初期需中央定额补贴,跃升为上缴做贡献的省份。1994年全省财政收入较之1980年增长8.6倍。运用中央赋予的物价、税收、土地资源的调控权限,使福建省在率先实现市场定价、吸引外资和土地开发利用上,取得了长足发展。

四是市场主体重新构建。国有企业基本摆脱了行政附属物地位,正在向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经营机制富有活力的市场主体转变。为数众多的非国有企业作为独立的财产所有者,自负盈亏,完全面向市场,显示蓬勃生机。

五是收入分配体制改变。大锅饭平均主义的分配方式已经打破,企业纷纷探索各种与绩效挂钩的按劳分配方式。效率与公平兼顾的原则开始树立。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了分配。社会保障制度打下了基础。

六是经济形态实现了由封闭型向开放型经济的转变。外商投资经济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1994年外商投资企业的工业产值占全省乡及乡以上工业总产值40%;完成的固定资产投资额占全社会总投资额20.8%;涉外税收是1984年的151.2倍,占全省税收1/7。全省经济的外向度显著提高。进出口总额1978—1995年平均每年以28.6%速度增长,出口总值占当年国民生产总值比重从1978年的4.9%增加到1995年的35%。

改革解放了生产力。1995年全省实现国民生产总值2200亿元,是1978年的33.1倍;占全国总额3.81%,比1978年的占1.85%,上升1.96个百分点。经济结构已从农业主导型转向工业主导型。1995年国民生产总值中,一、二、三次产业创造的增加值分别占21.8%、44.6%和33.6%。人民生活不断提高。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从1978年的339.48元和137.54元,提高到1995年的4325.9元和2048.59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年平均递增16.1%和17.2%。人口的文盲、半文盲率从1982年的37.2%,下降到1994年的12%。

福建改革开放取得的成就无疑是巨大的。这是中央支持,历届省委、省政府贯彻中央决策,采取了符合福建实际指导方针的结果;是全省干部和人民群众解放思想,搏浪前进做出来的。1995年5月,我离职休养。回顾往昔,在上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中期,经济体制从计划走向市场的历史进程中,全省各级体改机构的同仁们倾注了满腔热情,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也做出了一定贡献。

历史是一面镜子。尽管全省各级政府专设的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机构相继撤销,然而改革尚未完成,“攻坚”时间之长,令人始料未及。今天需要解决的问题,远比改革初期要复杂、深刻得多。温故而知新,鉴史以资政,过往的改革经验和教训,也许可以告诉我们一些什么。因此,把福建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框架的一些具体情况,包括成绩与问题,前进与停滞,探索与争论,领导部门的决策与广大群众的拼搏,就我所知者写出来,供史家总结、分析、对比与参考,这一愿望成了我心中不熄的火。


[1] 时任福建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