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经济体制改革全面展开
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系统阐明了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性质、基本任务、中心环节、重点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决定》突破了把计划经济同商品经济对立起来的传统观点,指出我国实行的是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可逾越的阶段。这让我们明确了指导思想和方向,从此,福建省和全国一样,加快了城市改革的步伐,也就是转入了整个经济体制的全面改革。
1.以国企改革为中心环节
《决定》的公布,促进全省原已蓬勃兴起的若干方面的改革更加如火如荼。省委召开常委会认真学习《决定》,吸收有关部门参加,讨论贯彻实施意见。此时,我已转任省体改委副主任,而省体改办因层次重叠不再存在。根据省委讨论意见,省体改委起草了全省《近期经济体制改革的设想》,又经省委工作会议讨论和部署,由省政府于1984年11月发布。《设想》确定:抓住搞活企业这个中心环节,坚持“四放”,即思想解放、内外开放、权力下放、政策放宽。搞好“六活三改一配套”,即搞活企业、搞活流通、搞活城市、灵活对外、搞活侨乡、搞活人才、物价改革、工资改革、机构改革和配套改革,共35条措施。其中以企业改革花的力气最大,但遇到的问题也最多。
一是继续松绑放权。1985年4月,省政府颁布了搞活企业的10条措施,包括:进一步扩大企业产供销自主权;对大中型企业减免调节税和提高折旧率;扩大燃料、原材料节约奖范围;禁止摊派等。通过一系列措施,企业开始有了一些活力,但是仍有反映放权不落实,企业还不可能自主经营。省和各地市体改委、经委几乎年年都要检查企业自主权落实情况,重申或出台一些放权措施而前进一步,但步子不大。
6月,省经委、省体改委联合向省政府提交了《关于检查企业自主权落实情况和进一步增强企业活力的意见》的报告,据对205家工贸企业的调查,人事任免、招工用工权不落实的占76%;工资浮动、奖励权不落实的占70%;产品自行定价权不落实的占66%;发展横向经济联合权不落实的占51%;还存在中梗阻问题。对此,省委书记项南批示:“中梗阻要解决,要把有关厅长找来做思想工作,干扰严重的单位要考虑采取措施,对此软弱无力不行……报纸要有反映,有评论。”省政府在批转该联合报告中,严肃要求各地高度重视,坚决放权,不走回头路。对揽权不放、放了又收、严重干涉企业自主权的单位和个人,上级要考虑采取措施。于是,福州市组织了7个检查组深入企业做重点检查,市政府根据检查情况对企业工资基金、奖励基金、效益工资、加班费的提取和管理等问题又做了具体规定。三明市召开了34家企业座谈会,解决企业自主权不落实问题。其他各地市也都有推进。
1986年4月,省体改委对1189户国营工业企业问卷调查,细分的数据表明,企业的生产经营计划、自销产品定价、物资选购等同缩小指令性计划、扩大市场调节范围及价格管理改革相联系的自主权,相对落实得较好;与政治体制相联系的人事任免、机构设置等自主权,常受主管部门硬性要求,较难落实;涉及宏观控制的,如工资奖金、劳动用工、技术改造等,是放了又收;没有法律保障的,企业有权也不敢用,如对职工的奖惩权,对表现极坏工人的除名等。这表明企业扩权虽然有所前进,但依然步履艰难。
二是推行各种经济责任制。自第二步利改税后,福建省国营企业原来实行的上缴利润包干办法已自然停止,只对重点企业三明钢铁厂和省属煤炭企业的两个投入产出总承包,继续推行。面上的企业利改税后出现一个普遍问题是,留利过低,缺乏自我积累、自我发展能力。1987年春,国家经委召开会议推行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后来国务院也下发了文件。福建省除了经委系统贯彻外,省体改委在当年4月全省体改工作座谈会上,阐述了承包经营责任制的积极意义,提到其主要不足是对处理国家与企业关系没有规范化,故具有过渡性;但在目前是有利于挖掘企业潜力,形成自我激励自我约束机制(后来的事实说明,自我约束机制是不足的)的有效办法,会议对如何推行及配套改革,做出了部署。6、7月,新任省委主要领导亲自抓承包经营责任制,省政府颁发了《在国营大中型企业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的意见》,于是掀起了一个小高潮。各地政府都成立了深化企业改革办公室,地市体改委抽人参加。参与承包指标的核定、合同的签订落实以及跟踪的检查,曾是这一年地市体改委的重要工作。1987年9月,全省预算内国营工业企业已落实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占68.97%。
福建省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做法是:经相关的七八家政府部门联合审定合同内容后,由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财政或经委或联合体改委等几家,作为发包方,与企业签订责、权、利相结合的承包合同。实行“包死基数,确保上缴,超收多留,歉收自补”的原则。承包的形式有“两保一挂钩”(保上缴税利、保企业发展后劲,实行工资总额和上缴税利挂钩);上缴税利基数递增包干;利润或亏损定额包干;投入产出包干等。而把两保一挂钩,利润递增包干超收全留,命名为“高层次”承包,在大中型企业推行。同时实行税前提留两金(职工福利金、奖励基金)后还贷。承包基数原则上按1986年上缴利税,期限一般3—4年,也有企业经营情况不好而一年一定的。在承包与利改税的衔接上,采取先依法缴纳所得税和调节税,超过承包合同规定的多缴部分,由财政部门退税的方法。可见,缴税只是形式,实际上是以承包经营责任制代替了利改税。承包合同中还有完成指令性计划、产品质量指标等内容,而以利润指标为核心。企业特别关心的是工资总额和上缴税利挂钩比例,以及留利中提取两金的程序,因为牵涉到职工的切身利益。
承包经营责任制实行了两轮:1987年至1989年或1990年;1990年至1993年。其间,针对出现的问题,体改委参与采取了许多措施不断完善,在当时历史条件下,对调动企业和职工积极性起了一定作用,企业的领导人和广大职工对推动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但是,承包制本身蕴含着一些难以克服的缺陷,主要有:(1)国家财产所有权和企业经营权仍没有明确界定,没有真正实现两权分离,承包只能负盈,难以负亏。根本问题是产权主体不到位。(2)缺乏正确评价企业经营业绩的标准,不利于公平竞争。承包的形式一户一策,一厂一议。承包基数只是依据每个企业历史实绩,没有行业平均水平的参照,没有横向比较,因此存在着鞭打快牛、照顾慢牛以及苦乐不均的情况。而且核定基数采取一对一谈判,往往是“会哭的孩子多吃奶”。(3)约束机制不足。承包合同容易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包不死,往往是“合同硬,兑现软”,“奖励硬,处罚软”。(4)企业经营者更多地考虑承包期内看得见的利益,而且更多地片面追求职工利益,忽视企业长远发展。
在普遍推行经济责任制的同时,还选择部分企业进行配套改革试点。包括:改革企业领导体制,推行厂长负责制,有的结合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到1985年底有400多家实行。改革人事管理制度,科室人员能上能下,破除终身制。改革劳动管理制度,劳动组合由部门、车间负责人自主选人。改革工资奖励制度,在建筑企业普遍实行百元产值工资含量包干,在煤炭企业实行吨煤工资含量包干。在工商企业,试行标准工资同实现利润挂钩浮动,企业在工资总额内实行浮动工资、计件工资等多种分配形式。1984年开始试点,1985年试点企业达到189家,效果不错,企业产值与利润增长均高于面上企业。1985年9月,国务院通知采取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浮动办法试点,与我省原来实行的办法有所不同,我们改过来了。但按照其规定的试点企业比例,福建省只能试53家,其他的暂停试点,改按原来提取奖励基金办法,这给干部、职工带来一些思想波动。再者,福建省虽是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的省份,但试点企业的确定,省里无权批,都要逐个上报劳动部(工改领导小组)批准。1986年,试点企业再缩减为45家,其中工业43家,商业2家。改革面不断缩小。有些企业反映的所谓承包“两上两下”,多折腾,就是指:利改税停止了利润包干;工资与效益挂钩,实行了又叫停。
三是放开国营小企业。省里部署工业和商业小企业都放开,但实际执行中,只有商业小企业放开了。厦门市在1984年9月至1985年初的4个多月时间内,全市93家商业小企业全部放开经营。其中,实行国家所有、集体经营占23.65%,转为集体所有制占21.51%,租赁经营占54.8%。放开后,人事管理权、业务经营权、在缴足税费后的财务管理权完全自主,实现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1985年营业额、实现利润、上缴税收、企业留利比1984年增长40%—60%不等,人均奖金增长90%。到1985年底,全省1860多家商业小企业放开经营,占总数95%。但也碰到问题。福建省对转为集体所有制和租赁经营的小企业,其财务制度执行集体所有制办法,后来财政部规定,仍要执行全民所有制办法,使政策兑现不了。
四是为配合国企改革,进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创新。作为企业改革的配套,1984年由省财政厅和体改委提出方案,在国营工交企业实行“职工退休金全省统筹”,以解决原来由企业支付退休金,新老企业苦乐不均,特别是老企业因退休职工众多不堪重负的问题。其办法是:“全省统筹,分级管理,差额调剂,总额平衡”,退休职工与原企业不脱钩。企业不论有无退休职工、退休职工多少,均按工资总额一定比例(起步时缴20%)缴交退休基金,实际支付给职工的退休费则由退休基金管理部门拨付给企业。为了减少阻力,对因参加统筹而减少或增加留利的企业,结合第二步利改税,对留利基数做适当调整。1985年实际运行,全省纳入退休基金统筹的工交企业1997户,职工60万人,统筹离退休职工8.7万人,统筹退休基金6999.6万元,其中有740户企业减轻了负担。厦门市从1985年下半年起,将统筹范围扩大到全市所有国营企业。全省58.12%的市县商业局,对其所属的国营商业企业也实行了退休费用统筹。这项改革暂由各级财政部门下设企业退休基金管理所承办,1987年7月移交劳动部门。我们不仅是全国最早实行退休费统筹的省份,而且起步就是省级统筹。从1989年1月起,又从工交企业扩大到全部国营企业。而至今省级统筹,在全国还没有实现全面覆盖。
2.着手调整所有制结构
福建省由于经济基础薄弱,缺少大型国有骨干企业,领域广阔的经济发展任务,落在了非国有的那一部分经济成分上,因而所有制改革起步较早,发展很快。所有制结构的调整,主要表现于省委、省政府放手发展包括集体、个体、私营和外商投资企业等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壮大上。
首先是农村承包经营责任制推行后,乡镇企业异军突起。由村、户、联户各自利用“闲钱、闲人、闲房”,办起了前店后厂式的小作坊,根据市场需要组织生产经营,相当一部分仿制“洋货”,颇为新潮,发展很快,尤以晋江地区先行。1983年,省委在晋江县陈埭镇召开现场会后即呈燎原之势。1984年比1983年,一年内全省乡镇企业数增加了1.16倍,企业总收入增长90%,利润和缴税均增长50%左右,此后几年均以百分之几十的速度递增。即使在遭受晋江假药案挫折后的1986年,企业个数虽减少20%,但其他指标仍都增长一至二成,从事的产业也不断拓展。
与此同时,省委于1984年提出城镇集体企业实行“企业自己管、盈亏自己负、工人自己招、干部自己选、报酬自己定”的“五自”方针。同年,省政府出台了《关于二轻集体所有制工业若干政策问题的规定》,对其供销渠道和价格、资金和税收、收益分配等做出明确规定,集体企业的民主性、群众性和灵活性开始增强。1986年前后,原建阳地区和三明市的一些二轻集体企业、街办企业开始试行股份合作制。如南平电子仪器厂、建瓯雨伞厂、永安纸箱厂等。其做法是:企业清产核资,把历年积累作为集体股,大部分量化到职工个人名下,参与分红,不得退股、转让;此外,每个职工要用现金投资入股,作为个人股。在组织制度上,成立股东大会或股东代表大会,选举企业领导人,做出企业经营重大决策。在分配制度上,既有劳动分红也有股金分红。这样做了以后,不仅筹得了资金,扩大了生产,更重要的是把集体企业的产权主体明晰到每个职工,解决了传统的集体所有制企业仍被职工称作“财产都姓公,主人两手空”的主体缺位状况,建立了企业与职工的直接利益关系,从而大大调动了职工积极性。省体改委早期关注的股份制萌芽,就包括了这些股份合作制企业。我曾去多家企业考察,注意到它们产权明晰的决策机制、激励约束机制和筹集资金的能力,真正做到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福建省多种所有制经济发展的另一条主线是对外开放。自从厦门经济特区成立,以及福州和闽南厦漳泉三角地区相继开放,由外商独资经营、合资经营、合作经营的“三资”企业在福建省产生,率先形成了多元的所有制结构。“三资”企业不仅带来了资金、先进技术、先进管理和国外市场,而且通过与其他经济成分的合资合作,间接带动了其他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发展。1985年,在全省工业总产值中,全民所有制企业的产值占56.5%,其余43.5%来自集体、个体、私营和中外合资等其他经济类型工业。此后,随着国内市场的进一步发育和国外市场的扩大,多种所有制经济迅速壮大,发展为活跃于许多领域、实力强大的经济力量。
3.横向经济联合蓬勃发展
1986年1月,省领导决定我主持体改委的日常工作。3月,我随同省府领导同志出席国务院召开的全国第一次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田纪云副总理部署工作,把发展横向经济联系作为这一年改革的重要任务。会议结束前,在怀仁堂听取赵紫阳总理讲话。他指出,横向经济联系冲破由纵向隶属关系、条块分割组织起来的经济活动,是对旧体制的冲击,并将促进企业组织结构合理化,还可能引起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制度上的变化,可能实行一种全新的股份制,所以是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他强调,必须维护企业搞联合的自主权,不要自上而下“装口袋”,而是要从政策上鼓励联合,从法规上保障联合。会议之后,国务院及国家有关部门下发了一系列支持横向经济联合的政策规定,对现行规定有一些突破。
4月,胡平省长采纳省体改委建议,组织各厅、局力量由领导干部带队,分赴福州、三明、泉州、建阳4个地市开展城市经济体制改革,重点进行横向经济联合的调查研究。根据调研中发现的问题,主要是财政税收体制、贷款规模、技改计划、劳动工资、物资供应、工商登记乃至统计处理,均按块块、按所有制管理,影响了横向经济联合的发展。对此,由省政府和有关厅局又制定补充规定,有针对性地解决。这样,从1984年起步的横向经济联合,1986年形成了一个热潮。至年底全省已建立跨越生产、流通、科技领域各种不同形式的联合体2800多家,省内外参加联合的企业和单位6500多个。
企业间的横向经济联合,有多种内容和形式。其中,具有重要作用的是,在中心城市,围绕龙头产品的零部件生产协作,逐步形成一条龙生产的大型联合体,仅福州市就有此类联合体11个。具备条件的,发展为由松散层和紧密层联合形成的企业群体或企业集团。这种联合,实现了跨部门、跨地区、跨所有制的生产要素优化组合,并促进了企业组织结构的调整,形成了新的生产力。例如,福州在第一开关厂多层次横向联合基础上,成立了开关总厂,对其主导产品,连续6年保持部优称号的高压开关柜的生产,采取总厂负责关键件的制造和新产品的开发,而把零部件制造乃至产品总装交给5个合资、合营的分厂,并带动几十个小厂包括乡镇、集体企业进行专业化协作,形成以总厂为核心,半紧密型分厂和松散的协作厂为外围,具有不同层次、不同形式联合的企业群体。在不增加投资不增加设备的情况下,产品质量得到保证,产量和利润两年增长1倍多,并且开发了多项新产品。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部门的产学研联合,对加速企业技术改造,促进新产品开发和新技术运用,起了很大作用。到1986年全省与80多所科研单位开展了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等各种合作,与全国重点大学和科研单位签订技术协作协议670多项。龙岩地区通过与省内外的科技联合,开发了硅锰合金、人造宝石、核甘酸、漂粉精等一批新产品,有的填补了福建省空白。
4.探索企业股份制改革
由于一些企业在横向联合中遇到资金困难,出现了以筹集资金为主要目的,以资产、技术为横向联合纽带的股份制形式。此外,一部分由职工集资认股,以资带劳兴办的城镇集体企业,以及大量乡镇企业合资联办的形式,都引起了人们的注意。在国营企业改革中很难实现的两权分离和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使省体改委开始聚焦到股份制上面。这个时候,全国提出了股份制的试点,北京天桥百货商场改成股份公司,起了示范作用。
自1985年起,省体改委在历次省政府召开的全省性会议上的发言,都部署股份制改革的试点,并着手组织体改系统力量加以推动。一是召开理论研讨会和总结典型经验;二是制定股份制试点的指导性文件,有领导地推动;三是到现场面对面指导;四是举办专题培训班,培训骨干。早期出现的股份制形式的企业约有10多家,主要集中在福州市和原来的建阳地区(后来的南平地区),三明、漳州也有。多数是城镇集体企业或国营小企业,通过向职工集资认股改为股份制企业,实际上是股份合作制。比较重要的有:省委常务书记胡宏抓试点的福州东街口百货大楼于1986年11月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南平五交化批发站以吸收供货对象投资入股方式成立股份公司;虽属于集体企业但1986年就获市人民银行批准发行股票的福州自动化仪表厂;还有建阳橡胶机械厂除职工集资入股外,还争取到化工部设计院以技术入股。首批股份制企业对股份经济还不太明白,其股份构成往往风险和利益不对称,带有债券的很多痕迹,如同股不同权同利,职工股保本、派息又分红,定期终止,等等。但已初步改革治理结构,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
与此同时,关于股份制的理论思考也开始萌动。在1985年8月省委宣传部、省体改委等7个单位联合召开的“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理论讨论会”上,青年学者陈明森、王铮分别提出了股份公司是在商品经济条件下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的巧妙选择,同样适用于发展社会主义。有了一定的实践与理论准备,省体改委于1986年10月在福州市东门一个村办的招待所里召开了“社会主义股份制经济理论和实践研讨会”,并做出工作部署。开会场所条件十分简陋,但与会的试点企业代表、青年学者、各地市和省直有关部门体改工作者50多人倾注了很大热情。记得华侨大学有一位从日本进修回来的学者闻讯赶来参加研讨会,师大、厦大、福大、商专等高校也都派代表参加。我在会上提出,社会主义公有制形式具有多样性,国营企业经营机制应该进行多方面的探索。股份制多元化的产权主体和内部管理制度有利于摆脱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干涉,同时使激励和约束机制较好地结合,是一种实现两权分离、政企职责分开,达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有效形式。而就集体所有制经济来说,股份制形式正是恢复了真正的集体所有制模式。因此,各级体改部门要大力推动试点。在研讨会上,大家对股份制的性质、基本原则、相关政策、如何引导纠正不规范的做法等取得了一些共识,企业和实际工作者则更重视股份制集中资金的功能。这次研讨会对推动试点起了很好的作用,与会的体改部门和企业代表回去都积极行动起来。
省体改委为了引导试点的健康发展,由分配体制处处长王福根为主草拟了《社会主义股份制试验方案》,对试点的原则和范围、股权设置、股票发行和管理、财政税收政策等都做出可操作性的规定。该方案经过多次论证修改,于1986年12月上报省政府,1987年2月经分管省领导同意,由省体改委下发试行。我们当时提倡股份制,都要加上“社会主义”这个前缀词,意在强调股份制是社会主义的一种企业制度。
5.创建新的价格形成机制
较之磕磕绊绊的企业改革,福建省的价格改革相对比较顺利,效果也好。1985年,列为“慎重初战,务求必胜”的价格改革,及以后两年的消化补充继续稳步推进,其实质是为走向自主经营的企业法人提供必要的市场环境。当时,我们在工作中深切感受到,没有发育的市场,企业不可能真正自主经营。企业界流传着以后有问题找市场不找市长的说法,其实,当时许多问题找市场解决不了还得找市长,也就不可能实现政企职责分开。而理顺价格是使各种商品自由流动,使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前提。
据此,价格改革不能单纯在国家定价的圈子内升升降降,而是必须改变价格形成机制,有步骤地放开价格,使大部分商品由国家定价为主改变为市场决定价格为主。而价格的放开,要考虑国家财政和社会承受能力,只能是逐步的,对一些重要商品还要采取“调”的方式,使扭曲的价格体系得到改善,并逐步向市场价格靠拢。1985年的价格改革就是这样一个重要步骤。省政府根据全国统一部署又走快一拍,精心组织,从前一段的“放调结合,以调为主”改变为“放调结合,以放为主”。价格的放开也是对商品购销制度的改革,把统购、派购、计划收购、计划供应逐步改变为开放市场,放开经营。改革的初步成果引起生产、消费、企业、居民各方面的松动,使省体改委不少同志体会到,在互相咬住的“螃蟹体制”中,突破口就在价格改革。经济体制改革以企业改革为中心,如果简单理解为仅仅在企业改革单一动作上着力,往往事倍功半。
1985年至1987年的价格改革及与之相联系的商品购销政策的重大转变,涉及主要农副产品以及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副食品。主要是:调整了粮食、油料购销价格,提高茶叶、甘蔗收购价格,放开猪、蛋、禽、水产、蔬菜等鲜活商品价格,放开福建省重要商品木材价格;把粮食统购制度改革为倒三七比例的合同收购(即三成按统购价,七成按加价);缩小粮油计划供应范围,对酿造、食品加工业粮油原料改按议价供应。这些措施的实施从而在农村全面取消了重要农副产品的统购派购制度,放开市场;在城市取消了副食品对居民的定量供应,实行敞开供应。这是一个重要的转折,且涉及千家万户。不仅如此,改革还指向计划管制严格的工业产品,对紧俏工业消费品,如冰箱、电视机、收录机、自行车等取消了凭票供应,拉开了许多商品的季节差价、质量差价、地区差价。当时,预计会带来一定程度的物价上涨,因而采取了应对措施。一是价格改革采取走小步、有控制地推进。1985年迈出较大步子后,1986年、1987年以巩固为主,相机推出一些补充、完善的项目;二是与工资改革配套推出;三是由政府把原来因购销价格倒挂和企业经营亏损而给予的财政补贴,用来补贴城镇居民因改革而增加的副食品支出,改暗补为明补;四是抓好副食品生产基地建设,增加国营商业调控市场的物质基础;五是搞好市场管理,制止哄抬物价。因此,尽管1985年福建省和全国一样零售物价指数有较大上升(上升10.6%),其根本原因是投资膨胀,经济过热,而物价的上涨能被群众接受。
价格改革的“初战”比较平稳地走出去了。从国家负担角度看,旧的购销价格倒挂已初步拉平(但国家还要补贴流通企业经营费用和投资办副食品基地),更重要意义在于,价格改革对计划经济形成很大冲击。其效果是促进了生产,改革当年生猪生产就大幅度增长,短缺的商品逐渐增加,物资日益充裕,市场日益繁荣,消费者的不同需求得到了满足。1986年,物价指数上升幅度回落到5.9%。1986年7月,匈牙利政府有个代表团到福建省考察交流,我向他们介绍了福建省这次价格改革以及调整所有制结构、搞活企业情况,他们认为讲得很好,很重要。
这几年价格改革的另一个重要步骤是,实行生产资料价格双轨制。一轨是属于国家计划内调拨的产品和原材料执行国家计划价格;另一轨是属于生产企业超计划生产和留成自销部分执行市场价。这较之1984年对生产资料超计划部分虽允许参与市场调节,但仍控制一定的上浮幅度或须经审批的做法,又前进了一步。之所以采取价格双轨制,是由于重要物资严重短缺,其生产、调拨由国家计划控制,形成环环相扣的链条,如果轻易打破这种安排,势必引起一连串连锁反应。在保持这一块原有的体制并有计划地逐步调价的同时,对增量部分也就是企业超产所得的部分导入市场机制,既不致造成大的连环涨价,又能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增加生产搞活供应。这又是渐进式改革的一个特点。1985年全省按指令性计划分配的物资品种,已从1978年的689种缩减为21种,物资企业购销总额中市场调节部分占到41%。原来设想建立生产资料市场,但因各方面认识不一致,进展较慢。价格双轨制也出现了一些弊端。某些掌握资源的单位和个人擅自将计划内产品转计划外出售,进行倒买倒卖、投机倒把,腐败现象孳生,有人形容为“商品搞旅游,价格滚雪球”。两害相权取其轻,这是一种改革的成本,但不能长久下去,必须解决。这也促使我们后来下决心加快了双轨制的并轨,向市场轨靠拢。
6.开放市场,搞活流通
按照城乡通开、货畅其流的要求,继续向三多一少的流通体制前进。对国营和供销社商业进一步改革,放手发展个体私营商业,拓展乡镇企业和工业企业自销产品。在管理上,撤除大部分检查关卡,敞开城门,福建省流通领域出现了十分活跃的局面。
国营商业的改革,除前述放活小企业外,着重在改革批发体制。批发企业打破按行政区域固定划区供应办法,让零售商业按商品合理流向自由选择进货,并探索建立新的商业组织形式。有的建立批零兼营的公司,有的成立贸工结合的联合体,更多的举办综合性或专业的贸易中心,还兼具服务功能,实行开放式经营,人不分公私,货不分内外,多种经济形式的商业单位都可参与购销活动,至1985年底,国营商业和供销社已建立各种贸易中心179个,成交活跃。
供销合作社经过3年的改革,开始恢复“三性”,为发展农村商品经济提供系列化服务,至1986年底,已建800多个综合服务站,52处商业储运设施向社会开放。有的围绕当地特产,如茶叶、笋干、水果等,将生产者联合起来,组成集产、销、服务于一体的专业协会或专业合作社,由供销社为主提供运销和服务,深受社员欢迎。
流通领域还出现了一支新的生力军——乡镇企业的崛起,产生了几十万供销大军,仅泉州就有50万人。他们走南闯北,向全国渗透,足迹遍及内蒙、新疆等边远地区及各地小城镇,并进军大中城市,设立销售点几千个,为发展乡镇企业做出了很大贡献。
这几年,流通领域的一个重要特点是乡镇企业、个私商业等计划体制外的购销活动十分活跃,国营、供销社商业所占的比重继续收缩。1986年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中,集体商业占36.7%,个体商业占22.2%。价格改革和重要商品购销政策的变动,使市场进一步开放,又把城乡生产经营者的活力释放了出来,出现了消费品市场的空前繁荣。仅粮行米店1985年底就达5434家;据10个城市统计,集市贸易鲜活商品的成交量已超过国营商业零售量50%以上。商品流通的搞活,具体表现为市场的不断扩大。1985年,全省农贸市场达到1347个,成交额21亿元,比1984年增长34%,集市贸易的地位已从个人间的互通有无调剂余缺,发展为一条不可缺少的重要流通渠道。在城市和集镇,各种鲜活商品批发市场、日用工业品市场、小商品市场、商品专业市场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特别是在乡镇企业发达地区,形成了从原料、零配件到制成品以及运输服务配套的发达的专业商品市场,聚集商户几百上千,街市绵延数里,入市人数数以万计,车水马龙川流不息。全省有十大专业市场,如石狮的服装、晋江磁灶的建筑陶瓷、南安官桥的粮食、南安仑苍的家用水暖器材、古田的白木耳、莆田的鞋市场等,均已辐射全国。这些专业市场以商品交易为中心,还带动了运输、餐饮、金融、包装、加工甚至加工装备制造业的发展,对联结产销、活跃城乡经济发挥了重要作用。
十二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改革总体上是蓬勃发展的,人们有一种积极向上的气势,对改革充满期待,探索改革支持改革的热情很高。同时,改革又是摸着石头过河,在不断遇到问题解决问题中前进的。因此,各级党委、政府都比较重视调查研究,掌握实际情况,并到现场办公,帮助基层解决问题。这期间由胡平省长决策,各级党委政府支持,从地市到县各级体改委普遍建立,列入政府序列,积极开展工作。值得一提的是,1986年由省府部署、体改委承办,在全省开展了关于企业活力和社会对改革心理反应的问卷调查。调查结果表明,人们对正在进行的改革表现了高度的理解,以恢弘的气势支持改革。被调查居民中,85%表示“改革是实现四化的重要保证,即使自己眼前利益受到一定损失,也要支持改革”。而对从反面提出的问题“在中国改革很难行得通”,有67.8%的人表示极不同意和较不同意。有人还专门附言:“从农村改革的成功,我们没有理由怀疑城市改革的成功”。对影响面广泛的副食品价格改革也取得了多数人的支持,83%的人肯定了“物价调整对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起了一定的促进作用”,尤其可贵的是月收入在最低档60元以下组的人们虽然其生活受点影响,但对价格改革持肯定态度的仍占78.2%。人们对改革的支持是有相当深厚的经济根源的。这几年的改革已经给城市居民带来了实际的利益,69.7%的居民承认“这几年虽然物价年年上涨,但是生活水平确实提高了”。据省统计局城市家计调查资料,近几年家庭就业面扩大,负担系数下降,全省9个地市居民家庭平均每户就业率从1980年底的51.36%上升到1985年底的57.13%,每个就业者供养人数从1.95人减少为1.75人。1985年城镇居民人均收入比上年增长了24.8%,剔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增长9.5%。这一组数据同问卷调查结果得到互相印证。人们对改革的理解、肯定和支持使这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拥有广大的社会基础。我们研究和利用全部问卷调查结果,完成了10个系列研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