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与外商轮船争利是兴办轮船企业的另一动因
此时,外商轮船在中国水域中出现并拉客载货获取厚利的事实,从另一方刺激了晚清朝野兴办轮船与洋商争利的舆论和动议。
道光二十八年(1848),在大英、法兰西火轮、美国太平洋邮船等外国远洋轮船公司直达中国港口航线以外,中国领水中首次出现了专业行驶中国的外国轮船公司——省港小轮公司(Hong Kong & Canton Steam Packet Co),此后十数年,旗昌、省港澳、公正、北清、太古、华海等外国专业轮船公司亦相继成立。[23]这些外国轮船公司资力雄厚,在各口遍设分支机构,拥有各自的码头、仓栈、保险系统,构成相当完整的外商轮船运输体系。
外国轮船运量大、快速、准时、受气候水流影响小,并受条约保护,不需交纳厘金、不受沿途关卡勒索,商旅乐其利便,“咸趋之若鹜”,“潮流如斯,势难禁阻”。[24]以致外轮公司大获其利。同治六年至同治十一年(1867~1872)6年间,仅行驶中国沿海和长江航线的美商旗昌轮船公司一家获利数即达468万余两,同治六年的利润率更高达64.5%。[25]
外商轮船公司快速扩张以及获取丰厚利润的现象和事实,刺激和吸引了众多华商投资外轮公司或购置轮船冒挂洋旗“诡寄”经营,并呈逐步扩大之势,使清廷深感管理和税收方面存有隐患。
此外,外商轮船公司还以轮船需求燃料、轮船需要维修、外运土货需要加工整理等为由,不断向清廷要求获得开采煤炭,设立修船厂和其他加工设施之权,持续施加压力,使清廷左支右绌,难以应付。
种种趋势,预示未来会是“变亦变,不变亦变”之局,曾国藩、李鸿章、左宗棠等主张兴办洋务的大臣知道兴办轮船的潮流势所必然,难以阻挡。且便捷的轮船、精巧的机器,以及煤、铁的开采和利用,均彼此依存。故此,他们提出顺应潮流,兴办轮船。其着眼点和出发点,均注重国防与民生并重,军备与商用兼顾,但此种看法,仍难获清廷朝野之大多数人认同。
反对采用轮船运漕,与威胁到清廷中央及地方漕运官员的利益有关;反对兴办轮船和举办洋务,则与社会上仍然存在根深蒂固的排外势力和舆论密不可分。这些势力利用朝野强烈的反侵略情绪,鼓吹排斥抗拒外来的一切事物:“一闻修造铁路电讯,痛心疾首,群相阻难,至有以见洋人机器为公愤者”,见有华人乘坐轮船驶至内地,竟至“官绅起而大哗,数年不息”。[26]
同治五、六年(1866~1867)间,太平天国战乱已平,中外通商局势亦趋正常,社会上狭隘的传统观念又得以滋长,并对倡议引进外洋事物的督抚形成强大压力。
同治六年,大学士倭仁反对同文馆招考科第出身人员学习天文算学,他奏称夷人是吾仇人,“咸丰十年,称兵犯顺,凭陵我几甸,震惊我宗社,焚毁我园囿,戕害我臣民,此我朝二百年来未有之辱,学士大夫无不痛心疾首,饮恨至今……今复举聪明隽秀国家所培养而储以有用者,变而为夷,正气为之不伸,邪气因而弥炽,数年以后,不尽驱中国之众归于夷不止”。[27]醇郡王在参加筹议修约会后,提出驱逐洋人之法六条,言论尤为激烈:“从前岛夷入贡,原系震慑皇威、输忱献曝之意。今则抑勒中国,勉强通商。凡有血气之伦,无不思将洋货投畀水火。且其货物唯自鸣钟洋表洋枪均可有用,其余尽可一概不用,无损于国计民生,有俾于人心世道。”他进而提出,不如乘此军务渐平之时,“饬下各督抚设法激励乡绅,设法激励众民,贤者示以皇恩,愚者动以财货,焚其教堂,据其洋货,杀其洋商,沉其货船。……亦可明告百姓,凡抢劫洋货,任其自分,官不过问”。[28]
在此种社会舆论压力下,提出引进轮船学习洋技的曾国藩、李鸿章、左宗棠等被指责是“求一技之末,而奉洋人为师”。[29]甚至有人公开指责曾国藩“湘乡之讲习泰西技术,实为祸端”。[30]
在此背景下,兴办轮船以及倡导轮船航运事业的活动处于最低谷。直到同治十一年(1872)一月,内阁学士宋晋奏请裁停闽沪局厂造船,从根本上危及洋务事业兴废时,清廷中的恭亲王与曾国藩、李鸿章、左宗棠、沈葆桢等地方督抚大员联袂而起,与之驳拒,筹谋变通之方。尤其是李鸿章尖锐地指出,宋晋等人的看法是迂腐之见:“西人专恃其枪炮轮船之精利,故能横行于中土”,而我国“士大夫囿于章句之学而昧于数千年来一大变局,狃于目前苟安而遂忘前二三十年之何以创剧痛深,后千百年之何以安内而制外,此停造轮船之议所由起也”。他从“国家经费支绌”,而制造轮船又未可裁撤,故“必须妥筹善后经久之方”出发,建议一方面裁撤各省向外洋购船之费,“而配以自造兵轮船,即以艇船修造养兵之费,抵给轮船月费”,另一方面建议闽沪船厂“间造商船,以资华商领雇”,用这种方法减轻闽沪船厂费用。当然李鸿章也知道,在“各口岸轮船生意已被洋商占尽,华商领官船另树一帜,洋人势必挟重赀以倾夺”的情况下,“则需华商自立公司,自建行栈,自筹保险”,还要有“熟悉商情,公廉明干,为众商所深信之员”出面主持,才能够取得成功。[31]
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的第一家新式轮船航运企业——轮船招商局终于得以诞生。